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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听说吗?那戒指花。春天开在山崖,人人喜爱它。有情人攀登山崖,摘了花来到树下。编成戒指,送给她。就象告诉她,爱她,啦啦啦啦
丽很爱唱这首歌。这本是一曲韩国民谣,后来填了中文词,被张清芳唱得清新又纯朴,我们全宿舍的女孩子都喜欢,丽尤其喜欢。她老拉着我和她一起唱,她喜欢唱和声部分。1992年夏天,我和丽唱着这首歌走在开满桐花的校园里,引来许多人的注目。
丽是一个美丽的北方女孩,红扑扑的脸总带着羞涩的微笑,明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乌黑的短发在风中飞扬,许多男孩为她神魂颠倒。女生宿舍楼下永远有男孩为丽守侯,而丽总是带着那羞涩的微笑来去匆匆。
丽对梁凤仪的小说情有独钟,几乎每一本她都有买。对书,她爱若珍宝,从不借给别人看,但我是例外。丽喜欢把书借给我看,只要有新买的书,她一定先给我看。这倒不是说我们之间的感情有多好,而是她喜欢听我谈论书中的内容。我在谈论书中的内容时总会带上自己的见解,分析人物的性格及作者写作的目的什么的,每次丽总是听得津津有味,所以,只要有新书,她一定先让我看,然后再听我讲。丽在听我讲的时候,大眼睛里总是充满了憧憬,有时我也不免会被她迷惑,停下来看着她,1992年的丽真的是美丽非凡。
丽对众多的追求者都无动于衷。丽是一个用功的学生,她无心恋爱,每天中的大部分时间总是泡在图书馆里或者教室里。或者对丽来说,最大的娱乐就是去参加舞会。学校里有办扫舞盲班,丽是我们宿舍女生中最早学会跳舞的,也是跳得最好的。丽每次邀我去,我总是借故推托。一来我怕吵,一听到太过剧烈的音乐或到人太多的地方就头痛;二来我不喜欢穿裙子装淑女。那时的我永远是一件宽大的t恤和肥肥的牛仔裤,一头乱发。远望根本分不清是男是女,甚至有人说我长得象那个校园歌手老狼。1992年,我和丽唱着花戒指走在开满桐花的校园里,引来人们的频频回头绝对是因为丽而不是因为我。
丽的美丽让男孩子们心痛。他们总是在女生宿舍门口的那棵大树下苦苦守侯,或者在我们寝室的窗户下呼唤丽的名字。到了1993年,终于有一个男孩打动了丽的心。那个男孩叫林。说实在的,林在丽的众多追求者中并不是最出众的一个,他来自南方的一个大城市,比我们高几届,长相也很平常,我一贯认为南方的男孩没有北方的男孩高大英俊,所以北方的女孩丽会喜欢南方的男孩林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但是林对丽却真可以说是用心良苦。后来丽自己告诉我,林为了追求她每隔一段时间就写一封情书给她。我说写情书算什么。丽神秘地说,不是一般的情书,是用血写的情书。我听了半天不作声。老实说,我并不怎么赞赏这种作法,用血写的情书肯定没有用钢笔或毛笔写得漂亮,而且我不喜欢血腥味。但话又说回来了,丽喜欢被别人感动,喜欢别人为她表现出一种英雄气慨,而用自己的血写情书应该是要有一定的热情和勇气的吧。所以我认为那个男孩还是比较聪明的,后来,每回我看到那个瘦瘦的男孩总是带着一种敬佩的眼光。
丽就这样陷入了南方男孩林编织的情网中,我们常常会看到丽被林呵护着在校园的林荫道上来来去去,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林的脸上带着幸福而又满足的表情,让所有男孩妒忌的发狂却无可奈何。
然而到了1994年,林将要毕业了。林是家里的独生子,家里已经给他安排好工作了。这意味着林要离开我们这个城市回到南方去。那几天,丽的眼睛总是肿肿的,让所有人看了都心生怜意。丽向我求助。我说,林留在北方将意味着一切要重新来过,你能跟着他吃苦吗?丽不吭声,只是低头抹着眼泪。后来,林大概抵不过丽的泪眼,决定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决然地留在了北方,他和几个同学在城里合租了一套房子,决心在这个城市里找工作。那几天,丽特别开心,反反复复地哼着那首花戒指。
后来,我们毕业了,各奔东西。临别时免不了一场大恸,许多恋人因为不能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不得不劳燕分飞,唯有丽一脸幸福地和林依偎在一起。
再后来,我与同学没什么联系了,我忙着自己的工作和恋爱,对丽的消息也不再关心了。直到有一天,一个同学突然给我打电话,兴奋之余不免问起丽来。她用一种很羡慕的口吻说:知道吗,丽嫁给了一个大款的儿子,现在生活可好。我听了大吃一惊,忙问:那么林呢?她不屑一顾地说,那是老皇历啦,丽在毕业没多久就和林分手了,林也回南方去啦。我听完一时无语,耳边不禁响起那多年没唱的老歌,只是不知还有没有人把它轻轻传唱
你可听说吗,那戒指花。少女们珍藏着它,爱它的无价。有心人遍野寻它,象征着爱情的花。这戒指花,代传情话。就象告诉她,爱她,啦啦啦啦永远!
你可听说吗?那戒指花。春天开在山崖,人人喜爱它。有情人攀登山崖,摘了花来到树下。编成戒指,送给她。就象告诉她,爱她,啦啦啦啦
丽很爱唱这首歌。这本是一曲韩国民谣,后来填了中文词,被张清芳唱得清新又纯朴,我们全宿舍的女孩子都喜欢,丽尤其喜欢。她老拉着我和她一起唱,她喜欢唱和声部分。1992年夏天,我和丽唱着这首歌走在开满桐花的校园里,引来许多人的注目。
丽是一个美丽的北方女孩,红扑扑的脸总带着羞涩的微笑,明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乌黑的短发在风中飞扬,许多男孩为她神魂颠倒。女生宿舍楼下永远有男孩为丽守侯,而丽总是带着那羞涩的微笑来去匆匆。
丽对梁凤仪的小说情有独钟,几乎每一本她都有买。对书,她爱若珍宝,从不借给别人看,但我是例外。丽喜欢把书借给我看,只要有新买的书,她一定先给我看。这倒不是说我们之间的感情有多好,而是她喜欢听我谈论书中的内容。我在谈论书中的内容时总会带上自己的见解,分析人物的性格及作者写作的目的什么的,每次丽总是听得津津有味,所以,只要有新书,她一定先让我看,然后再听我讲。丽在听我讲的时候,大眼睛里总是充满了憧憬,有时我也不免会被她迷惑,停下来看着她,1992年的丽真的是美丽非凡。
丽对众多的追求者都无动于衷。丽是一个用功的学生,她无心恋爱,每天中的大部分时间总是泡在图书馆里或者教室里。或者对丽来说,最大的娱乐就是去参加舞会。学校里有办扫舞盲班,丽是我们宿舍女生中最早学会跳舞的,也是跳得最好的。丽每次邀我去,我总是借故推托。一来我怕吵,一听到太过剧烈的音乐或到人太多的地方就头痛;二来我不喜欢穿裙子装淑女。那时的我永远是一件宽大的t恤和肥肥的牛仔裤,一头乱发。远望根本分不清是男是女,甚至有人说我长得象那个校园歌手老狼。1992年,我和丽唱着花戒指走在开满桐花的校园里,引来人们的频频回头绝对是因为丽而不是因为我。
丽的美丽让男孩子们心痛。他们总是在女生宿舍门口的那棵大树下苦苦守侯,或者在我们寝室的窗户下呼唤丽的名字。到了1993年,终于有一个男孩打动了丽的心。那个男孩叫林。说实在的,林在丽的众多追求者中并不是最出众的一个,他来自南方的一个大城市,比我们高几届,长相也很平常,我一贯认为南方的男孩没有北方的男孩高大英俊,所以北方的女孩丽会喜欢南方的男孩林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但是林对丽却真可以说是用心良苦。后来丽自己告诉我,林为了追求她每隔一段时间就写一封情书给她。我说写情书算什么。丽神秘地说,不是一般的情书,是用血写的情书。我听了半天不作声。老实说,我并不怎么赞赏这种作法,用血写的情书肯定没有用钢笔或毛笔写得漂亮,而且我不喜欢血腥味。但话又说回来了,丽喜欢被别人感动,喜欢别人为她表现出一种英雄气慨,而用自己的血写情书应该是要有一定的热情和勇气的吧。所以我认为那个男孩还是比较聪明的,后来,每回我看到那个瘦瘦的男孩总是带着一种敬佩的眼光。
丽就这样陷入了南方男孩林编织的情网中,我们常常会看到丽被林呵护着在校园的林荫道上来来去去,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林的脸上带着幸福而又满足的表情,让所有男孩妒忌的发狂却无可奈何。
然而到了1994年,林将要毕业了。林是家里的独生子,家里已经给他安排好工作了。这意味着林要离开我们这个城市回到南方去。那几天,丽的眼睛总是肿肿的,让所有人看了都心生怜意。丽向我求助。我说,林留在北方将意味着一切要重新来过,你能跟着他吃苦吗?丽不吭声,只是低头抹着眼泪。后来,林大概抵不过丽的泪眼,决定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决然地留在了北方,他和几个同学在城里合租了一套房子,决心在这个城市里找工作。那几天,丽特别开心,反反复复地哼着那首花戒指。
后来,我们毕业了,各奔东西。临别时免不了一场大恸,许多恋人因为不能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不得不劳燕分飞,唯有丽一脸幸福地和林依偎在一起。
再后来,我与同学没什么联系了,我忙着自己的工作和恋爱,对丽的消息也不再关心了。直到有一天,一个同学突然给我打电话,兴奋之余不免问起丽来。她用一种很羡慕的口吻说:知道吗,丽嫁给了一个大款的儿子,现在生活可好。我听了大吃一惊,忙问:那么林呢?她不屑一顾地说,那是老皇历啦,丽在毕业没多久就和林分手了,林也回南方去啦。我听完一时无语,耳边不禁响起那多年没唱的老歌,只是不知还有没有人把它轻轻传唱
你可听说吗,那戒指花。少女们珍藏着它,爱它的无价。有心人遍野寻它,象征着爱情的花。这戒指花,代传情话。就象告诉她,爱她,啦啦啦啦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