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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下雨的星期六早晨,地下濡湿,气油虹彩里掉满花瓣,我走过圣玛嘉列教堂,有人举行婚礼,我顺步踏了进去。我喜欢婚礼。
人们相爱以致顺利的结婚,总是美事,人生在世,失意的事见岂止八九,有情人终成眷属,听着都舒服,故此我虽然既不认得男方,亦不认得女方,也走进去观礼,坐在最后一排。
神父正在讲:“相敬相爱”
一对新人穿着礼服,肃穆地站在圣治前面,交换戒指,我怔怔的看着他们的背影。这两个人以后一辈子都要生活在一起了。一辈子。一辈子是段太长太长的时间,我简直不能想像生生世世对着同一个人是怎么一回事一起起床,刷牙,洗头,看电影,吃饭,上床多么可怕,然而人们,还是结婚了,义无反顾地踏上这条路。
不过婚礼还是美丽的,人们喜气洋溢的面孔,花香,教堂中特有的气氛,新娘子身上漂亮的纱衣,一辈子的事情我喜欢婚礼。
我侧侧头,看我隔壁不远处站着一个女宾。
她全神贯注地肴着前方,那种神态像是新郎的前度女友,不知为什么,她偏偏给我一种落寞的感觉。她双手扶着椅子前端,手指没有搽颜色,套着小小的戒指。
然后她移动头部,我看到她的脸,她是个好看的女子,年纪很轻,约廿三四岁,尖尖鼻端,秀气的眼睛、浓眉,她在微笑,嘴角却有点下垂,仿佛有点苦涩,又有点晌往,很复杂的心态,我形容不了。
她是一个人来的。
苞我一样。
但是我不同,我并不认识新郎新娘。
礼成后一对新人转身愉快地经过甬道,我顺手抓起一把彩丝,往他们身上撒去。祝他们快乐。
那女郎并没有动作,她只是看着新郎新娘与亲戚们笑着离去,她驻足不动。人群一下子散清,只剩我与她两个人。
她显然注意息到我了,解嘲的动动嘴角。
我喜欢她的样子。于是我向她笑笑。我几乎肯定她是新郎的旧欢。(惆伥旧欢如梦)
新娘是很普通的一个女孩子,并不如她美,但是婚姻这回事全凭缘份,根本不能以常理推测,他娶她,或是她嫁他,不过是因为摆不脱的缘份,不是因为她比谁都好。
这个白衣女郎低下头,预备走了。
我走上前,跟她闲闲的搭讪说:“观礼?”真是废话。
她点点头,转身走。
“小姐”
她转过头来。
“你的手袋。”我把一只白手袋通过去。
她说:“天!我就快把我的头都掉了。”她解嘲地笑。她笑起来很特别,嘴角先往下弯一弯,然后才真正的展开笑容,一双灵活的眼睛是慧黠的。
“你认识女方?”我故意问。
“不。”
“男方?”
“不。”
我十分诧异“双方都不识,那你怎么来参加婚礼的?”
“我喜欢婚礼,所以走进来看。”她简单的说。
呵?还有第二个这样的人!
“你呢?”她问:“看样子,你彷失落了全世界似的,你是沂娘的前度刘郎?”
我笑出来。“不不不,我说出来你并不会相信,我也不认识他们,我是为了观礼而观礼,跟你一样。”
“真的?”她仰起睑笑,她有一个非常精致的下巴。
“来,我们去吃杯茶。”我说:“你叫什么名字?”
“绿霞。”她说。
“绿霞。”我说:“很好听的名字。我叫宋家豪。”
“你不是香港人,是不是?”她问。
“不是。为什么?我的粤语说得不灵光?”我问。
“我有种感觉你不是。”她又笑笑。
“我父亲移民瑞士多年,我在那边出生长大,现在度假第一次来香港。”我说。
“告诉我,你为什么喜欢看婚礼?”她问。
我沉默一会儿。“你真的想知道?说了出来,你答应不笑我?”
“我都答应。”她说。
“我觉得婚礼有种凄艳,你觉不觉得?根本是乐极生悲的前奏,所以我爱上婚礼。”
“你真的那么想?”她诧异“你是干哪一行的?”
“我仍是学生,我念天文物理。”
“呵,”她笑“宇宙黑洞。”
我也笑“你呢?你为什么喜欢婚礼?”
“你也得答应不取笑我。”她说。
“自然。”我说:“你讲。”
“我不明白为什么云云众生当中,他会遇到她,她又遇见了他。所以每次都想来瞧个分明,仍然是不懂,”她说“我又想,将来我嫁的是什么人,由不得我选择,抑或身不由主地,结就结了。我很苦怕。”
她真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子。有思想且长得这么美。
“我们去喝杯茶吧。”我笑“肯不肯去?”
“当然。”
我们选了一个很漂亮的咖啡店,她把帽子脱掉,头发整齐的梳着个小髻,长长鬓脚,脸是心型的,老实说.我从没见过更完美的睑。很多茶客的目光向她投来,她态度自若,长得漂亮,自小被人看惯了,故此没有一点不习惯。
她喝矿泉水。
我说:“你应该吃香蕉船。”
“我是否太瘦?”她担心。
“唔”我眯起眼睛看看她,装个手势“我喜欢瘦女孩子。”
“谢谢。”她皱皱鼻子。
我认识了她,简直不想回家。可是飞机偏偏明天一早要开。我看看手表,还有廿小时。
我说:“今天你是我的,ok?”
她一怔,看牢我。
“我的意思是,今天你的时间是我的,直到午夜,别推搪我,别说有约,好不好?”我诚恳的说:“我明天要乘飞机回苏黎世。”
“明天?”她失望“明天就回去?”
我兴奋“你也有不舍得的感觉?”
“当然有,我从来没有碰见过喜欢看婚礼的同志。”她笑。
“但是我可以再回香港,你可以到苏黎世来。”我说:“我们自然不止做一日朋友。”
“苏黎世?”她说:“我不喜欢外国。”
“你去过吗?”我问。
“我去过美国,在洛杉矶住饼三个月。一点也不习惯。”
“可是美国太大,欧洲很美很有气质。”我解释“你会喜欢。”
“我去过欧洲,我是喜欢,但是长远在那边住─”她笑笑“我不知道,我的工作在香港。”
“工作,你的工作是什么?”我问:“我以为你还在读书。”
她怪异的看着我“我与家人做生意。”
“你不像生意人。”我说着故意将她左看右看,惹她笑。
“你们读书人,一直在学校里留到三十岁,然后才想其他的,真是幸福。”她羡慕。
“我?”我耸耸肩“我幸福?”我忽然想起来“是的,我是幸福,今天认识了你。”
坐在我们隔壁的女茶客窃窃私语,上下打量绿霞。
她说:“我们到别的地方去吧。”
“她们为什么这样的看你?”我问:“你的衣服没有什么不妥呀。”
绿霞笑笑,我们付账离开咖啡店。
“绿霞,你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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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下雨的星期六早晨,地下濡湿,气油虹彩里掉满花瓣,我走过圣玛嘉列教堂,有人举行婚礼,我顺步踏了进去。我喜欢婚礼。
人们相爱以致顺利的结婚,总是美事,人生在世,失意的事见岂止八九,有情人终成眷属,听着都舒服,故此我虽然既不认得男方,亦不认得女方,也走进去观礼,坐在最后一排。
神父正在讲:“相敬相爱”
一对新人穿着礼服,肃穆地站在圣治前面,交换戒指,我怔怔的看着他们的背影。这两个人以后一辈子都要生活在一起了。一辈子。一辈子是段太长太长的时间,我简直不能想像生生世世对着同一个人是怎么一回事一起起床,刷牙,洗头,看电影,吃饭,上床多么可怕,然而人们,还是结婚了,义无反顾地踏上这条路。
不过婚礼还是美丽的,人们喜气洋溢的面孔,花香,教堂中特有的气氛,新娘子身上漂亮的纱衣,一辈子的事情我喜欢婚礼。
我侧侧头,看我隔壁不远处站着一个女宾。
她全神贯注地肴着前方,那种神态像是新郎的前度女友,不知为什么,她偏偏给我一种落寞的感觉。她双手扶着椅子前端,手指没有搽颜色,套着小小的戒指。
然后她移动头部,我看到她的脸,她是个好看的女子,年纪很轻,约廿三四岁,尖尖鼻端,秀气的眼睛、浓眉,她在微笑,嘴角却有点下垂,仿佛有点苦涩,又有点晌往,很复杂的心态,我形容不了。
她是一个人来的。
苞我一样。
但是我不同,我并不认识新郎新娘。
礼成后一对新人转身愉快地经过甬道,我顺手抓起一把彩丝,往他们身上撒去。祝他们快乐。
那女郎并没有动作,她只是看着新郎新娘与亲戚们笑着离去,她驻足不动。人群一下子散清,只剩我与她两个人。
她显然注意息到我了,解嘲的动动嘴角。
我喜欢她的样子。于是我向她笑笑。我几乎肯定她是新郎的旧欢。(惆伥旧欢如梦)
新娘是很普通的一个女孩子,并不如她美,但是婚姻这回事全凭缘份,根本不能以常理推测,他娶她,或是她嫁他,不过是因为摆不脱的缘份,不是因为她比谁都好。
这个白衣女郎低下头,预备走了。
我走上前,跟她闲闲的搭讪说:“观礼?”真是废话。
她点点头,转身走。
“小姐”
她转过头来。
“你的手袋。”我把一只白手袋通过去。
她说:“天!我就快把我的头都掉了。”她解嘲地笑。她笑起来很特别,嘴角先往下弯一弯,然后才真正的展开笑容,一双灵活的眼睛是慧黠的。
“你认识女方?”我故意问。
“不。”
“男方?”
“不。”
我十分诧异“双方都不识,那你怎么来参加婚礼的?”
“我喜欢婚礼,所以走进来看。”她简单的说。
呵?还有第二个这样的人!
“你呢?”她问:“看样子,你彷失落了全世界似的,你是沂娘的前度刘郎?”
我笑出来。“不不不,我说出来你并不会相信,我也不认识他们,我是为了观礼而观礼,跟你一样。”
“真的?”她仰起睑笑,她有一个非常精致的下巴。
“来,我们去吃杯茶。”我说:“你叫什么名字?”
“绿霞。”她说。
“绿霞。”我说:“很好听的名字。我叫宋家豪。”
“你不是香港人,是不是?”她问。
“不是。为什么?我的粤语说得不灵光?”我问。
“我有种感觉你不是。”她又笑笑。
“我父亲移民瑞士多年,我在那边出生长大,现在度假第一次来香港。”我说。
“告诉我,你为什么喜欢看婚礼?”她问。
我沉默一会儿。“你真的想知道?说了出来,你答应不笑我?”
“我都答应。”她说。
“我觉得婚礼有种凄艳,你觉不觉得?根本是乐极生悲的前奏,所以我爱上婚礼。”
“你真的那么想?”她诧异“你是干哪一行的?”
“我仍是学生,我念天文物理。”
“呵,”她笑“宇宙黑洞。”
我也笑“你呢?你为什么喜欢婚礼?”
“你也得答应不取笑我。”她说。
“自然。”我说:“你讲。”
“我不明白为什么云云众生当中,他会遇到她,她又遇见了他。所以每次都想来瞧个分明,仍然是不懂,”她说“我又想,将来我嫁的是什么人,由不得我选择,抑或身不由主地,结就结了。我很苦怕。”
她真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子。有思想且长得这么美。
“我们去喝杯茶吧。”我笑“肯不肯去?”
“当然。”
我们选了一个很漂亮的咖啡店,她把帽子脱掉,头发整齐的梳着个小髻,长长鬓脚,脸是心型的,老实说.我从没见过更完美的睑。很多茶客的目光向她投来,她态度自若,长得漂亮,自小被人看惯了,故此没有一点不习惯。
她喝矿泉水。
我说:“你应该吃香蕉船。”
“我是否太瘦?”她担心。
“唔”我眯起眼睛看看她,装个手势“我喜欢瘦女孩子。”
“谢谢。”她皱皱鼻子。
我认识了她,简直不想回家。可是飞机偏偏明天一早要开。我看看手表,还有廿小时。
我说:“今天你是我的,ok?”
她一怔,看牢我。
“我的意思是,今天你的时间是我的,直到午夜,别推搪我,别说有约,好不好?”我诚恳的说:“我明天要乘飞机回苏黎世。”
“明天?”她失望“明天就回去?”
我兴奋“你也有不舍得的感觉?”
“当然有,我从来没有碰见过喜欢看婚礼的同志。”她笑。
“但是我可以再回香港,你可以到苏黎世来。”我说:“我们自然不止做一日朋友。”
“苏黎世?”她说:“我不喜欢外国。”
“你去过吗?”我问。
“我去过美国,在洛杉矶住饼三个月。一点也不习惯。”
“可是美国太大,欧洲很美很有气质。”我解释“你会喜欢。”
“我去过欧洲,我是喜欢,但是长远在那边住─”她笑笑“我不知道,我的工作在香港。”
“工作,你的工作是什么?”我问:“我以为你还在读书。”
她怪异的看着我“我与家人做生意。”
“你不像生意人。”我说着故意将她左看右看,惹她笑。
“你们读书人,一直在学校里留到三十岁,然后才想其他的,真是幸福。”她羡慕。
“我?”我耸耸肩“我幸福?”我忽然想起来“是的,我是幸福,今天认识了你。”
坐在我们隔壁的女茶客窃窃私语,上下打量绿霞。
她说:“我们到别的地方去吧。”
“她们为什么这样的看你?”我问:“你的衣服没有什么不妥呀。”
绿霞笑笑,我们付账离开咖啡店。
“绿霞,你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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