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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涛是北方人,在边疆出生,在边疆长大,生活的穷苦和物质的缺乏是先天性的不足,也是导致他的家乡基本上全是大字不识一个的粗人的罪魁祸首之一,之二就是长年累月的蒙古骑兵南下打秋风活动时常在他的家乡上演,而就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之下,马涛居然还是得以识字,并且在家乡成长到十五岁,一直到家破人亡之后,流浪到京城,被陆炳所救。
说起来,马涛也算是气运使然,住在边疆,住在蒙古骑兵的打击范围之内,而且周围明军大多无能的情况下,可以在家乡活到十五岁,还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教育,边民也有边民的智慧,国家军队不靠谱的话,就自己想方设法的对付蒙古人,从小的地道战麻雀战的教育使得他根本不惧怕蒙古骑兵,从小就养成了机灵勇敢果断的性格。
如果多一些偶然因素,或许马涛就是第二个马芳也说不定,不过,马涛没有倒霉到给俺答做奴隶,也没有幸运到遇到了军中大将,他十五岁那年,家乡的运气似乎用完了,在一次蒙古骑兵的打击之下,家乡化为一片灰烬,父母乡人死伤殆尽,马涛杀了一个蒙古兵,抢了一匹马,一路南逃,路上,马累死了,马涛就靠着喝马血吃马肉支撑到了有人的城镇。
但是马涛并不知道他所进入的城镇是什么城镇,反正在他看来,所有的比他的家乡繁华的地方,就是大城市,他可不知道自己跟着一大群人混进去的,是大明王朝的国都,天子脚下的北京城。
在这里,马涛慢慢成长,靠着过硬的生存本领,在京城的地下世界里占有一席之地,在他二十岁那年,遇到了一场生死劫,被仇家骗到人迹罕至之处,几乎被杀,正当那时,遇到了三个男人,穿着一身黑,看不清面目,也不知是何人,似乎只是路过,但是看着对方几十人围着马涛一人,似乎有些看不过去了。
“几十人围着一个人,你们这些地痞混混还真是越混越回去了。”为首的那个男人身材高大,声音洪亮,似乎非常豪气。
“什么人?!识相的快点滚!不然,连你一起宰了!”为首的混混非常嚣张。
高大的男人冷冷的笑了出来,轻轻挥了挥手,身后两个看不清面目的黑衣男人就用十分鬼魅的速度行动了起来,而之后的一切,马涛发誓,是他二十年的生命中看到过的最惊悚的一切,足足四十五人的混混,个个都是能打的,却在两个人的攻击下,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全部倒在地上死的不能再死了。
而那个高大男人的眼睛一直盯在马涛身上,看着他的一切,马涛觉得自己都快要被看穿了,一切结束之后,那个高大男人走到浑身僵直的马涛身前,低声问他:“小子,你很不错,要不要跟着我,去做一番事业?”
马涛强自按奈着心里的恐惧,开口道:“你是何人?”
高大男人笑了一下:“锦衣卫,陆炳。”
马涛从回忆中回到现实,却已经站在了苏州城内,欣赏着苏州的繁花似锦,完全感受不到这是一座不久之前才从毁灭的厄运中逃脱出来的城池,繁华的商业,来来往往的人群,如果不是西城门外仍未褪去的血色,他真的会怀疑那场战争的真实性和他亲眼目睹的那些人头的真实性。
“头儿,咱们是先去找郑光还是先去找唐顺之?”身旁的属下赵六如此询问着马涛,马涛瞪了赵六一眼,怒道:“不找郑光的话来苏州做什么?你真当是休沐来苏州啊?就算是休沐来苏州,那也是大都督才能享受到的,你就老老实实的吧,要不是看你小子跟着老子在草原出生入死的,老子才不会带你来这里!”
赵六嘿嘿一笑,谄媚道:“头儿记挂着咱,咱心里都清楚,您看看咱们锦衣卫里面就属愿意跟着您的最多,虽然死伤了不少弟兄,可咱们都知道,您给他们的家人都安排的好好儿的,咱们心里都有数!”
马涛白了赵六一眼,继而问道:“郑光的家找到在哪儿了吗?”
赵六立刻回答道:“找到了,不过头儿,找事找到了,可咱们锦衣卫这么正大光明的去人家府上拜访,属下怎么想怎么觉着不对劲儿啊,以往咱们都是偷偷潜入,打晕了带出去,现在居然正大光明的进去,一不杀人二不抓人,属下都不习惯了。”
马涛以手抚额,无奈道:“早晚被你这混小子给气死,罢了罢了,我自己去吧,郑光的名声这么大,肯定有很多人来拜访他,咱们混在里面一点儿都不起眼,大都督常常说,什么大隐……隐……隐……”
“大隐隐于市!”赵六很快就接上,马涛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一把拍在了赵六的头上:“混帐!老子当然知道是大隐隐于市!要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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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涛是北方人,在边疆出生,在边疆长大,生活的穷苦和物质的缺乏是先天性的不足,也是导致他的家乡基本上全是大字不识一个的粗人的罪魁祸首之一,之二就是长年累月的蒙古骑兵南下打秋风活动时常在他的家乡上演,而就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之下,马涛居然还是得以识字,并且在家乡成长到十五岁,一直到家破人亡之后,流浪到京城,被陆炳所救。
说起来,马涛也算是气运使然,住在边疆,住在蒙古骑兵的打击范围之内,而且周围明军大多无能的情况下,可以在家乡活到十五岁,还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教育,边民也有边民的智慧,国家军队不靠谱的话,就自己想方设法的对付蒙古人,从小的地道战麻雀战的教育使得他根本不惧怕蒙古骑兵,从小就养成了机灵勇敢果断的性格。
如果多一些偶然因素,或许马涛就是第二个马芳也说不定,不过,马涛没有倒霉到给俺答做奴隶,也没有幸运到遇到了军中大将,他十五岁那年,家乡的运气似乎用完了,在一次蒙古骑兵的打击之下,家乡化为一片灰烬,父母乡人死伤殆尽,马涛杀了一个蒙古兵,抢了一匹马,一路南逃,路上,马累死了,马涛就靠着喝马血吃马肉支撑到了有人的城镇。
但是马涛并不知道他所进入的城镇是什么城镇,反正在他看来,所有的比他的家乡繁华的地方,就是大城市,他可不知道自己跟着一大群人混进去的,是大明王朝的国都,天子脚下的北京城。
在这里,马涛慢慢成长,靠着过硬的生存本领,在京城的地下世界里占有一席之地,在他二十岁那年,遇到了一场生死劫,被仇家骗到人迹罕至之处,几乎被杀,正当那时,遇到了三个男人,穿着一身黑,看不清面目,也不知是何人,似乎只是路过,但是看着对方几十人围着马涛一人,似乎有些看不过去了。
“几十人围着一个人,你们这些地痞混混还真是越混越回去了。”为首的那个男人身材高大,声音洪亮,似乎非常豪气。
“什么人?!识相的快点滚!不然,连你一起宰了!”为首的混混非常嚣张。
高大的男人冷冷的笑了出来,轻轻挥了挥手,身后两个看不清面目的黑衣男人就用十分鬼魅的速度行动了起来,而之后的一切,马涛发誓,是他二十年的生命中看到过的最惊悚的一切,足足四十五人的混混,个个都是能打的,却在两个人的攻击下,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全部倒在地上死的不能再死了。
而那个高大男人的眼睛一直盯在马涛身上,看着他的一切,马涛觉得自己都快要被看穿了,一切结束之后,那个高大男人走到浑身僵直的马涛身前,低声问他:“小子,你很不错,要不要跟着我,去做一番事业?”
马涛强自按奈着心里的恐惧,开口道:“你是何人?”
高大男人笑了一下:“锦衣卫,陆炳。”
马涛从回忆中回到现实,却已经站在了苏州城内,欣赏着苏州的繁花似锦,完全感受不到这是一座不久之前才从毁灭的厄运中逃脱出来的城池,繁华的商业,来来往往的人群,如果不是西城门外仍未褪去的血色,他真的会怀疑那场战争的真实性和他亲眼目睹的那些人头的真实性。
“头儿,咱们是先去找郑光还是先去找唐顺之?”身旁的属下赵六如此询问着马涛,马涛瞪了赵六一眼,怒道:“不找郑光的话来苏州做什么?你真当是休沐来苏州啊?就算是休沐来苏州,那也是大都督才能享受到的,你就老老实实的吧,要不是看你小子跟着老子在草原出生入死的,老子才不会带你来这里!”
赵六嘿嘿一笑,谄媚道:“头儿记挂着咱,咱心里都清楚,您看看咱们锦衣卫里面就属愿意跟着您的最多,虽然死伤了不少弟兄,可咱们都知道,您给他们的家人都安排的好好儿的,咱们心里都有数!”
马涛白了赵六一眼,继而问道:“郑光的家找到在哪儿了吗?”
赵六立刻回答道:“找到了,不过头儿,找事找到了,可咱们锦衣卫这么正大光明的去人家府上拜访,属下怎么想怎么觉着不对劲儿啊,以往咱们都是偷偷潜入,打晕了带出去,现在居然正大光明的进去,一不杀人二不抓人,属下都不习惯了。”
马涛以手抚额,无奈道:“早晚被你这混小子给气死,罢了罢了,我自己去吧,郑光的名声这么大,肯定有很多人来拜访他,咱们混在里面一点儿都不起眼,大都督常常说,什么大隐……隐……隐……”
“大隐隐于市!”赵六很快就接上,马涛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一把拍在了赵六的头上:“混帐!老子当然知道是大隐隐于市!要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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