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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平民百姓的怀疑,对于改革来说,真正致命的威胁还是既得利益阶层的反对。但由于前面所说过的三个有利条件,秦国变法终于能够坚持下来。尽管如此,秦国旧贵族的反对决不能说是温和的,变法之初,平民也多觉得这些新法律不好。在这种大环境中,连太子都触犯了新法律。为了把反对势力镇压下去,商鞅对太子的傅公子虔施酷刑,对太子师公孙贾施以黥刑。尽管在今天看来,因为学生犯罪而在老师脸上刺青并不算是一种公道的行为,但在当时却是收到了良好效果的,据《史记》所载,从此秦人都遵守法令了。
变法的效果很快体现出来,根据司马迁的说法,变法不过十年,秦国已经是“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这种场景,简直就是个理想国,从后来秦国不断打败六国,最终统一天下的情况看,变法的成果也是不容否认的。但在后人,包括我们现代人眼中,似乎秦国是一个充满严刑峻法的活地狱,除了打仗厉害以外没有其他的长处。那么为什么变法的效果跟它在后人眼中的形象会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呢?
在谈及一种政治制度的时候,不应当忘记它所处的具体环境,适者生存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商鞅变法当时和以后的秦国是处在一个什么环境中呢?两个字:战争。而且是无穷无尽的战争。每个华夏国家都在极力扩军作战,而且规模越来越大、战局越来越残酷、每一战的死亡人数不断上升。由于小国已经很少,大国之间直接冲突,进行的是你死我活的不可调和的战争。要想不被别人吃掉,就只有吃掉别人。在这种情况下,战争就是压倒一切的要务,只有善战的国家才能生存发展。
商鞅变法恰恰迎合了时代的要求,变法的目的,归根结蒂就是一个:使秦国能够战胜其他国家。为了这个目的,通过废除井田和设立郡县遏制了贵族,杜绝了内乱发生的可能性,使君主能够专心对外;为了使国家行政和军队指挥的效率更高,在中国历史上空前的集中了权力,尤其是军权,更是只操于君主一人之手;为了保证政治的稳定和各项法令的贯彻执行,确立了人人必须守法,绝无例外的原则;为了全国人民能够一致的为战争服务,设立了什伍制度,以奖赏为诱饵,以刑罚为胁迫,还堵塞了人民发家致富的其他一切渠道,通过这种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使人民只能要么直接参战,要么通过耕作为国家提供军粮;为了使军人英勇奋战,用丰厚的奖赏使他们忘却危险,用严酷的惩罚和连坐切断他们的退路;为了在战争中保持国家稳定,不惜设立野蛮的连坐制度和告奸制度,用严刑峻法来遏制犯罪。
通过这一系列变法,使秦国成
为中国古代史上绝无仅有的法制国家,真正实现了全国一盘棋,上上下下一心一意求发展,求战胜。对于那个时代来说,变法之后的秦国可以说是最适应环境的,因此也就是最强的。它的指挥体系简洁有效、它的政令畅通无阻、它的官吏秉公守法、它的人民勤奋劳动、它的军人英勇善战。秦国虽大,但却“简单”。它没有楚国那种封君林立、族大宠多、几乎无法解决的贵族问题;也没有三晋那种一心为己、趋利而往、对国家毫无感情的“侠客”、食客、纵横家、学者之流人物;还没有齐国那种好逸恶劳,贪生怕死的民风。更重要的是,六国都没有确立起法制,礼教已经完全行不通,又无法将之彻底抛弃,国家政治何去何从,没有人知道,上下苟且,人心涣散。面对秦国这样,全国就像一个人那么一致的进行“总体战”,象泰山一般压来的国家,哪里有战胜的可能呢?
那么为什么秦国的法制,在其统一后很快就被世人深恶痛绝,恨之入骨,后人也谈之变色,指为酷政呢?除了我在后面将要谈到的原因外,很大的一个原因就在于这种法制只适应于战争环境。很显然,什伍连坐、鼓励告奸、严刑峻法、利出一孔这些措施,都只适应于严酷的战争环境,到了和平环境中就显得太严苛而不近情理了。现代的法治国家,其法律是权利本位的,而秦的法制却是义务本位的。所以现代法治可以长久,而秦法制... -->>
比起平民百姓的怀疑,对于改革来说,真正致命的威胁还是既得利益阶层的反对。但由于前面所说过的三个有利条件,秦国变法终于能够坚持下来。尽管如此,秦国旧贵族的反对决不能说是温和的,变法之初,平民也多觉得这些新法律不好。在这种大环境中,连太子都触犯了新法律。为了把反对势力镇压下去,商鞅对太子的傅公子虔施酷刑,对太子师公孙贾施以黥刑。尽管在今天看来,因为学生犯罪而在老师脸上刺青并不算是一种公道的行为,但在当时却是收到了良好效果的,据《史记》所载,从此秦人都遵守法令了。
变法的效果很快体现出来,根据司马迁的说法,变法不过十年,秦国已经是“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这种场景,简直就是个理想国,从后来秦国不断打败六国,最终统一天下的情况看,变法的成果也是不容否认的。但在后人,包括我们现代人眼中,似乎秦国是一个充满严刑峻法的活地狱,除了打仗厉害以外没有其他的长处。那么为什么变法的效果跟它在后人眼中的形象会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呢?
在谈及一种政治制度的时候,不应当忘记它所处的具体环境,适者生存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商鞅变法当时和以后的秦国是处在一个什么环境中呢?两个字:战争。而且是无穷无尽的战争。每个华夏国家都在极力扩军作战,而且规模越来越大、战局越来越残酷、每一战的死亡人数不断上升。由于小国已经很少,大国之间直接冲突,进行的是你死我活的不可调和的战争。要想不被别人吃掉,就只有吃掉别人。在这种情况下,战争就是压倒一切的要务,只有善战的国家才能生存发展。
商鞅变法恰恰迎合了时代的要求,变法的目的,归根结蒂就是一个:使秦国能够战胜其他国家。为了这个目的,通过废除井田和设立郡县遏制了贵族,杜绝了内乱发生的可能性,使君主能够专心对外;为了使国家行政和军队指挥的效率更高,在中国历史上空前的集中了权力,尤其是军权,更是只操于君主一人之手;为了保证政治的稳定和各项法令的贯彻执行,确立了人人必须守法,绝无例外的原则;为了全国人民能够一致的为战争服务,设立了什伍制度,以奖赏为诱饵,以刑罚为胁迫,还堵塞了人民发家致富的其他一切渠道,通过这种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使人民只能要么直接参战,要么通过耕作为国家提供军粮;为了使军人英勇奋战,用丰厚的奖赏使他们忘却危险,用严酷的惩罚和连坐切断他们的退路;为了在战争中保持国家稳定,不惜设立野蛮的连坐制度和告奸制度,用严刑峻法来遏制犯罪。
通过这一系列变法,使秦国成
为中国古代史上绝无仅有的法制国家,真正实现了全国一盘棋,上上下下一心一意求发展,求战胜。对于那个时代来说,变法之后的秦国可以说是最适应环境的,因此也就是最强的。它的指挥体系简洁有效、它的政令畅通无阻、它的官吏秉公守法、它的人民勤奋劳动、它的军人英勇善战。秦国虽大,但却“简单”。它没有楚国那种封君林立、族大宠多、几乎无法解决的贵族问题;也没有三晋那种一心为己、趋利而往、对国家毫无感情的“侠客”、食客、纵横家、学者之流人物;还没有齐国那种好逸恶劳,贪生怕死的民风。更重要的是,六国都没有确立起法制,礼教已经完全行不通,又无法将之彻底抛弃,国家政治何去何从,没有人知道,上下苟且,人心涣散。面对秦国这样,全国就像一个人那么一致的进行“总体战”,象泰山一般压来的国家,哪里有战胜的可能呢?
那么为什么秦国的法制,在其统一后很快就被世人深恶痛绝,恨之入骨,后人也谈之变色,指为酷政呢?除了我在后面将要谈到的原因外,很大的一个原因就在于这种法制只适应于战争环境。很显然,什伍连坐、鼓励告奸、严刑峻法、利出一孔这些措施,都只适应于严酷的战争环境,到了和平环境中就显得太严苛而不近情理了。现代的法治国家,其法律是权利本位的,而秦的法制却是义务本位的。所以现代法治可以长久,而秦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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