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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霈仪家的正对面,是一栋相当典雅的花园洋房。
这栋花园洋房在这整个社区里头,要算是最昂贵的,以目前的行情来说,少说也要一亿八千万左右,能住进里头的人,绝非一般市井小民。
三天前,这栋花园洋房换了主人,旧主人因投资失利,必须变卖家产求现还债,而新的主人听说是一位行事相当低调、身家背景十分神秘的房地产大亨。
根据社区里的八卦连播网透露,买这房子的是一位年纪大约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企业家,他凭借着对房地产市场饼人的敏锐度,抓准时机,在上海浦东地区,购置不少菁华地段,最近几年,上海市场蓬勃发展,在一买一卖之间,赚取丰厚差价,保守估计,目前身价至少有五百亿台币左右。
他所一手创建的鹰扬集团,在大陆地区可说是赫赫有名,只要是他盖的豪宅,就是品质保证,往往才一推出,马上就销售一空。
他的独特眼光,造就了他无数的财富,然而,他并不爱出风头,在事业趋于稳定后,他很放心地将一切交给他所信任的干部,自己则回到故乡台湾,这一方面是他父母亲的遗愿,希望他落叶归根;另一方面,他要争回小侄女的监护权,避免她被她那老爱酗酒的妈长期虐待。
小孩子的监护权他争取到了,八岁的自思绮,现在的兴趣是跟一只肥大的兔子玩耍,自从三天前,她在公园不小心掉了一块炸鸡后,她就发现这只兔子一直跟着她,而一直照顾她的越佣阿娇,为了讨小主人欢心,帮她把兔子偷渡回家,陪她作伴、供她玩耍。
她实在爱死了这只长耳兔,它不但模样可爱,肥嘟嘟的样子和懒洋洋的眼皮,就像是卡通影片里的加菲猫,白思绮不但给它取了“加菲”这个名字,还叫阿娇带它到宠物店,将它的毛染成粉桶色,做成加菲猫的造型,让它完全失去兔子的外貌,不仔细看,还真的以为是只超级大肥猫!
有了这只长耳兔后,白思绮变得更加开朗了,过去,在酗酒母亲的阴影下,她早已失去孩童原有的欢笑,只要母亲一喝酒,她就必须有随时会被修理的准备,小小的心灵,受尽折磨与苦难,要不是叔叔及时相救,她不知还要度过多少可怕的夜晚。
现在,她慢慢走出黑暗,在叔叔细心照料下,她受到良好的教育,过着小鲍主般的生活,在她脸上,也开始出现难得的纯真笑靥。
白思绮陪着加菲在院子里玩耍,真是,今天的它显得有些怪怪的,眼睛一直朝向对面的房子看,眼神充满哀怨,好像心事重重的样子,就连它平常最爱吃的炸鸡,它也只吃了一块。
白思绮看着愁眉苦脸的加菲,不解地问着正在一旁扫地的阿娇:“阿娇阿娇,加菲是不是生病了?你看它,连炸鸡都不肯吃了!”
她很吃力地将加菲抱在怀中,看着它两耳垂垂的,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那双红通通的眼珠子,不停往对面的房子看去,怪异的举动,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阿娇被白思绮这么一问,好像做了亏心事般,笑得很僵。
“应该不不会吧!我我也不知道耶!”
早上去买菜时,她发现社区公布栏里贴着加菲的照片。她早就知道这种长相特殊的兔子,一定有人豢养,只是现在看到小主人这么喜欢,她怎舍得抱去还人?只好佯装不知情。
在她天真的脑袋瓜里,相信只要时间一长,饲主就会自动放弃,那么加菲就会名正言顺成为小主人的,不会有人抢走它了。
就在这时候,门外传来车子的驶近声,车库的铁卷门喀啦喀啦向上卷动,加菲一看机不可失,拔腿就跑——
“加菲,你不要乱跑,快回来呀!”小思绮追上前去,阿娇看到小主人跑到外头去,自然也是紧追在后。
正回到家的白鹰,在看到白思绮慌张地跑到社区马路上后,也飞快地走下车,加快脚步尾随而去。
也许是加菲体型太过笨重,跑没几步,就被小思绮逮个正着。
“谁叫你随便乱跑?你要是不乖,就不买炸鸡给你吃喔!”
八岁大的小女娃,要她抱着十斤重的小动物,确实是件艰难的任务,她摇摇晃晃,好像随时会把加菲摔到地上的样子。
就在她快要摔倒之际,一双厚实有力的大手,及时将她接住,轻轻一抓,就把加菲抓到手上,完全不费吹灰之力。
小思绮抬起头,看着眼前这高大魁梧的身躯,那俊逸迷人的五官,不正是她最敬爱的叔叔吗?
“叔叔!”她甜甜笑着,粉嫩的苹果脸,让人忍不住要伸手捏一把。
“抱抱。”
白鹰二话不说,伸手一揽,就将小思绮抱在怀中。
他一手抱着思绮,一手抱着加菲,神态自若。对他而言,这实在是件轻松的差事,没什么困难的。
“小思绮不乖,随便跑到马路上。”深刻的五官有如鬼斧神工,虽然仅是牵动一丝丝嘴角,也同样会勾人心魂。
白鹰有着一对深邃黑眸,鼻挺嘴薄,发鬓浓黑整齐,身形高挑俊拔,浑然天成的优雅举止,和沉稳内敛的特殊气质,给人值得信赖的感觉。
小思绮摇摇头,嘴噘得高高的。“是加菲不乖,乱跑到马路上。”
听越佣阿娇说,这只兔子是她带思绮到公园玩耍时,突然跑来黏她们的,由于他都是经由司机接送,所以不可能有机会看到社区张贴的告示,因此,有关这只兔子的来历,他也没有详加去追究。
再说,看到小思绮这么喜欢,就干脆把它留在身边,陪着作伴也好。
看着怀中闷闷不乐的兔子,白鹰下意识警觉到,它是不是生病了?
他锐眸一转,将脸侧向身旁阿娇。
“你是不是给加菲乱吃东西?我看你这几天都给她吃炸鸡,还有喝一些运动饮料,你晓不晓得兔子不能吃这些东西的?”观察力敏锐的白鹰,当下就揣测起病因所在。
阿娇虽然是从越南来的,但在她的故乡,好歹也是大学毕业,中文多多少少还看得懂些,她会知道加菲的特殊饮食习惯,完全是看到附近公告栏上所张贴的“寻兔启事”上头把加菲的特殊饮食、习惯写得清楚万分,否则,她哪会那么神通广大,知道加菲是只与众不同的兔子?
“先生,这只兔子和别的兔子不一样,它爱吃炸鸡,而且还要肯德基的炸鸡,麦当劳它不吃的。”阿娇同样一脸错愕。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回碰到吃炸鸡的兔子。
“你怎么知道?”对于这些外籍女佣,白鹰总是诸多怀疑。
“我我试过啊!那天就是小主人不小心掉了一块炸鸡,才会把加菲引来的,我曾经拿过红萝卜给它吃,可是它连闻都不闻一下。”阿娇瞠大眼,好像在说天方夜谭般。
“叔叔,是真的,加菲不爱吃红萝卜、不爱吃青菜,只爱吃炸鸡,可是今天它好像生病了,就连肯德基它也不吃了,一大早就一直... -->>
侯霈仪家的正对面,是一栋相当典雅的花园洋房。
这栋花园洋房在这整个社区里头,要算是最昂贵的,以目前的行情来说,少说也要一亿八千万左右,能住进里头的人,绝非一般市井小民。
三天前,这栋花园洋房换了主人,旧主人因投资失利,必须变卖家产求现还债,而新的主人听说是一位行事相当低调、身家背景十分神秘的房地产大亨。
根据社区里的八卦连播网透露,买这房子的是一位年纪大约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企业家,他凭借着对房地产市场饼人的敏锐度,抓准时机,在上海浦东地区,购置不少菁华地段,最近几年,上海市场蓬勃发展,在一买一卖之间,赚取丰厚差价,保守估计,目前身价至少有五百亿台币左右。
他所一手创建的鹰扬集团,在大陆地区可说是赫赫有名,只要是他盖的豪宅,就是品质保证,往往才一推出,马上就销售一空。
他的独特眼光,造就了他无数的财富,然而,他并不爱出风头,在事业趋于稳定后,他很放心地将一切交给他所信任的干部,自己则回到故乡台湾,这一方面是他父母亲的遗愿,希望他落叶归根;另一方面,他要争回小侄女的监护权,避免她被她那老爱酗酒的妈长期虐待。
小孩子的监护权他争取到了,八岁的自思绮,现在的兴趣是跟一只肥大的兔子玩耍,自从三天前,她在公园不小心掉了一块炸鸡后,她就发现这只兔子一直跟着她,而一直照顾她的越佣阿娇,为了讨小主人欢心,帮她把兔子偷渡回家,陪她作伴、供她玩耍。
她实在爱死了这只长耳兔,它不但模样可爱,肥嘟嘟的样子和懒洋洋的眼皮,就像是卡通影片里的加菲猫,白思绮不但给它取了“加菲”这个名字,还叫阿娇带它到宠物店,将它的毛染成粉桶色,做成加菲猫的造型,让它完全失去兔子的外貌,不仔细看,还真的以为是只超级大肥猫!
有了这只长耳兔后,白思绮变得更加开朗了,过去,在酗酒母亲的阴影下,她早已失去孩童原有的欢笑,只要母亲一喝酒,她就必须有随时会被修理的准备,小小的心灵,受尽折磨与苦难,要不是叔叔及时相救,她不知还要度过多少可怕的夜晚。
现在,她慢慢走出黑暗,在叔叔细心照料下,她受到良好的教育,过着小鲍主般的生活,在她脸上,也开始出现难得的纯真笑靥。
白思绮陪着加菲在院子里玩耍,真是,今天的它显得有些怪怪的,眼睛一直朝向对面的房子看,眼神充满哀怨,好像心事重重的样子,就连它平常最爱吃的炸鸡,它也只吃了一块。
白思绮看着愁眉苦脸的加菲,不解地问着正在一旁扫地的阿娇:“阿娇阿娇,加菲是不是生病了?你看它,连炸鸡都不肯吃了!”
她很吃力地将加菲抱在怀中,看着它两耳垂垂的,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那双红通通的眼珠子,不停往对面的房子看去,怪异的举动,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阿娇被白思绮这么一问,好像做了亏心事般,笑得很僵。
“应该不不会吧!我我也不知道耶!”
早上去买菜时,她发现社区公布栏里贴着加菲的照片。她早就知道这种长相特殊的兔子,一定有人豢养,只是现在看到小主人这么喜欢,她怎舍得抱去还人?只好佯装不知情。
在她天真的脑袋瓜里,相信只要时间一长,饲主就会自动放弃,那么加菲就会名正言顺成为小主人的,不会有人抢走它了。
就在这时候,门外传来车子的驶近声,车库的铁卷门喀啦喀啦向上卷动,加菲一看机不可失,拔腿就跑——
“加菲,你不要乱跑,快回来呀!”小思绮追上前去,阿娇看到小主人跑到外头去,自然也是紧追在后。
正回到家的白鹰,在看到白思绮慌张地跑到社区马路上后,也飞快地走下车,加快脚步尾随而去。
也许是加菲体型太过笨重,跑没几步,就被小思绮逮个正着。
“谁叫你随便乱跑?你要是不乖,就不买炸鸡给你吃喔!”
八岁大的小女娃,要她抱着十斤重的小动物,确实是件艰难的任务,她摇摇晃晃,好像随时会把加菲摔到地上的样子。
就在她快要摔倒之际,一双厚实有力的大手,及时将她接住,轻轻一抓,就把加菲抓到手上,完全不费吹灰之力。
小思绮抬起头,看着眼前这高大魁梧的身躯,那俊逸迷人的五官,不正是她最敬爱的叔叔吗?
“叔叔!”她甜甜笑着,粉嫩的苹果脸,让人忍不住要伸手捏一把。
“抱抱。”
白鹰二话不说,伸手一揽,就将小思绮抱在怀中。
他一手抱着思绮,一手抱着加菲,神态自若。对他而言,这实在是件轻松的差事,没什么困难的。
“小思绮不乖,随便跑到马路上。”深刻的五官有如鬼斧神工,虽然仅是牵动一丝丝嘴角,也同样会勾人心魂。
白鹰有着一对深邃黑眸,鼻挺嘴薄,发鬓浓黑整齐,身形高挑俊拔,浑然天成的优雅举止,和沉稳内敛的特殊气质,给人值得信赖的感觉。
小思绮摇摇头,嘴噘得高高的。“是加菲不乖,乱跑到马路上。”
听越佣阿娇说,这只兔子是她带思绮到公园玩耍时,突然跑来黏她们的,由于他都是经由司机接送,所以不可能有机会看到社区张贴的告示,因此,有关这只兔子的来历,他也没有详加去追究。
再说,看到小思绮这么喜欢,就干脆把它留在身边,陪着作伴也好。
看着怀中闷闷不乐的兔子,白鹰下意识警觉到,它是不是生病了?
他锐眸一转,将脸侧向身旁阿娇。
“你是不是给加菲乱吃东西?我看你这几天都给她吃炸鸡,还有喝一些运动饮料,你晓不晓得兔子不能吃这些东西的?”观察力敏锐的白鹰,当下就揣测起病因所在。
阿娇虽然是从越南来的,但在她的故乡,好歹也是大学毕业,中文多多少少还看得懂些,她会知道加菲的特殊饮食习惯,完全是看到附近公告栏上所张贴的“寻兔启事”上头把加菲的特殊饮食、习惯写得清楚万分,否则,她哪会那么神通广大,知道加菲是只与众不同的兔子?
“先生,这只兔子和别的兔子不一样,它爱吃炸鸡,而且还要肯德基的炸鸡,麦当劳它不吃的。”阿娇同样一脸错愕。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回碰到吃炸鸡的兔子。
“你怎么知道?”对于这些外籍女佣,白鹰总是诸多怀疑。
“我我试过啊!那天就是小主人不小心掉了一块炸鸡,才会把加菲引来的,我曾经拿过红萝卜给它吃,可是它连闻都不闻一下。”阿娇瞠大眼,好像在说天方夜谭般。
“叔叔,是真的,加菲不爱吃红萝卜、不爱吃青菜,只爱吃炸鸡,可是今天它好像生病了,就连肯德基它也不吃了,一大早就一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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