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铭罪不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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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伟铭一审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很出乎他和他的家人的意外。意外之余,他很不想死,他的家人也竭尽全力要保住他的一条命。本地的媒体很卖力,全程报道孙父筹钱赔偿受害者及其亲属的艰难历程。法院也配合孙父的自救,推迟了二审时间,似乎在等待受害者亲属的的谅解书。
孙父在这段时间真是焦头烂额,死去活来。这一切都是他那负责任、有孝心的儿子所赐,他没有理由怨天尤人。在孙父的心中,他的儿子永远都是负责任、有孝心的。这个事实无情地证明,一个人对社会不负责,也就不可能对家庭负责。事到临头了,还是觉得命比钱更重要。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孙父不得不放弃幻想,打消蒙混过关的念头,全力以赴去筹钱。虽然到二审时也还没有完全满足受害方的要求,但好歹拿到了谅解书。在孙伟铭和他的家人看来,似乎是拿到了免死金牌。
二审已经结束了,但尚未宣判。孙伟铭居然还在为自己的无证驾驶辩解,或许是他认为免死金牌已经到手了吧。他说自己虽然没有驾驶执照,但他的驾驶技术是很不错的。他的目的应该是配合他的律师想把危害公共安全罪改为交通肇事罪。知道了他的辩解,我想就是本来打算原谅他的人也不会再原谅他了。我不知道他如何证明他的驾驶技术很不错,他想说明他毁灭了四个无辜的生命只是因为他醉酒了吗?那么一个敢于长期无证驾驶的人,谁又能指望他不至于酒后驾驶甚至醉酒驾驶呢?本人可以断言,一个人长期无证驾驶,有时还酒后驾驶甚至醉酒驾驶,发生恶xìng交通事故是必然的,唯一的悬念是什么时候发生,在什么地方发生。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孙伟铭的受害者,孙伟铭随时都有可能谋杀我们!所以孙伟铭必然难逃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对于一个把别人的生命视为儿戏的人,我是不可能原谅他的,现在不可能原谅他,将来也不可能原谅他,永远都不可能原谅他!
孙伟铭为自己辩解,当然是他依法享有的权利。但是他惘顾事实的行为,说明他并没有从灵魂深处反省自己的罪恶。本人认为孙伟铭的行为是愚蠢的,他明智的做法应该是反省反省再反省,忏悔忏悔再忏悔。
本人对孙伟铭的罪恶不能原谅,对他在法庭上的表现也无法认同。但是本人并没有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想法,也不愿意看到法院以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理由判处他死刑,本人希望看到的是他依法受到法律的惩罚。
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作为个人情感完全是正常的,但是与法治精神却背道而驰。
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而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是不应该作为依据的。平民愤的意思,就是本来可以不杀的,现在也要杀了。法律的制订和修正过程,本身就应该是体现民意的过程,如果一定要说民愤,民意里面就包含了民愤。因此所谓民愤,也应该体现在法律的条文之中,所以依法判决,也就是平了民愤,何至于要把民愤单独拿出来,置于法律之上。
孙伟铭一审被判处死刑,估计多少也与民愤有关。就在一审前段时间,又发生了多起恶xìng交通事故。孙伟铭案可谓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并无不妥。但是他毕竟只是放任了这种后果的发生,和蓄意制造公共安全事件,肆意危害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恐怖分子还是有本质区别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决也足以警醒后来者,依照慎杀少杀的原则,应该不属于必杀的对象吧。
孙伟铭一审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很出乎他和他的家人的意外。意外之余,他很不想死,他的家人也竭尽全力要保住他的一条命。本地的媒体很卖力,全程报道孙父筹钱赔偿受害者及其亲属的艰难历程。法院也配合孙父的自救,推迟了二审时间,似乎在等待受害者亲属的的谅解书。
孙父在这段时间真是焦头烂额,死去活来。这一切都是他那负责任、有孝心的儿子所赐,他没有理由怨天尤人。在孙父的心中,他的儿子永远都是负责任、有孝心的。这个事实无情地证明,一个人对社会不负责,也就不可能对家庭负责。事到临头了,还是觉得命比钱更重要。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孙父不得不放弃幻想,打消蒙混过关的念头,全力以赴去筹钱。虽然到二审时也还没有完全满足受害方的要求,但好歹拿到了谅解书。在孙伟铭和他的家人看来,似乎是拿到了免死金牌。
二审已经结束了,但尚未宣判。孙伟铭居然还在为自己的无证驾驶辩解,或许是他认为免死金牌已经到手了吧。他说自己虽然没有驾驶执照,但他的驾驶技术是很不错的。他的目的应该是配合他的律师想把危害公共安全罪改为交通肇事罪。知道了他的辩解,我想就是本来打算原谅他的人也不会再原谅他了。我不知道他如何证明他的驾驶技术很不错,他想说明他毁灭了四个无辜的生命只是因为他醉酒了吗?那么一个敢于长期无证驾驶的人,谁又能指望他不至于酒后驾驶甚至醉酒驾驶呢?本人可以断言,一个人长期无证驾驶,有时还酒后驾驶甚至醉酒驾驶,发生恶xìng交通事故是必然的,唯一的悬念是什么时候发生,在什么地方发生。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孙伟铭的受害者,孙伟铭随时都有可能谋杀我们!所以孙伟铭必然难逃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对于一个把别人的生命视为儿戏的人,我是不可能原谅他的,现在不可能原谅他,将来也不可能原谅他,永远都不可能原谅他!
孙伟铭为自己辩解,当然是他依法享有的权利。但是他惘顾事实的行为,说明他并没有从灵魂深处反省自己的罪恶。本人认为孙伟铭的行为是愚蠢的,他明智的做法应该是反省反省再反省,忏悔忏悔再忏悔。
本人对孙伟铭的罪恶不能原谅,对他在法庭上的表现也无法认同。但是本人并没有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想法,也不愿意看到法院以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理由判处他死刑,本人希望看到的是他依法受到法律的惩罚。
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作为个人情感完全是正常的,但是与法治精神却背道而驰。
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而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是不应该作为依据的。平民愤的意思,就是本来可以不杀的,现在也要杀了。法律的制订和修正过程,本身就应该是体现民意的过程,如果一定要说民愤,民意里面就包含了民愤。因此所谓民愤,也应该体现在法律的条文之中,所以依法判决,也就是平了民愤,何至于要把民愤单独拿出来,置于法律之上。
孙伟铭一审被判处死刑,估计多少也与民愤有关。就在一审前段时间,又发生了多起恶xìng交通事故。孙伟铭案可谓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并无不妥。但是他毕竟只是放任了这种后果的发生,和蓄意制造公共安全事件,肆意危害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恐怖分子还是有本质区别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决也足以警醒后来者,依照慎杀少杀的原则,应该不属于必杀的对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