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围棋规则(1989)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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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理由如-4图白1至黑1所示。黑4反提回劫,是因为黑已经满足在同一劫争中放弃着手的条件。
第8条(地)
某一方的活棋所围住的空点称为“目”,目以外的空点称为“单官”。有单官存在的活棋称为“双活棋”,双活棋以外的活棋的目称为“地”,地的一点即为“一目棋”。
解说:“地”的基本概念是:“完全的并且独立生存的活棋的目称为地,而共有单官才得以生存的双活棋,因其本身不是独立的活棋,所以其围住的目不是地”。(这是终局后计算胜负时涉及的概念。日本规则规定,胜负是以“地”的多少来决定的。中国规则则是以生存于棋盘的总子数。其中包括“双活棋”的子数的多少来定。因此,计算同一盘棋的胜负,用不同的规则就可能产生相反的结果。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局面相当细微并且只存有一个“单片劫”时,日本规则是只要打赢该劫便可多得一目“地”,单官与最后计算“地”的多少无直接关系。中国规则由于是以总的活棋子数来定胜负(包括单官)。故在劫材有利的情况下,可以强行“打劫收后”,以此多占得一个甚至数个单官-译者注)
1、目与地参考图1的a-d是黑棋独立生存的活棋的目,所以是地。
、双活棋与单官参考图1的a位是单官。黑十二子与白五子是共有单官而生存的活棋,所以是“双活棋”,A位是双活棋中的目而不是地。连环劫双活参考图14的a,b位,不是某一方的活棋所围住的空点,故为单官。黑六子与白十二子是共有单官的双活棋。
、为确定“地”收单官参考图15的状态,因黑白都是共有a位单官的活棋,故为双活棋。围住的目不成其为地。黑白双方为了使目变成地,必须在a位下子。
第9条-1(终局)
一方放弃着手权利,接着另一方也放弃时,“对局停止”成立。解说:放弃着手是对局停止的宣言。接着对方也同样放弃时,对局即停止。双方表明放弃着手的意思时,也就是对局停止之时。第9条-对局停止后,双方确认棋子的死活以及地,并且达成议对局结束,称之为“终局”。
解说:1、“收单官”、“补棋”是必要着手为了确认棋子的死活和地,根据第8条规定规定,终局前必须“收单官”及“补棋”。
、对局停止后的“收单官”、“补棋”规定的例外根据对局者的协议,对局停止后所进行的适宜的“收单官”、及“补棋”。不属于规定内的着手。
第9条-
对局停止后,一方要求重新开始对局时,必须服从对方有先行下子的权利。
解说:1、重开对局的要求即解除对局的停止状态。再次开始竞技。
、对方有先行着手的权利(1)对局再开之前,在停止期间如果有规定外的着手,可视其为无效,重新开始对局;()从要求重开对局的对方开始行棋。
、必须服从本项规定被要求重开对局的一方,如果认为无继续着手的必要性,可以放弃着手权利。
第10条-1(决定胜负)
双方达成终局协议后,相互把自己地中的对方死棋子取出,加算到提子中。
解说:地中的对方的死棋子,没有必要根据第5条的方法将其全部围住之后再提取,可以不着手而直接就此提去。
1、终局后可以就此提去的棋子参考图16的白△一子是黑地中的死棋子,终局后黑方可以就此将其提去;
、终局后不能就此提取的棋子参考图17的黑△二子虽是死棋,但由于白棋是双活棋,其中的目不是地。因而终局后白方不能就此提去黑二子。注:白棋可在终局前,在a位提掉黑△二子,黑补,白再提去该黑一子。
第10条-
用提子互填对方的地,比较双方地的目数,多的一方为胜。相同时称之为“和棋”。
解说:提子数多于对方的地的目数时,以剩下的提子数加算到自己的地的目数中。
第10条-
一方对胜负有异议时,必须通过复盘再现等办法,再次确认胜负。
解说:从第一着起复盘再现,再次确认胜负是义务,不得加以拒绝。
第10条-4
双方确认胜负后,不能以任何理由来加以改变。
解说:例如,发现了“提子”的一部分,或在棋谱中发现对方有连续下子、未寻劫就提回劫等犯规事实(如在胜负确认之前,犯规一方在犯规时即时告负……第14条)。但在确认了胜负之后,不能以上述事实为由来改变胜负。
第11条(认输)
在对局途中,可以提出自己失败来结束对局,称之为“认输”,对方获“中盘胜”。
第1条(无胜负)
对局中出现同一局面反复的情形时,经双方同意,为“无胜负”。
解说:1、同一局面反复的例子即参考图18的三劫、循环劫、长生劫等出现时;
、双方同意时作为无胜负考虑到确认反复次数有困难,经双方同意时为无胜负。
第1条-1(双方负)
第9条的有关对局停止后,对局者发现了有效手段,因此而关系到胜负,以至于不能达成终局协议时,双方都为负。
解说:双方在放弃着手权利后都发现了有效手段,如果让对方先下手则自己必败时,就都不要求重开对局,而不能就终局达成协议时,双方都为负。参考图19的1-图的状态下“对局停止”之后,双方都发现a位是有效手段,如让对方先着则败局定,并就终局又达不成协议时,双方为负。
第1条-
对局中棋子移动了位置,并又继续了对弈,把移动的棋子复归原位后继续进行对局。这时,如果对局者对此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告负。
解说:对局者就移动的棋子复原不能协调时,或者在原来的位置上已有别的棋子存在,或成为不能在棋盘上存在的棋子等到情况。在规则上不可能复归原位时,双方对此都有责任,故均为负。
第14条(犯规负)
如果在双方确认胜负之前,一方违反了以上规则时,在犯规时即告负。
解说:在确认胜负前,无论任何情形,当犯规着手出现时即时告负。
注:胜负确认之后发现时,根据第10条-4的规定,胜负不变。(未完待续)
/> ()其理由如-4图白1至黑1所示。黑4反提回劫,是因为黑已经满足在同一劫争中放弃着手的条件。
第8条(地)
某一方的活棋所围住的空点称为“目”,目以外的空点称为“单官”。有单官存在的活棋称为“双活棋”,双活棋以外的活棋的目称为“地”,地的一点即为“一目棋”。
解说:“地”的基本概念是:“完全的并且独立生存的活棋的目称为地,而共有单官才得以生存的双活棋,因其本身不是独立的活棋,所以其围住的目不是地”。(这是终局后计算胜负时涉及的概念。日本规则规定,胜负是以“地”的多少来决定的。中国规则则是以生存于棋盘的总子数。其中包括“双活棋”的子数的多少来定。因此,计算同一盘棋的胜负,用不同的规则就可能产生相反的结果。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局面相当细微并且只存有一个“单片劫”时,日本规则是只要打赢该劫便可多得一目“地”,单官与最后计算“地”的多少无直接关系。中国规则由于是以总的活棋子数来定胜负(包括单官)。故在劫材有利的情况下,可以强行“打劫收后”,以此多占得一个甚至数个单官-译者注)
1、目与地参考图1的a-d是黑棋独立生存的活棋的目,所以是地。
、双活棋与单官参考图1的a位是单官。黑十二子与白五子是共有单官而生存的活棋,所以是“双活棋”,A位是双活棋中的目而不是地。连环劫双活参考图14的a,b位,不是某一方的活棋所围住的空点,故为单官。黑六子与白十二子是共有单官的双活棋。
、为确定“地”收单官参考图15的状态,因黑白都是共有a位单官的活棋,故为双活棋。围住的目不成其为地。黑白双方为了使目变成地,必须在a位下子。
第9条-1(终局)
一方放弃着手权利,接着另一方也放弃时,“对局停止”成立。解说:放弃着手是对局停止的宣言。接着对方也同样放弃时,对局即停止。双方表明放弃着手的意思时,也就是对局停止之时。第9条-对局停止后,双方确认棋子的死活以及地,并且达成议对局结束,称之为“终局”。
解说:1、“收单官”、“补棋”是必要着手为了确认棋子的死活和地,根据第8条规定规定,终局前必须“收单官”及“补棋”。
、对局停止后的“收单官”、“补棋”规定的例外根据对局者的协议,对局停止后所进行的适宜的“收单官”、及“补棋”。不属于规定内的着手。
第9条-
对局停止后,一方要求重新开始对局时,必须服从对方有先行下子的权利。
解说:1、重开对局的要求即解除对局的停止状态。再次开始竞技。
、对方有先行着手的权利(1)对局再开之前,在停止期间如果有规定外的着手,可视其为无效,重新开始对局;()从要求重开对局的对方开始行棋。
、必须服从本项规定被要求重开对局的一方,如果认为无继续着手的必要性,可以放弃着手权利。
第10条-1(决定胜负)
双方达成终局协议后,相互把自己地中的对方死棋子取出,加算到提子中。
解说:地中的对方的死棋子,没有必要根据第5条的方法将其全部围住之后再提取,可以不着手而直接就此提去。
1、终局后可以就此提去的棋子参考图16的白△一子是黑地中的死棋子,终局后黑方可以就此将其提去;
、终局后不能就此提取的棋子参考图17的黑△二子虽是死棋,但由于白棋是双活棋,其中的目不是地。因而终局后白方不能就此提去黑二子。注:白棋可在终局前,在a位提掉黑△二子,黑补,白再提去该黑一子。
第10条-
用提子互填对方的地,比较双方地的目数,多的一方为胜。相同时称之为“和棋”。
解说:提子数多于对方的地的目数时,以剩下的提子数加算到自己的地的目数中。
第10条-
一方对胜负有异议时,必须通过复盘再现等办法,再次确认胜负。
解说:从第一着起复盘再现,再次确认胜负是义务,不得加以拒绝。
第10条-4
双方确认胜负后,不能以任何理由来加以改变。
解说:例如,发现了“提子”的一部分,或在棋谱中发现对方有连续下子、未寻劫就提回劫等犯规事实(如在胜负确认之前,犯规一方在犯规时即时告负……第14条)。但在确认了胜负之后,不能以上述事实为由来改变胜负。
第11条(认输)
在对局途中,可以提出自己失败来结束对局,称之为“认输”,对方获“中盘胜”。
第1条(无胜负)
对局中出现同一局面反复的情形时,经双方同意,为“无胜负”。
解说:1、同一局面反复的例子即参考图18的三劫、循环劫、长生劫等出现时;
、双方同意时作为无胜负考虑到确认反复次数有困难,经双方同意时为无胜负。
第1条-1(双方负)
第9条的有关对局停止后,对局者发现了有效手段,因此而关系到胜负,以至于不能达成终局协议时,双方都为负。
解说:双方在放弃着手权利后都发现了有效手段,如果让对方先下手则自己必败时,就都不要求重开对局,而不能就终局达成协议时,双方都为负。参考图19的1-图的状态下“对局停止”之后,双方都发现a位是有效手段,如让对方先着则败局定,并就终局又达不成协议时,双方为负。
第1条-
对局中棋子移动了位置,并又继续了对弈,把移动的棋子复归原位后继续进行对局。这时,如果对局者对此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告负。
解说:对局者就移动的棋子复原不能协调时,或者在原来的位置上已有别的棋子存在,或成为不能在棋盘上存在的棋子等到情况。在规则上不可能复归原位时,双方对此都有责任,故均为负。
第14条(犯规负)
如果在双方确认胜负之前,一方违反了以上规则时,在犯规时即告负。
解说:在确认胜负前,无论任何情形,当犯规着手出现时即时告负。
注:胜负确认之后发现时,根据第10条-4的规定,胜负不变。(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