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七章超级键盘手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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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只演唱了一歌,但是对于颜慧的演唱功力,维森已经是心知肚明,这位明媚阳光的美女虽然唱的不算差,然而声音的感染力与技巧比彭嘉慧,与黄晓琥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只是演唱中那些尾音不准,情感不够丰富的问题都被林枫用新颖的编曲与现场的精彩演奏很巧妙的掩饰住了,以至于让观众有一个颜慧唱功很高的错觉,只有维森他们几个音乐人才明白,厉害的不是颜慧,而是伴奏的林枫。
维森走到林枫身边笑着看了颜慧一眼,对林枫竖起了大拇指,用他那台语腔称赞:“林先生,果然素真人不露像,佩服佩服啊,如果你同意的话,晚上可以跟我和小虎哥吃个宵夜,我们详细再谈谈这个小姐在这里驻唱的细节问题。”
显然维森已经认可了颜慧的实力,林枫不动声色地维森握了握手:“希望我们以后合作愉快。”他来台湾的第一个目的已经达到了,颜慧能在这里经受现场演唱的锻炼,只要假以时日,演唱的情感面与技巧上,上肯定会大大的提高。
老林拿着电吉他走过来,由于刚才几乎都是林枫一个人在表演,让乐队的这些高手们都有种被喧宾夺主的感觉,心里不怎么痛快,好容易遇到对岸的高手,都是技痒难耐,总是有种想与他切磋一下的**。
老林笑着对林枫提议:“林先生,如果你还有兴趣的话,不如我们再继续吧。”回头看了一眼艾伦问:“你有意见吗?”
艾伦正低头回忆着刚才林枫的演奏方式,听到老林的话,才从震惊中恢复,连连点头说好,作为乐队里的键盘手,他比谁都希望多看看听林枫的演奏,林枫呈现的技巧远远高于他在台湾看过的其他的乐手,实在是让他大开眼界。
“你是客人,自己选一吧。”维森显然是对自己的乐队很有信心,ez5的乐队都是业内的顶尖人物,各个都可以说是音乐界的百科全书物,只要你能叫的出名字的歌曲,他们就能演奏出来。
“那么就mi的b1ackorhite如何?”林枫稍微想了想,晓得今天不让这些人心悦诚服,以后他们难免会心里有疙瘩,那对于颜慧来说并不是好事情。
听到b1ackorhite这个名字,所有的人都是一愣,维森也不由笑了起来:“果然是年轻人,不怕死,来~”老林拍了拍吉他,点这头,连说了三声“好。”
被誉为流行音乐之王的mi,是流行音乐历上少见的集作词,作曲,编曲,舞蹈,乐器演出所有才艺于一身的全材,他们的音乐向来就是以明快的节奏与各种音效混合而著称的,这他1991年出品b1ackorhite则是他代表作中少有能以乐队形式演奏的歌曲之一。
艾伦听到b1ackorhite的名字,心里在暗自琢磨着林枫为什么选择这歌来表演,虽然这歌曲对演唱者来说并不复杂,但是整歌对于键盘手却要求近乎苛刻,在开头经过一段键盘特效的前奏后,电吉他的声音会自始至终贯穿整歌曲,而键盘手则必须一直模拟一种非洲的鼓的奇特节奏与鼓手配合,不光是考验键盘手的技巧,更是考验的是键盘手的与乐队的默契程度。
当然这还不最困难的部分,这歌在中段的时候还会插入一段爆的旋律,需要键盘手,吉他手,鼓手的一起精密的配合,键盘手不但需要缓和鼓声与电吉他声的平衡感,还要一个人来处理那段复杂的节奏中的独奏,无论林枫的技巧高到什么程度,现场演奏如此高难度的曲子,是不是有些太冒险了?
辛隆显然是对与这歌也很熟悉,拿着话筒毛遂自荐,拍了拍维森的肩膀:“维森哥,我来唱这吧,迈克的歌我拿手。”维森点了点头,他现在心态完全是想让内地的音乐人看看他们ez5的水准了,内心还真有点期待这歌到底能演出成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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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只演唱了一歌,但是对于颜慧的演唱功力,维森已经是心知肚明,这位明媚阳光的美女虽然唱的不算差,然而声音的感染力与技巧比彭嘉慧,与黄晓琥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只是演唱中那些尾音不准,情感不够丰富的问题都被林枫用新颖的编曲与现场的精彩演奏很巧妙的掩饰住了,以至于让观众有一个颜慧唱功很高的错觉,只有维森他们几个音乐人才明白,厉害的不是颜慧,而是伴奏的林枫。
维森走到林枫身边笑着看了颜慧一眼,对林枫竖起了大拇指,用他那台语腔称赞:“林先生,果然素真人不露像,佩服佩服啊,如果你同意的话,晚上可以跟我和小虎哥吃个宵夜,我们详细再谈谈这个小姐在这里驻唱的细节问题。”
显然维森已经认可了颜慧的实力,林枫不动声色地维森握了握手:“希望我们以后合作愉快。”他来台湾的第一个目的已经达到了,颜慧能在这里经受现场演唱的锻炼,只要假以时日,演唱的情感面与技巧上,上肯定会大大的提高。
老林拿着电吉他走过来,由于刚才几乎都是林枫一个人在表演,让乐队的这些高手们都有种被喧宾夺主的感觉,心里不怎么痛快,好容易遇到对岸的高手,都是技痒难耐,总是有种想与他切磋一下的**。
老林笑着对林枫提议:“林先生,如果你还有兴趣的话,不如我们再继续吧。”回头看了一眼艾伦问:“你有意见吗?”
艾伦正低头回忆着刚才林枫的演奏方式,听到老林的话,才从震惊中恢复,连连点头说好,作为乐队里的键盘手,他比谁都希望多看看听林枫的演奏,林枫呈现的技巧远远高于他在台湾看过的其他的乐手,实在是让他大开眼界。
“你是客人,自己选一吧。”维森显然是对自己的乐队很有信心,ez5的乐队都是业内的顶尖人物,各个都可以说是音乐界的百科全书物,只要你能叫的出名字的歌曲,他们就能演奏出来。
“那么就mi的b1ackorhite如何?”林枫稍微想了想,晓得今天不让这些人心悦诚服,以后他们难免会心里有疙瘩,那对于颜慧来说并不是好事情。
听到b1ackorhite这个名字,所有的人都是一愣,维森也不由笑了起来:“果然是年轻人,不怕死,来~”老林拍了拍吉他,点这头,连说了三声“好。”
被誉为流行音乐之王的mi,是流行音乐历上少见的集作词,作曲,编曲,舞蹈,乐器演出所有才艺于一身的全材,他们的音乐向来就是以明快的节奏与各种音效混合而著称的,这他1991年出品b1ackorhite则是他代表作中少有能以乐队形式演奏的歌曲之一。
艾伦听到b1ackorhite的名字,心里在暗自琢磨着林枫为什么选择这歌来表演,虽然这歌曲对演唱者来说并不复杂,但是整歌对于键盘手却要求近乎苛刻,在开头经过一段键盘特效的前奏后,电吉他的声音会自始至终贯穿整歌曲,而键盘手则必须一直模拟一种非洲的鼓的奇特节奏与鼓手配合,不光是考验键盘手的技巧,更是考验的是键盘手的与乐队的默契程度。
当然这还不最困难的部分,这歌在中段的时候还会插入一段爆的旋律,需要键盘手,吉他手,鼓手的一起精密的配合,键盘手不但需要缓和鼓声与电吉他声的平衡感,还要一个人来处理那段复杂的节奏中的独奏,无论林枫的技巧高到什么程度,现场演奏如此高难度的曲子,是不是有些太冒险了?
辛隆显然是对与这歌也很熟悉,拿着话筒毛遂自荐,拍了拍维森的肩膀:“维森哥,我来唱这吧,迈克的歌我拿手。”维森点了点头,他现在心态完全是想让内地的音乐人看看他们ez5的水准了,内心还真有点期待这歌到底能演出成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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