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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上次约哲华出去的那个星期,我一直心神不定、忐忑不安,而这次却相反,我的心情出奇的好。只要有空闲,不用和别人说话的时候,我的口中总是不由自主地反复哼唱着哲华谱曲的那首歌。笑容一直挂在我的脸上,我看什么都喜欢,做什么都耐心十足。菁茜一口咬定我谈恋爱了,要我老实交待,她说,只有恋爱中的女孩子才是这个样子。她的话触到了我一直不敢触摸的东西,我红着脸否认,笑她狭隘,告诉她,是因为我的一个好朋友重生了,所以才这么高兴。她眨眨眼,连声问:什么重生?是男的还是女的?我笑着不去回答,借故走开。
因为出差的关系,我只上了三天班就休息了。这天我起了个大早,在衣柜里翻翻找找,选了件白色高腰松紧边、拉链竖领的休闲外套,一条深色时尚的牛仔裤,配上一双白色休闲旅游鞋,再将披肩直发高高束起,然后对着小镜着了点淡妆。当站到穿衣镜前时,我几乎不敢相信,镜子里的那个神采飞扬、笑意盈然、眼睛里闪有奇异光彩的女孩子是我吗?
背上挎包,我踏上了去方家的路。
方妈妈见到我,眼睛亮了一下,然后,笑着将我拉进屋,拉到哲华的身边,说:“迎蓝,你太漂亮了,所以,我将哲华打扮了打扮,你看,是不是精神了不少?”
哲华立在那里,高大挺拔,头发微微向上梳起,露出了大半个额头。他的外套没有扣,露出那件我出差时带给他的套头毛衣,一条谷黄色的休闲长裤,一双深色休闲鞋,整个人显得干净脱俗、温雅轩昂,隐隐中还透着一股傲然,不是清高、自命不凡,而是高贵、深邃。这种冷傲似乎成了他的一种特有的气质,让人忍不住想接近他,引起他的注意,博得他一笑。论才气和相貌,哲华几乎可以算是上上等了,可上天就是这样,它嫌他太过于优秀和完美,所以拿走了他的光明。
“是的,方妈妈!”我点头表示赞同。
她看一下时间,说:“你们走吧!记得中午回来吃饭。迎蓝,哲华就交给你了,啊?”
我握一下方妈妈的手,示意她放心。然后,我转向哲华:“哲华,准备好了吗?”
他点头。由于紧张,他的嘴唇紧闭,脸的轮廓越发显得分明。
“那我们走吧!”我靠近他的身边,伸出手轻轻地挽住他的胳膊。他好高啊,我觉得我一下子娇小了好多。
我挽着哲华慢慢地走出门口,停在楼梯处,回头见方妈妈站在身后,眼巴巴地看着我们。见我回头,她笑一下,并向我挥挥手。她的眼神、她的表情、她的动作一下子定格在我的脑海中,我能够深切地感受到她内心的百感交集。
我将挽在哲华手臂上的手滑下来握住他的手,另一只手也扶到他的胳膊上,这样下楼梯,会更安全一点。哲华的手仍旧柔韧,却有些冰凉,我稍稍握紧它,而它却似乎害羞地松散着,不敢回应。
“哲华,我们到楼梯口了。现在,我们开始下楼梯了,你的右手边有扶手,你扶着它慢慢下,一组台阶共有九级,你可以在心底数着,来,我们走一步数一步,一……二……三……”我口中轻轻地数着数字,和着他的脚步,开始慢慢地下台阶。他的身子有些僵硬,手指合扰起来用力抓紧我的手。
因为是普通住宅区,没有电梯,扶着哲华六层楼梯下下来,身上都有点发热了,而哲华的手也不再冰凉。
当我们走出楼梯口,站在阳光下的时候,我发现哲华原本苍白的脸变得红润了,肤色比女孩子的看上去还要细腻光泽。
我依旧握着他的手,而他也轻轻握着我,不再象下楼梯前那样松散着,也不是下楼梯时那样紧抓着,他的手依然自清凉无汗,我的心没来由地砰砰直跳。那并不是我第一次和异性牵手,在学校演节目时牵过男生的手,在家里牵过爸爸的手,在工作中偶尔会碰到同事的手,可是都不是现在这种脸红心跳、又羞又喜的感觉。
就这样牵着他的手,感受着他手心的温热,我将脚步放得很慢地带着他往前走。环顾四周,我开始为他描述他周围的一切:
“我们现在是走在小石子路上,石子路弯弯曲曲穿插在草坪、树木花冠之中,狭狭长长的,一直可以通到小区大门口。门口有一个大草坪,是小区里的居民聚集活动的地方,方圆几乎有五千多平方米,草坪里有稀稀疏疏的供人乘凉或小憩的长椅、石凳,有现代化的露天健身器材,有游泳池,有小操场,还有一个圆形小舞台,两旁有一级一级的台阶作为看台。到了傍晚,小孩子们就会在小操场上骑小自行车、滑滑板车或穿着轮滑鞋学行进滑行。大人们,特别是老年人们就会聚在小舞台上,放上音乐,跳着自编的舞蹈,锻练身体。……小心了,这里有一个小台阶下去……”我用空着的手扶住他的胳膊,“我们现在已到了小区门口了。……哲华,这里离长江近,我们去江边坐坐,怎么样?”
他点头。他的背挺得直直的,虽走得极慢,却非常平稳。我带着他走入人行道的盲道上。
“我们将这条街走完,再右转直走个十来分钟,就到滨江公园了。这两年,城建使我们的城市变化得飞快,很多老房子都不在了,变成了几十层高的新世纪大厦,现代化的花园洋房,还有人满为患的步行街。街道变宽了,宽得并排走上四五辆车都不觉得挤。繁华的十字路口建有天桥、地下通道,过马路很方便,不会因为等待红绿灯而耽误时间……”
说着说着,我突然感到哲华有些异样,他的身子在开始发抖。我慌忙停下来,去看他的脸,刚刚还有血色的脸现在苍白如纸,在冬天的季节,他的额头竟然有了细细密密的汗。
“怎么啦?哲华,不舒服吗?”我焦急地问。
他用手摁住头。
“是不是头痛?痛得很厉害吗?要不,我们回去吧!”
他咬咬牙,声音虚弱:“我没事,走吧!”
“真的没事?”
“嗯!”他将手从头上放下来,额上的汗越来越多,结成了细小的汗珠。我掏出纸巾,为他擦了擦。前面就是公汽站,那里有条凳,我带着哲华过去:“这里有坐位,你坐一会儿,我们再走。”
我们刚刚坐定,就有公汽到站,停车、开门、乘客上车,哲华微侧着头,一脸的紧张。公汽刚启动行驶了几米,有乘客边招手边跑过来,公汽一个刹车,哲华一惊,紧抓住我的手。我突然明白过来哲华的异常,他是想起了以前的那场可怕的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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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上次约哲华出去的那个星期,我一直心神不定、忐忑不安,而这次却相反,我的心情出奇的好。只要有空闲,不用和别人说话的时候,我的口中总是不由自主地反复哼唱着哲华谱曲的那首歌。笑容一直挂在我的脸上,我看什么都喜欢,做什么都耐心十足。菁茜一口咬定我谈恋爱了,要我老实交待,她说,只有恋爱中的女孩子才是这个样子。她的话触到了我一直不敢触摸的东西,我红着脸否认,笑她狭隘,告诉她,是因为我的一个好朋友重生了,所以才这么高兴。她眨眨眼,连声问:什么重生?是男的还是女的?我笑着不去回答,借故走开。
因为出差的关系,我只上了三天班就休息了。这天我起了个大早,在衣柜里翻翻找找,选了件白色高腰松紧边、拉链竖领的休闲外套,一条深色时尚的牛仔裤,配上一双白色休闲旅游鞋,再将披肩直发高高束起,然后对着小镜着了点淡妆。当站到穿衣镜前时,我几乎不敢相信,镜子里的那个神采飞扬、笑意盈然、眼睛里闪有奇异光彩的女孩子是我吗?
背上挎包,我踏上了去方家的路。
方妈妈见到我,眼睛亮了一下,然后,笑着将我拉进屋,拉到哲华的身边,说:“迎蓝,你太漂亮了,所以,我将哲华打扮了打扮,你看,是不是精神了不少?”
哲华立在那里,高大挺拔,头发微微向上梳起,露出了大半个额头。他的外套没有扣,露出那件我出差时带给他的套头毛衣,一条谷黄色的休闲长裤,一双深色休闲鞋,整个人显得干净脱俗、温雅轩昂,隐隐中还透着一股傲然,不是清高、自命不凡,而是高贵、深邃。这种冷傲似乎成了他的一种特有的气质,让人忍不住想接近他,引起他的注意,博得他一笑。论才气和相貌,哲华几乎可以算是上上等了,可上天就是这样,它嫌他太过于优秀和完美,所以拿走了他的光明。
“是的,方妈妈!”我点头表示赞同。
她看一下时间,说:“你们走吧!记得中午回来吃饭。迎蓝,哲华就交给你了,啊?”
我握一下方妈妈的手,示意她放心。然后,我转向哲华:“哲华,准备好了吗?”
他点头。由于紧张,他的嘴唇紧闭,脸的轮廓越发显得分明。
“那我们走吧!”我靠近他的身边,伸出手轻轻地挽住他的胳膊。他好高啊,我觉得我一下子娇小了好多。
我挽着哲华慢慢地走出门口,停在楼梯处,回头见方妈妈站在身后,眼巴巴地看着我们。见我回头,她笑一下,并向我挥挥手。她的眼神、她的表情、她的动作一下子定格在我的脑海中,我能够深切地感受到她内心的百感交集。
我将挽在哲华手臂上的手滑下来握住他的手,另一只手也扶到他的胳膊上,这样下楼梯,会更安全一点。哲华的手仍旧柔韧,却有些冰凉,我稍稍握紧它,而它却似乎害羞地松散着,不敢回应。
“哲华,我们到楼梯口了。现在,我们开始下楼梯了,你的右手边有扶手,你扶着它慢慢下,一组台阶共有九级,你可以在心底数着,来,我们走一步数一步,一……二……三……”我口中轻轻地数着数字,和着他的脚步,开始慢慢地下台阶。他的身子有些僵硬,手指合扰起来用力抓紧我的手。
因为是普通住宅区,没有电梯,扶着哲华六层楼梯下下来,身上都有点发热了,而哲华的手也不再冰凉。
当我们走出楼梯口,站在阳光下的时候,我发现哲华原本苍白的脸变得红润了,肤色比女孩子的看上去还要细腻光泽。
我依旧握着他的手,而他也轻轻握着我,不再象下楼梯前那样松散着,也不是下楼梯时那样紧抓着,他的手依然自清凉无汗,我的心没来由地砰砰直跳。那并不是我第一次和异性牵手,在学校演节目时牵过男生的手,在家里牵过爸爸的手,在工作中偶尔会碰到同事的手,可是都不是现在这种脸红心跳、又羞又喜的感觉。
就这样牵着他的手,感受着他手心的温热,我将脚步放得很慢地带着他往前走。环顾四周,我开始为他描述他周围的一切:
“我们现在是走在小石子路上,石子路弯弯曲曲穿插在草坪、树木花冠之中,狭狭长长的,一直可以通到小区大门口。门口有一个大草坪,是小区里的居民聚集活动的地方,方圆几乎有五千多平方米,草坪里有稀稀疏疏的供人乘凉或小憩的长椅、石凳,有现代化的露天健身器材,有游泳池,有小操场,还有一个圆形小舞台,两旁有一级一级的台阶作为看台。到了傍晚,小孩子们就会在小操场上骑小自行车、滑滑板车或穿着轮滑鞋学行进滑行。大人们,特别是老年人们就会聚在小舞台上,放上音乐,跳着自编的舞蹈,锻练身体。……小心了,这里有一个小台阶下去……”我用空着的手扶住他的胳膊,“我们现在已到了小区门口了。……哲华,这里离长江近,我们去江边坐坐,怎么样?”
他点头。他的背挺得直直的,虽走得极慢,却非常平稳。我带着他走入人行道的盲道上。
“我们将这条街走完,再右转直走个十来分钟,就到滨江公园了。这两年,城建使我们的城市变化得飞快,很多老房子都不在了,变成了几十层高的新世纪大厦,现代化的花园洋房,还有人满为患的步行街。街道变宽了,宽得并排走上四五辆车都不觉得挤。繁华的十字路口建有天桥、地下通道,过马路很方便,不会因为等待红绿灯而耽误时间……”
说着说着,我突然感到哲华有些异样,他的身子在开始发抖。我慌忙停下来,去看他的脸,刚刚还有血色的脸现在苍白如纸,在冬天的季节,他的额头竟然有了细细密密的汗。
“怎么啦?哲华,不舒服吗?”我焦急地问。
他用手摁住头。
“是不是头痛?痛得很厉害吗?要不,我们回去吧!”
他咬咬牙,声音虚弱:“我没事,走吧!”
“真的没事?”
“嗯!”他将手从头上放下来,额上的汗越来越多,结成了细小的汗珠。我掏出纸巾,为他擦了擦。前面就是公汽站,那里有条凳,我带着哲华过去:“这里有坐位,你坐一会儿,我们再走。”
我们刚刚坐定,就有公汽到站,停车、开门、乘客上车,哲华微侧着头,一脸的紧张。公汽刚启动行驶了几米,有乘客边招手边跑过来,公汽一个刹车,哲华一惊,紧抓住我的手。我突然明白过来哲华的异常,他是想起了以前的那场可怕的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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