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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相比于中小学实在是轻松太多了,在以考试成绩为纲的大前提之下,即便是大学扩招已经许多年了。
但是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仍旧沉重的令人指,体育课?开玩笑,体育有分数重要吗?美术课,学那个干什么?在成绩压倒一切的天朝内部,表面上的一天一个星期五天一共三十节课的制度根本说明不了什么。
但是到了大学,忽然之间一下子就松弛下来了。大学的课业轻松之极,基本上点名的时候去露个脸就行了,除了必修课之外,选修课你爱上不上。即便是必修课,只要你考试成绩够好,能够过关,也没有什么问题。真到了考试过不了关的时候,红包送上,自然也就过关了。
更遑论是星期天。
八点,嬴政换了一身衣服,天气仍然炎热,所以嬴政很干脆的穿了一件白色的背心,七分裤和一双旅游鞋,上路了。约定好了今天和公孙晓云一起出去,嬴政也不准备爽约,更重要的是,借着和公孙晓云一起出去,嬴政还有些一直纠缠着他的事情准备顺便办掉。
刚一走出门口,嬴政忽然感觉到一阵诡异的感觉,那是他全身上下都在提示着他,有着某种危险接近了。
这种感觉非常的奇妙,尤其是在嬴政并不沉浸在细胞世界的时候尤其的敏感。在拥有了癌细胞变异的能力之后,嬴政全身上下的所有细胞好像都活过来了一样。虽然他不敢强化脑细胞,但是他的脑细胞却比以前更加的敏感。
他感觉到,一种强烈的敌意!
经历过生死的人可以感觉到杀气和敌意,这并不是某种玄之又玄的能力,完全可以用科学的手法来解释。
因为在生死的一瞬间,人的大脑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使得人体之中在大脑上大多数都在永恒的休息着的脑细胞,产生活跃化的现象。
经常在生死之中徘徊的人,其脑波频率和一般人比起来非常高,同时脑**动的频率也很快。这也就让这些人,在危机之中,往往能够产生各种各样的预感。
嬴政能够感觉到来自某个地方的敌意,并不是因为他经历过什么生死考验。而是因为在高度活跃化的癌细胞的刺激之下,脑细胞虽然没有进行强化和改造,但是也在大量营养充斥的情况下,活跃了起来。
所以,虽然他没有经过那些纵横战场的特殊战士们的经历,但是他也拥有这种感觉到敌意的能力。
并且,他确实的感觉到,这股强烈的敌意,来自于他身后五十米左右的一辆奔驰轿车里面。所以嬴政狞笑着转过了身,走了过去。
坐在价值两百多万的奔驰跑车里面,陈建豪死死的捏着自己的拳头。他喜欢公孙晓云,这一点无可置疑。就连那天的冲动,他也是打着生米煮成熟饭,然后逼迫公孙晓云嫁给他的心思。
但是这一切,都因为一个人的出现而黄了!
就是现在他所看到的那个人。强壮的身材,明显是久经锻炼的痕迹。但是这些陈建豪不在乎,他有的是钱,根本就不在乎钱。再怎么强壮的人,他只需要花点钱,总会有人愿意帮助自己干掉他。
但是这个人却成了公孙晓云的男朋友!
他还记得,虽然生了那样的事情,但是陈建豪的心中还存在着一点点的希望。因为公孙晓云并没有将这件事情捅出来,也没有控告自己。这让本来绝望的陈建豪燃起了一点希望。
但是他出现了。
他还记得,在看到那张照片之后,自己的心在滴血。公孙晓云脸上的那种表情,他清清楚楚的看见了,以前他从来都没有在公孙晓云的脸上看到这种表情。而且,前天已经有人告诉自己了。
他今天要出门去和公孙晓云约会,而且是晓云主动约他!
所以他恨,他认为只要是嬴政不出现的话,那么一切都会按照自己的剧本来,公孙晓云会不得不嫁给自己。并且陈建豪相信,只要公孙晓云嫁给了自己,他有的是方法让公孙晓云爱上自己。
握着方向盘的手,指节因为用力,所以捏的白。
撞死他!
这个念头一在陈建豪的脑子里... -->>
大学相比于中小学实在是轻松太多了,在以考试成绩为纲的大前提之下,即便是大学扩招已经许多年了。
但是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仍旧沉重的令人指,体育课?开玩笑,体育有分数重要吗?美术课,学那个干什么?在成绩压倒一切的天朝内部,表面上的一天一个星期五天一共三十节课的制度根本说明不了什么。
但是到了大学,忽然之间一下子就松弛下来了。大学的课业轻松之极,基本上点名的时候去露个脸就行了,除了必修课之外,选修课你爱上不上。即便是必修课,只要你考试成绩够好,能够过关,也没有什么问题。真到了考试过不了关的时候,红包送上,自然也就过关了。
更遑论是星期天。
八点,嬴政换了一身衣服,天气仍然炎热,所以嬴政很干脆的穿了一件白色的背心,七分裤和一双旅游鞋,上路了。约定好了今天和公孙晓云一起出去,嬴政也不准备爽约,更重要的是,借着和公孙晓云一起出去,嬴政还有些一直纠缠着他的事情准备顺便办掉。
刚一走出门口,嬴政忽然感觉到一阵诡异的感觉,那是他全身上下都在提示着他,有着某种危险接近了。
这种感觉非常的奇妙,尤其是在嬴政并不沉浸在细胞世界的时候尤其的敏感。在拥有了癌细胞变异的能力之后,嬴政全身上下的所有细胞好像都活过来了一样。虽然他不敢强化脑细胞,但是他的脑细胞却比以前更加的敏感。
他感觉到,一种强烈的敌意!
经历过生死的人可以感觉到杀气和敌意,这并不是某种玄之又玄的能力,完全可以用科学的手法来解释。
因为在生死的一瞬间,人的大脑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使得人体之中在大脑上大多数都在永恒的休息着的脑细胞,产生活跃化的现象。
经常在生死之中徘徊的人,其脑波频率和一般人比起来非常高,同时脑**动的频率也很快。这也就让这些人,在危机之中,往往能够产生各种各样的预感。
嬴政能够感觉到来自某个地方的敌意,并不是因为他经历过什么生死考验。而是因为在高度活跃化的癌细胞的刺激之下,脑细胞虽然没有进行强化和改造,但是也在大量营养充斥的情况下,活跃了起来。
所以,虽然他没有经过那些纵横战场的特殊战士们的经历,但是他也拥有这种感觉到敌意的能力。
并且,他确实的感觉到,这股强烈的敌意,来自于他身后五十米左右的一辆奔驰轿车里面。所以嬴政狞笑着转过了身,走了过去。
坐在价值两百多万的奔驰跑车里面,陈建豪死死的捏着自己的拳头。他喜欢公孙晓云,这一点无可置疑。就连那天的冲动,他也是打着生米煮成熟饭,然后逼迫公孙晓云嫁给他的心思。
但是这一切,都因为一个人的出现而黄了!
就是现在他所看到的那个人。强壮的身材,明显是久经锻炼的痕迹。但是这些陈建豪不在乎,他有的是钱,根本就不在乎钱。再怎么强壮的人,他只需要花点钱,总会有人愿意帮助自己干掉他。
但是这个人却成了公孙晓云的男朋友!
他还记得,虽然生了那样的事情,但是陈建豪的心中还存在着一点点的希望。因为公孙晓云并没有将这件事情捅出来,也没有控告自己。这让本来绝望的陈建豪燃起了一点希望。
但是他出现了。
他还记得,在看到那张照片之后,自己的心在滴血。公孙晓云脸上的那种表情,他清清楚楚的看见了,以前他从来都没有在公孙晓云的脸上看到这种表情。而且,前天已经有人告诉自己了。
他今天要出门去和公孙晓云约会,而且是晓云主动约他!
所以他恨,他认为只要是嬴政不出现的话,那么一切都会按照自己的剧本来,公孙晓云会不得不嫁给自己。并且陈建豪相信,只要公孙晓云嫁给了自己,他有的是方法让公孙晓云爱上自己。
握着方向盘的手,指节因为用力,所以捏的白。
撞死他!
这个念头一在陈建豪的脑子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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