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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的时候,在儿童乐园中,看过红舞鞋的故事。
一个贪慕虚荣的女孩子,千方百计的弄来一双红舞鞋,穿上脚,骄之同杰,旋转跳舞,谁知道竟没法停下脚步,跳跳跳,不停的跳,精疲力倦,还是得跳。
结果是她哭了,愿意脱下红舞鞋,但已没有可能,一只跳远去,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真倒霉。
这不过是个童话故事。
凡是童话,都有寓意,这个故事在今日看来,在简单不过:红鞋是代表名与利,一上瘾便难以解脱,身不由己。
但追求名与利的结局倒并不是次次如那女孩子那么悲惨。只要懂得控制,名与利也可使一个人快乐。
寓言是寓言,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
我一直不认识穿红鞋的人。
尤其是单穿红鞋,不穿其它颜色鞋子的人。
直到尊尼巴她带到派对来。
她年轻、漂亮、潇洒,穿白的裙子,红的鞋子,喝黑的啤酒。
短头发,脑后有一绺留得特别长,染红色,punk。
她没有穿袜子,足踝很白晰,还未来得及去晒太阳。
她与友人玩双六,把尊尼撇在一边。
尊尼是个歌星,声线一流,但脑筋转不过来,姿势有点落伍,他很用功,做得太吃力,观众代他辛苦,他则疲态闭露。
话虽如此,场面始终摆着,走倒哪里都有人叫签名,女孩子也都乐于赴约。
红鞋儿由他带来。
肯与尊尼走的,有什么好人。
我苦笑,包括我在内,我也是尊尼的朋友。
我问尊尼她是谁,尊尼说:“朋友的妹妹。”
他对她很好,通常他只带女孩子一次,下次就要换人,但到了星期六,在小毕的游艇上,我看到的还是同一个人,她穿一双红色凉鞋,一朵花遮过脚背,配黄色沙滩衣。
我没有说什么。
尊尼很护她,替她拿杯子,帮她递毛巾。
晚风中我问尊尼:“开始认真?”
尊尼抬头看着紫色得天空,没有回答。
她最大的万有引力是年轻,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高得如一头小长颈鹿,约有一点八米,身段分部均匀,看上去舒服。
青春是女性魅力最强的一环,别同我说什么风华绝代,系出名门,仪态优雅,才高八斗,活生生的青春仍然站在第一位。
他宠得她要命。
而红鞋儿的确幼稚一点,不合我胃口。
尊尼一直与她在一起。三次四次五次我都见到她,她有许许多多红色的鞋子,每双都很别致很好看。
后来听说尊尼捧她做歌星。
我们在电视上看她唱歌,卖相一流,舞跳得非常好,完全是十足金流行曲节目的味道,但是一开口,像个七岁小孩子在念口簧。
而尊尼还一直问:“好不好好不好?”
我们轻笑,什么也不敢说。
“好不好?”尊尼并没有放过朋友的意思。
我们不知怎样回答才好。
过半晌,我说:“很性感,服装似麦当娜。”
这样的溢美之词尊尼还不高兴“麦当娜太邪了。”
那么像谁才好?
尊尼扬言“她会大红。”
不会的,要大红大紫,非得有真本事不可,骗得了一两个人,不代表全体观众会得入壳,花钱的爷们目光如炬,怎么会分不清好歹。
“她的第一张唱片马上会面世。”尊尼说。
“什么,谁投资?”
“我。”
大手笔。尊尼不会成功。这一笔钱是丢到水里了。
红鞋儿依依呀呀的调调儿断然不会成为金曲。
我们不幸言中。
半年后,尊尼蚀了一大注,他的女朋友并没有红,大家一讲起这件事便嘻哈绝倒。
最惨的便是,那女孩子生气,离开他。
“怎么,怪你不落力?”我们问。
尊尼不否认,也不承认。
这次他伤得很厉害,本来已在走下坡,此刻更是精疲力尽,打算退休。
红鞋儿害了他。
她自己却在最短时间内嫁了人,从此衣食不愁。
她不干自然有人干,什么都会少,漂亮的女孩子却陆渐成长,怎么都少不了,前年穿校服的小妹妹,今年已可以选世界小姐,我们不会寂寞。
尊尼有时喝多几杯,会报怨我们当时不给他捧喝。
这种事,怎么动得了,那时他对她入迷,亲友咳嗽一声,已经足够入罪。
尊尼消沉的问:“但她是美丽的,是不是?”
谁不美呢,各有各的姿势,不然如何出来走动呢。她自然有过人之处,令尊尼这种见过世面的男人入迷。
没多久,尊尼刮了最后一笔登台费,到加拿大去定居,消声匿迹。对他来说,这百分之百是明智之举。他不唱,大把人唱,后浪汹涌地抢上,公众一下子就忘记他。也许要到很久之后,人们在怀旧的浪漫情绪下,才会想到尊尼。
在公共场所再见她,十分意外。
先是留意到一双玫瑰红的(京,兽字旁)皮高跟鞋,接着是黑色鱼网袜,圆润的小腿,修长的大腿,衬着极短的裙子。
我认得她的面孔,她也认得我。
是她先过来同我打招呼。多个月不见,她脸上的婴儿肥全减掉了,于是眼睛更好,眉毛更浓,人也成熟得多。
她很熟络的同我说:“我离了婚。”
噫。
她取出金烟盒,点起一只长烟,吸一口。
“你认为我可以做模特吗。”她问。
我微笑“这是一门很艰苦的行业,任何一行都是要经过挣扎的,包括为人妻子再内。”
她略微不悦。
我说下去:“天赋本钱固然重要,也得用功去做,凡事要持之以恒,断不能每行只做三个月六个月,换来换去,最终的损失是你自己,时间最宝贵。”
她冷冷的笑:“这么说来,你不肯收录我?”
“待你定性再说吧。”
她仰起头,很不高兴的走开。
我摇摇头。
我问人:“她到底有几岁?”
“十八。”他们说。
什么?大吃一惊,历尽沧桑,才十八岁。真要命,她还有得玩的。
我不收她,自有别家模特中心趋之若鸿,视她为头牌。
不到几个星期,便叫苦连天,红鞋儿一点工作观念都没有。
三点正的约会,摄影师白等到四点,人影子都不见,到处找她,她却还在家中睡觉,好不容易把她请出来,她大小姐头发没洗,衣裳没换,妆也不化,时间已经五点钟,太阳落山,光都没有了。
气得客户暴跳如雷,发誓永不录用。
我只会笑,一切在意料中。
她这种年纪的玩女根本不分轻重,谁托她重任,谁活该倒霉。
一下子红鞋儿便进入黑名单。
白天没事,晚上更疯狂,天天跳舞到深夜,不同的男伴,不同的场合,美丽的衣裳,豪华的排场,无论如何,她仍坚持着红鞋子。
我见过醉酒的她,发脾气的她、服下药丸的她,总是穿着红鞋。
一次在私人会所的电梯中,我们窄路相逢。
“嗨。”她说。
戴一顶有黑色面网的帽子,突出一双大眼睛,水灵灵,一深黑洋装,贴身剪裁,我喝一生采。
“美得很。”我说。
“你自己也不太坏。”她说。
足上仍是红鞋。
我问:“你有没有其它颜色的鞋子?”
她一怔,随即笑说:“你注意到了。”
“这么明显。”
她答:“没有,我不穿杂色鞋,只有红色。”
我委实好奇“为什么?”
她笑,小女孩神情不复存在,换之得是一个狡(黑吉)的表情“请我吃饭,我告诉你。”
“我没有胆子。”
“那么我请你,”她说“明天晚上八时,在我家。”她给我一张卡片。
这时电梯门已经打开,再拒绝便小家子气,我只得点点头。
她见我应允,飘然而去。
我自问定力尚够。
并且我想看看她到底有几双红鞋子。
我没有带花上去,亦没有糖。
尽管她风情万种的样子,其实只得十八岁,尚未成年。
她住在一所豪华住宅内,面积起码一千平方米,真是不可思议,且有两个女佣服待她。
谁在供养她?
都市里尽是这样的女子,到底背后是些什么财阀支持她们?
她斟酒给我。
“来,看我的鞋。”
拉开鞋柜,全是红鞋,高高低低、深深浅浅,起码有一百双,新净得很,款式比鞋店还齐全。
她身子斜斜倚在柜门边,娇媚的说:“我的鞋子,永远不脏,我的脚,永远踏在地毯上,它们不是用来走路,而是用来跳舞。”
红舞鞋。
我转过头来问她:“你打算一辈子如此?”
“有什么不好?”
“一辈子是很长的事,你今年才十八岁,言之过早。”
“我不怕。”
“到三十八也不怕?”
“别扫兴。”
“很漂亮的鞋子,你还没有说为什么。为什么?”
“我爱红鞋。”
“我们知道。”我说。
她抚摸一双双鞋子“我小得时候,想要一双新鞋,只八块钱,父亲,母亲,哥哥,嫂嫂,全不理睬我,那甚至不是双红鞋,我太失望了。”
我温和的说:“生活中避不过失望,你应该知道。”
“不,”她固执的说:“我不能让一双鞋子使我失望。”
“所以你买下这么多红鞋?”
“是的,一共一百十八双。”
“你真是个小孩。”我说:“人生中除了美丽的鞋子,还有许多其它的东西。”
她不气,笑说:“你让我一步一步来呀。”
我问:“有多少双,是尊尼买的?”
她仍然笑咪咪“他买的那些,已经旧了,全部扔掉了,我这些鞋,没有一双,是超过一年的。”
我点点头“是,他那些早就过时。”
“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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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的时候,在儿童乐园中,看过红舞鞋的故事。
一个贪慕虚荣的女孩子,千方百计的弄来一双红舞鞋,穿上脚,骄之同杰,旋转跳舞,谁知道竟没法停下脚步,跳跳跳,不停的跳,精疲力倦,还是得跳。
结果是她哭了,愿意脱下红舞鞋,但已没有可能,一只跳远去,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真倒霉。
这不过是个童话故事。
凡是童话,都有寓意,这个故事在今日看来,在简单不过:红鞋是代表名与利,一上瘾便难以解脱,身不由己。
但追求名与利的结局倒并不是次次如那女孩子那么悲惨。只要懂得控制,名与利也可使一个人快乐。
寓言是寓言,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
我一直不认识穿红鞋的人。
尤其是单穿红鞋,不穿其它颜色鞋子的人。
直到尊尼巴她带到派对来。
她年轻、漂亮、潇洒,穿白的裙子,红的鞋子,喝黑的啤酒。
短头发,脑后有一绺留得特别长,染红色,punk。
她没有穿袜子,足踝很白晰,还未来得及去晒太阳。
她与友人玩双六,把尊尼撇在一边。
尊尼是个歌星,声线一流,但脑筋转不过来,姿势有点落伍,他很用功,做得太吃力,观众代他辛苦,他则疲态闭露。
话虽如此,场面始终摆着,走倒哪里都有人叫签名,女孩子也都乐于赴约。
红鞋儿由他带来。
肯与尊尼走的,有什么好人。
我苦笑,包括我在内,我也是尊尼的朋友。
我问尊尼她是谁,尊尼说:“朋友的妹妹。”
他对她很好,通常他只带女孩子一次,下次就要换人,但到了星期六,在小毕的游艇上,我看到的还是同一个人,她穿一双红色凉鞋,一朵花遮过脚背,配黄色沙滩衣。
我没有说什么。
尊尼很护她,替她拿杯子,帮她递毛巾。
晚风中我问尊尼:“开始认真?”
尊尼抬头看着紫色得天空,没有回答。
她最大的万有引力是年轻,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高得如一头小长颈鹿,约有一点八米,身段分部均匀,看上去舒服。
青春是女性魅力最强的一环,别同我说什么风华绝代,系出名门,仪态优雅,才高八斗,活生生的青春仍然站在第一位。
他宠得她要命。
而红鞋儿的确幼稚一点,不合我胃口。
尊尼一直与她在一起。三次四次五次我都见到她,她有许许多多红色的鞋子,每双都很别致很好看。
后来听说尊尼捧她做歌星。
我们在电视上看她唱歌,卖相一流,舞跳得非常好,完全是十足金流行曲节目的味道,但是一开口,像个七岁小孩子在念口簧。
而尊尼还一直问:“好不好好不好?”
我们轻笑,什么也不敢说。
“好不好?”尊尼并没有放过朋友的意思。
我们不知怎样回答才好。
过半晌,我说:“很性感,服装似麦当娜。”
这样的溢美之词尊尼还不高兴“麦当娜太邪了。”
那么像谁才好?
尊尼扬言“她会大红。”
不会的,要大红大紫,非得有真本事不可,骗得了一两个人,不代表全体观众会得入壳,花钱的爷们目光如炬,怎么会分不清好歹。
“她的第一张唱片马上会面世。”尊尼说。
“什么,谁投资?”
“我。”
大手笔。尊尼不会成功。这一笔钱是丢到水里了。
红鞋儿依依呀呀的调调儿断然不会成为金曲。
我们不幸言中。
半年后,尊尼蚀了一大注,他的女朋友并没有红,大家一讲起这件事便嘻哈绝倒。
最惨的便是,那女孩子生气,离开他。
“怎么,怪你不落力?”我们问。
尊尼不否认,也不承认。
这次他伤得很厉害,本来已在走下坡,此刻更是精疲力尽,打算退休。
红鞋儿害了他。
她自己却在最短时间内嫁了人,从此衣食不愁。
她不干自然有人干,什么都会少,漂亮的女孩子却陆渐成长,怎么都少不了,前年穿校服的小妹妹,今年已可以选世界小姐,我们不会寂寞。
尊尼有时喝多几杯,会报怨我们当时不给他捧喝。
这种事,怎么动得了,那时他对她入迷,亲友咳嗽一声,已经足够入罪。
尊尼消沉的问:“但她是美丽的,是不是?”
谁不美呢,各有各的姿势,不然如何出来走动呢。她自然有过人之处,令尊尼这种见过世面的男人入迷。
没多久,尊尼刮了最后一笔登台费,到加拿大去定居,消声匿迹。对他来说,这百分之百是明智之举。他不唱,大把人唱,后浪汹涌地抢上,公众一下子就忘记他。也许要到很久之后,人们在怀旧的浪漫情绪下,才会想到尊尼。
在公共场所再见她,十分意外。
先是留意到一双玫瑰红的(京,兽字旁)皮高跟鞋,接着是黑色鱼网袜,圆润的小腿,修长的大腿,衬着极短的裙子。
我认得她的面孔,她也认得我。
是她先过来同我打招呼。多个月不见,她脸上的婴儿肥全减掉了,于是眼睛更好,眉毛更浓,人也成熟得多。
她很熟络的同我说:“我离了婚。”
噫。
她取出金烟盒,点起一只长烟,吸一口。
“你认为我可以做模特吗。”她问。
我微笑“这是一门很艰苦的行业,任何一行都是要经过挣扎的,包括为人妻子再内。”
她略微不悦。
我说下去:“天赋本钱固然重要,也得用功去做,凡事要持之以恒,断不能每行只做三个月六个月,换来换去,最终的损失是你自己,时间最宝贵。”
她冷冷的笑:“这么说来,你不肯收录我?”
“待你定性再说吧。”
她仰起头,很不高兴的走开。
我摇摇头。
我问人:“她到底有几岁?”
“十八。”他们说。
什么?大吃一惊,历尽沧桑,才十八岁。真要命,她还有得玩的。
我不收她,自有别家模特中心趋之若鸿,视她为头牌。
不到几个星期,便叫苦连天,红鞋儿一点工作观念都没有。
三点正的约会,摄影师白等到四点,人影子都不见,到处找她,她却还在家中睡觉,好不容易把她请出来,她大小姐头发没洗,衣裳没换,妆也不化,时间已经五点钟,太阳落山,光都没有了。
气得客户暴跳如雷,发誓永不录用。
我只会笑,一切在意料中。
她这种年纪的玩女根本不分轻重,谁托她重任,谁活该倒霉。
一下子红鞋儿便进入黑名单。
白天没事,晚上更疯狂,天天跳舞到深夜,不同的男伴,不同的场合,美丽的衣裳,豪华的排场,无论如何,她仍坚持着红鞋子。
我见过醉酒的她,发脾气的她、服下药丸的她,总是穿着红鞋。
一次在私人会所的电梯中,我们窄路相逢。
“嗨。”她说。
戴一顶有黑色面网的帽子,突出一双大眼睛,水灵灵,一深黑洋装,贴身剪裁,我喝一生采。
“美得很。”我说。
“你自己也不太坏。”她说。
足上仍是红鞋。
我问:“你有没有其它颜色的鞋子?”
她一怔,随即笑说:“你注意到了。”
“这么明显。”
她答:“没有,我不穿杂色鞋,只有红色。”
我委实好奇“为什么?”
她笑,小女孩神情不复存在,换之得是一个狡(黑吉)的表情“请我吃饭,我告诉你。”
“我没有胆子。”
“那么我请你,”她说“明天晚上八时,在我家。”她给我一张卡片。
这时电梯门已经打开,再拒绝便小家子气,我只得点点头。
她见我应允,飘然而去。
我自问定力尚够。
并且我想看看她到底有几双红鞋子。
我没有带花上去,亦没有糖。
尽管她风情万种的样子,其实只得十八岁,尚未成年。
她住在一所豪华住宅内,面积起码一千平方米,真是不可思议,且有两个女佣服待她。
谁在供养她?
都市里尽是这样的女子,到底背后是些什么财阀支持她们?
她斟酒给我。
“来,看我的鞋。”
拉开鞋柜,全是红鞋,高高低低、深深浅浅,起码有一百双,新净得很,款式比鞋店还齐全。
她身子斜斜倚在柜门边,娇媚的说:“我的鞋子,永远不脏,我的脚,永远踏在地毯上,它们不是用来走路,而是用来跳舞。”
红舞鞋。
我转过头来问她:“你打算一辈子如此?”
“有什么不好?”
“一辈子是很长的事,你今年才十八岁,言之过早。”
“我不怕。”
“到三十八也不怕?”
“别扫兴。”
“很漂亮的鞋子,你还没有说为什么。为什么?”
“我爱红鞋。”
“我们知道。”我说。
她抚摸一双双鞋子“我小得时候,想要一双新鞋,只八块钱,父亲,母亲,哥哥,嫂嫂,全不理睬我,那甚至不是双红鞋,我太失望了。”
我温和的说:“生活中避不过失望,你应该知道。”
“不,”她固执的说:“我不能让一双鞋子使我失望。”
“所以你买下这么多红鞋?”
“是的,一共一百十八双。”
“你真是个小孩。”我说:“人生中除了美丽的鞋子,还有许多其它的东西。”
她不气,笑说:“你让我一步一步来呀。”
我问:“有多少双,是尊尼买的?”
她仍然笑咪咪“他买的那些,已经旧了,全部扔掉了,我这些鞋,没有一双,是超过一年的。”
我点点头“是,他那些早就过时。”
“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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