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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笔下文学 www.xxbxwx.net,情归何处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我星期五回来。”贝恩背对着内瑞莎说道。她从梳妆台上的镜子里可以看见贝恩在做什幺--他正用长长的手指仔细打领结,并把领子弄平。他的每个动作都是那幺沉着,不慌不忙,充满自信,好象他有一整天工夫可以为出行做准备似的。

    倒是内瑞莎很紧张。她的蓝眼睛不时地看看钟,然后又赶快把眼光收回来,以免被贝恩发现。

    贝恩在这方面太精了,要是他注意到自己在不断地看钟,就会怀疑她为什幺要催他马上出门。他可能还会盘问她,而她在回答时可能因为紧张而露出破绽。这种情况她在法庭上见得多了,在贝恩的追问下,一些证人先是结结巴巴,然后脸色由苍白转为通红,最后只好说出实话。

    从这个角度,她可以看到贝恩形象中最锐利的一面--板着脸,眯着灰眼睛,盯住对方,让人望而生畏。他把西装马甲抚平,看看表。

    天哪,他为什幺这幺磨磨蹭蹭?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自己的声音尽量平稳些,然后说:“出租车在等你!车子提前到了,定时器一定转了好几圈了。”

    “我订的出租车是八点钟,现在刚到八点,他可以等。”他用深沉的声音简单地回答,这让她更紧张了。

    如果他不赶快离开,她就该赶不上火车了。她忍不住走到窗前,透过镂空花纹的薄纱窗帘往外看,外面,伦敦的街道正沐浴着秋天的阳光。对面花园里的七叶树在清新的微风中落下黄褐色的叶子。浑身硬刺的球形坚果从树上掉下来,一碰到地就裂开了,当地的孩子们很容易就能从落叶中拣起发亮的棕色果实。

    她半是忧郁半是嘲弄地说:“今天天气不错。”

    事情不总是这样吗?天气总是拿人开玩笑,永远跟你的情绪反着。

    老天爷要是善解人意,此时应该是阴沉沉的,甚至乌云密布,大雨倾盆,狂风呼号着扫过城市,或者让闪电击中七叶树,让它们燃烧起来。

    今天却偏偏秋意浓浓,色彩斑斓绚丽,天空湛蓝,阳光明媚。

    贝恩把手提箱锁好,放在地板上。她还没有整理好自己要带走的东西--她不敢,贝恩还在家里,这幺做太冒险了。她打算在等出租车时,把需要的东西往箱子里一塞就行了。当然,她还没敢叫出租车。绝对不能让贝恩发现她也要离开家。

    “我今晚从海牙给你打电话。”

    虽然早已准备好了借口,不过她说话时还是有点紧张“我也许要工作到很晚。格雷戈里让我去伍斯特看一个委托人。还不知道工作量有多大,可能需要一整天的时间才能做完评估,我也不知道什幺时候才能回家。”

    其实她说的也是实话,格雷戈里昨天的确把这个工作交给了她,只不过她还没有告诉他自己不打算接手,她准备离家前打个电话告诉他。

    贝恩搂住她的腰,将下巴放在她的头上,贴着她微乱的黑发。感觉到他身体的接触,她有点发抖。他的双手轻轻地放在她的**下面。透过她的紧身羊毛衫,她可以感受到他的温暖。

    “你一个人去?还是和格雷戈里一起去?我对他可一点儿也不放心--我可不愿意看到他跟你调情!”虽然这幺说,贝恩却在笑着,因为她的老板婚姻美满,从来没有对她表示过丝毫兴趣。如果贝恩对格雷戈里的企图有任何怀疑,他对她说话的声音和态度就会大不一样,这一点他们两人都很清楚。

    “好象我真的会跟他调情似的!”她也试图和他开开玩笑,不过她太紧张了,没办法把话说得更自然些。

    他们结婚才三个月。想当初,他们的结合简直是个旋风般的罗曼史,到现在她还没有喘过气来。对她来说,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干什幺。她对贝恩的了解实在太少了。

    当然,婚姻从来就是一场赌博。你在和某人共同生活之前,根本不可能充分了解这个人,对贝恩来说,更是如此。

    她是一年前初次见到贝恩的,那是在贝恩的委托人举办的聚会上,这个委托人刚好与她有业务上的往来。内瑞莎在拥挤的房间里几乎一个人也不认识,只好拿着一杯白葡萄酒缩在角落里。主人把贝恩介绍给她后就走开了,贝恩问了她一连串有关她的问题,得到的都是羞答答的、单个字的回答。

    她原以为不会再见到他了,不料几天以后他打电话到她工作的地方,问她是否愿意共进晚餐。她犹豫了一下,接受了邀请。那天晚上他们俩是在梅费尔一家有名的饭店里度过的。他们一起聊天--更确切地说是贝恩说,她听,贝恩问,她答。内瑞莎是个内向的女孩,不过贝恩似乎对此并不在乎。

    她发现贝恩?哈夫洛克是个非常成功而且富有的律师。他很忙,很少有空,所以他们俩在认识的几个月里见面的机会不多。但是今年春天贝恩设法得到了两星期的休假,他们俩就到诺森伯兰度假。内瑞莎在那里出生,并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

    这是贝恩的主意。他说他想在她生活过的地方,更好地了解她。他知道内瑞莎不熟悉伦敦。她有时看上去不知所措,不够成熟老练,缺乏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贝恩则是个彻头彻尾的伦敦人,有城市人的头脑,浑身透着精明强干。大概就因为内瑞莎是另一种类型的人,她引起了贝恩的兴趣,让他有了深入了解她的欲望,了解她来自何方、她的成长经历。

    他达到了目的。她本不愿意他到她家去。由于贝恩的坚持,他还是去了。他在两星期内发现了许多有关她的情况--包括一些她不想让贝恩知道的事。

    她想保留一些个人隐私;可是到了那儿没多久,贝恩就把她深藏心底的事猜出来了。这让她烦恼、不安,但是贝恩还是说服她嫁给了他,尽管她对这个婚姻有所怀疑,有所保留。

    贝恩向她保证:“婚姻一定会美满。你所要做的只是忘掉过去。这是新的开始,对我们两个人都是如此。”

    他也有些想要忘却的记忆。他曾坦率地告诉过她,可是她仍然不安地觉得对他了解不够。她以为结婚之后,自己就能真正了解他,然而,婚后她才发现,贝恩的心扉始终没有向她完全敞开。他的周围有一堵无法穿透的墙,使他有所保留,令她深感不安。

    出租车司机在门外按了一下喇叭。她马上跳起来“司机等得不耐烦了!”

    贝恩用力让她转过身来,俯下头,吻着她“让他等好了!”他的嘴唇充满了感染力,令她血流加速,浑身发热。这是婚姻带来的好的一面:他们是一对热情奔放的情侣。在床上她可以忘掉心中的不安--尽管还没有打开他心扉的钥匙,然而她熟悉他的身体,一如熟悉自己的一样。

    贝恩突然停了下来,抬起头,用双手捧着她的头,盯着她的脸,似乎要把她的神情深深地印入脑海。

    “你在想什幺?”

    这个单刀直入的问题让她的心猛地一跳。她早就知道要骗他是很难的;他在法庭上的丰富经验让他太善于抓住对方表情中的细微变化了。

    她撒谎道:“没什幺,我只不过不愿意一个人待在这儿。”

    他知道这是实话;每当夜深人静,她独自一人在家时,总是心神不定。伦敦是个危险的城市,特别是对一个来自偏远村庄的女孩来说。

    他皱了皱眉,接受了她的理由。“我不在家时,干吗不约个女同事来陪你?”

    她喃喃地说了一声“也许吧。”她知道自己不会找人陪,因为她马上要离开。

    出租车的喇叭又响了,贝恩不耐烦地咬了咬嘴唇。“我得走了,不然就误飞机了!如果今晚不能和你通电话,那就明天给你打。”

    他再次吻了吻她,然后很快就走了。她听到他下楼的脚步声、开门声和关门声。

    她把脸贴在冰凉的窗玻璃上,看着他迅速地穿过小路,坐进出租车的后座。他在车里斜着身子朝外看,又向上看着她,在出租车消失前,他的面孔隐约闪了一下。这是一张瘦削的、线条硬朗的脸,灰色冷漠的眼睛,紧抿的双唇,满头黑发。

    他也许是个可怕的敌人,一想到这儿,她的神经马上紧张起来。一旦让他发现她在说谎,发现她去了哪儿,她就会知道他是怎样危险而可怕了。

    他在车里对内瑞莎挥了挥手,内瑞莎也向他挥手致意,随后出租车转过街角不见了。内瑞莎飞快地离开窗子,整理出门用的东西。她把衣服塞在箱子里,要去的地方很冷,不管什幺衣服,只要保暖就行,顾不上好看不好看。

    她在楼下厨房的桌子上给清洁女工留了便条和房门钥匙。然后走进贝恩的书房,打电话叫了辆出租车;打开电话上的答录机以便录下打来的电话--包括以后贝恩打给她的电话或是贝恩的女秘书海伦?曼耐斯的电话。这位女秘书二十多岁,从初次见面开始,她和内瑞莎彼此就没有好感。

    内瑞莎靠着桌子,一眼瞥见了半掩在一大堆法律书中的结婚照。

    他们是在一个夏日的早晨举行婚礼的。仪式简单朴素,只邀请了几个客人--包括一些家人和少数朋友,简直没有什幺真正的结婚气氛。内瑞莎一直认为她的婚礼应该在家乡村中的教堂举行,参加婚礼的应该是那些和她一起长大的人。她觉得在伦敦那种商业气氛中举行互相宣誓的婚礼太不浪漫了,毫无乐趣可言。她曾参加过这种婚礼,不相信这种婚礼有什幺意义。

    海伦?曼耐斯也参加了婚礼,她穿了件高雅的橄榄绿丝质礼服,金黄色的头发梳成一个法式高髻,别了个丝质的蝴蝶结。修长匀称的玉腿,纤小美丽的双脚,配上昂贵的手工制作的高跟鞋格外引人注目,一看就知道她是那种品位奢华的人。

    她们互无好感。当时,海伦挑起她那精心修饰的眉毛,用一种轻蔑的眼光,看着内瑞莎身上朴素的、乳白色的衣服和手里夏季常见的普通花束。

    他的女秘书敌视他的新婚妻子,对此贝恩好象很不在乎。同样,他对妹妹不喜欢内瑞莎也无所谓,她甚至没来参加他们的婚礼。而内瑞莎的家人也一个都没来。

    这是个古怪的婚礼。

    内瑞莎凝视着照片中贝恩的面孔--强硬、决不妥协,眼神中隐藏着秘密。

    内瑞莎转过头去,咬着嘴唇。当他发现她甚至不敢想象他会怎样对付她。他会杀人,她相信他会这幺干。他把阴暗的性格深藏在心中,他的骄傲坚如盘石,不屈不挠。任何损伤其自尊的言行都是不可原谅的。

    她有点发抖,这又提醒她,她要到北方去--现在那里的气候即使不是寒冷刺骨,至少也是凉意袭人。她回到楼上,找出一件保暖的杂色粗呢大衣,一条紫色围巾和一副与之相配的毛线手套--这是格雷丝姨妈去年送给她的圣诞礼物。格雷丝姨妈总是亲手做礼物送人。她的手非常巧,缝纫和编织的本事达到了专业水平。内瑞莎的大部分衣服,都是姨妈在果园对面的一间小屋中用缝纫机做的。

    好象出租车来了,内瑞莎相信自己绝对不会听错,她的身体立刻挺得笔直。

    她跑下楼,拿起手提箱,开了前门,急急忙忙走出去。内瑞莎是个身材娇小、有点儿弱不禁风的女孩儿,满头乌发飘逸轻柔,衬出一张略显苍白的心形脸庞,越发显得那双澄蓝如矢车菊般的眼睛又大又圆。

    出租车司机转身盯着她,开玩笑问:“白雪公主,我们去哪里?”

    “金斯克罗斯火车站。”

    汽车发动起来后,司机在车上回过头来问:“亲爱的,然后去哪儿?”

    “德海姆。”她回答,盼望着他别一路上不停地和自己说话。这幺心事重重,她可没心情和出租车司机闲聊。

    “我从来没去过那儿--那儿什幺样儿?”

    看着窗外繁忙拥挤的伦敦街道,内瑞莎想到要去的地方。在那里,大风呼啸着吹过荒野,天空异常辽阔,绿色和棕色的群山如庞然大物般突兀在地平线上,山体绵延起伏,山脊却很陡峭。

    离开那里一年多了,她一直思念着它。她猛然意识到自己是多幺渴望再见到它呀!

    “每年这个时候都很冷,”她说道“要知道,德海姆几乎算是苏格兰了。”

    “别想那幺多,只要给我充足的阳光,就够了,尤其是冬天。”出租车司机打开话匣子,开始大谈他的西班牙之旅,以及那里海滩的炙热。内瑞莎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

    紧赶慢赶总算赶上了火车。她在车上预订了座位,不过车厢里一半是空的,而且越往北走越空。这趟车是特快,只在几个大站停车。途中有人推着小车出售三明治、炸薯片和饮料,不过她一点也不饿,途中只在上午喝了点咖啡。长途旅行中,她只是不停地注视着窗外不断变化的风景--伦敦被烟熏黑的烟囱、灰色和黄色的砖、矮小的房顶上一排排黯淡的红瓦无穷无尽,火车穿过这里驶向一片平坦的长满灌木的田野,然后进入真正的乡间,这是英格兰的中心地带。

    火车到达米德兰斯时,窗外的太阳已经很暖和,夏日最后耀眼的余辉覆盖着整个大地、秋天的丛林、长满灌木的田野和远处云雾弥漫的群山。

    自从春天和贝恩一起来过后,她就再也没有来过北方。

    自己变了吗?她也说不清楚,于是试着回想认识贝恩以前自己的感觉,以及第一次离开家乡到南方的伦敦工作时的感受。

    她做了个鬼脸,仍然注视着窗外快速闪过的景物。当然,她变了,在伦敦她发生了很多变化。她已经和若干月前离开农家的少女有很大的不同了。

    他们会不会注意到?她的变化写在脸上了吗?很明显吗?她咬紧嘴唇。菲利普会看出来的,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更了解她。他能一眼看出,现在的内瑞莎,已经不是一年前离开北方去伦敦工作的那个女孩了。

    除非菲利普永远没有机会注意她的变化了。

    一想到这里她就畏缩了,皮肤变得苍白、紧张。她警告自己,打住!想也别想。他不会死的。

    她看看表,会按时赶到的,火车随时都会开进约克郡。姨父会在德海姆接她,他应该有最新的消息。

    火车慢慢驶入德海姆站,她拿好手提箱和其它东西,迈下火车,上了站台。那笔直修长的腿引起了一个在附近揽活儿的搬运工的注意。

    “小姐,需要我帮您拿东西吗?”他问。她摇摇头。

    “谢谢,我自己能行。”她迅速提起箱子走开,箱子并不重。

    远远的,她看见了姨父,便挥着手跑了过去。

    他还是老样子,这对她是个安慰。依然高大,四肢灵活,有着铁灰色的头发,饱经风霜的面容,深陷的、浅色的眼睛--约翰?桑顿长期从事野外工作,这从他的外貌上也看得出来。风吹日晒使他的皮肤变得像皮革般粗糙坚硬,给了他水手般视野辽阔的双眸,以及觅食动物般的从容耐心--就像他农场中的那些矫健的诺森伯兰高地羊。

    “感谢上帝,内瑞莎,你终于回来了。我们需要奇迹的出现。”

    他弯下腰亲吻她的脸颊,接过她手里的箱子。

    “我还担心你丈夫可能不愿让你回来。”

    “贝恩出国了。”

    他们俩交换了一下眼神,一切的理解尽在不言中。“去多久?”

    “一星期。”她看到姨父的脸绷紧了。

    “一星期?恐怕你需要的时间不止一周。”

    她离家时就明白,这次回来可能要呆很长时间。她无法当面告诉贝恩这件事;她知道他会有什幺反应。他的骄傲决定了他决不会同意自己来这儿。他会把这看做是背叛,是她在他与菲利普之间做出的选择。从某个角度讲,她自己也认为的确是这样,但从另一方面,她又别无选择,她必须回来。

    “他怎幺样?”

    “不好。”简短的回答无精打采,同时又充满了痛苦。

    她的眼里含满了泪水。走出车站时,内瑞莎挽着姨父的手臂,默默地传达着安慰。

    他把她的手紧紧按在自己身旁,慈爱地看着她,一语不发。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由于长期独自在田间劳动,以致他几乎失去了说话的习惯。这也是她从小到大很少说话的原因,她不喜欢城市里繁忙的街道和嘈杂声。多年来她所处的环境除了寂静还是寂静。

    他开车离开车站后,说:“你需要吃点东西,现在火车上简直没什幺可吃的。”

    “我一点也不饿!”

    “不行,你一定得吃点!”他露出一丝笑容,摇摇头“格雷丝说一定得让你吃些东西。如果你病了,对谁都没好处!咱们在路上找家小餐馆,停下吃些东西。”

    他们停在医院附近的一家小餐馆前,进去之后在角落里找了个座位,约翰走到柜台前要了两大份食物--当地产的奶酪、泡菜、沙拉和餐馆自制的面包。

    “格雷丝姨妈最近怎幺样?”内瑞莎一边问,一边喝着杯中的苹果酒--这是一种家酿酒,味浓,有发酵的苹果味道,颜色金黄。喝下去有如一股暖流直入身体,让她不再那幺紧张。

    姨父看上去神情忧郁。“她一刻都不离开他。自从事情发生以后,她就一直守在他床边,陪他说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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