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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柜小姐眼睛马上蹦出羡慕的神情。“是吗?看不出来两位感情这么好,就像刚刚在恋爱。”
在、恋、爱?她说我们在恋爱?夏曙光一边让小姐替她带上那朵缎带花,一边斜眼睇他。他们有表现得很亲密吗?明明就没有好吗!可是看骆英司的表情,活像他们真是恋爱结婚那般的自然。
心里有江风勉,她做不到天衣无缝,但却也有点在意骆英司,觉得喜欢江风勉是一种罪恶,是精神上的出轨
唉为什么偏偏让她在昨天嫁给了他,而今天遇见另一个他?
“太太皮肤白,穿这种颜色的衣服真是漂亮。”店员由衷赞美。但是她没有说的是,那个男人更帅。毕竟是女人嘛,她当然比较乐意多花时间免费欣赏帅哥。
“就这一件,不必包了,直接穿。我们等一下要餐聚。”骆英司点点头,很为她的美丽满意,掏出信用卡;小姐还没接过信用卡,他的眼睛越过她,停留在架上的一双金色尖头高跟鞋,鞋头装饰着万年不败的蝴蝶结,鞋跟后是空的,只用一条金丝带系着,他觉得那金色很衬她的新衣服,于是他取下那双鞋,很自然地单膝跪下,抓起她的脚踝就要替她脱鞋。
曙光脸红得像只喷火龙,她万万没想到他这突如其来的动作,连忙往后退了几步。“不用了啦,我穿原来这双鞋就好了。”
“不行,这样很不搭,我最不能忍受女人乱搭鞋子。我不懂,为什么有些女人既然已经花了很多心思在衣服上,却不肯再多用那么一点点时间在鞋子上,老是穿着与衣服不能相衬的鞋。”骆英司的言论让现场两个女人都忍不住笑了。谁说男人不懂?有时候他们精得令女人讶异。“说了这么多,你到底要不要把鞋脱了,试试这一双?”
拗不过他,曙光脱下平底鞋,那双新鞋尺寸恰恰好,仿佛是为她特别订制的那样合适。
“喜欢吗?我觉得跟衣服挺搭的。”骆英司询问她的意见,毕竟穿的人是她,还是要她喜欢才行。
“先生眼光真好,这双鞋是manolo
“哇!这么一双鞋要五百块美金耶。”曙光知道这牌子因为影集而出名,却不知道价格也因此而水涨船高。
“怎么?嫌贵?是不是不买了?”骆英司说。
“买!当然买。既然是你出钱的,我当然要给他高贵一下。”曙光个性直来直往,毫不矫柔造作,因为觉得喜欢,便答应让他买下。她这样坦率,让骆英司脸上不断出现笑容。
车子出了微风广场时,已经是晚上七点了。骆英司倒不介意迟到一下下,反而是曙光感到有些难为情。虽是个假媳妇,却还是应该留点面子给骆英司,第一次去夫家就迟到
车子驶进骆家镂空雕花的锻造铁门,向右转绕过一个圆形花圃,然后再开一小段路才是专属停车场。曙光大略默算,这个停车场足足可停二十辆轿车,可见平常往来的客人数量一定很多。
骆英司先下车,打开后车箱,取出他的西装外套,曙光藉机打量他,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拥有当名模的条件。他除了有张好看的脸,还配上一副好身材;更过分的是,与生俱来的优雅气质也无可挑剔。
“不过就是个家庭聚会,为什么要穿得这么讲究?”会不会太夸张啊?搞得好像是太子妃,她嘲笑着。
“你不了解。在那种场合,最好别成为笑柄。虽然我不喜欢,但也不希望你受到伤害。”
受到伤害?曙光确实不懂,但很快的,她就完全明白了。
一进骆宅,曙光才知道什么叫做有钱人的派头。为了欢迎新人,一朵朵香槟色玫瑰花从大门口点缀到厅堂,大理石地板上蜡打得足以轻易地在上面溜冰。整个晚上,她就像是颗陀螺,不停地在宾客之间周旋打转,耳边不断充斥着选举的官方语言。
男人们只顾着谈论政治议题,女人们就更贫乏了,除了比较彼此身上的行头,包括珠宝、配件外,还要较量丈夫的事业与孩子的成就,一副完全没有自己的模样。曙光忽然发觉自己身陷在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不过短短两个钟头,她就已经感到坐立难安,巴不得到户外呼吸自由的空气。
“你会慢慢习惯的。”骆伟健的妻子廖采华笑着对她说,她是骆家唯一令人感到亲切的女性,也是骆英司最尊重的大嫂。“你很幸运,嫁给骆家最棒的男人。”
曙光心虚,猛灌柠檬水。只有她自己清楚,她并不是真的嫁给骆英司。
“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一定能带给他幸福。”采华笑着继续说。
“他不幸福吗?”长得这么好,又出身名门,要什么有什么,还能怎样更好?
“他很孤单。也许是儿惯了官场上的尔虞我诈,所以他习惯跟任何人都保持距离,包括我在内。但是,跟他熟悉了以后,你就会发现他有很多优点。虽然他外表很冷漠,但心却很柔软。”采华一口气剖析了自己对骆英司的看法。
“我知道,骆英司他真的是个很不错的人。”她点头表示赞同,虽然他们还不够熟,但她感觉得出来他的人格特质,和骆家其他的男人都不一样。
“我想请你好好照顾英司,可以吗?”廖采华说。
“大嫂为什么对英司这么关心?”
“因为在骆家只有他关心我。伟健在外面风流的事情我一清二楚,英司他是唯一会站在我这边的人,如果我要离开,我相信他也会帮我。”
“大嫂,你想离开这里?”
“当然。你不觉得这里的人都很假吗?他们之中还有记者,所以每个人都像戴了面具,就怕说了不该说的话。”
“我同意。连我都快要受不了了。”她无奈地摇头,握住廖采华的手,很诚恳地说:“大嫂,我也希望你无论如何一定要幸福。”
这世界果然不属于她。这么虚华,如此肤浅。
然而这竟是骆英司的世界?
“很闷吧?”回程的路上,骆英司边开车边调侃地说。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有些政治世家的儿女会对政治这么反感了。”她笑着,心想他连开车的样子都这么好看。
“不是吗?出生在这种家庭,早就不知隐私为何物了,一切都必须摊在阳光底下,还必须忍受时时被拿出来与别人作比较。”
“大嫂跟我说了很多关于你的小秘密喔。”
“哦?她说了什么?是不是说我是个很棒的男人,你嫁给我真是太幸运之类的话?”他笑说着。
“骆英司,我觉得大嫂一定没有看见你的真面目,其实你是个自恋狂。”她一脸正经,换来他的哈哈大笑。
“你一定活得很辛苦。”想到方才的场景,想到他的境况,就让她同情。
“我还好,辛苦的人是我母亲。你也看到了,她是个很传统的日本女人,从小我就看着她被大妈欺负,却从来不敢反抗;所以,我最讨厌女人逆来顺受。我常想,将来一定要娶个有主见的老婆,否则人生简直一点意思都没有了。”
“那我应该很适合。我很叛逆,还是学体育的,又有暴力倾向,所以很会打老公。”她开玩笑地说。
“哈哈哈!那我要乖一点,免得将来被你打。”
“说得好像真有那么一回事,我们是假结婚耶。”她一句话就否定了他们所有的可能。
车里的温度倏然降低了,一股失落缠上他心头,他讪讪地打开车内广播,如水般的乐音迅速充塞小小的空间。
“听,是李斯特的‘爱之梦’。”他像在黑暗中发现了一颗钻石般兴奋。“这首曲子又称无言诗,是他最有名的钢琴曲,他的演奏功力炉火纯青,完美无瑕;虽然有人批评他的作品流于装饰与华丽,过于展现个人弹奏技巧,不过仍无损旋律的动听。”他向她解说着音乐内涵。
车内音响流泻出一串优美的音符,像夜晚出游的精灵,围绕在他们身边,轻轻挥舞手上的魔棒。
“真好听。他的指尖一定有魔法。”她由衷地赞赏,闭上眼睛,仔细聆听轻柔舞动的琴音,竟深深着了迷。
那一瞬,令骆英司看得痴了。着迷的也包括他,他为她深深着迷。
如果在这种气氛下吻她,她会怎么反应?会欣然接受,还是狠很甩他一巴掌?骆英司强忍住想吻她的冲动,第一次发觉要控制自己竟是那么困难。
音乐结束,日说了几句话后,开始播放另一首英文歌,曙光笑着问他:“你听得懂这首歌的歌词吗?”
“当然。这首becauseiloveyou可是情歌中的世界名曲呢!主唱者是有英国猫王之称的shakin'stevens。”他很有把握的样子。
“那么你可不可以翻译给我听?可就算你翻译错了,我也不知道。”
“你英文那么差啊?体育老师。”他故意糗她,随后便专心听着歌词,很快翻译:“如果我攀上最高的山峰,只是为了紧抱你;如果我说,我深爱着你,在每个孤单的夜,是否你依然会令我失望”
她沉默了,因为他翻译得好美,就像正在对她诉说似的,那么自然。而透过他充满魅力的嗓音,竟令歌词加倍动人,她觉得晕陶陶的,天秤的两端,因为快要倾向骆英司,所以她不知所措了。
骆英司突然将车停靠在路边,深深地凝视着她,眼底尽是不矫饰的火烫,她很知道那里面隐含的是什么,女性的本能使她身子向车窗靠紧,她屏息,以为他就要吻她。
她闭上眼睛,只为这一瞬的心动。
他是忍不住吻了;吻她的额头、眼睫,然后是她的唇。他的手越过她的颈项,抵在车窗玻璃上,把她圈在怀里,辗转品尝着她的清涩与柔软,直到她轻启唇,让他进入,与她在口中缠绵。
西洋老歌继续播放着,回荡在这小小的空间中,催化着男女的情愫,令骆英司第一次如此失控、如此想望一个女人,渴望到他浑身疼痛。而曙光则全身无力,摊软在他怀中,只能任他予取予求,沉溺在这短暂的亲昵里
专柜小姐眼睛马上蹦出羡慕的神情。“是吗?看不出来两位感情这么好,就像刚刚在恋爱。”
在、恋、爱?她说我们在恋爱?夏曙光一边让小姐替她带上那朵缎带花,一边斜眼睇他。他们有表现得很亲密吗?明明就没有好吗!可是看骆英司的表情,活像他们真是恋爱结婚那般的自然。
心里有江风勉,她做不到天衣无缝,但却也有点在意骆英司,觉得喜欢江风勉是一种罪恶,是精神上的出轨
唉为什么偏偏让她在昨天嫁给了他,而今天遇见另一个他?
“太太皮肤白,穿这种颜色的衣服真是漂亮。”店员由衷赞美。但是她没有说的是,那个男人更帅。毕竟是女人嘛,她当然比较乐意多花时间免费欣赏帅哥。
“就这一件,不必包了,直接穿。我们等一下要餐聚。”骆英司点点头,很为她的美丽满意,掏出信用卡;小姐还没接过信用卡,他的眼睛越过她,停留在架上的一双金色尖头高跟鞋,鞋头装饰着万年不败的蝴蝶结,鞋跟后是空的,只用一条金丝带系着,他觉得那金色很衬她的新衣服,于是他取下那双鞋,很自然地单膝跪下,抓起她的脚踝就要替她脱鞋。
曙光脸红得像只喷火龙,她万万没想到他这突如其来的动作,连忙往后退了几步。“不用了啦,我穿原来这双鞋就好了。”
“不行,这样很不搭,我最不能忍受女人乱搭鞋子。我不懂,为什么有些女人既然已经花了很多心思在衣服上,却不肯再多用那么一点点时间在鞋子上,老是穿着与衣服不能相衬的鞋。”骆英司的言论让现场两个女人都忍不住笑了。谁说男人不懂?有时候他们精得令女人讶异。“说了这么多,你到底要不要把鞋脱了,试试这一双?”
拗不过他,曙光脱下平底鞋,那双新鞋尺寸恰恰好,仿佛是为她特别订制的那样合适。
“喜欢吗?我觉得跟衣服挺搭的。”骆英司询问她的意见,毕竟穿的人是她,还是要她喜欢才行。
“先生眼光真好,这双鞋是manolo
“哇!这么一双鞋要五百块美金耶。”曙光知道这牌子因为影集而出名,却不知道价格也因此而水涨船高。
“怎么?嫌贵?是不是不买了?”骆英司说。
“买!当然买。既然是你出钱的,我当然要给他高贵一下。”曙光个性直来直往,毫不矫柔造作,因为觉得喜欢,便答应让他买下。她这样坦率,让骆英司脸上不断出现笑容。
车子出了微风广场时,已经是晚上七点了。骆英司倒不介意迟到一下下,反而是曙光感到有些难为情。虽是个假媳妇,却还是应该留点面子给骆英司,第一次去夫家就迟到
车子驶进骆家镂空雕花的锻造铁门,向右转绕过一个圆形花圃,然后再开一小段路才是专属停车场。曙光大略默算,这个停车场足足可停二十辆轿车,可见平常往来的客人数量一定很多。
骆英司先下车,打开后车箱,取出他的西装外套,曙光藉机打量他,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拥有当名模的条件。他除了有张好看的脸,还配上一副好身材;更过分的是,与生俱来的优雅气质也无可挑剔。
“不过就是个家庭聚会,为什么要穿得这么讲究?”会不会太夸张啊?搞得好像是太子妃,她嘲笑着。
“你不了解。在那种场合,最好别成为笑柄。虽然我不喜欢,但也不希望你受到伤害。”
受到伤害?曙光确实不懂,但很快的,她就完全明白了。
一进骆宅,曙光才知道什么叫做有钱人的派头。为了欢迎新人,一朵朵香槟色玫瑰花从大门口点缀到厅堂,大理石地板上蜡打得足以轻易地在上面溜冰。整个晚上,她就像是颗陀螺,不停地在宾客之间周旋打转,耳边不断充斥着选举的官方语言。
男人们只顾着谈论政治议题,女人们就更贫乏了,除了比较彼此身上的行头,包括珠宝、配件外,还要较量丈夫的事业与孩子的成就,一副完全没有自己的模样。曙光忽然发觉自己身陷在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不过短短两个钟头,她就已经感到坐立难安,巴不得到户外呼吸自由的空气。
“你会慢慢习惯的。”骆伟健的妻子廖采华笑着对她说,她是骆家唯一令人感到亲切的女性,也是骆英司最尊重的大嫂。“你很幸运,嫁给骆家最棒的男人。”
曙光心虚,猛灌柠檬水。只有她自己清楚,她并不是真的嫁给骆英司。
“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一定能带给他幸福。”采华笑着继续说。
“他不幸福吗?”长得这么好,又出身名门,要什么有什么,还能怎样更好?
“他很孤单。也许是儿惯了官场上的尔虞我诈,所以他习惯跟任何人都保持距离,包括我在内。但是,跟他熟悉了以后,你就会发现他有很多优点。虽然他外表很冷漠,但心却很柔软。”采华一口气剖析了自己对骆英司的看法。
“我知道,骆英司他真的是个很不错的人。”她点头表示赞同,虽然他们还不够熟,但她感觉得出来他的人格特质,和骆家其他的男人都不一样。
“我想请你好好照顾英司,可以吗?”廖采华说。
“大嫂为什么对英司这么关心?”
“因为在骆家只有他关心我。伟健在外面风流的事情我一清二楚,英司他是唯一会站在我这边的人,如果我要离开,我相信他也会帮我。”
“大嫂,你想离开这里?”
“当然。你不觉得这里的人都很假吗?他们之中还有记者,所以每个人都像戴了面具,就怕说了不该说的话。”
“我同意。连我都快要受不了了。”她无奈地摇头,握住廖采华的手,很诚恳地说:“大嫂,我也希望你无论如何一定要幸福。”
这世界果然不属于她。这么虚华,如此肤浅。
然而这竟是骆英司的世界?
“很闷吧?”回程的路上,骆英司边开车边调侃地说。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有些政治世家的儿女会对政治这么反感了。”她笑着,心想他连开车的样子都这么好看。
“不是吗?出生在这种家庭,早就不知隐私为何物了,一切都必须摊在阳光底下,还必须忍受时时被拿出来与别人作比较。”
“大嫂跟我说了很多关于你的小秘密喔。”
“哦?她说了什么?是不是说我是个很棒的男人,你嫁给我真是太幸运之类的话?”他笑说着。
“骆英司,我觉得大嫂一定没有看见你的真面目,其实你是个自恋狂。”她一脸正经,换来他的哈哈大笑。
“你一定活得很辛苦。”想到方才的场景,想到他的境况,就让她同情。
“我还好,辛苦的人是我母亲。你也看到了,她是个很传统的日本女人,从小我就看着她被大妈欺负,却从来不敢反抗;所以,我最讨厌女人逆来顺受。我常想,将来一定要娶个有主见的老婆,否则人生简直一点意思都没有了。”
“那我应该很适合。我很叛逆,还是学体育的,又有暴力倾向,所以很会打老公。”她开玩笑地说。
“哈哈哈!那我要乖一点,免得将来被你打。”
“说得好像真有那么一回事,我们是假结婚耶。”她一句话就否定了他们所有的可能。
车里的温度倏然降低了,一股失落缠上他心头,他讪讪地打开车内广播,如水般的乐音迅速充塞小小的空间。
“听,是李斯特的‘爱之梦’。”他像在黑暗中发现了一颗钻石般兴奋。“这首曲子又称无言诗,是他最有名的钢琴曲,他的演奏功力炉火纯青,完美无瑕;虽然有人批评他的作品流于装饰与华丽,过于展现个人弹奏技巧,不过仍无损旋律的动听。”他向她解说着音乐内涵。
车内音响流泻出一串优美的音符,像夜晚出游的精灵,围绕在他们身边,轻轻挥舞手上的魔棒。
“真好听。他的指尖一定有魔法。”她由衷地赞赏,闭上眼睛,仔细聆听轻柔舞动的琴音,竟深深着了迷。
那一瞬,令骆英司看得痴了。着迷的也包括他,他为她深深着迷。
如果在这种气氛下吻她,她会怎么反应?会欣然接受,还是狠很甩他一巴掌?骆英司强忍住想吻她的冲动,第一次发觉要控制自己竟是那么困难。
音乐结束,日说了几句话后,开始播放另一首英文歌,曙光笑着问他:“你听得懂这首歌的歌词吗?”
“当然。这首becauseiloveyou可是情歌中的世界名曲呢!主唱者是有英国猫王之称的shakin'stevens。”他很有把握的样子。
“那么你可不可以翻译给我听?可就算你翻译错了,我也不知道。”
“你英文那么差啊?体育老师。”他故意糗她,随后便专心听着歌词,很快翻译:“如果我攀上最高的山峰,只是为了紧抱你;如果我说,我深爱着你,在每个孤单的夜,是否你依然会令我失望”
她沉默了,因为他翻译得好美,就像正在对她诉说似的,那么自然。而透过他充满魅力的嗓音,竟令歌词加倍动人,她觉得晕陶陶的,天秤的两端,因为快要倾向骆英司,所以她不知所措了。
骆英司突然将车停靠在路边,深深地凝视着她,眼底尽是不矫饰的火烫,她很知道那里面隐含的是什么,女性的本能使她身子向车窗靠紧,她屏息,以为他就要吻她。
她闭上眼睛,只为这一瞬的心动。
他是忍不住吻了;吻她的额头、眼睫,然后是她的唇。他的手越过她的颈项,抵在车窗玻璃上,把她圈在怀里,辗转品尝着她的清涩与柔软,直到她轻启唇,让他进入,与她在口中缠绵。
西洋老歌继续播放着,回荡在这小小的空间中,催化着男女的情愫,令骆英司第一次如此失控、如此想望一个女人,渴望到他浑身疼痛。而曙光则全身无力,摊软在他怀中,只能任他予取予求,沉溺在这短暂的亲昵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