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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永远是躲在人群里,脸红心跳偷偷的看他。
看他身手矫健的跃起,在众人的惊呼声中越过对手的防守,将手中的篮球投进篮框中。
她永远忘不了他脸上灿烂飞扬的笑容,在阳光下熠熠发光的模样。
他高大精瘦的身子汗水淋漓,优雅的穿过人群接过校花手上的毛巾,性感地擦拭起额上、肩上的汗珠,校花笑着递给他一瓶矿泉水,他大口大口的畅饮着在她的眼中,他就像是初卸战袍的太阳神,正在接受众神的飨礼。
沈云秀知道自己很不起眼、只敢躲着偷偷以眼神崇拜地看着他,然后抱紧手上的“纵论红楼梦”悄悄走开。
其实他们住得很近,偶尔相遇时,他爽朗的打招呼往往换来她的面河邡赤。
她根本就没有勇气抬起头看他。
“沈云秀,早啊!”他边拍着篮球边对她说,脸上笑容温柔而爽朗。
一贯的教人心动她的头垂得更低了。
“早。”她声若细蚊。
“你也是搭六点五十分的公车吗?”篮球拍击着地面的声音断断续续,她揣想着他修长的手掌灵活控制着篮球的模样。
“是。”
“你干嘛头垂得这么低?地上有钱吗?”一串轻快的笑声在她耳畔响起。
“没”她面河邡斥,声音越来越小。
深呼吸、深呼吸镇定点啊!
没理由只是说几句话,她的心脏就像快要打嘴里跳出去似的。
“我也是搭六点五十分的公车,每次都看到你拿着一本书看,每天还换不一样的书,我记得昨天好像是‘唐人传奇’,今天的是什么?”他好奇地问道。
“洛阳迦蓝记。”她鼓起勇气回答。
他一直跟在她身边走,高大的身子和早晨初沐浴饼的肥皂香气简直是致命的杀手,逼得沈云秀直想躲得好远好远,免得自己一时晕过去。
但不可否认的,在她心底也有一丝狂喜,没想到他竟然注意到她和他是搭同一班公车,每天还换不同的书看。
他是聪明绝顶的,全校师生都喜欢他的原因,除了他是篮球校队骁勇善战的队长外,同时也是品学兼优的高材生,每个人都看好他一定会进台大。
反观自己,既矮小又不出色,清汤挂面的头发,怀里永远抱着一本中国传奇之类的书,和他比起来,她活像个古板无趣的书呆子。
可是书呆子也有梦想的。
就在沈云秀鼓起勇气想要抬头看他的时候,一道男声突然的介入又让她的勇气消失了。
“嗨,杜默,早。”男孩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无可掩饰的惊喜和崇拜。
“张能期,早。”杜默笑了。
“昨天你们那场球打得真精采,隔壁校的篮球队简直是三脚猫,根本是被你们打着玩嘛!”男孩兴奋极了。
“还好,大家都尽力了,听说他们的主将脚受伤了,否则他们的表现一定不只于此。”杜默谦逊地道。
“你还是这么谦虚啊。对了,杜默,我有道数学习题可不可以问问你?昨晚算了半天都算不出到底该怎么解,那个方程式好复杂”
男孩连看也没看沈云秀一眼,就拉着杜默往前走,他们人高腿长,几个大步就离她很远了。
沈云秀失落地抬起头,凝望着杜默高大的背影
突然,他回头看了她一眼,眼里有着笑意。
“明天见。”他笑着说。
她没有回答该说是还来不及回答,那个高大的,有着一双温柔明亮眼睛的男孩,已经迈开大步离开了。
第二天、第三天,沈云秀依然背着书包,手上抱着书本走在这条杜鹃花盛放的巷子,却再也没有巧遇过他了。
那个“明天见”的约定,在花季里,渐渐变成了一抹褪色的花晕,孤独地驻留在她心上,教她每想一次便心痛一次。
一直到凤凰花开,骊歌轻唱,她小小的梦,暗恋的心事,在岁月无声的流淌过后,依然在心底深处熊熊地燃烧着,像一朵永不熄灭的火花。
后来听说杜默出国去了,远离小小的台湾,他就像大鹏鸟展翅飞向外面那个宽广的新世界。
大学联考的时候、,沈云秀知道自己的国文能力很不错,数理方面只要肯死背,也能勉强过关,但她整个人已经没有了冲劲。
就算按照父母的期望,考上了台大又如何?台大没有他,她的青春、她的热情、她的积极全跟着消失,生命一如静静的河水,流过涓滴无声。
但她还是考上师大国文系,繁重的课业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的近视度数更深了,头发变长了,唯一不变的是,她依然习惯低着头走路。
记忆中的那个男孩仿佛又再对她笑,问她:“地上有钱吗?”
新的学期来临,校园里热闹纷纷,到处都是社团在招募新生加入,沈云秀抱着书静静走过,只有踩着地上的落叶发出轻微声响。
今年是第四年,眼看着她也快要毕业了。
岁月一贯地流淌无声啊!
“学姐,你快点过来!”
一个热情的女声在她背后响起,惊醒了她怔仲的思绪。
沈云秀回头,嫣然一笑“文妮,有什么事吗?”
一名浓眉大眼,可爱俏皮的女孩气喘吁吁的奔近,一把抱住她的手臂。
“救命啊!学姐,我的诗社都招不到新生啦,你快点过来帮帮忙,要不然你加入如果新生知道去年全校诗词比赛的冠军就是我们的台柱,一定会挤破头来报名的。”文妮的眸光因期待而变得亮晶晶。
“我不行”沈云秀拚命摇头。
“什么不行?如果你不行的话,那我们诗社就放着倒好了学姐就算给我一个面子嘛,求求你了。”文妮连哄带求,一脸可怜兮兮“今年我好不容易当上社长,如果只有小猫两、三只,岂不是很难看吗?帮帮我啦,以你的名气来号召,一定很快就会有一大票学弟妹来报名了。”
“我、我真的不行,你饶了我吧,那次比赛只是侥幸。”沈云秀小脸发烫,觉得很尴尬。
“怎么会是侥幸呢?你那首‘蝶恋花’看得我们眼泪都快掉下来了,还有人抄在情书里寄给别校的男朋友呢?”文妮清了清喉咙,摇头晃脑地吟道:“伊人关山千重外,几时归来?春梦秋心埋,岁岁年年不知数,红裳翠袖无力裁昨夜梦回旧花廊,莺飞蝶舞,不知为孰忙?今夕明夕又何夕,东风无语泪难藏唉!”
听着文妮悠然吟咏而出,沈云秀又是羞涩又是心慌,脸色由红润渐渐苍白了。
想起了这一阕“蝶恋花”当初提笔写下时,泛滥在胸口的怅然和酸涩仿佛又苏醒,渐渐在心底蔓延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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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永远是躲在人群里,脸红心跳偷偷的看他。
看他身手矫健的跃起,在众人的惊呼声中越过对手的防守,将手中的篮球投进篮框中。
她永远忘不了他脸上灿烂飞扬的笑容,在阳光下熠熠发光的模样。
他高大精瘦的身子汗水淋漓,优雅的穿过人群接过校花手上的毛巾,性感地擦拭起额上、肩上的汗珠,校花笑着递给他一瓶矿泉水,他大口大口的畅饮着在她的眼中,他就像是初卸战袍的太阳神,正在接受众神的飨礼。
沈云秀知道自己很不起眼、只敢躲着偷偷以眼神崇拜地看着他,然后抱紧手上的“纵论红楼梦”悄悄走开。
其实他们住得很近,偶尔相遇时,他爽朗的打招呼往往换来她的面河邡赤。
她根本就没有勇气抬起头看他。
“沈云秀,早啊!”他边拍着篮球边对她说,脸上笑容温柔而爽朗。
一贯的教人心动她的头垂得更低了。
“早。”她声若细蚊。
“你也是搭六点五十分的公车吗?”篮球拍击着地面的声音断断续续,她揣想着他修长的手掌灵活控制着篮球的模样。
“是。”
“你干嘛头垂得这么低?地上有钱吗?”一串轻快的笑声在她耳畔响起。
“没”她面河邡斥,声音越来越小。
深呼吸、深呼吸镇定点啊!
没理由只是说几句话,她的心脏就像快要打嘴里跳出去似的。
“我也是搭六点五十分的公车,每次都看到你拿着一本书看,每天还换不一样的书,我记得昨天好像是‘唐人传奇’,今天的是什么?”他好奇地问道。
“洛阳迦蓝记。”她鼓起勇气回答。
他一直跟在她身边走,高大的身子和早晨初沐浴饼的肥皂香气简直是致命的杀手,逼得沈云秀直想躲得好远好远,免得自己一时晕过去。
但不可否认的,在她心底也有一丝狂喜,没想到他竟然注意到她和他是搭同一班公车,每天还换不同的书看。
他是聪明绝顶的,全校师生都喜欢他的原因,除了他是篮球校队骁勇善战的队长外,同时也是品学兼优的高材生,每个人都看好他一定会进台大。
反观自己,既矮小又不出色,清汤挂面的头发,怀里永远抱着一本中国传奇之类的书,和他比起来,她活像个古板无趣的书呆子。
可是书呆子也有梦想的。
就在沈云秀鼓起勇气想要抬头看他的时候,一道男声突然的介入又让她的勇气消失了。
“嗨,杜默,早。”男孩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无可掩饰的惊喜和崇拜。
“张能期,早。”杜默笑了。
“昨天你们那场球打得真精采,隔壁校的篮球队简直是三脚猫,根本是被你们打着玩嘛!”男孩兴奋极了。
“还好,大家都尽力了,听说他们的主将脚受伤了,否则他们的表现一定不只于此。”杜默谦逊地道。
“你还是这么谦虚啊。对了,杜默,我有道数学习题可不可以问问你?昨晚算了半天都算不出到底该怎么解,那个方程式好复杂”
男孩连看也没看沈云秀一眼,就拉着杜默往前走,他们人高腿长,几个大步就离她很远了。
沈云秀失落地抬起头,凝望着杜默高大的背影
突然,他回头看了她一眼,眼里有着笑意。
“明天见。”他笑着说。
她没有回答该说是还来不及回答,那个高大的,有着一双温柔明亮眼睛的男孩,已经迈开大步离开了。
第二天、第三天,沈云秀依然背着书包,手上抱着书本走在这条杜鹃花盛放的巷子,却再也没有巧遇过他了。
那个“明天见”的约定,在花季里,渐渐变成了一抹褪色的花晕,孤独地驻留在她心上,教她每想一次便心痛一次。
一直到凤凰花开,骊歌轻唱,她小小的梦,暗恋的心事,在岁月无声的流淌过后,依然在心底深处熊熊地燃烧着,像一朵永不熄灭的火花。
后来听说杜默出国去了,远离小小的台湾,他就像大鹏鸟展翅飞向外面那个宽广的新世界。
大学联考的时候、,沈云秀知道自己的国文能力很不错,数理方面只要肯死背,也能勉强过关,但她整个人已经没有了冲劲。
就算按照父母的期望,考上了台大又如何?台大没有他,她的青春、她的热情、她的积极全跟着消失,生命一如静静的河水,流过涓滴无声。
但她还是考上师大国文系,繁重的课业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的近视度数更深了,头发变长了,唯一不变的是,她依然习惯低着头走路。
记忆中的那个男孩仿佛又再对她笑,问她:“地上有钱吗?”
新的学期来临,校园里热闹纷纷,到处都是社团在招募新生加入,沈云秀抱着书静静走过,只有踩着地上的落叶发出轻微声响。
今年是第四年,眼看着她也快要毕业了。
岁月一贯地流淌无声啊!
“学姐,你快点过来!”
一个热情的女声在她背后响起,惊醒了她怔仲的思绪。
沈云秀回头,嫣然一笑“文妮,有什么事吗?”
一名浓眉大眼,可爱俏皮的女孩气喘吁吁的奔近,一把抱住她的手臂。
“救命啊!学姐,我的诗社都招不到新生啦,你快点过来帮帮忙,要不然你加入如果新生知道去年全校诗词比赛的冠军就是我们的台柱,一定会挤破头来报名的。”文妮的眸光因期待而变得亮晶晶。
“我不行”沈云秀拚命摇头。
“什么不行?如果你不行的话,那我们诗社就放着倒好了学姐就算给我一个面子嘛,求求你了。”文妮连哄带求,一脸可怜兮兮“今年我好不容易当上社长,如果只有小猫两、三只,岂不是很难看吗?帮帮我啦,以你的名气来号召,一定很快就会有一大票学弟妹来报名了。”
“我、我真的不行,你饶了我吧,那次比赛只是侥幸。”沈云秀小脸发烫,觉得很尴尬。
“怎么会是侥幸呢?你那首‘蝶恋花’看得我们眼泪都快掉下来了,还有人抄在情书里寄给别校的男朋友呢?”文妮清了清喉咙,摇头晃脑地吟道:“伊人关山千重外,几时归来?春梦秋心埋,岁岁年年不知数,红裳翠袖无力裁昨夜梦回旧花廊,莺飞蝶舞,不知为孰忙?今夕明夕又何夕,东风无语泪难藏唉!”
听着文妮悠然吟咏而出,沈云秀又是羞涩又是心慌,脸色由红润渐渐苍白了。
想起了这一阕“蝶恋花”当初提笔写下时,泛滥在胸口的怅然和酸涩仿佛又苏醒,渐渐在心底蔓延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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