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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五一号病房前,蒙于砚盯着门牌上的名字“乐静兰”迟迟不敢敲门。
巡房的护士热心地走过来,轻手轻脚地帮他开了门,小声地对他说:“乐小姐刚刚才睡着,你别敲门吵醒她。”
乐小姐?蒙于砚道了谢,直觉护士对母亲的称呼很有趣,母亲已经六十多岁了,竟然还称呼她小姐。
他脚步轻缓地走到病床前,尽管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但是一看见病床上熟睡的母亲时,他的心脏猛然一阵紧缩,双眼逐渐润湿了。
病床上的母亲整整瘦了一大圈,模样已和他六年前离开时大不相同了,他无力地在病床前坐下,痛苦地将脸埋进掌心。
他是独子,自从父亲在他十岁那年心脏病去世以后,他就和母亲两个人相依相伴过日子,六年前,因为一段感情的重挫,他选择离开台湾总公司,飞到旧金山,临行前,母亲为了不成为他的负担,自己提议要住到养老院去,他拥有百万年薪的身价,因此帮母亲找了一个需每月付费五万元的五星级养老院,希望借由优渥舒适的生活环境,来弥补心中无法亲自照顾母亲的愧欠。
当年,为了感情的受创,他逃到天涯海角去疗伤,浑然不知自己其实是将母亲送进一个黄金打造的牢笼,接到母亲罹患肝癌的通知后,才猛然惊觉自己对母亲的残酷。
急于请调回台湾,是想陪母亲走完最后的人生,他不负责任地抛下母亲六年,现在上天决定让他永远失去她,给他最严厉的惩罚,要让他一生一世都憾恨痛苦。
他捏紧拳头抵在前额,意识到就要永永远远失去一个人时,才知道心中的恐惧和害怕有多么庞大。
忽然间,他感觉到有双手轻轻抚摩着他的头发,他抬起脸,看见母亲慈祥和蔼地笑看着他。
“什么时候回来的?”
母亲声音中的干哑和苍老,是他从来不曾听见过的,他的眼眶有点发热,喉头哽咽,几乎无法出声。
他清了清喉咙,努力掩饰自己悲伤的情绪。
“今天下午下飞机,先到公司报到,然后才过来的,妈,你现在觉得怎么样?”他勉强扯出一抹微笑。
“做化疗嘛,痛苦总是会有,忍忍也就过去了,比较心疼的是会掉头发,你看看,我最引以为傲的头发就快掉光了。”乐静兰很心疼地摸了摸头发,就这么轻轻一下,一小绺头发就落进她的掌心。
蒙于砚震动地看着那一绺夹有几丝白发的头发,小时候,母亲总是等在校门口接他放学,晚风吹动她柔滑乌黑的秀发,最是引人注目的焦点,而如今
忽然,无措的眼泪掉到他的手背上,他赶紧低下头想偷偷拭去,却已经来不及了。
“傻孩子,我不是要引你哭的,呵呵呵,你是个大男人了,别这个样子。”乐静兰爽朗的笑声一点也不像重症的病人。
“妈,对不起”他忍着眼泪,深深自责为什么没有多花一点时间陪她。
“不许说对不起,我可没认为你有哪里对不起我。”乐静兰敲了下儿子的额头,双眼柔和清亮地看着他。“我在养老院里好得很,交了不少朋友,都很聊得来呀,你把一半的薪水花在那家养老院,为了不让你赔本,我干脆呀每天就把院里的设施轮流着用,一会儿洗三温暖、一会儿去健身房、一会儿唱ktv、一会儿看老电影,偶尔吃吃龙虾喝个咖啡,这辈子都没过过这么舒服惬意的日子,妈妈一直都没有机会谢谢你呢!”
“那是一回事,我不该把妈一个人丢在养老院里,我该多陪陪妈的。”他觉得母亲那么说是为了减轻他内心的愧疚。
“因为妈快死了吗?”乐静兰笑揉着儿子的头发,感觉就像逗弄一个小男孩那样。“你呀,想法乐观一点,生老病死是人人都要走的路,就像搭捷运一样呀,每个人搭的班次不一样,有人搭早了,有人搭得晚,妈只是比你早搭几班车走,我们总是会在另一个世界相见,没什么好难过的。”
“妈,我真不敢相信你会用搭捷运来比喻。”他很惊讶,因为他从不知道母亲会用如此乐观的态度来看待死亡。
“我们养老院里的朋友们都是这么比喻的呀,大伙儿都约好了要在另外一个世界碰面哟。”
“是吗?”蒙于砚闷哼了几声。“妈能不能搭末班车走?不然等着跟我一起走行吗?”
乐静兰呵呵大笑,支起上身,让蒙于砚扶着她坐好。
“臭弟”她低唤儿子的小名,紧紧握住他的手。
蒙于砚的心抽痛了一下“臭弟”是他的乳名,但是自从他上初中以后,妈就不曾再这么叫过他了。
“咱们母子的缘分就快用完了,在用完之前,你得答应妈几件事。”
“什么事?”他的心慌慌的。
“让我安安稳稳地走,即使昏迷或是断气都别硬行抢救,留给我走的最后一刻一点尊严,好吗?”乐静兰面容平静地说。
蒙于砚闭上眼,沉重地点点头。
“妈身上的器官可能都老化了,如果还有用的,你就帮忙捐出去,答应我。”
他又点点头。
“最后一件事,妈不想做化疗了”
“这我不能答应。”蒙于砚急忙阻止。“持续做化疗最起码还有一线生机,别就这样轻易放弃。”
“臭弟,做化疗实在太痛苦了”
“妈,求你忍一忍,让我多点时间陪陪你。”他哀恳地捧着母亲的手。
“”乐静兰轻叹口气,默默抚摩他的脸颊。
“我已经请调回总公司了,这段时间让我来照顾你,妈”
“你请调回来?”乐静兰微讶,不禁想起六年前逼他出走的那一个女人。“旧家已经卖掉了,你回来有地方住吗?”
“住在总公司楼上。”他简单地说。“总公司上面有几层楼是租给外籍主管的,我租下了第二十八层楼。”
乐静兰点点头,低声问:“在旧金山有没有交到女朋友?”
“没有,试过几次,都不怎么合得来,也就不勉强自己了。”蒙于砚耸肩,无所谓的态度。
“不会是柔茵造成的伤害吧?”乐静兰深深的看着他。
“我早就忘记她了。”他笑着说,选一句最安全的句子来回答。
“既然这样,那就快点交个女朋友呀,这么一个大帅哥交不到女朋友,真是丢脸,枉费妈生给你这一张俊俏的脸蛋。”乐静兰拍着他的脸取笑。
“放心啦,交女朋友还不容易,妈想要哪一个当媳妇就告诉我,我一定追到手给你。”蒙于砚故意夸张地扬高下巴,在母亲面前,他仿佛回到从前那个向母亲夸耀的小男孩。
“哗,臭弟还是那么臭屁!”她笑起来,捏了捏儿子的鼻尖。“有个人能照顾你呀,妈才会走得更安心。”
蒙于砚勉强挤出微笑。
“肚子饿吗?这里有些水果,要不要削来吃?”乐静兰忙着要起身帮儿子张罗吃的。
“妈,你坐着别动,我来削给你吃。”
他拿出苹果和水果刀,低下头纯熟地削果皮。
“削得这么好?我的儿子还是第一次削水果给我吃呢。”乐静兰看着被他削成薄薄长长的苹果皮,赞赏地说。
蒙于砚一径地低头削皮,他不敢抬头,怕母亲会看见他眼底的泪。
“妈,从今天开始,我每天都削给你吃。”
“好哇。”
听见母亲略带哽咽的声音,一颗眼泪忍不住滴下,落在他微微发颤的手背上。
早晨八点正,太阳已全部露出脸来了。
奔恋星依照往常的时间骑着摩托车上班,唯一有点不同的是,她不再用任何一种方式来躲避阳光了。
鲍司规定的上班时间虽然是九点,但是恋星有很多琐碎的事情要忙,诸如到茶水室充填开饮机并煮好一壶咖啡,还有到会客室换上今天的十份报纸,以及替总务部清空垃圾桶等等,所以她总是每天提早一个钟头到公司。
这些琐事虽然应该由总务部负责打理,但是总务部内有份员工轮值表,由总机小姐琳玲以及收发公文的淑纹,和负责采购的恋星轮流做。
不过规定是规定,当琳玲和淑纹无法准时八点到公司时,恋星就必须代替她们先把工作做好,免得总务部挨刮,然而恋星帮了一次、二次、三次之后,琳玲和淑纹两个人开始不轮值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部推给恋星去做。
恋星天性怕事,怕被人讨厌,又怕遭人排挤,因此凡事都忍下来,连一点抗议的勇气都没有。
迅速做好该做的工作后,恋星一如往常,到茶水间帮自己煮了杯咖啡,如果没有一杯香醇浓烈的咖啡滑进喉咙,她这一天就没有工作的精神,只有在血液中注入咖啡因,她才能启动全身的力量工作。
看完报纸,喝完咖啡,她看看离上班时间还早,便起身往员工餐厅走去,因为公司供应三餐,所以她想碰碰运气,看住在总公司楼上的蒙于砚,会不会来餐厅吃早餐。
“恋星,你今天怎么会来吃早餐呢?”大厨贵芬姨看见她,惊奇地喊。
鲍司提供的早餐都是些稀饭和豆浆类的中式早餐,所有总务部的人都知道她偏爱吃西式早餐,所以才会有此一问。
“没什么,晃过来跟你聊聊天嘛。”她淡淡地笑,视线很快地在餐厅内扫描了一遍,并没有见到想见的人,她有点失望。
“过来,坐,我偷偷煎个蛋给你吃。”贵芬姨把她拉进厨房,拿出乎底锅迅速煎了一个荷包蛋给她。
恋星在整个总务部里的人缘出奇好,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她,她也知道贵芬姨还有打扫的欧巴桑这些长辈级的同事们,对她都像对自己的女儿那般疼惜不已,当然,也是因为她曾经体贴无私地对大家付出过,才得来如此的好人缘。
躲在厨房内,她很开心地吃着贵芬姨煎给她吃的爱心蛋。
“喝过咖啡了?”贵芬姨笑咪咪地看着她吃。
“喝过了。”她笑笑。
“事情也做完了?”
“做完了。”
“我女儿要是有你一半乖巧听话就好了,她呀,懒得很,房间乱得像狗窝,什么家事都不会做,倒是使唤她男朋友比谁都强悍。”每回看见恋星,贵芬姨总是会忍不住开始抱怨起自己的女儿。
“能使唤男人就比我能干多啦,我天生是女佣的命,别拿来跟我比。”恋星笑着摇手。
“别胡说,你只是太体贴人,个性太温驯了,什么女佣命,呸呸呸,要贵芬姨说呀,你是少奶奶命。”
恋星吐了吐舌尖。
什么太体贴人、个性太温驯啦,这些都是她训练有素的生存之道,谁也无法了解,那只是她扮演的另一个角色罢了,而最真实的那一个自己,其实已快要被扼杀死了。
“恋星在不在这里?”
餐厅外头忽然有人大喊着。
“哎呀,是那个讨厌鬼柯月眉,不知道又要叫你干什么了?”贵芬姨厌恶地皱起眉头。“她把自己的工作一点一点的推给你做,仗着自己十五年的年资,就欺压你这个新人,还以为别人看不出来呀!”
“嘘,别被她听见了。”恋星示意她别出声,急急忙忙走出厨房。“柯姐,我在这里,找我有什么事吗?”
“今逃诃事长室通知要临时召开早会,九点要记得准时广播。”柯月眉斜瞥了她一眼,低头去拿豆浆和烧饼... -->>
站在五一号病房前,蒙于砚盯着门牌上的名字“乐静兰”迟迟不敢敲门。
巡房的护士热心地走过来,轻手轻脚地帮他开了门,小声地对他说:“乐小姐刚刚才睡着,你别敲门吵醒她。”
乐小姐?蒙于砚道了谢,直觉护士对母亲的称呼很有趣,母亲已经六十多岁了,竟然还称呼她小姐。
他脚步轻缓地走到病床前,尽管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但是一看见病床上熟睡的母亲时,他的心脏猛然一阵紧缩,双眼逐渐润湿了。
病床上的母亲整整瘦了一大圈,模样已和他六年前离开时大不相同了,他无力地在病床前坐下,痛苦地将脸埋进掌心。
他是独子,自从父亲在他十岁那年心脏病去世以后,他就和母亲两个人相依相伴过日子,六年前,因为一段感情的重挫,他选择离开台湾总公司,飞到旧金山,临行前,母亲为了不成为他的负担,自己提议要住到养老院去,他拥有百万年薪的身价,因此帮母亲找了一个需每月付费五万元的五星级养老院,希望借由优渥舒适的生活环境,来弥补心中无法亲自照顾母亲的愧欠。
当年,为了感情的受创,他逃到天涯海角去疗伤,浑然不知自己其实是将母亲送进一个黄金打造的牢笼,接到母亲罹患肝癌的通知后,才猛然惊觉自己对母亲的残酷。
急于请调回台湾,是想陪母亲走完最后的人生,他不负责任地抛下母亲六年,现在上天决定让他永远失去她,给他最严厉的惩罚,要让他一生一世都憾恨痛苦。
他捏紧拳头抵在前额,意识到就要永永远远失去一个人时,才知道心中的恐惧和害怕有多么庞大。
忽然间,他感觉到有双手轻轻抚摩着他的头发,他抬起脸,看见母亲慈祥和蔼地笑看着他。
“什么时候回来的?”
母亲声音中的干哑和苍老,是他从来不曾听见过的,他的眼眶有点发热,喉头哽咽,几乎无法出声。
他清了清喉咙,努力掩饰自己悲伤的情绪。
“今天下午下飞机,先到公司报到,然后才过来的,妈,你现在觉得怎么样?”他勉强扯出一抹微笑。
“做化疗嘛,痛苦总是会有,忍忍也就过去了,比较心疼的是会掉头发,你看看,我最引以为傲的头发就快掉光了。”乐静兰很心疼地摸了摸头发,就这么轻轻一下,一小绺头发就落进她的掌心。
蒙于砚震动地看着那一绺夹有几丝白发的头发,小时候,母亲总是等在校门口接他放学,晚风吹动她柔滑乌黑的秀发,最是引人注目的焦点,而如今
忽然,无措的眼泪掉到他的手背上,他赶紧低下头想偷偷拭去,却已经来不及了。
“傻孩子,我不是要引你哭的,呵呵呵,你是个大男人了,别这个样子。”乐静兰爽朗的笑声一点也不像重症的病人。
“妈,对不起”他忍着眼泪,深深自责为什么没有多花一点时间陪她。
“不许说对不起,我可没认为你有哪里对不起我。”乐静兰敲了下儿子的额头,双眼柔和清亮地看着他。“我在养老院里好得很,交了不少朋友,都很聊得来呀,你把一半的薪水花在那家养老院,为了不让你赔本,我干脆呀每天就把院里的设施轮流着用,一会儿洗三温暖、一会儿去健身房、一会儿唱ktv、一会儿看老电影,偶尔吃吃龙虾喝个咖啡,这辈子都没过过这么舒服惬意的日子,妈妈一直都没有机会谢谢你呢!”
“那是一回事,我不该把妈一个人丢在养老院里,我该多陪陪妈的。”他觉得母亲那么说是为了减轻他内心的愧疚。
“因为妈快死了吗?”乐静兰笑揉着儿子的头发,感觉就像逗弄一个小男孩那样。“你呀,想法乐观一点,生老病死是人人都要走的路,就像搭捷运一样呀,每个人搭的班次不一样,有人搭早了,有人搭得晚,妈只是比你早搭几班车走,我们总是会在另一个世界相见,没什么好难过的。”
“妈,我真不敢相信你会用搭捷运来比喻。”他很惊讶,因为他从不知道母亲会用如此乐观的态度来看待死亡。
“我们养老院里的朋友们都是这么比喻的呀,大伙儿都约好了要在另外一个世界碰面哟。”
“是吗?”蒙于砚闷哼了几声。“妈能不能搭末班车走?不然等着跟我一起走行吗?”
乐静兰呵呵大笑,支起上身,让蒙于砚扶着她坐好。
“臭弟”她低唤儿子的小名,紧紧握住他的手。
蒙于砚的心抽痛了一下“臭弟”是他的乳名,但是自从他上初中以后,妈就不曾再这么叫过他了。
“咱们母子的缘分就快用完了,在用完之前,你得答应妈几件事。”
“什么事?”他的心慌慌的。
“让我安安稳稳地走,即使昏迷或是断气都别硬行抢救,留给我走的最后一刻一点尊严,好吗?”乐静兰面容平静地说。
蒙于砚闭上眼,沉重地点点头。
“妈身上的器官可能都老化了,如果还有用的,你就帮忙捐出去,答应我。”
他又点点头。
“最后一件事,妈不想做化疗了”
“这我不能答应。”蒙于砚急忙阻止。“持续做化疗最起码还有一线生机,别就这样轻易放弃。”
“臭弟,做化疗实在太痛苦了”
“妈,求你忍一忍,让我多点时间陪陪你。”他哀恳地捧着母亲的手。
“”乐静兰轻叹口气,默默抚摩他的脸颊。
“我已经请调回总公司了,这段时间让我来照顾你,妈”
“你请调回来?”乐静兰微讶,不禁想起六年前逼他出走的那一个女人。“旧家已经卖掉了,你回来有地方住吗?”
“住在总公司楼上。”他简单地说。“总公司上面有几层楼是租给外籍主管的,我租下了第二十八层楼。”
乐静兰点点头,低声问:“在旧金山有没有交到女朋友?”
“没有,试过几次,都不怎么合得来,也就不勉强自己了。”蒙于砚耸肩,无所谓的态度。
“不会是柔茵造成的伤害吧?”乐静兰深深的看着他。
“我早就忘记她了。”他笑着说,选一句最安全的句子来回答。
“既然这样,那就快点交个女朋友呀,这么一个大帅哥交不到女朋友,真是丢脸,枉费妈生给你这一张俊俏的脸蛋。”乐静兰拍着他的脸取笑。
“放心啦,交女朋友还不容易,妈想要哪一个当媳妇就告诉我,我一定追到手给你。”蒙于砚故意夸张地扬高下巴,在母亲面前,他仿佛回到从前那个向母亲夸耀的小男孩。
“哗,臭弟还是那么臭屁!”她笑起来,捏了捏儿子的鼻尖。“有个人能照顾你呀,妈才会走得更安心。”
蒙于砚勉强挤出微笑。
“肚子饿吗?这里有些水果,要不要削来吃?”乐静兰忙着要起身帮儿子张罗吃的。
“妈,你坐着别动,我来削给你吃。”
他拿出苹果和水果刀,低下头纯熟地削果皮。
“削得这么好?我的儿子还是第一次削水果给我吃呢。”乐静兰看着被他削成薄薄长长的苹果皮,赞赏地说。
蒙于砚一径地低头削皮,他不敢抬头,怕母亲会看见他眼底的泪。
“妈,从今天开始,我每天都削给你吃。”
“好哇。”
听见母亲略带哽咽的声音,一颗眼泪忍不住滴下,落在他微微发颤的手背上。
早晨八点正,太阳已全部露出脸来了。
奔恋星依照往常的时间骑着摩托车上班,唯一有点不同的是,她不再用任何一种方式来躲避阳光了。
鲍司规定的上班时间虽然是九点,但是恋星有很多琐碎的事情要忙,诸如到茶水室充填开饮机并煮好一壶咖啡,还有到会客室换上今天的十份报纸,以及替总务部清空垃圾桶等等,所以她总是每天提早一个钟头到公司。
这些琐事虽然应该由总务部负责打理,但是总务部内有份员工轮值表,由总机小姐琳玲以及收发公文的淑纹,和负责采购的恋星轮流做。
不过规定是规定,当琳玲和淑纹无法准时八点到公司时,恋星就必须代替她们先把工作做好,免得总务部挨刮,然而恋星帮了一次、二次、三次之后,琳玲和淑纹两个人开始不轮值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部推给恋星去做。
恋星天性怕事,怕被人讨厌,又怕遭人排挤,因此凡事都忍下来,连一点抗议的勇气都没有。
迅速做好该做的工作后,恋星一如往常,到茶水间帮自己煮了杯咖啡,如果没有一杯香醇浓烈的咖啡滑进喉咙,她这一天就没有工作的精神,只有在血液中注入咖啡因,她才能启动全身的力量工作。
看完报纸,喝完咖啡,她看看离上班时间还早,便起身往员工餐厅走去,因为公司供应三餐,所以她想碰碰运气,看住在总公司楼上的蒙于砚,会不会来餐厅吃早餐。
“恋星,你今天怎么会来吃早餐呢?”大厨贵芬姨看见她,惊奇地喊。
鲍司提供的早餐都是些稀饭和豆浆类的中式早餐,所有总务部的人都知道她偏爱吃西式早餐,所以才会有此一问。
“没什么,晃过来跟你聊聊天嘛。”她淡淡地笑,视线很快地在餐厅内扫描了一遍,并没有见到想见的人,她有点失望。
“过来,坐,我偷偷煎个蛋给你吃。”贵芬姨把她拉进厨房,拿出乎底锅迅速煎了一个荷包蛋给她。
恋星在整个总务部里的人缘出奇好,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她,她也知道贵芬姨还有打扫的欧巴桑这些长辈级的同事们,对她都像对自己的女儿那般疼惜不已,当然,也是因为她曾经体贴无私地对大家付出过,才得来如此的好人缘。
躲在厨房内,她很开心地吃着贵芬姨煎给她吃的爱心蛋。
“喝过咖啡了?”贵芬姨笑咪咪地看着她吃。
“喝过了。”她笑笑。
“事情也做完了?”
“做完了。”
“我女儿要是有你一半乖巧听话就好了,她呀,懒得很,房间乱得像狗窝,什么家事都不会做,倒是使唤她男朋友比谁都强悍。”每回看见恋星,贵芬姨总是会忍不住开始抱怨起自己的女儿。
“能使唤男人就比我能干多啦,我天生是女佣的命,别拿来跟我比。”恋星笑着摇手。
“别胡说,你只是太体贴人,个性太温驯了,什么女佣命,呸呸呸,要贵芬姨说呀,你是少奶奶命。”
恋星吐了吐舌尖。
什么太体贴人、个性太温驯啦,这些都是她训练有素的生存之道,谁也无法了解,那只是她扮演的另一个角色罢了,而最真实的那一个自己,其实已快要被扼杀死了。
“恋星在不在这里?”
餐厅外头忽然有人大喊着。
“哎呀,是那个讨厌鬼柯月眉,不知道又要叫你干什么了?”贵芬姨厌恶地皱起眉头。“她把自己的工作一点一点的推给你做,仗着自己十五年的年资,就欺压你这个新人,还以为别人看不出来呀!”
“嘘,别被她听见了。”恋星示意她别出声,急急忙忙走出厨房。“柯姐,我在这里,找我有什么事吗?”
“今逃诃事长室通知要临时召开早会,九点要记得准时广播。”柯月眉斜瞥了她一眼,低头去拿豆浆和烧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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