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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自己炼器好辛苦,难怪极品宝器比其他宝器贵百倍,千倍,甚至上万倍,轻易就能将下中上三种宝器摧毁。”
“果然,除了买,还是抢来得划算啊!”
“算了,这匕首怎么说也是亲手炼出的第一把宝器,权当纪念品收藏好了。”
“能炼出二阶宝器,最起码我已是个二阶炼器师,难道不值得高兴吗?”
“是啊,我应该高兴才对,苦恼给谁看,真是自找苦吃。”
纠结好一阵,林凡才露出笑脸,将匕首收起,放入兽皮袋之中。
“过去两个多月,我已是十一岁,现在又进阶成功,实力大进,也是时候出去走走,看看情势到底如何。”
之后两天,先是将其它材料当成养份血养给血心剑,令其威力大增,相当于三阶上品宝器。
随着进阶,血养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然后再炼化抢自付烈的一刀一剑,等能收发随心,控制自如之后,便从地下遁出,向梁城走去。
梁城,是林凡认真思考之后才选择的目标。
他要先去梁城打探消息,再去百鬼岭弄清父仇一事。
梁城三大世家虽势大,但他并不惧怕,因为三大势力并非铁板一块,只要小心一些,定然可以全身而退。
可他不知道,这一去,让本就出名的他,彻底名扬方圆数百里。
来到地面,拿出那把二阶中品匕首,当成飞行宝器,向着梁城飞去。
一个时辰后,灵识消耗一半,林凡来到梁城南门。
进阶之后,相对来说,飞行消耗会更低,飞行时间至少能支撑一个半时辰。
梁城禁空,林凡只得下地步行。
用上幻形术,幻化成一个红光满面的少年,慢慢向城门走去。
城门有士兵把守,进城须交税。
平民交金币,修士武者交灵石。
当然,数目肯定不同。
守城士兵大都为凡人,领头三人才是修士。
看所穿衣服上面绣有的徽章,便知是黄家之人。
好在三人修为低下,均在聚气七阶上下,林凡才得以蒙混过关,交上一块下品灵石进入梁城。
“哎呀!看来,我还真成为名人咧,到处都贴有我的画像。”
看到城门外,街道上,以及菜市酒楼都贴有自己的画像,林凡苦笑起来。
“好久没吃过热腾腾的饭菜,先去大吃一顿,顺便打听一些消息。”
走进一家酒楼,上到人最多的三楼,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叫上一桌精美可口的饭菜,慢慢吃起来。
凭借过人灵识,林凡能感应到有三十多个修行之人,大多为低阶,比他强大的有三个修士,两个武者。
酒楼饭馆,茶余饭后,人多嘴杂,正是打探消息的大好时机,林凡低头用餐,细心倾听。
可众人所聊虽五花八门,却偏偏无人提起与他有关的任何事。
林凡也不气恼,非常有耐心的等待下去。
正用心享受美食之际,一男子忽然从楼下走上来,观望一阵之后,直接向他走来,然后自顾自的拉开椅子坐下。
“小兄弟,借个位置一起用餐,你不介意吧!”
来人身材高大,黑脸发亮,两眼闪烁,给人精明狡诈之感。
还没等林凡回答,他已拿起一块大猪排啃起来。
林凡抬头,睁大眼看着眼前之人,愣在那里,完全说不上话。
先不说别的,这人那太那啥了吧!
两人认识吗?
啊不!林凡知道他,就是那个在胡子山两次开局设赌的钱百万。
可两人从没以真面目相对过,更没说过话,认真说来,两人还真是陌路人。
两人真的不认识啊!
可钱百万此时却自来熟,好像与他是多年朋友一般。
等林凡从惊愣中反应过来,钱百万已吃光那块猪排。
速度之快,有若风卷残云,那吃相,简直是饿鬼投胎一般。
“喂!话说我认识你吗?黑脸大叔?”
林凡无比郁闷,这钱百万修为平平,才聚气五阶,可在他面前却淡定从容,一幅毫无压力的样子。
虽说自己真实修为被镇灵玉掩盖,但显露出来的威压也不低,绝非聚气五阶修士可以承受的。
可事实却是如此,钱百万不仅轻松自在,甚至还对他笑了笑。
“小兄弟,老哥我叫钱百万,生平最喜欢交朋友,一见小兄弟便觉得你仪表不凡、古道热肠、急人所好。俗话说就是有缘,既然有缘,我就想不如上来一叙,交个朋友,不知小兄弟如何称呼。”
边说话,钱百万边拿起一块猪排,又大口啃咬起来。
那样子,像是饿了好几天一样。
“我不喜欢交朋友,也不是你兄弟,坐一边去!还有,两块猪排三百金币,自己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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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自己炼器好辛苦,难怪极品宝器比其他宝器贵百倍,千倍,甚至上万倍,轻易就能将下中上三种宝器摧毁。”
“果然,除了买,还是抢来得划算啊!”
“算了,这匕首怎么说也是亲手炼出的第一把宝器,权当纪念品收藏好了。”
“能炼出二阶宝器,最起码我已是个二阶炼器师,难道不值得高兴吗?”
“是啊,我应该高兴才对,苦恼给谁看,真是自找苦吃。”
纠结好一阵,林凡才露出笑脸,将匕首收起,放入兽皮袋之中。
“过去两个多月,我已是十一岁,现在又进阶成功,实力大进,也是时候出去走走,看看情势到底如何。”
之后两天,先是将其它材料当成养份血养给血心剑,令其威力大增,相当于三阶上品宝器。
随着进阶,血养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然后再炼化抢自付烈的一刀一剑,等能收发随心,控制自如之后,便从地下遁出,向梁城走去。
梁城,是林凡认真思考之后才选择的目标。
他要先去梁城打探消息,再去百鬼岭弄清父仇一事。
梁城三大世家虽势大,但他并不惧怕,因为三大势力并非铁板一块,只要小心一些,定然可以全身而退。
可他不知道,这一去,让本就出名的他,彻底名扬方圆数百里。
来到地面,拿出那把二阶中品匕首,当成飞行宝器,向着梁城飞去。
一个时辰后,灵识消耗一半,林凡来到梁城南门。
进阶之后,相对来说,飞行消耗会更低,飞行时间至少能支撑一个半时辰。
梁城禁空,林凡只得下地步行。
用上幻形术,幻化成一个红光满面的少年,慢慢向城门走去。
城门有士兵把守,进城须交税。
平民交金币,修士武者交灵石。
当然,数目肯定不同。
守城士兵大都为凡人,领头三人才是修士。
看所穿衣服上面绣有的徽章,便知是黄家之人。
好在三人修为低下,均在聚气七阶上下,林凡才得以蒙混过关,交上一块下品灵石进入梁城。
“哎呀!看来,我还真成为名人咧,到处都贴有我的画像。”
看到城门外,街道上,以及菜市酒楼都贴有自己的画像,林凡苦笑起来。
“好久没吃过热腾腾的饭菜,先去大吃一顿,顺便打听一些消息。”
走进一家酒楼,上到人最多的三楼,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叫上一桌精美可口的饭菜,慢慢吃起来。
凭借过人灵识,林凡能感应到有三十多个修行之人,大多为低阶,比他强大的有三个修士,两个武者。
酒楼饭馆,茶余饭后,人多嘴杂,正是打探消息的大好时机,林凡低头用餐,细心倾听。
可众人所聊虽五花八门,却偏偏无人提起与他有关的任何事。
林凡也不气恼,非常有耐心的等待下去。
正用心享受美食之际,一男子忽然从楼下走上来,观望一阵之后,直接向他走来,然后自顾自的拉开椅子坐下。
“小兄弟,借个位置一起用餐,你不介意吧!”
来人身材高大,黑脸发亮,两眼闪烁,给人精明狡诈之感。
还没等林凡回答,他已拿起一块大猪排啃起来。
林凡抬头,睁大眼看着眼前之人,愣在那里,完全说不上话。
先不说别的,这人那太那啥了吧!
两人认识吗?
啊不!林凡知道他,就是那个在胡子山两次开局设赌的钱百万。
可两人从没以真面目相对过,更没说过话,认真说来,两人还真是陌路人。
两人真的不认识啊!
可钱百万此时却自来熟,好像与他是多年朋友一般。
等林凡从惊愣中反应过来,钱百万已吃光那块猪排。
速度之快,有若风卷残云,那吃相,简直是饿鬼投胎一般。
“喂!话说我认识你吗?黑脸大叔?”
林凡无比郁闷,这钱百万修为平平,才聚气五阶,可在他面前却淡定从容,一幅毫无压力的样子。
虽说自己真实修为被镇灵玉掩盖,但显露出来的威压也不低,绝非聚气五阶修士可以承受的。
可事实却是如此,钱百万不仅轻松自在,甚至还对他笑了笑。
“小兄弟,老哥我叫钱百万,生平最喜欢交朋友,一见小兄弟便觉得你仪表不凡、古道热肠、急人所好。俗话说就是有缘,既然有缘,我就想不如上来一叙,交个朋友,不知小兄弟如何称呼。”
边说话,钱百万边拿起一块猪排,又大口啃咬起来。
那样子,像是饿了好几天一样。
“我不喜欢交朋友,也不是你兄弟,坐一边去!还有,两块猪排三百金币,自己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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