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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在一个仙侠世界,为了生活安宁,修行自然就成为了宋臻的选择。只是这事情虽然排上了日程,距离真正实行,却还不知道有多遥远。
首先是因为宋臻还生活在人类社会,在考虑诸多非人事件给他未来可能造成的影响之前,先解决人类社会的生活问题,继续科举扬名才是第一位的。其次则是在询问之后,赵红妆和夏侯给出的答案都是,他们的修行方式宋臻根本用不了,而宋臻也不敢随便在路上找一本秘籍乱练。
只是宋臻决定了,之后如果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想办法走上修行的道路。
而现在嘛,作为被知府大人赞赏有加的才子,整个卧龙府有名的青年才俊,身上附加着“刻苦练字”、“谦逊温柔”等等光环的宋臻,应云孙之邀,去到云孙府上作客。
云孙和宋臻这两人,从喜雨亭之后,彼此都有意接近。这自然是一拍即合,在短短的时间里变得熟稔起来,倒像是认识了多年的挚友一般。只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勾肩搭背之类的事情都不可能有,加之宋臻越发明白云孙是个正直过分的人,自然在举动上多加注意了。
“宋臻来了!”熟稔起来的第一例证,就是云孙终于在直接称呼宋臻的时候,不会公子公子地叫了。云孙在大门处迎宋臻,脸上挂笑。
“云孙相邀,宋臻怎敢不来?怎能不来?”笑着走上去,宋臻却从袖子里抽出一支卷轴,双手递给了云孙,“上门做客,不敢不带礼物。只是我家贫,送不得金玉珠宝,只好自己敷衍几个字,聊表寸心了。”
云孙却露出了惊喜的表情,连忙说着:“你说得哪里话!金玉珠宝之流,怎么能和你这一手瘦金体相比!你要真送了那些俗物,我可不敢再与你相交了。倒是你的字,如今可是整个卧龙府相求也不可得,倒是第一个送了我!”
宋臻自然明白这个道理,现如今,瘦金体的名声可不算小,不少人都想要求宋臻写一两幅字,然而宋臻却一一推拒了。
一则,现在这瘦金体还是宋臻独一份的东西,随意送人之后,再珍贵的东西也会贬值,即使宋臻看着那些拿着钱上门的人很是心动,可是他知道这样做对未来没有好处,而现在他既然不愁生活,何必这样毁坏自己的钱途?
二则,既然宋臻未来想要成为文人雅士之流,如今架子就应该端起来,只为特别的人写字,只在自己有想法的时候写字,这才算派头。
他甚至没有给知县知府写。不过知府那边是拿走了宋臻的诗稿,而知县,如今宋臻得罪得起了。更何况如果宋臻上赶着给知县写字的话,岂不是给人一种他在讨好对方的味道?这可不成,毕竟文人雅士还得要有气节才算完美。
然而,如果宋臻一直都不写的话,也不对。因为除了当天那几人之外还没有人见过宋臻的瘦金体,旁的人总会猜测是不是吹捧过头,是不是有什么阴谋之类的问题。那么,送一幅字给云孙,借这位云家大少爷的手让自己再度扬名,那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倒不是宋臻势力,而是现实如此,他如今看似春风满面,却没有根基。只要行差踏错一点,未来就绝对不会是他所想象的美好明天,而要背负恶名当个穷书生了。
和宋臻那如今住了两人和两非人的寒酸小院子不同,云家才是真正的大家宅邸。如今天气尚冷,云孙就把两人聚会的地方定在了花园一角的暖阁里,而沿着曲曲折折的走廊前行的时候,宋臻就见识到了什么叫做五步一景,对比一下自己院子里如今还长着的诸多野菜,他充分认识到了生活质量的差距。而这样的生活,也是宋臻努力的方向。
云孙还在说话:“今日我非得介绍一个人给你,想来你们两个理应合得来!”
“介绍一个人给我?谁呀?”宋臻配合地询问。
“我表兄。他近日前来做客,暂居于府上。表兄自来爱才,当时听我说了你的诗词文章,又耳闻瘦金体,早恨不得能与你一见。今天倒是遂了他的愿啦!”
云孙的表哥?宋臻如今也对许多事情有所了解了,当下就明白,这一定是云家嫁到了楚地封家的大小姐的儿子了。
楚地封家,楚侯封家,比起云家而言更是厉害了,能够在这么早的时候接触一个世家子弟,而对方对自己的文名还有点兴趣,宋臻觉得挺好的。如果给对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或者将自己的作品借对方的手在楚地传扬一番,那就更好了。
随着云孙走入暖阁,宋臻就见桌旁椅上坐着一个男人。因为对方低着头看书的缘故,宋臻并没有第一时间看见他的面孔。然而他一眼就看见了那绝对价值不菲的玉冠,果然是世家公子的做派... -->>
既然在一个仙侠世界,为了生活安宁,修行自然就成为了宋臻的选择。只是这事情虽然排上了日程,距离真正实行,却还不知道有多遥远。
首先是因为宋臻还生活在人类社会,在考虑诸多非人事件给他未来可能造成的影响之前,先解决人类社会的生活问题,继续科举扬名才是第一位的。其次则是在询问之后,赵红妆和夏侯给出的答案都是,他们的修行方式宋臻根本用不了,而宋臻也不敢随便在路上找一本秘籍乱练。
只是宋臻决定了,之后如果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想办法走上修行的道路。
而现在嘛,作为被知府大人赞赏有加的才子,整个卧龙府有名的青年才俊,身上附加着“刻苦练字”、“谦逊温柔”等等光环的宋臻,应云孙之邀,去到云孙府上作客。
云孙和宋臻这两人,从喜雨亭之后,彼此都有意接近。这自然是一拍即合,在短短的时间里变得熟稔起来,倒像是认识了多年的挚友一般。只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勾肩搭背之类的事情都不可能有,加之宋臻越发明白云孙是个正直过分的人,自然在举动上多加注意了。
“宋臻来了!”熟稔起来的第一例证,就是云孙终于在直接称呼宋臻的时候,不会公子公子地叫了。云孙在大门处迎宋臻,脸上挂笑。
“云孙相邀,宋臻怎敢不来?怎能不来?”笑着走上去,宋臻却从袖子里抽出一支卷轴,双手递给了云孙,“上门做客,不敢不带礼物。只是我家贫,送不得金玉珠宝,只好自己敷衍几个字,聊表寸心了。”
云孙却露出了惊喜的表情,连忙说着:“你说得哪里话!金玉珠宝之流,怎么能和你这一手瘦金体相比!你要真送了那些俗物,我可不敢再与你相交了。倒是你的字,如今可是整个卧龙府相求也不可得,倒是第一个送了我!”
宋臻自然明白这个道理,现如今,瘦金体的名声可不算小,不少人都想要求宋臻写一两幅字,然而宋臻却一一推拒了。
一则,现在这瘦金体还是宋臻独一份的东西,随意送人之后,再珍贵的东西也会贬值,即使宋臻看着那些拿着钱上门的人很是心动,可是他知道这样做对未来没有好处,而现在他既然不愁生活,何必这样毁坏自己的钱途?
二则,既然宋臻未来想要成为文人雅士之流,如今架子就应该端起来,只为特别的人写字,只在自己有想法的时候写字,这才算派头。
他甚至没有给知县知府写。不过知府那边是拿走了宋臻的诗稿,而知县,如今宋臻得罪得起了。更何况如果宋臻上赶着给知县写字的话,岂不是给人一种他在讨好对方的味道?这可不成,毕竟文人雅士还得要有气节才算完美。
然而,如果宋臻一直都不写的话,也不对。因为除了当天那几人之外还没有人见过宋臻的瘦金体,旁的人总会猜测是不是吹捧过头,是不是有什么阴谋之类的问题。那么,送一幅字给云孙,借这位云家大少爷的手让自己再度扬名,那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倒不是宋臻势力,而是现实如此,他如今看似春风满面,却没有根基。只要行差踏错一点,未来就绝对不会是他所想象的美好明天,而要背负恶名当个穷书生了。
和宋臻那如今住了两人和两非人的寒酸小院子不同,云家才是真正的大家宅邸。如今天气尚冷,云孙就把两人聚会的地方定在了花园一角的暖阁里,而沿着曲曲折折的走廊前行的时候,宋臻就见识到了什么叫做五步一景,对比一下自己院子里如今还长着的诸多野菜,他充分认识到了生活质量的差距。而这样的生活,也是宋臻努力的方向。
云孙还在说话:“今日我非得介绍一个人给你,想来你们两个理应合得来!”
“介绍一个人给我?谁呀?”宋臻配合地询问。
“我表兄。他近日前来做客,暂居于府上。表兄自来爱才,当时听我说了你的诗词文章,又耳闻瘦金体,早恨不得能与你一见。今天倒是遂了他的愿啦!”
云孙的表哥?宋臻如今也对许多事情有所了解了,当下就明白,这一定是云家嫁到了楚地封家的大小姐的儿子了。
楚地封家,楚侯封家,比起云家而言更是厉害了,能够在这么早的时候接触一个世家子弟,而对方对自己的文名还有点兴趣,宋臻觉得挺好的。如果给对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或者将自己的作品借对方的手在楚地传扬一番,那就更好了。
随着云孙走入暖阁,宋臻就见桌旁椅上坐着一个男人。因为对方低着头看书的缘故,宋臻并没有第一时间看见他的面孔。然而他一眼就看见了那绝对价值不菲的玉冠,果然是世家公子的做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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