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www.xxbxwx.net,[快穿]听说那个NPC又不干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天气晴朗,万里无云,丁一遥戴着一副大大的墨镜,站在山脚下,不时抬起手腕看时间。
时间还早,自己这么心急也不造在干嘛?
他翘起嘴巴,因为想不通而显得可怜兮兮,可是戴的墨镜,又让他看起来像个三流小混混。
过了一会儿,从弯曲的山路上下来一个人,丁一遥见了,赶忙跑过去,“嗨~”
他语气轻佻,却不让人讨厌,有种小孩故作大人似的腔调。
艾伦轻轻“嗯”了声,反应平淡。丁一遥见他惜字如金,有些气馁,第一次见面时,也全是他在说,对方就点头或者摇头,他还以为人家身有残疾啥的。
把墨镜往上一抬,看向对方背上的包,他眼尖得看到了铭牌,是某个杂牌登山包。
“你带的好少。”不知道都放了些什么东西,这种包背两步不会散架吧?
艾伦双手插/进口袋,听见他的话,点了点头。
丁一遥汗,总觉得像他那般人物,不应该这么不讲究,丁一遥脑补他穿着高级手工订制的皮鞋,撑着伞走在伦敦街头,到挥一挥衣袖,坐上宇宙飞船,离开地球……[←_←喂喂]
这样接地气的天使,我要让妹妹给他生猴子!
与此同时远在国外的丁一遥父母,“啊,宝宝踢我!”
“怎么样,没事吧?”男人扶着她坐下。
并不知情的丁一遥,摘下墨镜搁在鼻梁上,心情很好道:“那我们走吧。”
跟在他后面上了车,艾伦撑着脸看窗外,眼睛慢慢闭上。没有遵照剧情对那些奖励补贴垂涎三尺,也不在乎所谓的光明前程,可还是被丁一遥征下了。
如果剧情真的强大,那就应该强制他走下去,比如说在他消极怠工时,“被控制”出现在丁一遥面前,而不是由丁一遥主动发现,再收下他。
让主要角色迁就自己这种事,以往是绝对不会发生的。
自从剧情改变以后,被“控制”的次数逐渐变少,与之捆绑的结局却越来越惨,想起上个世界,被马蹄踏破内脏,看着胸口一片片凹陷的场面,不亲身经历是无法描绘那种感觉的。
他似乎隐隐摸索到了什么。
车子来到一间旅门口,丁一遥让前台把人叫出来,没过多久,七个人下来了。虽然规定至少要招满13人,但丁一遥打听到损友们都没达到要求,算来算去,他招的还算多得,连忙剔了4人出去,算上艾伦,一共八个人。
随着人一个个坐进来,车内空间顿时少了许多,艾伦靠在副驾驶座上,脸上盖着一只帽子,那是他从车里翻到的。
看见自己的帽子,丁一遥挠了挠头,钻进车里,把一扎矿泉水放在托架上。
“到基地就开饭,水在这里,想喝的自己拿。”他对几人道,除了艾伦大家都应声了。
丁一遥一边发动车子,一边想他是不是困了,难道是昨晚没睡好?
艾伦也是坐上车才发现,这个世界晕交通工具,车子开动,帽子底下他的脸异常苍白,还在冒虚汗。
平稳的开了两个小时,丁一遥转动方向盘,上了一段长长的山路,远远能看到建筑物的影子,车内的人都激动起来,等到车子一停下,立刻拿上东西冲了下去。
车里还有艾伦没有走,拔下钥匙,丁一遥还想着怎么开口叫他,就见他拿下帽子自己打开车门出去。
艾伦捂着胸口,外面清新的空气灌入口鼻,他的脸色顿时好看许多。丁一遥从后面追上来,恰好看见他轻松得多的表情,所以没注意之前的异状,误以为他和其他人一样,对来到基地感到开心。
在之后,又有两辆车陆续停下来。
丁一遥带着八人,去领各自的物资,因为时间关系没有去其他地方,而是直接去了宿舍。
宿舍很集中,都在一栋楼,四人一间,环境非常好。可惜八人没有分到一起,都在不同的宿舍,这让几个交情相对比较深的人,感到失望。
等到八人放好东西出来,丁一遥就想带他们去食堂,这时手机响起来。看了眼号码他没有马上接,抬头对几人道:“你们沿着这条路直走,左拐。“他伸出手比划出方向,“食堂就在那里,大家都在吃饭,还有一些人没有来,等人齐了,会有负责人过去。”他又加了句,“我也会去。”
叮嘱完,他拿起电话,朝另一个方向走。
去食堂的人挺多,八人中有人已经夹到道儿,应该是在宿舍认识的,两人聊得挺热闹。
艾伦和他们不熟,自不会凑上去,他来到食堂,打完饭就坐在位子上吃起来。
丁一遥绕到基地另一面,那是他们几人的住所。
“诶你们怎么都在?”他擦擦头上的汗,也不看水杯是谁的,拿起来就喝。
宋朝正摸着一杆枪,瑞士sauerssg3000,单发最准的□□,丁一遥的“爱妻”之一。
“噗――王蛇,别玩我老婆!”
“我草”熊贝抹掉脸上的水,抡起手臂把他拍到地上,“沙狼,你他妈下次再喷我,我喂你□□你信不?”
比起被人威胁□□,显然“老婆”的“贞操”更要命!丁一遥从地上爬起来,口气很拽,“我不跟脸大的人说话,你走开。王蛇,快放下我‘老婆’!”
他从熊贝膀下钻过,扑到宋朝身上,两人顿时扭成一团。
两个人又打起来,那架势每次看都很心惊,熊贝吓得上去拉架。
“一群蠢货。”
倚在墙上的男人,环着双臂冷嘲。他上身穿一件白色背心,下/身的黑色长裤直扎进筒靴里,一头束得极高的马尾,发尾一直垂到腰际。
宽肩、窄腰、长腿,这是他第一让人抢眼的地方,而第二眼则让人屏息,他拥有一张惊艳绝伦的脸蛋,就算是那双斜插入鬓的剑眉,也只是为他增添一份绮丽的英气而已,不看身形,很多人都会以为他是一个女人。
而这,正是洛倾最讨厌的地方。
10分钟过去了还在打,洛倾终于不再看戏,过去分开三人。
枪被眼含热泪的丁一遥抱在怀里,嘴里跟个念咒一样说个不停,宋朝拍了拍衣上的褶皱,嫌弃得睨了他一眼,颇有“拔*无情”之感。
丁一遥不想理他,转头看见熊贝时,吓了一跳。
相比只是头发和衣服微微凌乱的丁一遥和宋朝,对方真得被揍得很惨,脸上一块青一块肿。
丁一遥反射性狡辩,“不是我打得,是他!”他指着宋朝,后者冷哼一声。
每次无辜劝架,最后却总会成为风暴中心的男人,熊贝心好痛。
人如其名,熊贝虽然长得五大三粗,跟头熊似的,但为人单纯,从小被家里当着宝贝宠大。
洛倾看完短信,对... -->>
天气晴朗,万里无云,丁一遥戴着一副大大的墨镜,站在山脚下,不时抬起手腕看时间。
时间还早,自己这么心急也不造在干嘛?
他翘起嘴巴,因为想不通而显得可怜兮兮,可是戴的墨镜,又让他看起来像个三流小混混。
过了一会儿,从弯曲的山路上下来一个人,丁一遥见了,赶忙跑过去,“嗨~”
他语气轻佻,却不让人讨厌,有种小孩故作大人似的腔调。
艾伦轻轻“嗯”了声,反应平淡。丁一遥见他惜字如金,有些气馁,第一次见面时,也全是他在说,对方就点头或者摇头,他还以为人家身有残疾啥的。
把墨镜往上一抬,看向对方背上的包,他眼尖得看到了铭牌,是某个杂牌登山包。
“你带的好少。”不知道都放了些什么东西,这种包背两步不会散架吧?
艾伦双手插/进口袋,听见他的话,点了点头。
丁一遥汗,总觉得像他那般人物,不应该这么不讲究,丁一遥脑补他穿着高级手工订制的皮鞋,撑着伞走在伦敦街头,到挥一挥衣袖,坐上宇宙飞船,离开地球……[←_←喂喂]
这样接地气的天使,我要让妹妹给他生猴子!
与此同时远在国外的丁一遥父母,“啊,宝宝踢我!”
“怎么样,没事吧?”男人扶着她坐下。
并不知情的丁一遥,摘下墨镜搁在鼻梁上,心情很好道:“那我们走吧。”
跟在他后面上了车,艾伦撑着脸看窗外,眼睛慢慢闭上。没有遵照剧情对那些奖励补贴垂涎三尺,也不在乎所谓的光明前程,可还是被丁一遥征下了。
如果剧情真的强大,那就应该强制他走下去,比如说在他消极怠工时,“被控制”出现在丁一遥面前,而不是由丁一遥主动发现,再收下他。
让主要角色迁就自己这种事,以往是绝对不会发生的。
自从剧情改变以后,被“控制”的次数逐渐变少,与之捆绑的结局却越来越惨,想起上个世界,被马蹄踏破内脏,看着胸口一片片凹陷的场面,不亲身经历是无法描绘那种感觉的。
他似乎隐隐摸索到了什么。
车子来到一间旅门口,丁一遥让前台把人叫出来,没过多久,七个人下来了。虽然规定至少要招满13人,但丁一遥打听到损友们都没达到要求,算来算去,他招的还算多得,连忙剔了4人出去,算上艾伦,一共八个人。
随着人一个个坐进来,车内空间顿时少了许多,艾伦靠在副驾驶座上,脸上盖着一只帽子,那是他从车里翻到的。
看见自己的帽子,丁一遥挠了挠头,钻进车里,把一扎矿泉水放在托架上。
“到基地就开饭,水在这里,想喝的自己拿。”他对几人道,除了艾伦大家都应声了。
丁一遥一边发动车子,一边想他是不是困了,难道是昨晚没睡好?
艾伦也是坐上车才发现,这个世界晕交通工具,车子开动,帽子底下他的脸异常苍白,还在冒虚汗。
平稳的开了两个小时,丁一遥转动方向盘,上了一段长长的山路,远远能看到建筑物的影子,车内的人都激动起来,等到车子一停下,立刻拿上东西冲了下去。
车里还有艾伦没有走,拔下钥匙,丁一遥还想着怎么开口叫他,就见他拿下帽子自己打开车门出去。
艾伦捂着胸口,外面清新的空气灌入口鼻,他的脸色顿时好看许多。丁一遥从后面追上来,恰好看见他轻松得多的表情,所以没注意之前的异状,误以为他和其他人一样,对来到基地感到开心。
在之后,又有两辆车陆续停下来。
丁一遥带着八人,去领各自的物资,因为时间关系没有去其他地方,而是直接去了宿舍。
宿舍很集中,都在一栋楼,四人一间,环境非常好。可惜八人没有分到一起,都在不同的宿舍,这让几个交情相对比较深的人,感到失望。
等到八人放好东西出来,丁一遥就想带他们去食堂,这时手机响起来。看了眼号码他没有马上接,抬头对几人道:“你们沿着这条路直走,左拐。“他伸出手比划出方向,“食堂就在那里,大家都在吃饭,还有一些人没有来,等人齐了,会有负责人过去。”他又加了句,“我也会去。”
叮嘱完,他拿起电话,朝另一个方向走。
去食堂的人挺多,八人中有人已经夹到道儿,应该是在宿舍认识的,两人聊得挺热闹。
艾伦和他们不熟,自不会凑上去,他来到食堂,打完饭就坐在位子上吃起来。
丁一遥绕到基地另一面,那是他们几人的住所。
“诶你们怎么都在?”他擦擦头上的汗,也不看水杯是谁的,拿起来就喝。
宋朝正摸着一杆枪,瑞士sauerssg3000,单发最准的□□,丁一遥的“爱妻”之一。
“噗――王蛇,别玩我老婆!”
“我草”熊贝抹掉脸上的水,抡起手臂把他拍到地上,“沙狼,你他妈下次再喷我,我喂你□□你信不?”
比起被人威胁□□,显然“老婆”的“贞操”更要命!丁一遥从地上爬起来,口气很拽,“我不跟脸大的人说话,你走开。王蛇,快放下我‘老婆’!”
他从熊贝膀下钻过,扑到宋朝身上,两人顿时扭成一团。
两个人又打起来,那架势每次看都很心惊,熊贝吓得上去拉架。
“一群蠢货。”
倚在墙上的男人,环着双臂冷嘲。他上身穿一件白色背心,下/身的黑色长裤直扎进筒靴里,一头束得极高的马尾,发尾一直垂到腰际。
宽肩、窄腰、长腿,这是他第一让人抢眼的地方,而第二眼则让人屏息,他拥有一张惊艳绝伦的脸蛋,就算是那双斜插入鬓的剑眉,也只是为他增添一份绮丽的英气而已,不看身形,很多人都会以为他是一个女人。
而这,正是洛倾最讨厌的地方。
10分钟过去了还在打,洛倾终于不再看戏,过去分开三人。
枪被眼含热泪的丁一遥抱在怀里,嘴里跟个念咒一样说个不停,宋朝拍了拍衣上的褶皱,嫌弃得睨了他一眼,颇有“拔*无情”之感。
丁一遥不想理他,转头看见熊贝时,吓了一跳。
相比只是头发和衣服微微凌乱的丁一遥和宋朝,对方真得被揍得很惨,脸上一块青一块肿。
丁一遥反射性狡辩,“不是我打得,是他!”他指着宋朝,后者冷哼一声。
每次无辜劝架,最后却总会成为风暴中心的男人,熊贝心好痛。
人如其名,熊贝虽然长得五大三粗,跟头熊似的,但为人单纯,从小被家里当着宝贝宠大。
洛倾看完短信,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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