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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顾树歌第二次碰到沈眷,可她还是止不住地高兴。她眼睛亮亮地看向沈眷,血真的可以被碰到。
手背被点到,有些痒。沈眷脸上刚刚退下去的红晕又返回了一些。她动作一顿,语调镇定地说:“看来使可以用血为媒介,来碰到东西。”
顾树歌也是这样认为的。
“那么,你就可以用血来写字,我们就能对话了。”沈眷又说。
顾树歌点点头。
她又沾了沾地上的那滴血,沈眷就看到地上的血滴形状发生了变化,然后渐渐地就消失了。顾树歌把地上的血都擦到指尖上,才蹲下来,在瓷砖上写字。
她感觉到强大的阻力,手指移动得很困难,就像是狂风中逆行的人一样,迈不开步子。顾树歌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写出一横,但手指上的血不够用,不能再写下一笔。
虽然她们没有说话,但沈眷能看出来那一横写得很慢很吃力,并且突然中断。血液粘稠,并不适合做墨。
“你先等等。”她说了一句,又拨了个电话,让人去血站买几袋血包过来。
接到命令的人满头雾水,想不通董事长要血包做什么,但他还是赶紧驱车去了血站。
等人把血包送来还有一段时间,沈眷继续收拾地上的碎瓷片,她的伤口已经不流血了,不碰到就不会疼。她动作利落,很快就把碎片都捡了起来,还有些细小的碎渣,得用工具清扫。
她就坐到了一边,没再碰。
顾树歌坐在她的边上。她现在很忐忑,一方面是有了血包,她和姐姐的沟通就不愁了,另一方面,她有些怕,她竟然会想要喝人血,这太可怕了。
她想起小时候听过的一个说法。
农家养来看家护院的狗是不能喂它鸡骨头的,因为它尝过了鸡骨头的美味,就会上瘾,很可能会去追逐、偷吃院子里的活鸡。
她很担心自己变成那只食髓知味的农家狗,会依赖上人血的美味。
她做鬼才第九天,人类社会的道德观还深深地刻在她的骨子里。光是想象自己喝人鲜血的样子,都觉得毛骨悚然。
难道就要从阴鬼堕落成妖怪了吗?顾树歌悲哀地想。
“你紧张吗?”沈眷问。
她突然出声,顾树歌正心慌,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回答:“紧、紧张的。”而且还很心虚,她不敢告诉沈眷,她刚刚喝了她的血。
她知道沈眷一定不会讨厌她的,可是,万一她觉得这种行为很可怕,从而害怕她了,怎么办。
可是不说,就显得很不诚实。
顾树歌为难起来,在犹豫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沈眷。
沈眷看上去要镇定得多,她站起来,去接了杯水,喝了一口,才温声安慰她:“不用紧张,能交流,就好办了,等等我们就在茶几上写。”
茶几是玻璃质地的,玻璃面平滑,阻力小,写起字来会比在地砖上容易一些。
顾树歌被她的镇定感染,深吸了两口气,点点头,她想等晚上回到家,还是把人血对她有诱惑力的事告诉姐姐吧。
不知道为什么,刚刚她还担心沈眷知道这件事,会害怕她,但现在听了她一句安慰,她又觉得,可能沈眷不仅不会怕,还会去血站买血投喂她。
明明是很可怕的事,这样一想,顾树歌却有了笑意。
过了将近一个小时,血包才送来。
办这件事的人很周到,由于沈眷没说要哪个血型的,除了熊猫血一时难寻,他每种血型都买了一包回来。
沈眷拿到血,把办公室从里头锁了起来,然后她拿了一个杯子,把其中一袋血剪开,倒进杯子里。血腥味在空间中弥漫开,有些刺鼻,沈眷微不可见地蹙了下眉,但片刻,她就恢复如常,看不出有任何不适。
顾树歌紧张的心情从血包拿进来就凝滞了,她觉得有些不太对,因为她看到这些血,没有那种很想吃很美味的感觉。
这些血对她毫无吸引力。
“小歌,过来。”沈眷唤她。
顾树歌稳了稳心神,心想,不想吃,但或许可以用。她走过去,用右手食指去沾杯里的鲜血,然后她就看到自己的手指没入血液,而血液表面平澜无波。
她碰不到这杯血。
> 这是顾树歌第二次碰到沈眷,可她还是止不住地高兴。她眼睛亮亮地看向沈眷,血真的可以被碰到。
手背被点到,有些痒。沈眷脸上刚刚退下去的红晕又返回了一些。她动作一顿,语调镇定地说:“看来使可以用血为媒介,来碰到东西。”
顾树歌也是这样认为的。
“那么,你就可以用血来写字,我们就能对话了。”沈眷又说。
顾树歌点点头。
她又沾了沾地上的那滴血,沈眷就看到地上的血滴形状发生了变化,然后渐渐地就消失了。顾树歌把地上的血都擦到指尖上,才蹲下来,在瓷砖上写字。
她感觉到强大的阻力,手指移动得很困难,就像是狂风中逆行的人一样,迈不开步子。顾树歌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写出一横,但手指上的血不够用,不能再写下一笔。
虽然她们没有说话,但沈眷能看出来那一横写得很慢很吃力,并且突然中断。血液粘稠,并不适合做墨。
“你先等等。”她说了一句,又拨了个电话,让人去血站买几袋血包过来。
接到命令的人满头雾水,想不通董事长要血包做什么,但他还是赶紧驱车去了血站。
等人把血包送来还有一段时间,沈眷继续收拾地上的碎瓷片,她的伤口已经不流血了,不碰到就不会疼。她动作利落,很快就把碎片都捡了起来,还有些细小的碎渣,得用工具清扫。
她就坐到了一边,没再碰。
顾树歌坐在她的边上。她现在很忐忑,一方面是有了血包,她和姐姐的沟通就不愁了,另一方面,她有些怕,她竟然会想要喝人血,这太可怕了。
她想起小时候听过的一个说法。
农家养来看家护院的狗是不能喂它鸡骨头的,因为它尝过了鸡骨头的美味,就会上瘾,很可能会去追逐、偷吃院子里的活鸡。
她很担心自己变成那只食髓知味的农家狗,会依赖上人血的美味。
她做鬼才第九天,人类社会的道德观还深深地刻在她的骨子里。光是想象自己喝人鲜血的样子,都觉得毛骨悚然。
难道就要从阴鬼堕落成妖怪了吗?顾树歌悲哀地想。
“你紧张吗?”沈眷问。
她突然出声,顾树歌正心慌,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回答:“紧、紧张的。”而且还很心虚,她不敢告诉沈眷,她刚刚喝了她的血。
她知道沈眷一定不会讨厌她的,可是,万一她觉得这种行为很可怕,从而害怕她了,怎么办。
可是不说,就显得很不诚实。
顾树歌为难起来,在犹豫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沈眷。
沈眷看上去要镇定得多,她站起来,去接了杯水,喝了一口,才温声安慰她:“不用紧张,能交流,就好办了,等等我们就在茶几上写。”
茶几是玻璃质地的,玻璃面平滑,阻力小,写起字来会比在地砖上容易一些。
顾树歌被她的镇定感染,深吸了两口气,点点头,她想等晚上回到家,还是把人血对她有诱惑力的事告诉姐姐吧。
不知道为什么,刚刚她还担心沈眷知道这件事,会害怕她,但现在听了她一句安慰,她又觉得,可能沈眷不仅不会怕,还会去血站买血投喂她。
明明是很可怕的事,这样一想,顾树歌却有了笑意。
过了将近一个小时,血包才送来。
办这件事的人很周到,由于沈眷没说要哪个血型的,除了熊猫血一时难寻,他每种血型都买了一包回来。
沈眷拿到血,把办公室从里头锁了起来,然后她拿了一个杯子,把其中一袋血剪开,倒进杯子里。血腥味在空间中弥漫开,有些刺鼻,沈眷微不可见地蹙了下眉,但片刻,她就恢复如常,看不出有任何不适。
顾树歌紧张的心情从血包拿进来就凝滞了,她觉得有些不太对,因为她看到这些血,没有那种很想吃很美味的感觉。
这些血对她毫无吸引力。
“小歌,过来。”沈眷唤她。
顾树歌稳了稳心神,心想,不想吃,但或许可以用。她走过去,用右手食指去沾杯里的鲜血,然后她就看到自己的手指没入血液,而血液表面平澜无波。
她碰不到这杯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