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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笔下文学 www.xxbxwx.net,淡若晨岚文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总想自己能有一次美丽的邂逅。从第一次见到他,24小时我做了他的新娘。

    (一)

    在这个城市,我属于漂族一员。和他“同居”在一个房子三年,却一次没有见到他,更谈不上认识了。

    下午,在办公室接到了“臭小子”打来的电话,告诉我她晚上从上海飞回来。屈指一算“臭小子”去上海已经十天了。说起臭小子,她才是我在这个城市里,唯一一个能和我真正“同居”在一起的人。她是我在大学四年里,宁烂在一起也不愿分开的知交。

    晚上6时,臭小子风一样回到了公寓。

    “想死你了,美女。”随着话音的落下,房间的地上、床上顿时堆满了行李及各种各样的小吃。看来她如男孩般的豪爽性格,和她贪吃的习惯是难以改掉了。

    拿起我早已为她准备好的酸奶,边喝边说着:

    “美女,自己打开行李箱,看看我从上海给你带回的最新款春装。“

    “天那,你怎么又给我买衣服回来。上次你出差带回来的衣服,到现在还没穿呢。”

    “像我黎姐这样漂亮的女人,不穿漂亮衣服,岂不委屈了那么好的设计师设计出来的衣服了吗?你看我这水桶身材想穿也穿不上。”

    每一次她总是这样自嘲她最不满意的身材,可是她在每次嚷着坚决减肥的同时,又极不愿意委屈她那贪吃的嘴。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臭小子有了给我买衣服的习惯,无论是和她一起逛街,还是她出差,包里和她的行李里一定不会缺少她喜欢的小吃及各种款的时装,仔细翻看衣柜。我的衣服大概快有三分之二是她为我所买了。每次接受完她的礼物,总是极力提醒她不要再买衣服,可她依旧我行我素,套用她的解释就是:漂亮的女人,不只是男人喜欢的专利,女人同样也喜欢看漂亮女人。

    归置好臭小子乱放的行李,我被她硬拽着来到了我们经常来的萍聚酒楼,几个我们最喜欢吃的小菜上来后,她告诉我这次回来,公司给了她两天假,她准备和几个朋友去郊游。看着她一天到晚不停跑来跑去的样子,真是从心里佩服她有那么好的充沛精力。

    (二)

    今天是周五。臭小子真的去郊游。我一如往常去公司上班。秘书告诉我,总经理找我。来到上司的办公室,他告诉了我一件挺让我意外的事。

    “胡黎,宋平明天从意大利回来。”

    宋平?宋平是谁?我快速地在脑子里搜索着这个人,可这个人在我脑子里看来是没留半点印象。看着我有些迟然的表情,上司接着说:

    “就是和你住在一起的你没有见到的同房朋友。”

    豁然间,我想起来自己居住的房子里,真的还存在着一个这样特殊的人。不过他回来就回来,与我有什么关系啊。

    “我知道了,总经理。”

    我表面上没有太大反应地回答着上司的话。

    “他是一个喜欢独居的人,不喜欢与别人住在一起,所以公司想为你重新调换新的住所。”

    “我搬走,他来住这个房子?可是我都在这里住了三年了,我已经习惯住在这里了,为什么不给他新换一处新的房子。”我没有考虑地说出了自己的理由。

    上司听笑了。

    “这样吧,等他回来后,我们再来商量这件事好吗?”

    我点头退出了上司的办公室。

    哼,有什么好商量的,虽然这个房子开始的主人是他,可我毕竟住了三年了,而他一次也没出现过,要真论起谁是这里的主人,也应该更换为我了,再说回来,这房子都是公司为像我这样属于公司领族中的佼佼者所配置,虽然不知道他在公司里是什么位置,但就他也如我一样住在这里来看,他充其量也应该是和我一样属于漂族里的一员,位置也不应该比我高到那去,凭什么他回来要我搬走。管他呢,今朝有房今朝住,管他明天搬与否。

    (三)

    这个城市今年的春天似乎来的比较晚,已经是四月末了,天空竟然还下了一场比较大的春雪,真不知道冬天什么时候也学得这么多情,拉着春天的手不肯离去。

    晚上下班,走出办公大楼,看着飘着的雪花,不禁打了个冷颤,为自己早晨出门选择穿裙子而有点后悔,看着过往下班的人群,像我在这样天气里还穿着裙子的真是少之又少,站在这里感觉自己真的是有些美丽“冻人”正在考虑坐什么回家,公司的车停在我面前,司机还是像服务于上司那样,习惯地打开车门:

    “总经理说天气不好,让我开车送你回去。”

    其实刚才自己考虑怎么回去,说起来就是自己一种本能上的思考。我早就知道,在公司三年了,每一次天气发脾气时,上司总会让司机开车送我回去。记得第一次司机送我回去时,坐在上司的专用车上,真的有点受宠若惊的样子。那天也和今天一样下着雪,只是雪比今天的大多了,那是我来到这个城市和这个公司遇到的第一场大雪。想起自己能在这个公司一干就是三年,除了工作环境和待遇不错外,也存在着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如我父亲般年龄的上司,像自己的父亲一样在该关心我的时候默默地关心着我,每每想来都会让我感动于自己能遇到这么好的上司。所以在父亲利用大学放假时间来看我时,上司见到了我父亲,并使他们很快成为了好朋友。

    回到18层的公寓,没有一点食欲,只觉得浑身懒懒的,不想做什么。习惯了和臭小子挤一张床。她不在的时候,床在身下感觉到了它的宽大,房间里也写上了一点空寄的影子。电话响了,是臭小子的

    “美女,天气不好,没什么好玩的,明天晚上我回去。你自己弄点吃的,多穿点衣服,别那么美丽‘冻人’的,小心感冒,等我回去陪你。”

    还没等我说话,她已经用最快的速度把电话挂了。明天晚上回来,明天?我怎么此时对明天特别敏感呢。明天是周六,明天还有谁回来?对了,他!想和我争霸这个房子的人。

    这个房间在我眼里已经关闭了三年了,我想不但是我,包括臭小子想必早已忘记了在这个屋子里,还有一间这样的房间,忘记了,我们两个三年来其实是寄人篱下,而俨然把自己视为是房子的真正主人。我在脑子尽量刻画这个叫宋平男人的模样,高的、矮的;胖的、瘦的;英俊的、平凡的,亲切如大哥还是我阻止了自己的思绪,我怕自己再这样想下去,未必不把这个人想象成凶神恶魔。管他是什么样子,总之不能让明天回来的他占据我的领域。想到这里,我迅速返回自己的房间。

    留洋者:

    你好,我是居住在这个房子三年的主人。知道你明天回来。我对这个房子有了很深的依赖感,所以我决不会搬走,请你回来后,主动与上司商量为你调换新房。

    胡黎

    找来胶水,把纸条牢牢地贴在他房间门上。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音乐,在孟庭苇轻柔的歌声中进入了梦乡。

    早晨,不,应该说是上午了,又是电话声把我从睡意中吵醒。

    “黎黎,是妈妈,怎么没起床啊,是生病了吗?”

    “没有拉,妈妈,今天休息,想多睡一会。”

    “还是那么懒床,妈妈看天气预报,说你那边最近几天都在降温,你要注意多穿点衣服,小心感冒了。”

    “知道了,妈妈。我会自己注意的。好想你啊妈妈。”

    “要记得在早上吃早餐,还要记得”

    每一次的电话,妈妈总是这样反复重复着她对女儿永远的关心。看看表已经接近中午了,头有些昏沉,不会是真的要感冒吧。起来,在冰箱里找了一袋速冻水饺,煮好吃了几个,从昨晚起就没有很好的胃口。斜躺在客厅沙发上,懒懒的看着电视,迷迷糊糊竟然又睡去。

    “美女,我回来了。”

    臭小子的喊声把我弄醒。是晚上了。

    “怎么了,看起来无精打采的。”

    “有点不舒服,好像是要感冒。”

    她把药箱里的药几乎都倒了出来。,从里面挑出一个她认为比较有效的感冒药,递给我:

    “赶快把药吃了。”

    “臭小子,我们住的房子的真正主人今天也要回来了,公司告诉我说给我重新换房子,看来你也应该准备好和我一起搬走的准备。”

    听了我的话,臭小子也看到了我贴在他门上的纸条。

    “好,不错。美女,我赞同你的想法,和你一起来捍卫我们的领域,”

    (四)

    一夜无故事。

    第二天早上,臭小子用手摸了摸我头

    “美女,你好像真的要感冒,头有些热,要不要去医院?”

    “你知道我最怕去医院了,没事,有不是第一次感冒,吃完药就好了。”

    臭小子准备好早饭,依然是没有胃口,只喝了一袋奶。她的朋友约她出去,房间又剩下我自己,也恢复了那份安静。忽然想起该回来的那个人怎么没有听到一点动静呢?打开房间门,看到自己贴在他门上的纸条如旧,整个屋子里也没有回来的痕迹。不会这么快就不战而败吧,还是公司这么快就给他换好了新的住所。不管,只要他不回来住,怎么都好,其他的与我都无关。吃了两片药,回到房间继续休息。

    晚上,臭小子来电话说她晚上不回来了,我告诉她,那个该回来的人昨天没回来,可能是不回来住了。

    “那太好了,太棒了。”臭小子高兴地嚷着。

    晚上,依旧是吃药休息,不过,这次感冒好像药不起什么作用,我没有感到自己有些好转,头还是那么疼。

    深夜了,我被放东西的声音惊醒。这么晚了臭小子怎么又回来了。这次应该好好说说她,女孩子不能在这么晚回家,因为我已经看清是深夜2:00点了。搬东西的声音越来越大,不像是臭小子,难道是贼?正在为自己壮胆想开门看看去,听到了隔壁房间的开门声,紧接着是往房间搬东西的声音,天那,是那个不该回来的人回来了。看来自己在白天把这件事想的太好了,战争还是要继续开战的。

    房子的战争还没开始,我感冒的战争却在序幕中正式上演了。我所用的药没有打败这次感冒,我在新一周开始的第一天,不得不向上司请了病假,我不停的喝着水,把自己的用药加大一倍来和感冒做斗争,几番回合,我在战争中昏睡了。

    好像是在梦里,感觉有人在敲自己的门,感觉有人进来,又感觉有人再摸自己的额头,耳边还有一种听起来很亲切,但又透着几份责备的声音:

    “烧成这样,还不知道去医院,真是不会照顾自己。”

    一双有力的手抱起我,咦,这个人的怀里好暖。好想睁开眼睛看看是谁,可眼睛却无力睁开,那就在昏睡中继续这个美梦。

    梦终于醒,眼睛也睁开了,呈现在眼前的一切也让我楞了。这是医院,是医院的病房。一个梦怎么自己把自己转移到这里了,看着一滴滴正在输着的药水,再晃晃自己的头,不是梦了,是真的在医院。看看时间,是晚上10:05分。病房的门轻轻推开了,一个高大的男人进来,很帅,真的很帅,而且还是我喜欢的那种帅,第一眼看上去是一个成熟稳重的人。脸上挂着看到我的微笑。

    “你醒了?头还疼吗?”

    我环顾了一下这个病房,确定只有我自己时,才知道他是在和我说话。我机械地点了点头。

    “发烧这么严重,怎么不早点来医院。我买了许多样的水果,不知道你喜欢吃那种,你可以告诉我,我去洗给你吃。”

    他说话的声音很富有磁性,听起来好像自己在那里听过,很熟悉。对,是在梦里,在自己的耳边响起的也是这个声音。

    “你看,这里有苹果、香蕉、芒果、还有柠檬,你喜欢吃那种?”

    我从梦的回忆里回过神。柠檬,他怎么知道我最爱吃柠檬,在南方上大学的几年,应该说除了同学的陪伴,就是柠檬陪我度过的。看着床头柜上的柠檬真的有点想吃的感觉,可又不知怎么和眼前这个我想了很多遍,也没想起的陌生人说出自己的想法。

    “病的这么严重,一定是没有吃过东西。”

    他扶起我,让我靠在他的怀里,一杯带着热气的奶放在我嘴边。我慢慢喝着并不太热的奶,他低头看着我:

    “很热吗?”

    还是没有开口回答他的问题,我摇着头,用动作告诉他不热。

    “不要那么慢喝,一会要凉了。”

    其实他那知道,我此时的心情。靠在他怀里的感觉,和在梦中的那个被抱起躺在怀里的感觉,是一样的暖,一样的舒服,一样的安全,真的有一种想永远这样依靠下去的想法。为自己心里面对一个陌生人产生这样的想法而脸红,迅速把一杯奶喝完,让自己的身体向前移了一下。

    他拿起一张纸巾为我擦了擦嘴。细心地把靠在床头的枕头立好,让我很舒服的靠在床头上。

    看着他一个个细微的动作,我相信他应该是一个很细腻而且很会体贴人的大男人。我趁他在自己买回的水果里挑选水果时,仔细偷看着他。

    他看上去也就是30岁左右,应该年长我三、四岁,他的身高该有185公分了,有着如运动员般的身材(自认为自己167公分的身高,亭亭玉立,在女孩子中也应该是比较高的了。不过如果站在他的面前,我也只能做他身高的妹妹了。)他的五官棱角分明,端正的让我很难挑出缺点,脸上的肤色是欧美最流行的那种健康肤色。

    “在看什么,我脸上有什么吗?”他轻声的问着。

    “没有,什么也没有。”我急忙分辨着。脸红有点像发烧。

    “把这个柠檬吃了好吗?”他把柠檬放在我的手里紧接着说:

    “我很喜欢吃柠檬,喜欢柠檬酸酸的味道。”说完,他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爸爸,我是宋平,她已经醒过来了,烧也退了”

    什么,他是宋平?柠檬流下的汁顺着我的手指流到了被子上。

    “你是那个从意大利回来的宋平?”

    我有些张口结舌地问着。他笑着为我擦手上的果汁:

    “怎么不像吗?我是宋平,假了包换。”

    “是你把我送到医院的,对吗?”

    “是的,狐狸美女,总经理在下班的时候告诉我,你生病在家,叮嘱我下班后照顾你。”

    胡黎!“狐狸”?听他的中国话说的很标准,怎么会把我的名字,给念成“狐狸”呢。

    “宋平先生,请你把中国话说标准好吗?我叫胡黎,不叫‘狐狸’,ok?”

    “是狐狸,不是胡黎,一只灵精的小狐狸。”

    他只用了几秒钟,竟把我的名字生生地改成了“狐狸”真是不可思疑。

    “来,小狐狸,现在你要听话一点,乖乖地躺下,再好好睡一觉,针打完了,我会叫护士的。”

    “很晚了你该回家休息了,不好意思让你受累了。”我红着脸,说着有些别扭的客气话。

    “今晚我在这里陪你,你不用多想,好好睡你的觉,你应该相信我对吗?”

     他把枕头放平,看我躺好,再一点点把被子为我掖好,眯着眼睛,我被他细心温柔的照顾感动着,温暖着。

    (五)

    一直好想自己能够遇到能让自己心动的男人,一直好想自己的生命里能够有一个细心体贴的大男人来呵护自己,衷爱自己。我想起了自己26年来,唯一一次的恋爱,大学里初恋的柠檬情结。

    大学四年,我一直是男孩所追逐的目标,不但是因为我的漂亮,也是因为我的才华。在大学里,男同学对漂亮女生的评价永远是,漂亮的女生没有才,有才的女生不漂亮。而我是他们男生挑出来的极品了。从小我就是一个比较理性的人,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我知道自己的大学生活主要目的是学习,所以四年里,我用很强的克制力抵御着男孩子们对我的狂轰乱炸,用最好的盾抵挡着他们射来的爱的丘比特之箭。然而就在大学生活还有几个月就要结束,就在我要为我就读的大学创下一奇迹(漂亮的女生在大学里不谈恋爱,在这所学校还没有先例)时,我坚守的阵地也失守了,失守在一个极其平凡的同级不同班的男孩身上。

    他很平凡。不是因为他是从农村考出来的大学生。而是因为他平凡到,在他身上找不到任何闪光的地方,而我唯一一次的恋爱从他开始。

    大学最后的几个月,同学们都忙着为自己的前途四处奔波,因为自己成绩优越的原因,我没有这方面的先天之忧,静然呆在学校的图书室,翻看自己喜欢的书籍。

    那个晚上月很圆,很想吃柠檬的我,来到街边小摊,挑着柠檬。看着诱人的柠檬,我却没有吃到,因为粗心的我出来时,忘记了带钱。站在小摊前有种流恋不舍的样子,买柠檬的大爷让我回去取钱再回来,他等我,很想立刻吃到柠檬的我,竟连回去拿钱的时间也等不及了。

    “你把柠檬买了吧,我来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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