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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北,气候干燥寒冽,触目所及净是一大片荒野沙漠。
而在某一处绿洲边的龙云干地,便是“金釜堂”所在。
“堂主,我们一路上跟踪上官狩,发现他身边还带著一个女人。”手下回报时,表情还带著抹揶揄。
宄釜眉心轻蹙,一张邪肆的脸孔蓦然掀起一道冷笑“什么时候上官狩也贪恋起美色了?”
“堂主,您说的没错,那位姑娘还真是美,据说她是跟刘荧一块儿前往麒麟宫的。”手下继续说道。
“哦!她会武功吗?”宄釜又问。
“依手下观察,她应该不会。”
“那好。”宄釜撇嘴低笑“反正不管他身边有多少人,我都要杀了他,要他代父偿命。”
“堂主,您认得他爹?”
下人的问话,让宄釜板起脸孔,大掌猛地往桌上一拍“多做事少发问,别嘴碎,懂了吗?”
“是堂主。”手下吓得快软了双腿。
“他们现在到了哪儿?”宄釜冷著嗓问。
“就在艾丰城,莫约再两天的脚程便会抵达咱们漠北了。”手下禀报道。
“挺厉害的嘛!带个累赘还可以走这么快,这样的对手才够刺激。”他撇嘴一笑,眼底带了抹复仇的利光。
“堂主,要不要先派几名兄弟去暗杀他,如此就不用烦劳堂主出马了。”手下巴结地问道。
“暗杀他?”宄釜露出鄙夷的笑容“如果他这么容易解决,我何需与他缠斗这么多年?”
“是,堂主,您教训的是。”手下羞惭的垂下头。
“只需严密监视他们的行踪就行,下去!”宄釜一喝。
“是,小的马上就去。”说完,就要听令行事。
“等一下。”宄釜突然又喊住他。
“堂主,还有什么吩咐?”手下赶紧转身问道。
“刘荧现在人在何处?可有严加看守?”
“小的将他关在黑岩洞内,外人根本无法进入,也在洞外加派不少弟兄看守,堂主可以放一百二十个心。”
“好,那你下去吧!”
“是。”待手下离开后,宄釜的眸光突转精锐,这回,他绝不会再让上官狩逃脱。
山间的羊肠小径,一名男子背著女子,一步步的往前迈进。
胡蝶看着上官狩那头银白的发丝在面前不断飘动,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又问了不知该不该问的问题。
“你的头发为什么是白色的?”
“我爹是白色的。”他回答得简单扼要。
“为什么你爹的头发是白色的?”明知是傻问题,但她还是问了。
“难不成你要我回答我爷爷的头发是白色的。”这女人还真是打破砂锅问到底。
“不是的,我只是想,这其中一定有某种缘故吧?”她看他这发,色泽自然,闪闪发亮,还真是漂亮。
发觉她一双小手不安分地玩著他的发,上官狩深吸口气,想全天下有哪个人敢这么对他的?
大概就只有她了。
“别再碰我的头发!”他很无奈地说。
胡蝶这才收回手,噘著嘴说:“不碰就不碰。”
瞧她闷声不语,上官狩叹口气道:“历代上官家的男子都是一头银白的发丝,而女子则与常人无异,若要我说理由我还真说不出来。”
“那你将来生下的男孩也会有一头银亮发丝啰?”光这么想,就觉得好可爱呀!
“或许吧!”她什么时候对他儿子这么感兴趣了?突然,他眉一撩,回头笑问:“要不你帮我生一个不就知道了?”
她小脸一热,瞪著他说:“别作梦了。”
“或许这个梦很快就会实现呢!”他撇嘴轻笑。
“要生你自个儿去生。”胡蝶被他说得好不自在,小脸直发烫。
他撇撇嘴,但笑不语,直到下一个山头,他才又开口:“过了这座山,就要到目的地了。”
“哦!”她试著动了动双腿“我想我的腿已经好多了,你可以放我下来了。”
想他就这么将她从中原背到了漠北,体力还真是好,却也彰显出她的没用和无能。所以,她不能再依靠他,做为包袱到此为止就行了。
“你确定?”他有点不放心。
“当然确定,别忘了这一路上我采了草葯熬来吃,现在双腿应该已恢复不少。”她挣扎的下了地,又在他面前动了动双腿,以证明自己所言不假。
“既然如此,就试试看吧!”他让她走在前头,才方便注意她。
她一边走,一边瞧着远方带著橘红色的夕阳余晖,像层层枫红直笼罩著前头整座山头。
就在那座山的山脚下有座石铸宅院,那儿就是他的好友富克的居所,也是他准备正面迎战宄釜的暂居之地。
“今晚咱们就别休息了,继续赶路。”最好在明日天亮前赶到富克的居所,晚一天师兄就多一分危险。
“为何要这么赶呢?”夜里还在小径上走可是满恐怖的。
“我们已经耽搁太多时间了。”他故意环顾四周,嘴角挂著的笑容分明就是在嘲笑她。
胡蝶知道,他是在取笑她这个包袱。
“别以为我听不出你的弦外之音,走就走。”她赌气地加快脚步,可才没一会儿,天候居然变了!
答、答、答
不妙!豆大的雨点落在碎石道上,溅湿他们的鞋,也淋湿两人的衣衫。
“算了,还是我背你走吧!”他先褪下身上的斗篷披在她身上,而后背起她加快脚步往前行。
他的斗篷是用兽皮所缝制,虽然重,但相当防水,躲在下头的胡蝶完全没被雨淋到,可却感觉得到上官狩全身几乎湿透。
“斗篷还是让你穿著吧!”完了,她不但是个累赘、还是个麻烦。
“不用。”他忙著赶路,已管不得会不会淋雨。
“可你淋湿了。”
“给我穿的话,你不也会淋湿?所以还是算了。”他没有回头,专注地往前走,胡蝶知道自己再说什么也是枉然,便不再多话。
所幸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过衣服湿了可没这么容易干,而他就穿著一身湿衣背著她赶路。
一路上,她迷迷糊糊地睡了又醒、醒了又睡,直到再度清醒,已是隔日清晨,美好的曙光绽放。
“你醒了?”他蜷起嘴角。
胡蝶这才发现他的衣服竟然由湿转干了,但从他的神情却不见一丝倦意。
“我们已经到了吗?”她揉揉双眼。
“没错,看见那条小路吗?一直过去就是我们要歇息的地方。”说完,他又继续走。
“等等,放我下来,我自己走。”她既然醒了,雨也停了,就没道理再让他背。下了地后,她又问:“你的意思是我们要住在别人那儿?”
“不算别人,他可是我的拜把兄弟。”说穿了,他的拜把兄第可不少,除了富克之外,石槐、蔺祁也全是他的生死之交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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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北,气候干燥寒冽,触目所及净是一大片荒野沙漠。
而在某一处绿洲边的龙云干地,便是“金釜堂”所在。
“堂主,我们一路上跟踪上官狩,发现他身边还带著一个女人。”手下回报时,表情还带著抹揶揄。
宄釜眉心轻蹙,一张邪肆的脸孔蓦然掀起一道冷笑“什么时候上官狩也贪恋起美色了?”
“堂主,您说的没错,那位姑娘还真是美,据说她是跟刘荧一块儿前往麒麟宫的。”手下继续说道。
“哦!她会武功吗?”宄釜又问。
“依手下观察,她应该不会。”
“那好。”宄釜撇嘴低笑“反正不管他身边有多少人,我都要杀了他,要他代父偿命。”
“堂主,您认得他爹?”
下人的问话,让宄釜板起脸孔,大掌猛地往桌上一拍“多做事少发问,别嘴碎,懂了吗?”
“是堂主。”手下吓得快软了双腿。
“他们现在到了哪儿?”宄釜冷著嗓问。
“就在艾丰城,莫约再两天的脚程便会抵达咱们漠北了。”手下禀报道。
“挺厉害的嘛!带个累赘还可以走这么快,这样的对手才够刺激。”他撇嘴一笑,眼底带了抹复仇的利光。
“堂主,要不要先派几名兄弟去暗杀他,如此就不用烦劳堂主出马了。”手下巴结地问道。
“暗杀他?”宄釜露出鄙夷的笑容“如果他这么容易解决,我何需与他缠斗这么多年?”
“是,堂主,您教训的是。”手下羞惭的垂下头。
“只需严密监视他们的行踪就行,下去!”宄釜一喝。
“是,小的马上就去。”说完,就要听令行事。
“等一下。”宄釜突然又喊住他。
“堂主,还有什么吩咐?”手下赶紧转身问道。
“刘荧现在人在何处?可有严加看守?”
“小的将他关在黑岩洞内,外人根本无法进入,也在洞外加派不少弟兄看守,堂主可以放一百二十个心。”
“好,那你下去吧!”
“是。”待手下离开后,宄釜的眸光突转精锐,这回,他绝不会再让上官狩逃脱。
山间的羊肠小径,一名男子背著女子,一步步的往前迈进。
胡蝶看着上官狩那头银白的发丝在面前不断飘动,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又问了不知该不该问的问题。
“你的头发为什么是白色的?”
“我爹是白色的。”他回答得简单扼要。
“为什么你爹的头发是白色的?”明知是傻问题,但她还是问了。
“难不成你要我回答我爷爷的头发是白色的。”这女人还真是打破砂锅问到底。
“不是的,我只是想,这其中一定有某种缘故吧?”她看他这发,色泽自然,闪闪发亮,还真是漂亮。
发觉她一双小手不安分地玩著他的发,上官狩深吸口气,想全天下有哪个人敢这么对他的?
大概就只有她了。
“别再碰我的头发!”他很无奈地说。
胡蝶这才收回手,噘著嘴说:“不碰就不碰。”
瞧她闷声不语,上官狩叹口气道:“历代上官家的男子都是一头银白的发丝,而女子则与常人无异,若要我说理由我还真说不出来。”
“那你将来生下的男孩也会有一头银亮发丝啰?”光这么想,就觉得好可爱呀!
“或许吧!”她什么时候对他儿子这么感兴趣了?突然,他眉一撩,回头笑问:“要不你帮我生一个不就知道了?”
她小脸一热,瞪著他说:“别作梦了。”
“或许这个梦很快就会实现呢!”他撇嘴轻笑。
“要生你自个儿去生。”胡蝶被他说得好不自在,小脸直发烫。
他撇撇嘴,但笑不语,直到下一个山头,他才又开口:“过了这座山,就要到目的地了。”
“哦!”她试著动了动双腿“我想我的腿已经好多了,你可以放我下来了。”
想他就这么将她从中原背到了漠北,体力还真是好,却也彰显出她的没用和无能。所以,她不能再依靠他,做为包袱到此为止就行了。
“你确定?”他有点不放心。
“当然确定,别忘了这一路上我采了草葯熬来吃,现在双腿应该已恢复不少。”她挣扎的下了地,又在他面前动了动双腿,以证明自己所言不假。
“既然如此,就试试看吧!”他让她走在前头,才方便注意她。
她一边走,一边瞧着远方带著橘红色的夕阳余晖,像层层枫红直笼罩著前头整座山头。
就在那座山的山脚下有座石铸宅院,那儿就是他的好友富克的居所,也是他准备正面迎战宄釜的暂居之地。
“今晚咱们就别休息了,继续赶路。”最好在明日天亮前赶到富克的居所,晚一天师兄就多一分危险。
“为何要这么赶呢?”夜里还在小径上走可是满恐怖的。
“我们已经耽搁太多时间了。”他故意环顾四周,嘴角挂著的笑容分明就是在嘲笑她。
胡蝶知道,他是在取笑她这个包袱。
“别以为我听不出你的弦外之音,走就走。”她赌气地加快脚步,可才没一会儿,天候居然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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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妙!豆大的雨点落在碎石道上,溅湿他们的鞋,也淋湿两人的衣衫。
“算了,还是我背你走吧!”他先褪下身上的斗篷披在她身上,而后背起她加快脚步往前行。
他的斗篷是用兽皮所缝制,虽然重,但相当防水,躲在下头的胡蝶完全没被雨淋到,可却感觉得到上官狩全身几乎湿透。
“斗篷还是让你穿著吧!”完了,她不但是个累赘、还是个麻烦。
“不用。”他忙著赶路,已管不得会不会淋雨。
“可你淋湿了。”
“给我穿的话,你不也会淋湿?所以还是算了。”他没有回头,专注地往前走,胡蝶知道自己再说什么也是枉然,便不再多话。
所幸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过衣服湿了可没这么容易干,而他就穿著一身湿衣背著她赶路。
一路上,她迷迷糊糊地睡了又醒、醒了又睡,直到再度清醒,已是隔日清晨,美好的曙光绽放。
“你醒了?”他蜷起嘴角。
胡蝶这才发现他的衣服竟然由湿转干了,但从他的神情却不见一丝倦意。
“我们已经到了吗?”她揉揉双眼。
“没错,看见那条小路吗?一直过去就是我们要歇息的地方。”说完,他又继续走。
“等等,放我下来,我自己走。”她既然醒了,雨也停了,就没道理再让他背。下了地后,她又问:“你的意思是我们要住在别人那儿?”
“不算别人,他可是我的拜把兄弟。”说穿了,他的拜把兄第可不少,除了富克之外,石槐、蔺祁也全是他的生死之交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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