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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迟到了。”
周休星期六的早晨,林明萱匆忙的走在人潮尚未聚集的街道上。
她穿着一袭宛若中古世纪欧洲仕女打扮、低胸高腰的白纱洋装,手肘挂着珍珠制的银色皮包,她边盯着腕表,一手拉起白纱裙摆加快步伐。
什么早上六点之前要准时到新娘家集合,那么早谁爬得起来?天都还没亮呢,她嘴里嘀咕着。
若非早上那通吵死人的电话,她真的会睡到晚上。周末咩!她只是个上班族,工作了五天,好不容易熬到周末假期可以睡个好觉。
冷风迎面吹来,林明萱身子瑟缩了下,眯起一双凤眸东张西望,不经意的瞥见左手边一条暗巷。
她记得这条狭巷是通往公车站牌的捷径,晚上龙蛇混杂,普通老百姓不敢在深夜时走这里,不过,现在是大白天,应该没关系吧。
心思一转,她脚步便往巷子走。
“这裙子怎么那么长?”她不耐烦的抓着丝滑细致的裙摆。这累赘曳地的裙摆让她不能跑,更走不快。
真不知道是谁昏了头的发明这种蓬蓬的白纱礼服,让女人行动受限。而那些自称新娘表姐表妹们的伴娘群,什么不好挑,偏偏挑这种麻烦的伴娘礼服。在少数服从多数的情况下,她微弱的抗议很快被那群跟麻雀一样吱吱喳喳的三姑六婆给淹没,还规定她也要跟着活受罪。
“啊”她停下脚步,忽然发现拉起的裙摆后沾上了一大片殷红的脏渍,她微恼“真糟糕,衣服弄脏了。没事叫人穿什么白色小礼服,也不过是当伴娘,为什么穿黑色就不行,现在可好了。”早知道她应该穿牛仔裤出门,到婚礼会场再更衣就好,不过千金难买早知道。
“小姐。”微弱的呻吟响起。
“这礼服还是租的,要赶紧弄干净,否则留下污渍就糟了。”她捞起沾了污秽的裙摆,试着用面纸擦拭,一边加速前进。
“小姐。”
“得赶紧赶路,要不然唐唐会打电话来催。”
“小姐,等一下。”冷不防,一声大叫冒出。
叫她吗?这空荡荡的巷子好像只有她。
“谁?”她脚步一顿,警觉的回头张望。
没人呀!
“我在这。”声音从地上冒出。
她低头,只见一个黑影躺在角落,被垃圾挡住。
“你谁呀?”
“我是现在不是自我介绍的时候,你没看到吗?”他吃力的爬出角落,一手捂着腰侧,脸色惨白,活像电影里刚吸完血的吸血鬼,他唇边还残留鲜红的血渍。
“看到什么?”她收回视线。这污渍恐怕得送洗才清得干净。
“女人你眼睛瞎了呀,你没看到我受很重的伤吗?”
“原来这地上的血是你流的。”她这才注意到垃圾堆边的一摊血,本以为是垃圾袋里的腐肉残渣渗出来的。
他点了下头。
“就是你的血弄脏我的小礼服。”林明萱取出小皮包内的纸笔,俐落的写完撕下塞在他上衣口袋“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和邮局帐号,洗衣费就汇到这帐号。”时间快来不及了。
“等等,小姐”只要是人看到他伤重快死掉,也该拉他一把,而这个女人居然对他视若无睹。看她要走,他连忙大叫。
“还有事?”不管了,到时再想办法清理。她再不赶紧一点,准会被一早打电话来催她的新娘骂到臭头。
“我受伤那么重你没看到吗?”他咬紧牙根,勉强扶着墙站起。
“看来伤得很重。”但那又与她何干?这年头做好人不长命。
他用力点点头,总算引起美女的同情心,他可是素有美女杀手的称号的一阵昏眩袭来。
“要不要我替你叫警察跟救护车?”举手之劳。她低头自皮包内正要取出手机
“不不可以。”他赶紧伸长手抓住她。
“啊,我的衣服,你这该死的家伙放手。”林明萱惊骇的猛抽口气,愠火的瞅着他染血的手抓在泡泡束袖的手肘上,她脸色不变也难。
这下死定了,沾了血的晦气,她还能去喜宴吗?
“不能叫警察要是叫来警察,那就糟了。”蓦然眼前一黑,他整个身子往前倾,最后飘入耳中的是她拔尖的叫声。
“啊!”她脸都绿了,他突然倒向她令她措手不及“我的衣服,你这天杀的混蛋,怎么要死不死干脆一点!”
他满身是血的扑在她身上,同时也毁了她身上的伴娘礼服,而他沾满血的手就贴在她纯白的胸口。
胸口!
瞪着胸前那慢慢滑下的血手,向来自讶冷静过人的她心里燃起一把火。她很想给他踹下去、打个几拳,可是要是真这么做了,他一命呜呼,他身上沾了她的指纹鞋印,她岂不倒楣变成了杀人犯?
正想推开他之时,杂沓的脚步声从巷口传来
“刚刚看到他往这!”
“兄弟们,继续搜,别让那家伙逃了。”
闻声,林明萱心神一凛。这家伙死抓着她,理智是很想扔下他不管啦,可是万一他被逮住了,那么她身上这套租来的小礼服的清洗费找谁赔?
踌躇了片刻,她咬了咬牙,算她倒楣!
“你最好给我撑下去。”她使出吃奶的力气,将他拖行到更里面的暗巷后藏起,歹徒果然没发现。
等待那些威胁的脚步声远去,她心口大石头落下,转身瞪着躺在地上垂死挣扎的他,他的手还死命的揪着她裙摆。
她这样怎么去参加喜宴?
这时皮包内电话骤响,她忙不迭的拿出手机。
“喂,唐唐,是我”
“萱萱,你人在哪?全部的人都到齐,就差你一个人。”
“我”话还没开口就被打断。唐思雪,她大学的好朋友,个性乐观开朗,唯一的缺点是
“我们等会要去婚纱店化妆,车子已经来接我们,对那个是喜幛,先拿上车,还有捧花也顺便一下。”
“唐唐,有”
没错,说话跟机关枪一样。
“啊,我老公在催我,我得去准备,你快一点。”
“等下。”深吸口气,林明萱大吼一声。“让我把话说完。”
“噢,抱歉,我又忘了。”
“没关系,我要说的是,我不去了。”
“啊,萱萱,你生气了,对不起,我话太多,你也知道平常家里都只有我一个人,泰佣又不会说中文,都没有人陪我讲话,我常常自顾自的说个没完没了,只有你会认真听我说话,你不来,我会不知道该怎么办,你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没有你我会怕,是不是你忘了我家路怎么走,要不然我派司机去接你,你现在人在哪里”
没机会插话的林明萱额头挂着四条黑线,叹了口气“不是交通的问题,就算迷路我也会搭计程车过去,不过我得先回家换一套衣服。”遇上唐唐这样的女子,她连插话的机会都没有,更别提拒绝。
“衣服!是衣服的问题吗?你昨天试穿的时候不是好好的?是太小还是裙摆太长了?这没关系,有问题等你到了,我们再请礼服公司的人修改,你快点过来就好了。”
“跟衣服没关系”
“萱萱,那有什么问题?”
“我算了,别等我,你们先去婚纱公司化妆,我尽快赶到。”婚礼在饭店举行,他们还包下饭店的套房,方便新娘更衣和补妆。
“好吧,那你要快一点喔,我会等你。”
收起电话,林明萱看着横躺地上、奄奄一息的陌生人。如果有一把刀,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切断衣角,但衣服不是她的。
“算你狠。”
她毫不客气的在他身上摸索了下,本想如果有证件或名片之类的可以通知他家属亲友。
可恶,没有,什么都没有!没有皮夹、没有任何证件,只有染血的衣着看得出是名牌,也不知道是不是仿冒的。
既然没有身分证明,当然无法打电话通知警察或救护车,他被抓的话她找谁讨洗衣费?
包何况要是他不小心死在这拜dna科技发达,刑事犯罪鉴定的先进,她说不定还会被当成嫌疑犯。
真要见死不救吗?她的良心也说不过去哪!
迫于无奈,林明萱使劲撑扶起他,就当是日行一善。
她记得这条巷子的转角尽头有栋荒废已久的独栋别墅,走路约莫五分钟。
那栋别墅庭园杂草丛生,据说屋主一家三口瓦斯中毒身亡,还听说有情侣在屋内殉情绘声绘影的谣传那是栋鬼屋。
总之,大门颓废的敞开,也没有人有胆进去,经过也是快速通过,那个地方藏人应该很方便。
她可不想将他带回家,她住鲍寓,还得爬上四层楼,她又不是疯了,光拖着他前行一分钟,她就汗流浃背。
还好冬天周末清晨一大早,天空阴沉沉的,没什么人,她吃力的背拖着只剩半口气的他闪闪躲躲,听有人声和车逼近,她马上躲进暗处。
花了比平常多一倍的时间,终于让她到达鬼屋大门。
这时候的天色仍是晦涩昏沉不明,深蓝的幔布覆盖住整个天空,刺骨寒风袭来,几乎冻结她的手脚。
林明萱小心翼翼的推开颓废虚掩的木门。
“咿呀”脆弱的门扉不堪一推的往她身上倒下,她花容失色的来不及闪,只见门板倒下
咚!“哎唷,搞什么?”刚好她肩上的他高个子顶着,门板击中他脑门。
他,醒了。
“你醒了,太好了。”她吁了口气,正想扔下他时,岂料他张开眼睛,眼珠子转了一圈后往上翻起白眼,他沉重的身子软趴趴的压回她身上。
不省人事。
林明萱脸色丕变。他该不会被砸破了脑袋,提早见阎王去了吧?
她忐忑不安的拍了拍他苍白的脸“ㄟ,你要不要紧?”没反应。
她赶紧把他拖进鬼屋里,随地放下,然后趴下身子,将耳附在他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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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迟到了。”
周休星期六的早晨,林明萱匆忙的走在人潮尚未聚集的街道上。
她穿着一袭宛若中古世纪欧洲仕女打扮、低胸高腰的白纱洋装,手肘挂着珍珠制的银色皮包,她边盯着腕表,一手拉起白纱裙摆加快步伐。
什么早上六点之前要准时到新娘家集合,那么早谁爬得起来?天都还没亮呢,她嘴里嘀咕着。
若非早上那通吵死人的电话,她真的会睡到晚上。周末咩!她只是个上班族,工作了五天,好不容易熬到周末假期可以睡个好觉。
冷风迎面吹来,林明萱身子瑟缩了下,眯起一双凤眸东张西望,不经意的瞥见左手边一条暗巷。
她记得这条狭巷是通往公车站牌的捷径,晚上龙蛇混杂,普通老百姓不敢在深夜时走这里,不过,现在是大白天,应该没关系吧。
心思一转,她脚步便往巷子走。
“这裙子怎么那么长?”她不耐烦的抓着丝滑细致的裙摆。这累赘曳地的裙摆让她不能跑,更走不快。
真不知道是谁昏了头的发明这种蓬蓬的白纱礼服,让女人行动受限。而那些自称新娘表姐表妹们的伴娘群,什么不好挑,偏偏挑这种麻烦的伴娘礼服。在少数服从多数的情况下,她微弱的抗议很快被那群跟麻雀一样吱吱喳喳的三姑六婆给淹没,还规定她也要跟着活受罪。
“啊”她停下脚步,忽然发现拉起的裙摆后沾上了一大片殷红的脏渍,她微恼“真糟糕,衣服弄脏了。没事叫人穿什么白色小礼服,也不过是当伴娘,为什么穿黑色就不行,现在可好了。”早知道她应该穿牛仔裤出门,到婚礼会场再更衣就好,不过千金难买早知道。
“小姐。”微弱的呻吟响起。
“这礼服还是租的,要赶紧弄干净,否则留下污渍就糟了。”她捞起沾了污秽的裙摆,试着用面纸擦拭,一边加速前进。
“小姐。”
“得赶紧赶路,要不然唐唐会打电话来催。”
“小姐,等一下。”冷不防,一声大叫冒出。
叫她吗?这空荡荡的巷子好像只有她。
“谁?”她脚步一顿,警觉的回头张望。
没人呀!
“我在这。”声音从地上冒出。
她低头,只见一个黑影躺在角落,被垃圾挡住。
“你谁呀?”
“我是现在不是自我介绍的时候,你没看到吗?”他吃力的爬出角落,一手捂着腰侧,脸色惨白,活像电影里刚吸完血的吸血鬼,他唇边还残留鲜红的血渍。
“看到什么?”她收回视线。这污渍恐怕得送洗才清得干净。
“女人你眼睛瞎了呀,你没看到我受很重的伤吗?”
“原来这地上的血是你流的。”她这才注意到垃圾堆边的一摊血,本以为是垃圾袋里的腐肉残渣渗出来的。
他点了下头。
“就是你的血弄脏我的小礼服。”林明萱取出小皮包内的纸笔,俐落的写完撕下塞在他上衣口袋“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和邮局帐号,洗衣费就汇到这帐号。”时间快来不及了。
“等等,小姐”只要是人看到他伤重快死掉,也该拉他一把,而这个女人居然对他视若无睹。看她要走,他连忙大叫。
“还有事?”不管了,到时再想办法清理。她再不赶紧一点,准会被一早打电话来催她的新娘骂到臭头。
“我受伤那么重你没看到吗?”他咬紧牙根,勉强扶着墙站起。
“看来伤得很重。”但那又与她何干?这年头做好人不长命。
他用力点点头,总算引起美女的同情心,他可是素有美女杀手的称号的一阵昏眩袭来。
“要不要我替你叫警察跟救护车?”举手之劳。她低头自皮包内正要取出手机
“不不可以。”他赶紧伸长手抓住她。
“啊,我的衣服,你这该死的家伙放手。”林明萱惊骇的猛抽口气,愠火的瞅着他染血的手抓在泡泡束袖的手肘上,她脸色不变也难。
这下死定了,沾了血的晦气,她还能去喜宴吗?
“不能叫警察要是叫来警察,那就糟了。”蓦然眼前一黑,他整个身子往前倾,最后飘入耳中的是她拔尖的叫声。
“啊!”她脸都绿了,他突然倒向她令她措手不及“我的衣服,你这天杀的混蛋,怎么要死不死干脆一点!”
他满身是血的扑在她身上,同时也毁了她身上的伴娘礼服,而他沾满血的手就贴在她纯白的胸口。
胸口!
瞪着胸前那慢慢滑下的血手,向来自讶冷静过人的她心里燃起一把火。她很想给他踹下去、打个几拳,可是要是真这么做了,他一命呜呼,他身上沾了她的指纹鞋印,她岂不倒楣变成了杀人犯?
正想推开他之时,杂沓的脚步声从巷口传来
“刚刚看到他往这!”
“兄弟们,继续搜,别让那家伙逃了。”
闻声,林明萱心神一凛。这家伙死抓着她,理智是很想扔下他不管啦,可是万一他被逮住了,那么她身上这套租来的小礼服的清洗费找谁赔?
踌躇了片刻,她咬了咬牙,算她倒楣!
“你最好给我撑下去。”她使出吃奶的力气,将他拖行到更里面的暗巷后藏起,歹徒果然没发现。
等待那些威胁的脚步声远去,她心口大石头落下,转身瞪着躺在地上垂死挣扎的他,他的手还死命的揪着她裙摆。
她这样怎么去参加喜宴?
这时皮包内电话骤响,她忙不迭的拿出手机。
“喂,唐唐,是我”
“萱萱,你人在哪?全部的人都到齐,就差你一个人。”
“我”话还没开口就被打断。唐思雪,她大学的好朋友,个性乐观开朗,唯一的缺点是
“我们等会要去婚纱店化妆,车子已经来接我们,对那个是喜幛,先拿上车,还有捧花也顺便一下。”
“唐唐,有”
没错,说话跟机关枪一样。
“啊,我老公在催我,我得去准备,你快一点。”
“等下。”深吸口气,林明萱大吼一声。“让我把话说完。”
“噢,抱歉,我又忘了。”
“没关系,我要说的是,我不去了。”
“啊,萱萱,你生气了,对不起,我话太多,你也知道平常家里都只有我一个人,泰佣又不会说中文,都没有人陪我讲话,我常常自顾自的说个没完没了,只有你会认真听我说话,你不来,我会不知道该怎么办,你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没有你我会怕,是不是你忘了我家路怎么走,要不然我派司机去接你,你现在人在哪里”
没机会插话的林明萱额头挂着四条黑线,叹了口气“不是交通的问题,就算迷路我也会搭计程车过去,不过我得先回家换一套衣服。”遇上唐唐这样的女子,她连插话的机会都没有,更别提拒绝。
“衣服!是衣服的问题吗?你昨天试穿的时候不是好好的?是太小还是裙摆太长了?这没关系,有问题等你到了,我们再请礼服公司的人修改,你快点过来就好了。”
“跟衣服没关系”
“萱萱,那有什么问题?”
“我算了,别等我,你们先去婚纱公司化妆,我尽快赶到。”婚礼在饭店举行,他们还包下饭店的套房,方便新娘更衣和补妆。
“好吧,那你要快一点喔,我会等你。”
收起电话,林明萱看着横躺地上、奄奄一息的陌生人。如果有一把刀,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切断衣角,但衣服不是她的。
“算你狠。”
她毫不客气的在他身上摸索了下,本想如果有证件或名片之类的可以通知他家属亲友。
可恶,没有,什么都没有!没有皮夹、没有任何证件,只有染血的衣着看得出是名牌,也不知道是不是仿冒的。
既然没有身分证明,当然无法打电话通知警察或救护车,他被抓的话她找谁讨洗衣费?
包何况要是他不小心死在这拜dna科技发达,刑事犯罪鉴定的先进,她说不定还会被当成嫌疑犯。
真要见死不救吗?她的良心也说不过去哪!
迫于无奈,林明萱使劲撑扶起他,就当是日行一善。
她记得这条巷子的转角尽头有栋荒废已久的独栋别墅,走路约莫五分钟。
那栋别墅庭园杂草丛生,据说屋主一家三口瓦斯中毒身亡,还听说有情侣在屋内殉情绘声绘影的谣传那是栋鬼屋。
总之,大门颓废的敞开,也没有人有胆进去,经过也是快速通过,那个地方藏人应该很方便。
她可不想将他带回家,她住鲍寓,还得爬上四层楼,她又不是疯了,光拖着他前行一分钟,她就汗流浃背。
还好冬天周末清晨一大早,天空阴沉沉的,没什么人,她吃力的背拖着只剩半口气的他闪闪躲躲,听有人声和车逼近,她马上躲进暗处。
花了比平常多一倍的时间,终于让她到达鬼屋大门。
这时候的天色仍是晦涩昏沉不明,深蓝的幔布覆盖住整个天空,刺骨寒风袭来,几乎冻结她的手脚。
林明萱小心翼翼的推开颓废虚掩的木门。
“咿呀”脆弱的门扉不堪一推的往她身上倒下,她花容失色的来不及闪,只见门板倒下
咚!“哎唷,搞什么?”刚好她肩上的他高个子顶着,门板击中他脑门。
他,醒了。
“你醒了,太好了。”她吁了口气,正想扔下他时,岂料他张开眼睛,眼珠子转了一圈后往上翻起白眼,他沉重的身子软趴趴的压回她身上。
不省人事。
林明萱脸色丕变。他该不会被砸破了脑袋,提早见阎王去了吧?
她忐忑不安的拍了拍他苍白的脸“ㄟ,你要不要紧?”没反应。
她赶紧把他拖进鬼屋里,随地放下,然后趴下身子,将耳附在他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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