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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为爱发过征
想起为过去的爱情所做的疯狂事,你有什么感觉?
大部分的人,大概想像松鼠一样,把这些果实挖个洞藏起来。只是松鼠典藏橡实是要过冬的,而我们想把它彻底埋掉,埋在最阴暗的地底下,最好不要出来见天日。
我就是这种类型的人。姑且名之为“压抑旧爱型”这种人,客观地说,是比较受不了过去有失败历史又好胜心强的类型。
不过我的朋友中也有“暴露旧爱型”的“患者”你看她提起过去“实在很丢脸”(她心里也知道)的疯狂事,眼睛发亮,好像一个杰出的猎人在炫耀他过去猎兽的经验,指着墙上的廉鹿头说:
“啊想当初啊!”“想当初,我们在家乡就是青梅竹马的同学,我从小学就以为他一定会娶我的,谈恋爱一直谈到二十岁,一起到台北。有一年,他的脑袋长了肿瘤,在医院躺了几个月,我天天去当特别看护,看到全医院的人都认识我,过年也没回家我对他的爱,真是惊天地泣鬼神我那时还想,万一他完蛋了,我一辈子就抱着他的神主牌睡觉”
没想到,不到一年,男友有了别的意中人,跟她说:“我们认识这么久,大家先分开来冷静一下。”虽然没有直接告诉她真正的理由,但基于同乡关系,他另结新欢的消息很快地传到她耳朵来。
她从小立志做一个贤慧的女人,总觉得老一辈说“男人哪,只要你肯等,迟早会发现你的好”是真理。她仍维持一贯的等待姿势,想打动他,每个星期天,她还是会到男友家为他打扫房子。
某一个星期天,还在念大四的她早上五点就起来了,等五点半的公车,忽然想到他家去。她有钥匙,咋啦打开门后她就愣住了。哎哟喂呀,里头有一个女人,和他一起窝在冬天暖烘烘的被窝里。
男友醒来,劈头问她:“你来做什么?出去说。”从被窝里冲出来,一边穿上睡衣,一边把她拉出门去。她隐约看见,被窝里的女人也坐起来,把自己的脸藏在套头毛衣里。她有比我漂亮吗?她想。
两人在门外吵了几句,后来她委屈地哭了,男友一副受不了的样子,忽而拔腿狂奔。他跑了,她只有追,哭着追过清晨的台北市西门町闹区。一家烧饼豆浆店生意正好,排队买早点和等公车的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这场闹剧。穿睡衣的男生被哭泣的清纯女生追着跑的闹剧。
众目睽睽,她为自己的爱情奔跑,她觉得很伟大。
虽然看到自己培养了多年感情的男友带了别的女人回家睡觉,她还是不死心,决定对自己的爱情贯彻始终。她不断找男友要谈清楚。喏,当然谈不清楚,因为不是每一件事都可以谈判的,尤其是对方不爱你的时候,越谈只有越糟。越想越难过的时候,她就打电话给男友,记得有一次讲了很久——其实是因两人对峙着不说话,所以公共电话在她手里拿了很久。有人排在她背后,等很久等得不耐烦了,对她说:“小姐,你可不可以快一点,我要打电话回家吩咐我儿子!”她理直气壮地回头瞪了那位妈妈一眼:“你没看见我在哭?”
理直气壮,因为年轻时觉得只有自己的爱情最伟大,别人都不懂。朋友百般相劝,都当做耳边风,再茶不思饭不想地投诉对方的无情无义下去,连再好的朋友都已经不想理她了。她还是忽喜忽悲地为他疯狂——也许不是为他疯狂,是为了不甘爱情消失而疯狂。
“很好笑,对不对?”我很佩服她的勇气,我调侃她说“以你谈恋爱的决心来工作,必可轰轰烈烈!”不过,我倒是十分佩服她勇于说傻事的勇气。像我这种比较奸诈的“压抑旧爱型”只能在小说里,或所谓“我的朋友”的说法里,把它偷偷写出来以示忏悔!
觉得自己做过疯狂可笑事情的人,大概已经回归正常人的行列了。
继续疯下去,疯的时间长到让正常人无法想象的人也有。这种过了头,应该算是“耽溺旧爱型”的人,我也看过,有人花好几十年的时间沉溺,感觉过去的疯狂是理所当然要再持续下去。
在罗密欧朱丽叶的年纪为爱疯狂,比较容易体会,因为我们都是过来人嘛!但过了某种年纪还疯得不像话,比如,如果你在四十岁还想骑单车载着情人从台北东区到淡水去看夕阳,没有人认为你对劲;但如果你是在很年轻时做这件事,就会像情定日落桥的故事一样感人。就好像贾宝玉如果在三十岁后还跟一群姐妹疯来疯去,不会有读者认为他很可爱。
以前在台大还发生过这样的事。女生不想和男生在一起了,要求分手,男生不愿意,每天都到女生宿舍门口去等,要求续前缘。女生有天烦不过,预藏了美工刀,在男生拉扯不休时,狠狠刺了他一刀。当场血流如注,送进医院。此事货真价实够疯狂了吧!
你说当事人哪个不聪明?聪明和为爱疯狂是两回事。
以前我住的那个寝室,就有一个和男友吵架就跳楼泄恨的学姐,这一疯,足足把书多念了两年!
很多爱过的人痛过,很多痛过的人疯过。幸运的人,像出水痘一样,疯病永不复发;比较不幸的(应该说是被他爱上的人比较不幸的),他们的“爱情疯”像感冒,动不动就发了起来,七老八十,仍有一股疯气在。
我想到我做过的疯事,实在也不少。比如,在半夜打无声电话骚扰他的睡眠,看他回家了没,旁边有没有别人哪,想来真是无聊啊!如果有人这样对付我,我一定会骂他“三字经”!
是的,能为爱疯狂是一种幸福,你会为自己的爱情情操深深感动,但是,请先想想被你爱的人幸福不幸福。恋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之所欲,也未必可以施于人。因为你喜欢的方式和结局,别人未必可以接受;你觉得很伪大,你的情人可能很尴尬!
鸦片的滋味
外遇。如果一夫一妻制一直是惟一合法的制度的话,绝对是个永恒且永远新鲜的话题。
一种向当前法律与道德挑战的爱情,后者的阻力比前者强大。所谓道德,不只包括非外遇当事人对外遇的看法,还包括外遇者本身内心的挣扎,而内心的挣扎所激荡的波澜往往又胜过舆论压力所制造的惊涛骇浪。
从道德观点来看外遇(看任何事都一样啊)是很无趣的,但又不能不从道德观点来看外遇。因为非道德,因为属于禁忌,所以外遇有着偷偷摸摸的刺激和难以言喻的放肆美感。就像由渡边淳一小说改编的电影失乐园一样,有妇之夫大木在五十岁时爱上了有夫之妇凛子,生命和生活都转了一个大弯。原本以为,只是偶然的相逢,只是逢场作戏,一下子会云散烟消,但爱情,哪由得人自收自放呢?想暂时进入快乐天堂的两个恋人,不知不觉... -->>
曾经为爱发过征
想起为过去的爱情所做的疯狂事,你有什么感觉?
大部分的人,大概想像松鼠一样,把这些果实挖个洞藏起来。只是松鼠典藏橡实是要过冬的,而我们想把它彻底埋掉,埋在最阴暗的地底下,最好不要出来见天日。
我就是这种类型的人。姑且名之为“压抑旧爱型”这种人,客观地说,是比较受不了过去有失败历史又好胜心强的类型。
不过我的朋友中也有“暴露旧爱型”的“患者”你看她提起过去“实在很丢脸”(她心里也知道)的疯狂事,眼睛发亮,好像一个杰出的猎人在炫耀他过去猎兽的经验,指着墙上的廉鹿头说:
“啊想当初啊!”“想当初,我们在家乡就是青梅竹马的同学,我从小学就以为他一定会娶我的,谈恋爱一直谈到二十岁,一起到台北。有一年,他的脑袋长了肿瘤,在医院躺了几个月,我天天去当特别看护,看到全医院的人都认识我,过年也没回家我对他的爱,真是惊天地泣鬼神我那时还想,万一他完蛋了,我一辈子就抱着他的神主牌睡觉”
没想到,不到一年,男友有了别的意中人,跟她说:“我们认识这么久,大家先分开来冷静一下。”虽然没有直接告诉她真正的理由,但基于同乡关系,他另结新欢的消息很快地传到她耳朵来。
她从小立志做一个贤慧的女人,总觉得老一辈说“男人哪,只要你肯等,迟早会发现你的好”是真理。她仍维持一贯的等待姿势,想打动他,每个星期天,她还是会到男友家为他打扫房子。
某一个星期天,还在念大四的她早上五点就起来了,等五点半的公车,忽然想到他家去。她有钥匙,咋啦打开门后她就愣住了。哎哟喂呀,里头有一个女人,和他一起窝在冬天暖烘烘的被窝里。
男友醒来,劈头问她:“你来做什么?出去说。”从被窝里冲出来,一边穿上睡衣,一边把她拉出门去。她隐约看见,被窝里的女人也坐起来,把自己的脸藏在套头毛衣里。她有比我漂亮吗?她想。
两人在门外吵了几句,后来她委屈地哭了,男友一副受不了的样子,忽而拔腿狂奔。他跑了,她只有追,哭着追过清晨的台北市西门町闹区。一家烧饼豆浆店生意正好,排队买早点和等公车的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这场闹剧。穿睡衣的男生被哭泣的清纯女生追着跑的闹剧。
众目睽睽,她为自己的爱情奔跑,她觉得很伟大。
虽然看到自己培养了多年感情的男友带了别的女人回家睡觉,她还是不死心,决定对自己的爱情贯彻始终。她不断找男友要谈清楚。喏,当然谈不清楚,因为不是每一件事都可以谈判的,尤其是对方不爱你的时候,越谈只有越糟。越想越难过的时候,她就打电话给男友,记得有一次讲了很久——其实是因两人对峙着不说话,所以公共电话在她手里拿了很久。有人排在她背后,等很久等得不耐烦了,对她说:“小姐,你可不可以快一点,我要打电话回家吩咐我儿子!”她理直气壮地回头瞪了那位妈妈一眼:“你没看见我在哭?”
理直气壮,因为年轻时觉得只有自己的爱情最伟大,别人都不懂。朋友百般相劝,都当做耳边风,再茶不思饭不想地投诉对方的无情无义下去,连再好的朋友都已经不想理她了。她还是忽喜忽悲地为他疯狂——也许不是为他疯狂,是为了不甘爱情消失而疯狂。
“很好笑,对不对?”我很佩服她的勇气,我调侃她说“以你谈恋爱的决心来工作,必可轰轰烈烈!”不过,我倒是十分佩服她勇于说傻事的勇气。像我这种比较奸诈的“压抑旧爱型”只能在小说里,或所谓“我的朋友”的说法里,把它偷偷写出来以示忏悔!
觉得自己做过疯狂可笑事情的人,大概已经回归正常人的行列了。
继续疯下去,疯的时间长到让正常人无法想象的人也有。这种过了头,应该算是“耽溺旧爱型”的人,我也看过,有人花好几十年的时间沉溺,感觉过去的疯狂是理所当然要再持续下去。
在罗密欧朱丽叶的年纪为爱疯狂,比较容易体会,因为我们都是过来人嘛!但过了某种年纪还疯得不像话,比如,如果你在四十岁还想骑单车载着情人从台北东区到淡水去看夕阳,没有人认为你对劲;但如果你是在很年轻时做这件事,就会像情定日落桥的故事一样感人。就好像贾宝玉如果在三十岁后还跟一群姐妹疯来疯去,不会有读者认为他很可爱。
以前在台大还发生过这样的事。女生不想和男生在一起了,要求分手,男生不愿意,每天都到女生宿舍门口去等,要求续前缘。女生有天烦不过,预藏了美工刀,在男生拉扯不休时,狠狠刺了他一刀。当场血流如注,送进医院。此事货真价实够疯狂了吧!
你说当事人哪个不聪明?聪明和为爱疯狂是两回事。
以前我住的那个寝室,就有一个和男友吵架就跳楼泄恨的学姐,这一疯,足足把书多念了两年!
很多爱过的人痛过,很多痛过的人疯过。幸运的人,像出水痘一样,疯病永不复发;比较不幸的(应该说是被他爱上的人比较不幸的),他们的“爱情疯”像感冒,动不动就发了起来,七老八十,仍有一股疯气在。
我想到我做过的疯事,实在也不少。比如,在半夜打无声电话骚扰他的睡眠,看他回家了没,旁边有没有别人哪,想来真是无聊啊!如果有人这样对付我,我一定会骂他“三字经”!
是的,能为爱疯狂是一种幸福,你会为自己的爱情情操深深感动,但是,请先想想被你爱的人幸福不幸福。恋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之所欲,也未必可以施于人。因为你喜欢的方式和结局,别人未必可以接受;你觉得很伪大,你的情人可能很尴尬!
鸦片的滋味
外遇。如果一夫一妻制一直是惟一合法的制度的话,绝对是个永恒且永远新鲜的话题。
一种向当前法律与道德挑战的爱情,后者的阻力比前者强大。所谓道德,不只包括非外遇当事人对外遇的看法,还包括外遇者本身内心的挣扎,而内心的挣扎所激荡的波澜往往又胜过舆论压力所制造的惊涛骇浪。
从道德观点来看外遇(看任何事都一样啊)是很无趣的,但又不能不从道德观点来看外遇。因为非道德,因为属于禁忌,所以外遇有着偷偷摸摸的刺激和难以言喻的放肆美感。就像由渡边淳一小说改编的电影失乐园一样,有妇之夫大木在五十岁时爱上了有夫之妇凛子,生命和生活都转了一个大弯。原本以为,只是偶然的相逢,只是逢场作戏,一下子会云散烟消,但爱情,哪由得人自收自放呢?想暂时进入快乐天堂的两个恋人,不知不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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