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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中的佛像自焚的模样。短暂的甜蜜之后,桃子马上便被沉重的现实给击倒了。
阿彬的确有一位女友,而且感情颇为深厚:他们是在读高中时相识的,那个女孩只同阿彬做了三天的同桌就被调到外校。阿彬疯狂地爱上了她。为了看一眼她的背影,他曾连夜赶到她就读学校的顶楼阳台上等待,他追到她是不容易的。尽管后来阿彬考起了大学,她却落选了,阿彬还是没和她分手,相反还见了她的家长,打了结婚证,只等着毕业一参加工作就把她调到自己的身边
桃子与阿彬见面时,阿彬正要同女友打结婚证,由于某种原因,两人发生了口角。
桃子只是阿彬为缓解与女友的矛盾寻求解脱时的慰祭品罢了。
阿彬对桃子说,最初的就是最终的,你向往这种爱情吗?
桃子只是阿彬对这种向往有些动摇时的试验品罢了!
可桃子却甘愿当试验品!
有一种女人在传统观念里显得很贱,可男人就是爱得着迷,爱得不让其他女人或男人来作践她,桃子就是这样的女人!
桃子生长在一个特殊的家庭,她自小便看够了被男人喜新厌旧负心抛弃的女人的苦。她到这个世界上来,要找的就是阿彬这样不背信弃义的男人。在那样一个物欲横流的世界,有这样一个专情的男人存在,实属罕见,她爱阿彬的就是这一点。阿彬如果抛弃原来的女友选择她她还不答应呢!阿彬是她专一爱情理想的现实化身,为了这个信仰,被阿彬抛弃她也乐意! 难怪她要画一群飞天绕着坐着佛的烈日飞翔!飞吧飞吧,为了心中炽热的信念啊,死了也值!
傻傻的桃子!
于是,一边是桃子对着已人去楼空的孤灯枉自流泪嗟叹,写下一篇篇痴妇旷怨的文章,又一页页飘散于风中;一边是阿彬在新城市与女友喜接连理,洞房花烛,酒醉后却说出最爱的人是桃子的话,令新娘子芳心大乱,自叹命苦!
张爱玲说得对,男人的一生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阿彬的那一位的确是一个如果不能和阿彬结婚就要上吊自杀的女人,她在发现桃子与阿彬的信件时的表现已证明了这一点,她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在那之前她就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给了阿彬。阿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大丈夫就应该这样,大丈夫也喜欢自己的女人为自己寻死觅活。
如果阿彬没娶这样一位可人儿,她当然是阿彬的“床前明月光”了。有事例可证:阿彬与她结婚后又为了桃子的事发生口角时,阿彬说早知我们这样不如不结婚做情人算了。那一位立马还了一句:哼,要找情人就找你的什么桃子李子去,我们谈不成了,你别指望还能从我这儿得到什么!阿彬当然一边心有不甘,一边又为找到这样一个可靠的人儿高兴。什么也得不到,只有夜里想想,当然是那团“明月光”了。
阿彬也的确在他的白玫瑰那里享足了大男人的福。回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家务活全不做,只拿主意,老婆要有异议只消把眼一瞪,对方就不敢作声了。阿彬最见不惯男人被女人管,同事之间要提起那些爱管辖男人的女人,他立马大喝一声:“把她一脚踢出去!”
桃子是阿彬心口上那颗抹不去的的红砂痣吗?
看起来好像是,至少,结婚后的阿彬一有机会来桃子的城市出差就会和桃子幽会,把结婚前的桃子又搂又抱,月亮底下掀开桃子的衣襟,吻着桃子洁白的酥胸,下体膨胀难忍,几欲插入,这是事实。
如果阿彬娶了桃子,桃子就成了爱叮人咬人让阿彬讨厌恨不得一巴掌拍死的蚊子血吗?
似乎也是。桃子这样的女人,一生当中也有两个男人,一个是她的白马王子,一个是她的黑马王子。嫁给黑马王子,久而久之,黑的变成了墙角的一粒老鼠屎,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嫁给白马王子,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黑的却是心口上抹不去的一颗痣。
这是男女的公平。男尊女卑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大家都是有血有肉的人!
所以,当阿彬几年后感觉到桃子对自己激情不再时,他应该庆幸他没有娶桃子这个有可能让他受伤的女人!否则的话,他可能会管不住自己地一巴掌把桃子拍死在墙上;桃子也一样,不让她自在,她一样会把阿彬当老鼠屎一般弹出去!
桃子不是那种离了男人就无法活命的女人,正因为看多了被男人欺压抛弃的女人的苦,她选择了站起来反抗并交换体位。从她幼时因为不是男孩子于是被父辈们剃光青丝当男孩子养开始,她就打定注意决不像她的母亲奶奶那样为男人做饭洗衣还要讨打!她此生只会嫁给白马。她的丈夫温柔体贴,一点大男子作风也没有,模样儿也俊朗,整个一个让女孩子们着迷的白马形象。她终究是个女人,女人都是水做的,她一样是水,不过是男人喝了容易醉的水而已。她也会象阿彬那样对异性采取“一脚踢出去”的招儿!对象仅限于那些没有真爱纯粹花花肠子玩弄女性的男人!
这就是他们之间的爱情,也是他们之所以一见钟情的心理根源。两人互相迷恋,但就算他们之间没阻碍,阿彬也不会娶桃子,桃子也不会嫁给阿彬。就是这样。
阿彬这样的男人,注定了要找一个对他来说绝对安全可靠的白玫瑰做老婆,以支撑他从祖上沿袭而来的大男子信念。同时,他又注定无法抵制住在他生命中出现的一朵朵桃花的诱惑。樱子没必要义愤填膺,觉得桃子不道德,阿彬虚伪;阿彬的老婆也没必要芳心大乱,爱恨交加,觉得桃子不掺和便什么事也没有:阿彬对桃子说:“给我写信,我的地址是”这句话只是阿彬复制文件中的一件而已;阿彬与桃子故事不再时阿彬又有新欢,桃子可以理解地一笑,阿彬的老婆却无法做到这一点。阿彬伸出情欲之手摘下一朵朵鲜活生动的桃花,把玩之后,又不得不伸出几千年来的理性之手将她们祭奠在那个已霉烂变质的白玫瑰台下,举起来,仿佛举起一束火把,或一面旗帜,尽管这束火把这面旗帜已苍白无力!生命对他来说只是不断的摘下,祭上,摘下,祭上,直到他被桃花的红光灼伤为止他无法逃避。
桃子这样的女人,看透了几千年的文化把女人弄得如活死人一般的现实后,宁愿成为被祭奠的桃花,也不愿成为变质霉烂的白玫瑰。因为,至少,被祭奠的桃花还有一丝鲜活之气。她骑在虽安全却有些机械的白马身上,看着她生命中出现的一匹匹黑马,情不自禁地纵身一跃,又翻身而下,也许,这也是她一生的动作,跃上,翻下,跃上,翻下,直到马蹄子将她的那颗不安分的心儿踢碎为止
他们两人都是某一架巨大机器运作出来的零件,优点缺点如此一目了然,却又无法改变,改变的结果就是废弃!
所以,上苍似乎注定了他们之间有缘;注定了在那样一个概率几乎为0的机遇里要相识相知;注定了在桃子开玩笑的跟阿彬下最后通谍 “如果再不给她看阿彬妻儿的相片就绝交”后一个月,在他们居住的两座城市之间的一只渡船上,在漫长时间中的某一刻,两家人会不期而遇!绝交一事有违天意,两人情不自禁再次偷偷拥抱!
拥抱的那天桃子刚好来经,激情交合后,酒店的床单上开满一朵朵桃花,仿佛再次印证了他们之间的劫数
日中的佛像自焚的模样。短暂的甜蜜之后,桃子马上便被沉重的现实给击倒了。
阿彬的确有一位女友,而且感情颇为深厚:他们是在读高中时相识的,那个女孩只同阿彬做了三天的同桌就被调到外校。阿彬疯狂地爱上了她。为了看一眼她的背影,他曾连夜赶到她就读学校的顶楼阳台上等待,他追到她是不容易的。尽管后来阿彬考起了大学,她却落选了,阿彬还是没和她分手,相反还见了她的家长,打了结婚证,只等着毕业一参加工作就把她调到自己的身边
桃子与阿彬见面时,阿彬正要同女友打结婚证,由于某种原因,两人发生了口角。
桃子只是阿彬为缓解与女友的矛盾寻求解脱时的慰祭品罢了。
阿彬对桃子说,最初的就是最终的,你向往这种爱情吗?
桃子只是阿彬对这种向往有些动摇时的试验品罢了!
可桃子却甘愿当试验品!
有一种女人在传统观念里显得很贱,可男人就是爱得着迷,爱得不让其他女人或男人来作践她,桃子就是这样的女人!
桃子生长在一个特殊的家庭,她自小便看够了被男人喜新厌旧负心抛弃的女人的苦。她到这个世界上来,要找的就是阿彬这样不背信弃义的男人。在那样一个物欲横流的世界,有这样一个专情的男人存在,实属罕见,她爱阿彬的就是这一点。阿彬如果抛弃原来的女友选择她她还不答应呢!阿彬是她专一爱情理想的现实化身,为了这个信仰,被阿彬抛弃她也乐意! 难怪她要画一群飞天绕着坐着佛的烈日飞翔!飞吧飞吧,为了心中炽热的信念啊,死了也值!
傻傻的桃子!
于是,一边是桃子对着已人去楼空的孤灯枉自流泪嗟叹,写下一篇篇痴妇旷怨的文章,又一页页飘散于风中;一边是阿彬在新城市与女友喜接连理,洞房花烛,酒醉后却说出最爱的人是桃子的话,令新娘子芳心大乱,自叹命苦!
张爱玲说得对,男人的一生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阿彬的那一位的确是一个如果不能和阿彬结婚就要上吊自杀的女人,她在发现桃子与阿彬的信件时的表现已证明了这一点,她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在那之前她就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给了阿彬。阿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大丈夫就应该这样,大丈夫也喜欢自己的女人为自己寻死觅活。
如果阿彬没娶这样一位可人儿,她当然是阿彬的“床前明月光”了。有事例可证:阿彬与她结婚后又为了桃子的事发生口角时,阿彬说早知我们这样不如不结婚做情人算了。那一位立马还了一句:哼,要找情人就找你的什么桃子李子去,我们谈不成了,你别指望还能从我这儿得到什么!阿彬当然一边心有不甘,一边又为找到这样一个可靠的人儿高兴。什么也得不到,只有夜里想想,当然是那团“明月光”了。
阿彬也的确在他的白玫瑰那里享足了大男人的福。回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家务活全不做,只拿主意,老婆要有异议只消把眼一瞪,对方就不敢作声了。阿彬最见不惯男人被女人管,同事之间要提起那些爱管辖男人的女人,他立马大喝一声:“把她一脚踢出去!”
桃子是阿彬心口上那颗抹不去的的红砂痣吗?
看起来好像是,至少,结婚后的阿彬一有机会来桃子的城市出差就会和桃子幽会,把结婚前的桃子又搂又抱,月亮底下掀开桃子的衣襟,吻着桃子洁白的酥胸,下体膨胀难忍,几欲插入,这是事实。
如果阿彬娶了桃子,桃子就成了爱叮人咬人让阿彬讨厌恨不得一巴掌拍死的蚊子血吗?
似乎也是。桃子这样的女人,一生当中也有两个男人,一个是她的白马王子,一个是她的黑马王子。嫁给黑马王子,久而久之,黑的变成了墙角的一粒老鼠屎,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嫁给白马王子,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黑的却是心口上抹不去的一颗痣。
这是男女的公平。男尊女卑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大家都是有血有肉的人!
所以,当阿彬几年后感觉到桃子对自己激情不再时,他应该庆幸他没有娶桃子这个有可能让他受伤的女人!否则的话,他可能会管不住自己地一巴掌把桃子拍死在墙上;桃子也一样,不让她自在,她一样会把阿彬当老鼠屎一般弹出去!
桃子不是那种离了男人就无法活命的女人,正因为看多了被男人欺压抛弃的女人的苦,她选择了站起来反抗并交换体位。从她幼时因为不是男孩子于是被父辈们剃光青丝当男孩子养开始,她就打定注意决不像她的母亲奶奶那样为男人做饭洗衣还要讨打!她此生只会嫁给白马。她的丈夫温柔体贴,一点大男子作风也没有,模样儿也俊朗,整个一个让女孩子们着迷的白马形象。她终究是个女人,女人都是水做的,她一样是水,不过是男人喝了容易醉的水而已。她也会象阿彬那样对异性采取“一脚踢出去”的招儿!对象仅限于那些没有真爱纯粹花花肠子玩弄女性的男人!
这就是他们之间的爱情,也是他们之所以一见钟情的心理根源。两人互相迷恋,但就算他们之间没阻碍,阿彬也不会娶桃子,桃子也不会嫁给阿彬。就是这样。
阿彬这样的男人,注定了要找一个对他来说绝对安全可靠的白玫瑰做老婆,以支撑他从祖上沿袭而来的大男子信念。同时,他又注定无法抵制住在他生命中出现的一朵朵桃花的诱惑。樱子没必要义愤填膺,觉得桃子不道德,阿彬虚伪;阿彬的老婆也没必要芳心大乱,爱恨交加,觉得桃子不掺和便什么事也没有:阿彬对桃子说:“给我写信,我的地址是”这句话只是阿彬复制文件中的一件而已;阿彬与桃子故事不再时阿彬又有新欢,桃子可以理解地一笑,阿彬的老婆却无法做到这一点。阿彬伸出情欲之手摘下一朵朵鲜活生动的桃花,把玩之后,又不得不伸出几千年来的理性之手将她们祭奠在那个已霉烂变质的白玫瑰台下,举起来,仿佛举起一束火把,或一面旗帜,尽管这束火把这面旗帜已苍白无力!生命对他来说只是不断的摘下,祭上,摘下,祭上,直到他被桃花的红光灼伤为止他无法逃避。
桃子这样的女人,看透了几千年的文化把女人弄得如活死人一般的现实后,宁愿成为被祭奠的桃花,也不愿成为变质霉烂的白玫瑰。因为,至少,被祭奠的桃花还有一丝鲜活之气。她骑在虽安全却有些机械的白马身上,看着她生命中出现的一匹匹黑马,情不自禁地纵身一跃,又翻身而下,也许,这也是她一生的动作,跃上,翻下,跃上,翻下,直到马蹄子将她的那颗不安分的心儿踢碎为止
他们两人都是某一架巨大机器运作出来的零件,优点缺点如此一目了然,却又无法改变,改变的结果就是废弃!
所以,上苍似乎注定了他们之间有缘;注定了在那样一个概率几乎为0的机遇里要相识相知;注定了在桃子开玩笑的跟阿彬下最后通谍 “如果再不给她看阿彬妻儿的相片就绝交”后一个月,在他们居住的两座城市之间的一只渡船上,在漫长时间中的某一刻,两家人会不期而遇!绝交一事有违天意,两人情不自禁再次偷偷拥抱!
拥抱的那天桃子刚好来经,激情交合后,酒店的床单上开满一朵朵桃花,仿佛再次印证了他们之间的劫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