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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的那个吻,还要在久一点。”说完,低头霸占了浅夏的唇,激情热吻。
吻够后,沈默才放开气喘吁吁的浅夏,“气息还是这么不稳,都没长进,看来还得好好调教。”
“谁说的,我拍吻戏的时候,气息可是很稳的。”说完浅夏就后悔了,因为某人的脸彻底黑了。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她真是嘴巴欠抽型的,怎么忘了,沈默根本不准她有吻戏。
“我说的是以前,没认识你之前。”这越解释怎么越感觉不对?
“也就是说,我的吻技不如他们?”沈默的脸更黑了。
浅夏囧了,她不是这个意思,可是怎么越解释越乱了?
“那是因为拍吻戏没感觉,心不会跳的厉害,气息自然就稳,这个吻技有什么关系。”
这个解释,沈默很满意,“所以每次和我接吻,你都心跳加速,是因为很有感觉?”
“对啦对啦!”这样说,他总不会再有什么借口了吧?
“那为什么我心跳不会加速?感觉很享受?”
这人还知不知道害臊?他说这些话,她都觉得臊的慌,哪有人站在这里谈论这种事的。
“这衣服还没买不买了?”毕竟这里的衣服,没一件比的上sky亲手设计制作的服装。
即使沈默身上穿的是一件简单不过的白衬衫,但只要有sky都标签,那也是价值不菲的。
现在浅夏看沈默身上的这件白衬衫,眼光都不同了,就好像看的是钱一样。
想着以往自己哭倒在她肩上,将眼泪鼻涕都流在这么金贵的衣服上,想想都心疼。
想着,浅夏便动手在她的衣服上拍了拍,吹了吹,就是一钱奴。
沈默看着浅夏的表情,不禁觉得好笑,随后点了点头,“当然买了,妈做的衣服,和你买的衣服,意义不一样,她设计的衣服,你要是喜欢,回头我让她给你设计一件。”
“真的?不会很贵吧?”
“你是她儿媳妇,送你一件很正常,只要你喜欢,妈就高兴。”
是吗?她可记得沈母很不待见她,不过有这样的好处,当然不要白不要,那可都是钱,就算沈母设计个肚兜给她,浅夏都会觉得很好,很开心,因为即使是个肚兜,那也是一个很值钱的肚兜。
“你不会是又掉钱眼里了吧?”沈默突然问话,因为他从浅夏眼里看到了金光闪闪。
呃……“呵呵?怎么会呢!”
“我想你也不会,有了我,你难道还会缺钱花?”沈默半真半假的来着玩笑。
浅夏只能打着哈哈,将头靠在沈默的肩上,不让沈默看见她的表情,两人并肩的逛着商场。
浅夏心里却在想:他的钱和自己的钱能一样吗?虽然是夫妻,但总归自己有钱保险点,以后的事,谁能预料?还是做好准备的好,钱是留给自己最好的后路。
“是,以后我就只花你的钱,好吧?”把自己的钱都存起来。
沈默心情很好的点点头,能为心爱的人花钱,是一件很令人开心的事。
走进一家男装店,浅夏觉得里面的款式比较适合沈默,至于什么品牌,浅夏并没在意,因为这个商场里,都是大品牌,反正不知道买什么品牌,干脆就直接挑款式。
里面的衣服设计简单,款式新颖,既不会显得浮夸,看起来却又觉得高贵,低调却不简单,沉稳不显花哨,大气又不奢华。
浅夏挑了几件让沈默试穿,效果都好的不得了,不愧是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穿什么都遮挡不住他的天生贵气,浅夏觉得,沈默就算去当个乞丐,都能体现乞丐的价值,因为他就算穿着乞丐服,也根本像不了,气质太好。
每试一件,件件都合适,浅夏觉得根本不用挑,只要选码就成,他都能成这个品牌的代言人了。
“怎么样?”沈默试完衣服后,问浅夏的意见。
“不怎么样。”每件都好看,根本选不出来,这人一定是天之骄子,不然怎么什么好处都被他占了?长象好,家世好,就连穿衣服都这么好看,还真是完美啊!
“都不好看?”沈默疑惑的看着浅夏,如果她说不好看,他就不要,既然浅夏说都好看,那就全部打包。
“是都好看。”
沈默喜笑颜开,“那就都买了吧!”只要是浅夏选的,只要浅夏喜欢的,沈默都全部要了。
“你都喜欢?”
“我只为穿给你看,我喜不喜欢不重要,只要你喜欢就好。”
刚的那个吻,还要在久一点。”说完,低头霸占了浅夏的唇,激情热吻。
吻够后,沈默才放开气喘吁吁的浅夏,“气息还是这么不稳,都没长进,看来还得好好调教。”
“谁说的,我拍吻戏的时候,气息可是很稳的。”说完浅夏就后悔了,因为某人的脸彻底黑了。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她真是嘴巴欠抽型的,怎么忘了,沈默根本不准她有吻戏。
“我说的是以前,没认识你之前。”这越解释怎么越感觉不对?
“也就是说,我的吻技不如他们?”沈默的脸更黑了。
浅夏囧了,她不是这个意思,可是怎么越解释越乱了?
“那是因为拍吻戏没感觉,心不会跳的厉害,气息自然就稳,这个吻技有什么关系。”
这个解释,沈默很满意,“所以每次和我接吻,你都心跳加速,是因为很有感觉?”
“对啦对啦!”这样说,他总不会再有什么借口了吧?
“那为什么我心跳不会加速?感觉很享受?”
这人还知不知道害臊?他说这些话,她都觉得臊的慌,哪有人站在这里谈论这种事的。
“这衣服还没买不买了?”毕竟这里的衣服,没一件比的上sky亲手设计制作的服装。
即使沈默身上穿的是一件简单不过的白衬衫,但只要有sky都标签,那也是价值不菲的。
现在浅夏看沈默身上的这件白衬衫,眼光都不同了,就好像看的是钱一样。
想着以往自己哭倒在她肩上,将眼泪鼻涕都流在这么金贵的衣服上,想想都心疼。
想着,浅夏便动手在她的衣服上拍了拍,吹了吹,就是一钱奴。
沈默看着浅夏的表情,不禁觉得好笑,随后点了点头,“当然买了,妈做的衣服,和你买的衣服,意义不一样,她设计的衣服,你要是喜欢,回头我让她给你设计一件。”
“真的?不会很贵吧?”
“你是她儿媳妇,送你一件很正常,只要你喜欢,妈就高兴。”
是吗?她可记得沈母很不待见她,不过有这样的好处,当然不要白不要,那可都是钱,就算沈母设计个肚兜给她,浅夏都会觉得很好,很开心,因为即使是个肚兜,那也是一个很值钱的肚兜。
“你不会是又掉钱眼里了吧?”沈默突然问话,因为他从浅夏眼里看到了金光闪闪。
呃……“呵呵?怎么会呢!”
“我想你也不会,有了我,你难道还会缺钱花?”沈默半真半假的来着玩笑。
浅夏只能打着哈哈,将头靠在沈默的肩上,不让沈默看见她的表情,两人并肩的逛着商场。
浅夏心里却在想:他的钱和自己的钱能一样吗?虽然是夫妻,但总归自己有钱保险点,以后的事,谁能预料?还是做好准备的好,钱是留给自己最好的后路。
“是,以后我就只花你的钱,好吧?”把自己的钱都存起来。
沈默心情很好的点点头,能为心爱的人花钱,是一件很令人开心的事。
走进一家男装店,浅夏觉得里面的款式比较适合沈默,至于什么品牌,浅夏并没在意,因为这个商场里,都是大品牌,反正不知道买什么品牌,干脆就直接挑款式。
里面的衣服设计简单,款式新颖,既不会显得浮夸,看起来却又觉得高贵,低调却不简单,沉稳不显花哨,大气又不奢华。
浅夏挑了几件让沈默试穿,效果都好的不得了,不愧是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穿什么都遮挡不住他的天生贵气,浅夏觉得,沈默就算去当个乞丐,都能体现乞丐的价值,因为他就算穿着乞丐服,也根本像不了,气质太好。
每试一件,件件都合适,浅夏觉得根本不用挑,只要选码就成,他都能成这个品牌的代言人了。
“怎么样?”沈默试完衣服后,问浅夏的意见。
“不怎么样。”每件都好看,根本选不出来,这人一定是天之骄子,不然怎么什么好处都被他占了?长象好,家世好,就连穿衣服都这么好看,还真是完美啊!
“都不好看?”沈默疑惑的看着浅夏,如果她说不好看,他就不要,既然浅夏说都好看,那就全部打包。
“是都好看。”
沈默喜笑颜开,“那就都买了吧!”只要是浅夏选的,只要浅夏喜欢的,沈默都全部要了。
“你都喜欢?”
“我只为穿给你看,我喜不喜欢不重要,只要你喜欢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