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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既然决定要从纪迎夏的房子里搬出去, 杨成明当天下午就找了夏外公, 与他说了此事。
夏外公听到他说要搬出去住, 先是诧异, 继而又有点明白, 干儿子有手有脚, 以干儿子的性子, 在这里白住了这么久,心里肯定愧疚不安。他现在提出搬出去住,想必经过了慎重考虑, 才做下的决定。
“房子找到没有?”他并没有挽留,杨成明虽然是他干儿子,是夏夏干叔叔, 到底没有血缘关系, 长久住在夏夏房子里不合适。再说,他们家也该自己立起来, 即便给予他们帮忙, 也不能帮一辈子, 此时他们两口子都有了工作, 孩子也上学了,算是在京市安定下来, 搬出去住对他们来说比较好。
杨成明摇摇头, “还没去找, 我打算在附近问问,把房子找在附近, 这样即便搬出去了,离干爹这里也近些。”他性子虽然直,也知道即便搬出去了,也不能疏远了干爹,与叶家的关系要一直保持着才是。
夏外公颔首,比较满意杨成明对他的亲近,虽然不是亲儿子,喊他一声干爹,他对杨成明还是有感情的,“有什么困难,尽管跟我说。”
杨成明摸摸脑袋,笑了笑,“干爹放心,我们虽然搬出去了,可还是干爹你的干儿子,有事肯定会找你的。”
夏外公笑着端起了桌子上的茶水,慢慢品尝起来。
叶锦程和叶锦豪在家里过了一天,又各自回了自己的学校。
纪迎夏提着包,骑着自行车往师范大学而去,以前她不喜欢骑自行车,现在却不同了,毕竟从家里到学校有一段距离,必须要骑自行车才能快速到校。
到了学校,她把自行车停放好,提着书包去了寝室,她来的比较早,谭玉琴比较勤快,已经起床吃了早饭,现在坐在床沿看书。沈燕青这个向来喜欢赖床的姑娘还没起来,她把书包放下,眼睛不经意的瞟到了那边床上的王心悦,发现她眼睛红红的,好似哭过,她顿了顿步子,收回了目光,没理会她,走到沈燕青的床前,小声说道:“沈燕青,起床了!”
赵媛媛刚刚醒来,躺在床上出神,看到纪迎夏的动作,敬佩的看了她一眼,她竟然敢去喊燕青起床。要知道燕青的起床气可是很大的,她曾经为了叫她起床,还被她骂了一通呢!
沈燕青被人叫醒先是有点恼火,待睁开眼迷迷糊糊地看到纪迎夏后才不情愿的嗯了声,然后懒洋洋的伸个懒腰,声音有点沙哑:“真不想起来!”
她以前在部队训练,每天天不亮就要起来,现在好不容易考上大学摆脱了部队训练生活,就想把以前的懒瞌睡全部补回来。早上能起多晚就起多晚,实在赖不下去了,才慢慢蹭蹭的起床。
刚刚如果换成别人喊她起床,她一定会发火,可纪迎夏,看着她清凌凌的眼眸,不知怎么回事,竟发不起火来。
赵媛媛看着从小到大的好友,在纪迎夏喊她起床时,不仅没发火,还好脾气的坐起来穿衣了,她睁大了眼睛,转而又瞪了她一眼,她喊她起床时,被她骂了一通,纪迎夏喊她时,她就乖乖的起床,真是差别对待,亏她们还是从小到大的朋友呢。
沈燕青穿好衣服,打了个哈欠,暗自嘀咕:“好在这个宿舍只有五个人,不然像别的宿舍住的满满当当的,吵都吵死了,哪里还能好好睡觉啊?”
等到沈燕青和赵媛媛收拾好,她们两人又简单的吃了点干粮当早餐,去了教室。
教室里闹哄哄的,三人没在意,在座位上坐定,纪迎夏习惯性的拿出一本书,放在课桌上默默的看书,沈燕青一副没睡醒的样子趴在了课桌上,赵媛媛则是好奇的听着教室里面那些同学的讨论。
听着听着她慢慢坐直了身子,原来是那边外语系的学生里面,出了个才子,叫孙长山,做了几首诗,写了几篇大字,才开学两个月的时间,整个师范大学都知道了他的大名,甚至外语系有人放言,这一届的学生中,孙长山做的诗最具灵性,写的字也最好。
两个最字,激起了这些学子的不满,他们都是经历了艰辛的复习做题,好不容易考上了大学,对自己能考上大学,都有着旁人不能理解的自豪和骄傲,他们不会轻易承认别人比自己好,那个孙长山不过做了几首酸诗,写了几副字,如何就能得到两个最字,难道除了他,整个京市师范大学就没人会作诗,就没人会写大字了?这两个最字又是从何而来?
尤其他们这边还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怎么能被一个外语系的学生打败呢?
他们肯定不服。
他们汉语言文学专业之所以没有人出名,那是因为他们低调,不屑出名。
没想像孙长山那样做几首诗弄得满校皆知,也太不矜持,他们汉语言文学系,学的就是汉语,只要他们愿意,又怎么会输给一个学外语的学生呢?
所以今天一早,他们一到教室就义愤填膺的讨论这件事,班长周青菱站起来激昂的说道:“同学们,你们当中有没有作诗或者写字好... -->>
第176章
既然决定要从纪迎夏的房子里搬出去, 杨成明当天下午就找了夏外公, 与他说了此事。
夏外公听到他说要搬出去住, 先是诧异, 继而又有点明白, 干儿子有手有脚, 以干儿子的性子, 在这里白住了这么久,心里肯定愧疚不安。他现在提出搬出去住,想必经过了慎重考虑, 才做下的决定。
“房子找到没有?”他并没有挽留,杨成明虽然是他干儿子,是夏夏干叔叔, 到底没有血缘关系, 长久住在夏夏房子里不合适。再说,他们家也该自己立起来, 即便给予他们帮忙, 也不能帮一辈子, 此时他们两口子都有了工作, 孩子也上学了,算是在京市安定下来, 搬出去住对他们来说比较好。
杨成明摇摇头, “还没去找, 我打算在附近问问,把房子找在附近, 这样即便搬出去了,离干爹这里也近些。”他性子虽然直,也知道即便搬出去了,也不能疏远了干爹,与叶家的关系要一直保持着才是。
夏外公颔首,比较满意杨成明对他的亲近,虽然不是亲儿子,喊他一声干爹,他对杨成明还是有感情的,“有什么困难,尽管跟我说。”
杨成明摸摸脑袋,笑了笑,“干爹放心,我们虽然搬出去了,可还是干爹你的干儿子,有事肯定会找你的。”
夏外公笑着端起了桌子上的茶水,慢慢品尝起来。
叶锦程和叶锦豪在家里过了一天,又各自回了自己的学校。
纪迎夏提着包,骑着自行车往师范大学而去,以前她不喜欢骑自行车,现在却不同了,毕竟从家里到学校有一段距离,必须要骑自行车才能快速到校。
到了学校,她把自行车停放好,提着书包去了寝室,她来的比较早,谭玉琴比较勤快,已经起床吃了早饭,现在坐在床沿看书。沈燕青这个向来喜欢赖床的姑娘还没起来,她把书包放下,眼睛不经意的瞟到了那边床上的王心悦,发现她眼睛红红的,好似哭过,她顿了顿步子,收回了目光,没理会她,走到沈燕青的床前,小声说道:“沈燕青,起床了!”
赵媛媛刚刚醒来,躺在床上出神,看到纪迎夏的动作,敬佩的看了她一眼,她竟然敢去喊燕青起床。要知道燕青的起床气可是很大的,她曾经为了叫她起床,还被她骂了一通呢!
沈燕青被人叫醒先是有点恼火,待睁开眼迷迷糊糊地看到纪迎夏后才不情愿的嗯了声,然后懒洋洋的伸个懒腰,声音有点沙哑:“真不想起来!”
她以前在部队训练,每天天不亮就要起来,现在好不容易考上大学摆脱了部队训练生活,就想把以前的懒瞌睡全部补回来。早上能起多晚就起多晚,实在赖不下去了,才慢慢蹭蹭的起床。
刚刚如果换成别人喊她起床,她一定会发火,可纪迎夏,看着她清凌凌的眼眸,不知怎么回事,竟发不起火来。
赵媛媛看着从小到大的好友,在纪迎夏喊她起床时,不仅没发火,还好脾气的坐起来穿衣了,她睁大了眼睛,转而又瞪了她一眼,她喊她起床时,被她骂了一通,纪迎夏喊她时,她就乖乖的起床,真是差别对待,亏她们还是从小到大的朋友呢。
沈燕青穿好衣服,打了个哈欠,暗自嘀咕:“好在这个宿舍只有五个人,不然像别的宿舍住的满满当当的,吵都吵死了,哪里还能好好睡觉啊?”
等到沈燕青和赵媛媛收拾好,她们两人又简单的吃了点干粮当早餐,去了教室。
教室里闹哄哄的,三人没在意,在座位上坐定,纪迎夏习惯性的拿出一本书,放在课桌上默默的看书,沈燕青一副没睡醒的样子趴在了课桌上,赵媛媛则是好奇的听着教室里面那些同学的讨论。
听着听着她慢慢坐直了身子,原来是那边外语系的学生里面,出了个才子,叫孙长山,做了几首诗,写了几篇大字,才开学两个月的时间,整个师范大学都知道了他的大名,甚至外语系有人放言,这一届的学生中,孙长山做的诗最具灵性,写的字也最好。
两个最字,激起了这些学子的不满,他们都是经历了艰辛的复习做题,好不容易考上了大学,对自己能考上大学,都有着旁人不能理解的自豪和骄傲,他们不会轻易承认别人比自己好,那个孙长山不过做了几首酸诗,写了几副字,如何就能得到两个最字,难道除了他,整个京市师范大学就没人会作诗,就没人会写大字了?这两个最字又是从何而来?
尤其他们这边还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怎么能被一个外语系的学生打败呢?
他们肯定不服。
他们汉语言文学专业之所以没有人出名,那是因为他们低调,不屑出名。
没想像孙长山那样做几首诗弄得满校皆知,也太不矜持,他们汉语言文学系,学的就是汉语,只要他们愿意,又怎么会输给一个学外语的学生呢?
所以今天一早,他们一到教室就义愤填膺的讨论这件事,班长周青菱站起来激昂的说道:“同学们,你们当中有没有作诗或者写字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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