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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阿欢如此,便也不插手此事,只高深莫测地站在一边,宋佛佑吩咐谁,我便看着谁,间或点头做首肯状,如是一来,众人反倒以为诸事皆出于我的授意,全都肃然听命,并不敢有任何推诿。
等宋佛佑吩咐完毕,韦欢才叫来她素日的几个心腹,一一叮咛几句,亦是当着我和宋佛佑的面,说完又看宋佛佑,宋佛佑道:“听公主吩咐。”
我忙点头道:“可。”因心神不宁,忙地就将人打发出去,方如虚脱般软在床沿,扯着阿欢的手叫她:“欢”。
她刚才也是强自镇定,此刻手心里也全是汗,被我一扯,也坐倒在床沿,全身微微地颤动,好一会,也抬头叫我:“太平。”
我们四手相握,彼此扶持了约有一刻之久,才都微微镇定下来,韦欢取来了我和她的短刀,我道:“若真有变,绝非一人之力可以扭转,要这东西有什么用?”
她没有看我,只是将短刀系在我的小腿上,绑好之后,才低声道:“该用到时,你自然知道 。”
我便没再问,只捏住她的手,道:“我来。”从她手上接过匕首,轻轻掀开她的裙子。
她故作轻松地道:“绑紧了,别走一步便掉出来,自己戳到自己,那才是冤。”
我嗯了一声,将匕首按在她腿上,比划了一下,觉得不太好用力,便托着她的右脚从床上下来,半跪在地上,用丝带替她缠紧。
起身时看见她极不自在地盯着我,便问:“怎么了?”
她摇头对我一笑;“太平,你真的一点也不像是一位公主。”
她笑得真温柔,我的惊慌忧惧都被这温柔化开,连脸上也不知不觉地带了笑,挨着她坐着,握着她的手道:“当公主有什么好的,还不如做你的女朋友。”
她一下笑开了,手臂撑着床沿,两腿一摆一摆地向我挪近一点,促狭地道:“什么叫做还不如做我的女朋友?我以为做我女朋友已是世上最好的事了,原来竟不是么?”
我也促狭地回她:“做你女朋友当然不是世上最好的事,世上还有一件事,比这事要更美妙得多了。”
她好奇地看我,想听我会说出什么话,我没给她这个机会,只是轻轻地去吻她的脸。
我亲她的眉时她的睫毛眨到了我的下巴,毛茸茸如同枝头新长出来的嫩芽,我亲的她眼时她的眼珠微微地在我唇下转动,每一下都引得我唇焦舌燥,我亲过她的鼻尖时她睁大眼看我,眼中满是恋爱少女才有的柔情蜜意,我亲过她的脸颊时嗅到了她脖颈传来的香气,那股香气如春日新草般清新沁润,我亲过她的脖颈时她咽了咽口水,我再回去亲她的唇时她就轻轻张开了口,舌尖伸出小小的一点,逗引我与她交相缠绵。
我真想要她,可却笨拙地不知该怎么做。我觉得自己既动不了这手,又开不了这口,只好笨拙地在她身上来回磨蹭,犹犹豫豫地剥去她的上衫,在她身上各处来回抚摸摩擦。
这样的亲密我们已有了数次了,或是我捉她的前头,或是她抚我的后背,往常这样的动作,便已
足以耗去大半日的光阴,亦令我们彼此心满意足,可今日这样的亲密却只令我更想要她。
我小心翼翼地将手探下去,一手去扯她的裙子,眼光向上,试探地看着她,她的脸霎时便红透了,咬着唇,良久,才极轻微地点了下头,我大喜过望,小心褪去她的裙裳,手轻轻地去拨她的裈裤。
也不知是谁发明的这衣裳,着裤却无裆,然而这等半遮半露的风情,却较之衣衫全褪更令人动情。我的手碰到绫裤时便已在抖,进去一分,便更抖一下,等真正碰到她的肌肤时已是颤抖不止,她也紧张得很,一腿微微地曲起,两手紧握成拳,久不见我动作,支起身子战战兢兢地看我:“破了…么?”
我竟一下就明白她说的是什么了,瞬间便没了紧张的心思,失笑道:“我还没弄呢。”说的时候什么也没想,说出口以后才觉羞耻,再一转念,又失了笑,忙忙收回了手,垂头道:“还是…不了罢。”
她支起身看我,我不敢看她的眼睛,只好拿了她的衣裳让她穿上,她像是看穿了我的所想,笑了笑,握着我的手放在她腿上,伸进裈中,轻轻道:“你放心。”
我隐约地觉出什么,却不知这到底是好还是坏,犹豫片刻,到底又收回手,赧然道:“我…不会。”
她怔忡片刻,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这一日之后的第十日,宫中便有旨意,太子坐私藏甲胄,废为庶人,徙居黔州,吴王坐谋僭储位,亦废为庶人,徙居巴州。
这日午后,独孤绍奉了母亲手书,率宫人接我入宫侍疾。
作者有话要说: 按唐人礼法,李睿其实是庶子(皇后之子除太子外都是庶子),但是本文是以太平为主视角的,所以说的只是她的认知,而不一定是唐人习俗或事实。
其实本文里每个人的视角都只是每个人自己的所见所闻,未必是事实啦~
另外武三思其实排行第三...我才发现...明天更新时候改...
补小剧场:
太平:你知道比做你女朋友更好的事是什么吗?
韦欢:不知。
太平:是做你。
韦欢:...凸
,我见阿欢如此,便也不插手此事,只高深莫测地站在一边,宋佛佑吩咐谁,我便看着谁,间或点头做首肯状,如是一来,众人反倒以为诸事皆出于我的授意,全都肃然听命,并不敢有任何推诿。
等宋佛佑吩咐完毕,韦欢才叫来她素日的几个心腹,一一叮咛几句,亦是当着我和宋佛佑的面,说完又看宋佛佑,宋佛佑道:“听公主吩咐。”
我忙点头道:“可。”因心神不宁,忙地就将人打发出去,方如虚脱般软在床沿,扯着阿欢的手叫她:“欢”。
她刚才也是强自镇定,此刻手心里也全是汗,被我一扯,也坐倒在床沿,全身微微地颤动,好一会,也抬头叫我:“太平。”
我们四手相握,彼此扶持了约有一刻之久,才都微微镇定下来,韦欢取来了我和她的短刀,我道:“若真有变,绝非一人之力可以扭转,要这东西有什么用?”
她没有看我,只是将短刀系在我的小腿上,绑好之后,才低声道:“该用到时,你自然知道 。”
我便没再问,只捏住她的手,道:“我来。”从她手上接过匕首,轻轻掀开她的裙子。
她故作轻松地道:“绑紧了,别走一步便掉出来,自己戳到自己,那才是冤。”
我嗯了一声,将匕首按在她腿上,比划了一下,觉得不太好用力,便托着她的右脚从床上下来,半跪在地上,用丝带替她缠紧。
起身时看见她极不自在地盯着我,便问:“怎么了?”
她摇头对我一笑;“太平,你真的一点也不像是一位公主。”
她笑得真温柔,我的惊慌忧惧都被这温柔化开,连脸上也不知不觉地带了笑,挨着她坐着,握着她的手道:“当公主有什么好的,还不如做你的女朋友。”
她一下笑开了,手臂撑着床沿,两腿一摆一摆地向我挪近一点,促狭地道:“什么叫做还不如做我的女朋友?我以为做我女朋友已是世上最好的事了,原来竟不是么?”
我也促狭地回她:“做你女朋友当然不是世上最好的事,世上还有一件事,比这事要更美妙得多了。”
她好奇地看我,想听我会说出什么话,我没给她这个机会,只是轻轻地去吻她的脸。
我亲她的眉时她的睫毛眨到了我的下巴,毛茸茸如同枝头新长出来的嫩芽,我亲的她眼时她的眼珠微微地在我唇下转动,每一下都引得我唇焦舌燥,我亲过她的鼻尖时她睁大眼看我,眼中满是恋爱少女才有的柔情蜜意,我亲过她的脸颊时嗅到了她脖颈传来的香气,那股香气如春日新草般清新沁润,我亲过她的脖颈时她咽了咽口水,我再回去亲她的唇时她就轻轻张开了口,舌尖伸出小小的一点,逗引我与她交相缠绵。
我真想要她,可却笨拙地不知该怎么做。我觉得自己既动不了这手,又开不了这口,只好笨拙地在她身上来回磨蹭,犹犹豫豫地剥去她的上衫,在她身上各处来回抚摸摩擦。
这样的亲密我们已有了数次了,或是我捉她的前头,或是她抚我的后背,往常这样的动作,便已
足以耗去大半日的光阴,亦令我们彼此心满意足,可今日这样的亲密却只令我更想要她。
我小心翼翼地将手探下去,一手去扯她的裙子,眼光向上,试探地看着她,她的脸霎时便红透了,咬着唇,良久,才极轻微地点了下头,我大喜过望,小心褪去她的裙裳,手轻轻地去拨她的裈裤。
也不知是谁发明的这衣裳,着裤却无裆,然而这等半遮半露的风情,却较之衣衫全褪更令人动情。我的手碰到绫裤时便已在抖,进去一分,便更抖一下,等真正碰到她的肌肤时已是颤抖不止,她也紧张得很,一腿微微地曲起,两手紧握成拳,久不见我动作,支起身子战战兢兢地看我:“破了…么?”
我竟一下就明白她说的是什么了,瞬间便没了紧张的心思,失笑道:“我还没弄呢。”说的时候什么也没想,说出口以后才觉羞耻,再一转念,又失了笑,忙忙收回了手,垂头道:“还是…不了罢。”
她支起身看我,我不敢看她的眼睛,只好拿了她的衣裳让她穿上,她像是看穿了我的所想,笑了笑,握着我的手放在她腿上,伸进裈中,轻轻道:“你放心。”
我隐约地觉出什么,却不知这到底是好还是坏,犹豫片刻,到底又收回手,赧然道:“我…不会。”
她怔忡片刻,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这一日之后的第十日,宫中便有旨意,太子坐私藏甲胄,废为庶人,徙居黔州,吴王坐谋僭储位,亦废为庶人,徙居巴州。
这日午后,独孤绍奉了母亲手书,率宫人接我入宫侍疾。
作者有话要说: 按唐人礼法,李睿其实是庶子(皇后之子除太子外都是庶子),但是本文是以太平为主视角的,所以说的只是她的认知,而不一定是唐人习俗或事实。
其实本文里每个人的视角都只是每个人自己的所见所闻,未必是事实啦~
另外武三思其实排行第三...我才发现...明天更新时候改...
补小剧场:
太平:你知道比做你女朋友更好的事是什么吗?
韦欢:不知。
太平:是做你。
韦欢:...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