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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要么,你别救我,就让我死在那里,我也不会像今天这么难受。要么,你就管我到底。
可你今天这个样子,还能来照顾我吗?还不是我来照顾你?就能充好人,当初你救我是对的,因为你救了我,就能得到一个便宜老婆。
我可以爱你,照顾你,陪你说话,给你洗衣,给你做饭,给你生孩子,可你偏偏不领情。
你是个大傻瓜,你知道不?有多少人想娶我都娶不到,我自己送上门儿了,你却不要。
难道我比戴青宁差么?可是她已经死了,这证明你们没有缘分。你自己会算命,难道这个道理你还不明白吗?
只有我俩才是天生一对儿,要不是这样,你怎么会千里迢迢跑到利比亚沙漠里去救我呢。
你不是救别人,你是救自己的老婆。那个时候你对我不满,你有什么不满的,难道你自己的老婆有难了,你不应该去救吗?
现在可好,你去救别人,那个警察关你什么事儿,他是去抓你的,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
你既然想逃跑,为什么还傻乎乎的去救人?人家领情吗,还不是给了你一枪?
不过,我倒是要感谢那个警察,要不是他开了一枪,你说不定跑哪去了,我今天也就没有机会来照顾你了。
沈紫衣就这样漫无边际地想着,放纵着自己的思绪。她的右手轻轻地伸进被子里,在圣林的胸膛上轻轻地抚摸着。一会儿,他的手抓住了圣林的手,头轻轻地靠在圣林身上,继续遐想:
这回我看你还往那里跑,你还说你跟我没关系吗?我如果不是你老婆,你的手怎么会在我的手里握着?你是我的,以后你不能乱跑。要跑,也要经过我的同意。
今后,我给你生孩子,你也别再干那个破记者了。到时候,当我的丈夫兼保镖,我们一天到晚在一起,永远也不分离。就算你进了监狱,我也想办法把你弄出来,花多少钱我多愿意。
能够救自己的丈夫,花点儿钱算什么,我的钱不就是你的钱吗?你不用感到不好意思,我俩还分什么彼此吗?
沈紫衣收回手,给圣林整整被子,探过头,吻吻圣林的唇。
“我要给你生个孩子。”
这个念头又一次出现时,连沈紫衣都大吃一惊。
它是如此强烈,不可遏制。恨不得立刻就实施。
沈紫衣甚至看到了自己大着肚子,然后满头大汗生孩子,将来她和圣林两人带着孩子在海滩上玩耍时的情景。
对,生个孩子,我一定会做到的。沈紫衣下定决心,开始制定她的计划。
在这点上,她和圣林确实很像,那就是:一旦下定决心,就绝不回头。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她不相信有什么是她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她相信:只要自己做得足够好,早晚会得到圣林的心。
其实,沈紫衣还是有点儿低估自己了,就意志的坚定性,思维的缜密性,目的的明确性而言,她是比圣林还要优秀的。
敏欢来接班了。
沈紫衣对敏欢很喜欢。但她觉得这还不够。她还必须让敏欢也喜欢自己。
几天时间,沈紫衣就发现,圣林的家庭很和谐,家里每个人对圣林的感情都是毋庸置疑的。圣家人对她的态度如何,将来很有可能影响到圣林的取向。
沈紫衣和圣家人一样,也坚定地相信,圣林是冤枉的。
戴青宁已死,圣林不会永远在狱中。
一旦圣林沉冤昭雪,结婚生子也不会是多么久远的事。自己要不是先下手为强,到时被人捷足先登,可就后悔都来不及了。
尤其是目前还有秦望舒这个强大的对手。
对于秦望舒所说的她和圣林只是普通同事关系的说法,沈紫衣原本就深表怀疑。
以她一个女人的直觉,在商场阅人无数所历练的看人眼光,再加上这几天秦望舒的表现,沈紫衣已经百分之百地确定,秦望舒对圣林的感情远非同事之间那么简单。
即使两人以前没有亲密的关系,至少也有某种默契。
秦望舒对圣林的暗恋以前或许还是隐秘的,但这些天已经毫无保留地明朗化。
沈紫衣对秦望舒的优秀有足够的认识,尤其是秦望舒有着很强的亲和力,单就这一点,沈紫衣就自愧不如。
她甚至觉得,圣家人喜欢秦望舒比喜欢自己还要多一些。
但是,要让沈紫衣就此认输,那可远远不是她的性格。她决定,在圣家人身上还要多下些功夫,至少不能在这方面输给秦望舒。
现在,正值圣家困难之际,正是自己得分的最好时机。以自己的家世、相貌、才华、能力,对圣林的爱,再加上有一个孩子的杀手锏,将来让圣林和他的家人接受自己,几乎就是板上钉钉之事。
圣家人虽不乏官员,圣河、敏毓、敏澄、圣林、敏欢所受的也是现代教育,但家风却很传统,圣岳老爷子在家里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和话语权。
如果做圣家的媳妇儿,贤惠肯定是第一要素。那么,我就做一个贤惠的媳妇儿。
贤惠也没什么不好。
虽然在国外呆过很长时间,但我从小就在乡下长大,那时的日子很苦,我不是都坚持过来了吗。
再说,做一个楚国式的贤惠媳妇儿与在鹰国留学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真要是做起来,秦望舒并不比我占有多大的优势。
沈紫衣说做就做,开车去了商场。她给敏欢买了几件小饰品,一共花了400多金币。
这倒不是她抠门儿,而这正是她的精明之处。
她自己必须循序渐进,润物无声,不能一下子表现出明显的目的性。否则,就会打草惊蛇,欲速而不达。
果然,当她返回医院把礼物给敏欢时,敏欢尽管很喜欢,却坚决不收。
敏欢尽管时尚,但受圣家的家教影响很深,深信无功不受禄的道理。
“紫衣姐姐,你对我们家已经帮助很大了,这礼物我不能收。”
“傻妹妹,你中午请我吃饭不就完了。”
敏欢也觉得沈紫衣一片真心,不忍伤她好意,见沈紫衣如此说,就收下了礼物。
“那就一言为定,中午我请你吃饭。不过,我没有多少钱,太贵的我可请不起。”
“你以为我天天吃大餐啊,没有应酬,我吃饭很简单的。咱们就去小吃一条街吃。”
吃完饭,两人又去吃冷饮,吃完冷饮,又去兜风。
敏欢刚刚学会开车,开上沈紫衣的豪车,感觉特别爽。兴奋间,脱口说道:“我将来结婚时,就要圣林哥哥送我一台这样的车。”
说起圣林,想起圣林还在医院中昏迷,敏欢不禁黯然,也没了开始的兴致,默默开车回医院,告别沈紫衣,继续陪护圣林。
nbsp; 要么,你别救我,就让我死在那里,我也不会像今天这么难受。要么,你就管我到底。
可你今天这个样子,还能来照顾我吗?还不是我来照顾你?就能充好人,当初你救我是对的,因为你救了我,就能得到一个便宜老婆。
我可以爱你,照顾你,陪你说话,给你洗衣,给你做饭,给你生孩子,可你偏偏不领情。
你是个大傻瓜,你知道不?有多少人想娶我都娶不到,我自己送上门儿了,你却不要。
难道我比戴青宁差么?可是她已经死了,这证明你们没有缘分。你自己会算命,难道这个道理你还不明白吗?
只有我俩才是天生一对儿,要不是这样,你怎么会千里迢迢跑到利比亚沙漠里去救我呢。
你不是救别人,你是救自己的老婆。那个时候你对我不满,你有什么不满的,难道你自己的老婆有难了,你不应该去救吗?
现在可好,你去救别人,那个警察关你什么事儿,他是去抓你的,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
你既然想逃跑,为什么还傻乎乎的去救人?人家领情吗,还不是给了你一枪?
不过,我倒是要感谢那个警察,要不是他开了一枪,你说不定跑哪去了,我今天也就没有机会来照顾你了。
沈紫衣就这样漫无边际地想着,放纵着自己的思绪。她的右手轻轻地伸进被子里,在圣林的胸膛上轻轻地抚摸着。一会儿,他的手抓住了圣林的手,头轻轻地靠在圣林身上,继续遐想:
这回我看你还往那里跑,你还说你跟我没关系吗?我如果不是你老婆,你的手怎么会在我的手里握着?你是我的,以后你不能乱跑。要跑,也要经过我的同意。
今后,我给你生孩子,你也别再干那个破记者了。到时候,当我的丈夫兼保镖,我们一天到晚在一起,永远也不分离。就算你进了监狱,我也想办法把你弄出来,花多少钱我多愿意。
能够救自己的丈夫,花点儿钱算什么,我的钱不就是你的钱吗?你不用感到不好意思,我俩还分什么彼此吗?
沈紫衣收回手,给圣林整整被子,探过头,吻吻圣林的唇。
“我要给你生个孩子。”
这个念头又一次出现时,连沈紫衣都大吃一惊。
它是如此强烈,不可遏制。恨不得立刻就实施。
沈紫衣甚至看到了自己大着肚子,然后满头大汗生孩子,将来她和圣林两人带着孩子在海滩上玩耍时的情景。
对,生个孩子,我一定会做到的。沈紫衣下定决心,开始制定她的计划。
在这点上,她和圣林确实很像,那就是:一旦下定决心,就绝不回头。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她不相信有什么是她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她相信:只要自己做得足够好,早晚会得到圣林的心。
其实,沈紫衣还是有点儿低估自己了,就意志的坚定性,思维的缜密性,目的的明确性而言,她是比圣林还要优秀的。
敏欢来接班了。
沈紫衣对敏欢很喜欢。但她觉得这还不够。她还必须让敏欢也喜欢自己。
几天时间,沈紫衣就发现,圣林的家庭很和谐,家里每个人对圣林的感情都是毋庸置疑的。圣家人对她的态度如何,将来很有可能影响到圣林的取向。
沈紫衣和圣家人一样,也坚定地相信,圣林是冤枉的。
戴青宁已死,圣林不会永远在狱中。
一旦圣林沉冤昭雪,结婚生子也不会是多么久远的事。自己要不是先下手为强,到时被人捷足先登,可就后悔都来不及了。
尤其是目前还有秦望舒这个强大的对手。
对于秦望舒所说的她和圣林只是普通同事关系的说法,沈紫衣原本就深表怀疑。
以她一个女人的直觉,在商场阅人无数所历练的看人眼光,再加上这几天秦望舒的表现,沈紫衣已经百分之百地确定,秦望舒对圣林的感情远非同事之间那么简单。
即使两人以前没有亲密的关系,至少也有某种默契。
秦望舒对圣林的暗恋以前或许还是隐秘的,但这些天已经毫无保留地明朗化。
沈紫衣对秦望舒的优秀有足够的认识,尤其是秦望舒有着很强的亲和力,单就这一点,沈紫衣就自愧不如。
她甚至觉得,圣家人喜欢秦望舒比喜欢自己还要多一些。
但是,要让沈紫衣就此认输,那可远远不是她的性格。她决定,在圣家人身上还要多下些功夫,至少不能在这方面输给秦望舒。
现在,正值圣家困难之际,正是自己得分的最好时机。以自己的家世、相貌、才华、能力,对圣林的爱,再加上有一个孩子的杀手锏,将来让圣林和他的家人接受自己,几乎就是板上钉钉之事。
圣家人虽不乏官员,圣河、敏毓、敏澄、圣林、敏欢所受的也是现代教育,但家风却很传统,圣岳老爷子在家里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和话语权。
如果做圣家的媳妇儿,贤惠肯定是第一要素。那么,我就做一个贤惠的媳妇儿。
贤惠也没什么不好。
虽然在国外呆过很长时间,但我从小就在乡下长大,那时的日子很苦,我不是都坚持过来了吗。
再说,做一个楚国式的贤惠媳妇儿与在鹰国留学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真要是做起来,秦望舒并不比我占有多大的优势。
沈紫衣说做就做,开车去了商场。她给敏欢买了几件小饰品,一共花了400多金币。
这倒不是她抠门儿,而这正是她的精明之处。
她自己必须循序渐进,润物无声,不能一下子表现出明显的目的性。否则,就会打草惊蛇,欲速而不达。
果然,当她返回医院把礼物给敏欢时,敏欢尽管很喜欢,却坚决不收。
敏欢尽管时尚,但受圣家的家教影响很深,深信无功不受禄的道理。
“紫衣姐姐,你对我们家已经帮助很大了,这礼物我不能收。”
“傻妹妹,你中午请我吃饭不就完了。”
敏欢也觉得沈紫衣一片真心,不忍伤她好意,见沈紫衣如此说,就收下了礼物。
“那就一言为定,中午我请你吃饭。不过,我没有多少钱,太贵的我可请不起。”
“你以为我天天吃大餐啊,没有应酬,我吃饭很简单的。咱们就去小吃一条街吃。”
吃完饭,两人又去吃冷饮,吃完冷饮,又去兜风。
敏欢刚刚学会开车,开上沈紫衣的豪车,感觉特别爽。兴奋间,脱口说道:“我将来结婚时,就要圣林哥哥送我一台这样的车。”
说起圣林,想起圣林还在医院中昏迷,敏欢不禁黯然,也没了开始的兴致,默默开车回医院,告别沈紫衣,继续陪护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