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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一年之后,北疆的乌仑城外,顾祈全带着狗皮帽子,穿着厚厚的毛毡大袄,正领着马队往城里赶。天快黑了,北疆的夜晚可不似京城灯红酒绿、胭水流觞,天黑后,那呼号的北风可不管穿得多厚,渗入肌肤,把人的手脚吹得冰凉,极近冻死!想当初顾家人刚刚到来时,过于柔弱的,有多少是受不了这里的气候挂了?
熬过了苦牢,熬过了漫长的发配路程,居然死在相对安逸的城内。顾祈全有多少讥讽不屑。他甚至暗想,估计那些短命的族人,大概以为侄女太心善,还会不停的施舍帮助他们?也不想想,静媛侄女只是一个弱女子,所有陪嫁都消耗在发配路上了,哪还有多余的钱财帮助他们买衣买食?冻死饿死,都是活该!
到了城内,他找了一家熟识的脚店住下,估量这一趟,能赚多少。从前这点小钱,他不放在心上的。可现在呢,不仅仅是为了生活,更是为了远方的小女儿静姵!元元说过,再多赚了点钱,她要回京城去,把静姵、静媙、静娴几个姐妹都接出来。到时候,就一家团团圆圆了!
虽然是被贬如皇家别院做宫女奴才,但恐宫女怨气太深,每年到了二十五岁的宫女都是遣送回家——除非有特别门路的,不愿意离开宫廷。二十五岁,过了女孩最好的年华,但能跟妻女团聚,已经是这一生最奢侈的梦想了。
闭着眼模模糊糊的时候,忽然听外面有人叫嚷“傅小将军,什么风把您吹来了……小的店小,收拾不出干净的屋子给您住。”
“别废话,这里是不是有一个马队经过?”
“是呀。是有一个阿全的领着马队……该不是做了什么犯忌讳的事情吧?傅小将军,小的这双贼眼精着呢,一眼扫过去,什么东西都看的清清楚楚。绝不会收留有问题的马队住下。”
“还废话,带我去见全叔。”
顾祈全立马坐了起来,匆忙收拾东西,一开门,就见到一个昂扬如松的男子把门框挡得严严实实,惊得他一愣“傅……傅小郎。怎么是你?我,我家元元已经和你退婚了啊,你过来找我干嘛?”
傅胤之先是抱着胳膊。额头的青筋一闪而没,随后才忍着十分的怒气,放缓的口气“全叔,他乡遇故知。可是人生三大喜事之一,怎么,不请我进去坐坐?”
顾祈全张了张嘴“他乡遇故知?遇到的是仇人怎么办呢?”
傅胤之只当没听到,带着一坛子烈酒进门做客。一开酒坛子,顾祈全的全部精神都集中在那喷香喷香的酒气中。塞外的苦寒生活。足够让一个男人变成酒虫了。
“傅……额,大侄子?侄女婿!”说对了称呼,才得到一碗烈酒。顾祈全哀叹自己的软骨头,同时无奈的拍拍傅胤之的肩膀“元元当时也是没法子,你们家对她做过什么,要是顾念一丁点情谊。把她留在府中了,也没那么多事情。她也不会千里迢迢跟着我们走一趟发配之路。可是。傅家就那么把她赶走了,也不怕她孤零零一个女孩子,遇到什么危险!”
打了一个酒嗝,顾祈全借着道“侄女婿,你很好,人很好。可惜全叔我只是隔房的叔叔,也做不了什么主。我们家,大概没有人会赞成元元嫁你……”
看着酒量不高的顾祈全醉倒了,傅胤之隐忍的怒气终于爆发,恼怒着说“凭什么!”
“她可是我的妻!”
……
距离乌仑城只有五十里的永固城,是北疆最大的城池之一。顾氏被发配后就留在这里。大部分族人都承受不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或是病、或是意外,接连去了,活着的只有不到百多人,靠着给人写写算算为生。
这一日,高静媛依旧先给大伯父顾祈瑞上了一炷香,随后才到了后面的菜园子里,看大哥挑了粪水废帝。新娶的大嫂已经怀孕四个月了,也不嫌弃,就那么笑呵呵的看着一身短打的丈夫。
“旁人都说怀孕的人娇气,闻不得这个,吃不得那个。怎么大嫂这么皮实,百无禁忌的?”
顾守礼笑“百无禁忌才好呢。”
他的前一任妻子,是端庄的千金小姐。顾氏一倒,她的娘家就使劲接她回去了,可怜他还不到一周岁的孩子,无人看惯,死得凄惨。他从来不怪妻子,只是觉得苍天弄人。他的孩子,和娴儿的孩子,都是没活过一周岁。
也罢,活着是这么艰难的事情,没办法让孩子享福,就好好送他们离开吧。
高静媛笑着看大哥和大嫂对望了一眼,眼中满是浓情蜜意,好似她不在旁边,无语的摇摇头。那个古板老成的大哥呢,她倒是很怀念他的!
北疆生活非常乏味,不过比起高家坡,还算强些——那时的她个子小小,不受重视,有多少想法不能实现,只能生生忍着?现在呢,她几乎是家里的半个主心骨了,她建议大哥修身养性,以传宗接代为主,顾守礼就娶妻了;她建议兆叔办个小学,专门教导本地的小孩,兆叔认真负责打点学校的事宜;她建议... -->>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一年之后,北疆的乌仑城外,顾祈全带着狗皮帽子,穿着厚厚的毛毡大袄,正领着马队往城里赶。天快黑了,北疆的夜晚可不似京城灯红酒绿、胭水流觞,天黑后,那呼号的北风可不管穿得多厚,渗入肌肤,把人的手脚吹得冰凉,极近冻死!想当初顾家人刚刚到来时,过于柔弱的,有多少是受不了这里的气候挂了?
熬过了苦牢,熬过了漫长的发配路程,居然死在相对安逸的城内。顾祈全有多少讥讽不屑。他甚至暗想,估计那些短命的族人,大概以为侄女太心善,还会不停的施舍帮助他们?也不想想,静媛侄女只是一个弱女子,所有陪嫁都消耗在发配路上了,哪还有多余的钱财帮助他们买衣买食?冻死饿死,都是活该!
到了城内,他找了一家熟识的脚店住下,估量这一趟,能赚多少。从前这点小钱,他不放在心上的。可现在呢,不仅仅是为了生活,更是为了远方的小女儿静姵!元元说过,再多赚了点钱,她要回京城去,把静姵、静媙、静娴几个姐妹都接出来。到时候,就一家团团圆圆了!
虽然是被贬如皇家别院做宫女奴才,但恐宫女怨气太深,每年到了二十五岁的宫女都是遣送回家——除非有特别门路的,不愿意离开宫廷。二十五岁,过了女孩最好的年华,但能跟妻女团聚,已经是这一生最奢侈的梦想了。
闭着眼模模糊糊的时候,忽然听外面有人叫嚷“傅小将军,什么风把您吹来了……小的店小,收拾不出干净的屋子给您住。”
“别废话,这里是不是有一个马队经过?”
“是呀。是有一个阿全的领着马队……该不是做了什么犯忌讳的事情吧?傅小将军,小的这双贼眼精着呢,一眼扫过去,什么东西都看的清清楚楚。绝不会收留有问题的马队住下。”
“还废话,带我去见全叔。”
顾祈全立马坐了起来,匆忙收拾东西,一开门,就见到一个昂扬如松的男子把门框挡得严严实实,惊得他一愣“傅……傅小郎。怎么是你?我,我家元元已经和你退婚了啊,你过来找我干嘛?”
傅胤之先是抱着胳膊。额头的青筋一闪而没,随后才忍着十分的怒气,放缓的口气“全叔,他乡遇故知。可是人生三大喜事之一,怎么,不请我进去坐坐?”
顾祈全张了张嘴“他乡遇故知?遇到的是仇人怎么办呢?”
傅胤之只当没听到,带着一坛子烈酒进门做客。一开酒坛子,顾祈全的全部精神都集中在那喷香喷香的酒气中。塞外的苦寒生活。足够让一个男人变成酒虫了。
“傅……额,大侄子?侄女婿!”说对了称呼,才得到一碗烈酒。顾祈全哀叹自己的软骨头,同时无奈的拍拍傅胤之的肩膀“元元当时也是没法子,你们家对她做过什么,要是顾念一丁点情谊。把她留在府中了,也没那么多事情。她也不会千里迢迢跟着我们走一趟发配之路。可是。傅家就那么把她赶走了,也不怕她孤零零一个女孩子,遇到什么危险!”
打了一个酒嗝,顾祈全借着道“侄女婿,你很好,人很好。可惜全叔我只是隔房的叔叔,也做不了什么主。我们家,大概没有人会赞成元元嫁你……”
看着酒量不高的顾祈全醉倒了,傅胤之隐忍的怒气终于爆发,恼怒着说“凭什么!”
“她可是我的妻!”
……
距离乌仑城只有五十里的永固城,是北疆最大的城池之一。顾氏被发配后就留在这里。大部分族人都承受不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或是病、或是意外,接连去了,活着的只有不到百多人,靠着给人写写算算为生。
这一日,高静媛依旧先给大伯父顾祈瑞上了一炷香,随后才到了后面的菜园子里,看大哥挑了粪水废帝。新娶的大嫂已经怀孕四个月了,也不嫌弃,就那么笑呵呵的看着一身短打的丈夫。
“旁人都说怀孕的人娇气,闻不得这个,吃不得那个。怎么大嫂这么皮实,百无禁忌的?”
顾守礼笑“百无禁忌才好呢。”
他的前一任妻子,是端庄的千金小姐。顾氏一倒,她的娘家就使劲接她回去了,可怜他还不到一周岁的孩子,无人看惯,死得凄惨。他从来不怪妻子,只是觉得苍天弄人。他的孩子,和娴儿的孩子,都是没活过一周岁。
也罢,活着是这么艰难的事情,没办法让孩子享福,就好好送他们离开吧。
高静媛笑着看大哥和大嫂对望了一眼,眼中满是浓情蜜意,好似她不在旁边,无语的摇摇头。那个古板老成的大哥呢,她倒是很怀念他的!
北疆生活非常乏味,不过比起高家坡,还算强些——那时的她个子小小,不受重视,有多少想法不能实现,只能生生忍着?现在呢,她几乎是家里的半个主心骨了,她建议大哥修身养性,以传宗接代为主,顾守礼就娶妻了;她建议兆叔办个小学,专门教导本地的小孩,兆叔认真负责打点学校的事宜;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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