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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生活就是这样的,在觉得无味如白水的时候,命运之神像是为了提醒她的存在,就小小的给你一份礼物。有人收到后欣喜若狂,有人则颓丧灰败,总之有苦有甜,如人饮水。而林慕很不幸的,属于后者。
她在接下去的一个星期,迅速的瘦了下来。
是给失恋逼得么?其实也不见的。只是晚上常常睡不着觉,想着想着就生气,连胸膛也能鼓起来。三年的时间,追她的人也不少,她一一拒绝,现在想起来,真是可惜。
于是白天起床的时候脸色苍白,眼眶下一圈乌黑,就像给谁迎面揍了一拳。算算时间,上次周钦一说起过月底会回美国,而有些学生资料需要他帮忙带去,她在隔了几乎一个星期后,终于拨电话给他。
他们约在学校那条著名的河流边见面,因为那里离他的实验室近。她站在桥上,伸手扶着栏杆,有锈渍扎着手心,宛如见证着时光的流逝。
电话响起来,她脱下手套,费劲的去找。
是苏晓晴。
邀她喝喜酒,就在周末。
握着手机的手就这么紧了紧,她忽然记起来,那次他们一起吃饭,四个人,两对情侣。才几天,一对终于要走进婚姻,而她和辛华,走不到那天了。
她尽量笑得自然:“恭喜啊,怎么这么快?上次没听你们提起啊?”
苏晓晴却没回答,语气有些为难:“小林子,我们这么熟了,我和你说实话吧。陶伍先去邀请的辛华那时候我们真不知道你们分手了他说他会去,杨可也会去。你”她知道苏晓晴的意思,忽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一片不知名的枯叶从光秃秃的枝丫上颤了颤,打了个旋,落在了青绿色的河水中,似乎只沾了一点点水,就往前漂去了。
就像是慢动作,这个悠长的过程在林慕的眼里一点点的掠过,她沉默了一会,咬了咬嘴唇:“没事,我会去。”
那边苏晓晴有些吃惊,重复了一遍:“你真的来?”
她为什么不去?是她做了亏心事么?这个世界真的是非颠倒了么?
电话挂断了,手指变得僵直,几乎握不住薄薄的手机。她一定要去见辛华,最好挽着新男友,英俊温柔,风度翩翩——总之,要比他好千倍万倍,然后自己容光焕发的在他面前走过,一雪前耻。
可是她去哪里实现这么美好的梦想?
她重重的吐了一口气,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
这真的是冬天啊。明明林荫道上的树枝节如同虬龙,生硬发脆,枝间仿佛有寒号鸟在哀鸣。可是他站在马路对面,濯濯如春月柳,挑着眉毛向自己微笑。这么温暖而英俊的笑,连时空都转换了,仿佛就是身处明媚的春日,校园里高大的梧桐树还没长出巨大如手掌般的叶子,褐色的枝条上结着嫩黄的叶芽。
是她在恍惚么?他们明明不像的。辛华没有周钦一好看,可他也曾经站在马路对面,冲自己微笑。彼时阳光撒着娇,像是可爱的小姑娘,肆无忌惮的挥霍着美妙的时间,落在地上,流在肌肤上,暖暖的,像是炉火在轻轻烘培。
季节轮回不过天道。可那样的美好,碎了一地,她竟连捡拾起都不屑了。
林慕把资料递给他,看得见他清爽的鬓角,棕色的大衣敞着,身躯挺拔。自己竟脱口问了一句:“师兄,你周末有空么?”
他一时间不答她,只是浅笑,似乎对她的邀约心有余悸。
林慕知道他在想什么,有一种豁出去的爽快:“我的大学同学结婚。我觉得找个男伴去比较好。”又弯了弯眉眼“一份礼金,吃两人份,比较划算。”
他居然答应!
林慕不出声的咽了口水:“是在邻市。”
周钦一点头:“行。我来接你。”
他的目光落在她脸上,比起一个星期前,似乎瘦了一些。黑色的大衣里穿着v字领的毛衣,没戴围巾,锁骨就这么清晰的露着,而脖颈纤细,仿佛优雅的天鹅。他默不作声的打量着一切,最后伸出手,拍拍她肩膀:“去参加婚礼也要漂亮喜气些才好。”又笑了笑,温润得像是刚沏好的红茶“外边冷,快回去吧。”
真的到了那一天,林慕换好了衣服,怔怔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又忽然不想出门了。田思上下打量她,一边啧啧称赞:“嗯,很漂亮。”
是挺好看的。那件深蓝的大衣衬得她肤色白皙宛若透明,长发随意的落在肩上,温柔美丽。可她只是坐下,闷闷的靠着桌子:“我不想去了。”
田思替她咬牙切齿:“去啊!为什么不去?不能便宜那个男人。”
最后她推推搡搡的被弄下楼,就在宿舍楼下等着,田思坚持要看曾经的学长一眼,就陪着她在寒风里等。车子驶来的时候,她已经听到田思好几句“哇哇”乱叫:“那个不是他的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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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生活就是这样的,在觉得无味如白水的时候,命运之神像是为了提醒她的存在,就小小的给你一份礼物。有人收到后欣喜若狂,有人则颓丧灰败,总之有苦有甜,如人饮水。而林慕很不幸的,属于后者。
她在接下去的一个星期,迅速的瘦了下来。
是给失恋逼得么?其实也不见的。只是晚上常常睡不着觉,想着想着就生气,连胸膛也能鼓起来。三年的时间,追她的人也不少,她一一拒绝,现在想起来,真是可惜。
于是白天起床的时候脸色苍白,眼眶下一圈乌黑,就像给谁迎面揍了一拳。算算时间,上次周钦一说起过月底会回美国,而有些学生资料需要他帮忙带去,她在隔了几乎一个星期后,终于拨电话给他。
他们约在学校那条著名的河流边见面,因为那里离他的实验室近。她站在桥上,伸手扶着栏杆,有锈渍扎着手心,宛如见证着时光的流逝。
电话响起来,她脱下手套,费劲的去找。
是苏晓晴。
邀她喝喜酒,就在周末。
握着手机的手就这么紧了紧,她忽然记起来,那次他们一起吃饭,四个人,两对情侣。才几天,一对终于要走进婚姻,而她和辛华,走不到那天了。
她尽量笑得自然:“恭喜啊,怎么这么快?上次没听你们提起啊?”
苏晓晴却没回答,语气有些为难:“小林子,我们这么熟了,我和你说实话吧。陶伍先去邀请的辛华那时候我们真不知道你们分手了他说他会去,杨可也会去。你”她知道苏晓晴的意思,忽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一片不知名的枯叶从光秃秃的枝丫上颤了颤,打了个旋,落在了青绿色的河水中,似乎只沾了一点点水,就往前漂去了。
就像是慢动作,这个悠长的过程在林慕的眼里一点点的掠过,她沉默了一会,咬了咬嘴唇:“没事,我会去。”
那边苏晓晴有些吃惊,重复了一遍:“你真的来?”
她为什么不去?是她做了亏心事么?这个世界真的是非颠倒了么?
电话挂断了,手指变得僵直,几乎握不住薄薄的手机。她一定要去见辛华,最好挽着新男友,英俊温柔,风度翩翩——总之,要比他好千倍万倍,然后自己容光焕发的在他面前走过,一雪前耻。
可是她去哪里实现这么美好的梦想?
她重重的吐了一口气,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
这真的是冬天啊。明明林荫道上的树枝节如同虬龙,生硬发脆,枝间仿佛有寒号鸟在哀鸣。可是他站在马路对面,濯濯如春月柳,挑着眉毛向自己微笑。这么温暖而英俊的笑,连时空都转换了,仿佛就是身处明媚的春日,校园里高大的梧桐树还没长出巨大如手掌般的叶子,褐色的枝条上结着嫩黄的叶芽。
是她在恍惚么?他们明明不像的。辛华没有周钦一好看,可他也曾经站在马路对面,冲自己微笑。彼时阳光撒着娇,像是可爱的小姑娘,肆无忌惮的挥霍着美妙的时间,落在地上,流在肌肤上,暖暖的,像是炉火在轻轻烘培。
季节轮回不过天道。可那样的美好,碎了一地,她竟连捡拾起都不屑了。
林慕把资料递给他,看得见他清爽的鬓角,棕色的大衣敞着,身躯挺拔。自己竟脱口问了一句:“师兄,你周末有空么?”
他一时间不答她,只是浅笑,似乎对她的邀约心有余悸。
林慕知道他在想什么,有一种豁出去的爽快:“我的大学同学结婚。我觉得找个男伴去比较好。”又弯了弯眉眼“一份礼金,吃两人份,比较划算。”
他居然答应!
林慕不出声的咽了口水:“是在邻市。”
周钦一点头:“行。我来接你。”
他的目光落在她脸上,比起一个星期前,似乎瘦了一些。黑色的大衣里穿着v字领的毛衣,没戴围巾,锁骨就这么清晰的露着,而脖颈纤细,仿佛优雅的天鹅。他默不作声的打量着一切,最后伸出手,拍拍她肩膀:“去参加婚礼也要漂亮喜气些才好。”又笑了笑,温润得像是刚沏好的红茶“外边冷,快回去吧。”
真的到了那一天,林慕换好了衣服,怔怔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又忽然不想出门了。田思上下打量她,一边啧啧称赞:“嗯,很漂亮。”
是挺好看的。那件深蓝的大衣衬得她肤色白皙宛若透明,长发随意的落在肩上,温柔美丽。可她只是坐下,闷闷的靠着桌子:“我不想去了。”
田思替她咬牙切齿:“去啊!为什么不去?不能便宜那个男人。”
最后她推推搡搡的被弄下楼,就在宿舍楼下等着,田思坚持要看曾经的学长一眼,就陪着她在寒风里等。车子驶来的时候,她已经听到田思好几句“哇哇”乱叫:“那个不是他的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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