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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北又道:“这沼气池关乎到我接下来的一系列计划,所以我希望你们务必要重视起来,以最快的速度把沼气池弄出来。”
“大人放心,今日我便告知忠直。”卞吉凝声点头道。
看着时间差不多了,众人便朝学堂而去,得去和猎户们汇合。
刚刚到学堂所在之地,民夫们没到,不过安忠直却到了,林北还看到甄定的两个护卫也回来,边上站着两人,想来其中之一便是那甄平。
果然,此人一见甄定,便上来行礼,口称族兄,甄定笑着扶起,又对林北道:“大人,这就是甄平,甄平,来见过大人。”
甄平面上的惊异一闪而过,他肯定是早就知道林北的存在了,所以并不畏惧,朝林北行礼,“甄平见过大人。”
林北看了看这个甄平,此人面白无须,身上衣物相当齐整,给人一种极为干净的感觉,双眼灵活,便知是很精明的人物,林北心说甄氏确实有一套,光是看区区南越的一个掌柜就能看出甄氏在人选方面的眼光,甄定像弥勒佛,甄平精明,而做生意这两种印象都很重要,如果别人一看掌柜面奸心黑,恐怕心里就先胆憷几分,一次之后哪里还敢再次上门。
顾不得寒暄,林北写道:“你把那关姓商人的情况再说一遍。”
甄定在路上已经跟护卫了解了情况,早就得知眼前的妖物大人神通广大,通人言晓人事,但是看眼前一条大蛇一笔一画的在地上写出字来,脸皮也止不住抽动,这种神异让甄平心里也畏惧了几分,当下恭声道:“大人,那人是在两年以前来的,离当年的重阳节还有三日...”
卞吉看他一眼,问道:“你怎么记得如此清晰?”
甄定笑着解释道:“大人,夫子,我这族弟从小聪颖,虽不敢说过目不忘,但是这些年所见的行商都能说出十之八/九,哪怕是隔了好几年。”
卞吉有些吃惊,林北心说又算是一个奇人,这就跟现代酒店的经理,基本功就是需要记住一些大主顾,据说有些老字号的饭店伙计更是厉害,只要客人来一次,甭管几年之后,只要再去,伙计都能记得这位客人几年前点的什么东西,这种店的伙计甚至比老板还要受顾客欢迎。
“你继续。”
“是的,大人,那位行商姓关,带的是一口大箱,开始是由伙计接待的,不过这位商家执意要找我,所以我便亲自接待,他带来的都是沿海一带的特产,其中之一就是猪不食。”
“这位关姓商人曾言过,猪不食长于深山,为野猪刨出来的一种东西,数量甚少,一般拳头大小,表皮赤红,食之清甜可口,一块足以让一个成年男子饱食,有俚人偶然得之,便视为珍宝,平时不食,遇有尊客则用来待客,可惜这位关姓商人带来的时候或许是因保存之法不当,已经腐坏,所以我便拒之,大人,这就是其中的过程。”
林北在心里转了几个圈,听起来确实很像红薯,表皮赤红,吃起来清甜可口,都跟红薯的特征类似,关姓商人之所以会带这个来,恐怕一是因为俚人视若珍宝,第二就是清甜可口了,这个时代糖还是一种很珍贵的东西,甜食都被认为是贵族食品。
确认了之后,林北觉得不管如何,必须得尽快去一次朱卢,找到猪不食这种实物,亲眼验证一下。
ps:今天就一章了,有些累了。
林北又道:“这沼气池关乎到我接下来的一系列计划,所以我希望你们务必要重视起来,以最快的速度把沼气池弄出来。”
“大人放心,今日我便告知忠直。”卞吉凝声点头道。
看着时间差不多了,众人便朝学堂而去,得去和猎户们汇合。
刚刚到学堂所在之地,民夫们没到,不过安忠直却到了,林北还看到甄定的两个护卫也回来,边上站着两人,想来其中之一便是那甄平。
果然,此人一见甄定,便上来行礼,口称族兄,甄定笑着扶起,又对林北道:“大人,这就是甄平,甄平,来见过大人。”
甄平面上的惊异一闪而过,他肯定是早就知道林北的存在了,所以并不畏惧,朝林北行礼,“甄平见过大人。”
林北看了看这个甄平,此人面白无须,身上衣物相当齐整,给人一种极为干净的感觉,双眼灵活,便知是很精明的人物,林北心说甄氏确实有一套,光是看区区南越的一个掌柜就能看出甄氏在人选方面的眼光,甄定像弥勒佛,甄平精明,而做生意这两种印象都很重要,如果别人一看掌柜面奸心黑,恐怕心里就先胆憷几分,一次之后哪里还敢再次上门。
顾不得寒暄,林北写道:“你把那关姓商人的情况再说一遍。”
甄定在路上已经跟护卫了解了情况,早就得知眼前的妖物大人神通广大,通人言晓人事,但是看眼前一条大蛇一笔一画的在地上写出字来,脸皮也止不住抽动,这种神异让甄平心里也畏惧了几分,当下恭声道:“大人,那人是在两年以前来的,离当年的重阳节还有三日...”
卞吉看他一眼,问道:“你怎么记得如此清晰?”
甄定笑着解释道:“大人,夫子,我这族弟从小聪颖,虽不敢说过目不忘,但是这些年所见的行商都能说出十之八/九,哪怕是隔了好几年。”
卞吉有些吃惊,林北心说又算是一个奇人,这就跟现代酒店的经理,基本功就是需要记住一些大主顾,据说有些老字号的饭店伙计更是厉害,只要客人来一次,甭管几年之后,只要再去,伙计都能记得这位客人几年前点的什么东西,这种店的伙计甚至比老板还要受顾客欢迎。
“你继续。”
“是的,大人,那位行商姓关,带的是一口大箱,开始是由伙计接待的,不过这位商家执意要找我,所以我便亲自接待,他带来的都是沿海一带的特产,其中之一就是猪不食。”
“这位关姓商人曾言过,猪不食长于深山,为野猪刨出来的一种东西,数量甚少,一般拳头大小,表皮赤红,食之清甜可口,一块足以让一个成年男子饱食,有俚人偶然得之,便视为珍宝,平时不食,遇有尊客则用来待客,可惜这位关姓商人带来的时候或许是因保存之法不当,已经腐坏,所以我便拒之,大人,这就是其中的过程。”
林北在心里转了几个圈,听起来确实很像红薯,表皮赤红,吃起来清甜可口,都跟红薯的特征类似,关姓商人之所以会带这个来,恐怕一是因为俚人视若珍宝,第二就是清甜可口了,这个时代糖还是一种很珍贵的东西,甜食都被认为是贵族食品。
确认了之后,林北觉得不管如何,必须得尽快去一次朱卢,找到猪不食这种实物,亲眼验证一下。
ps:今天就一章了,有些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