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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和三年六月,吕布学艺有成,下山归家,这一年,吕布十九岁。
吕布下山之时除了带了些日常实用的干粮外,只带了两样东西,一样就是他这些年在山中所猎的虎皮与熊皮,记有白、黄虎皮二十张,熊皮十五张。若是在山下大城池中变卖,也是不小的一笔资产。另一样自然是王师临别之时郑重赠予的方天画戟,在吕布心中,这是师父的一番恩情,更是无价之宝。
吕布一身的银虎王袍衣,肩上挎着一个大包裹,手中握着一柄用银虎皮包裹而成的长戟,这一身行装在大多数百姓心中多少显得有些另类,这一路之上很是吸引了些瞩目的眼光。
不过倒是没有不开眼的蟊贼或歹徒想要抢劫吕布,莫说吕布一看就是威武雄壮的嗜血之士,便是说吕布身上若有若无散发的霸道之气,就能让那些通灵的麻雀野狗断了念想。
吕布起初在常山下的小镇上变卖了一张熊皮,所得财物七十贯五株钱,倒也能应付从常山到五原县这一路之上的必要开销。
七十贯五株钱并不算轻,但吕布放在包裹之中却觉得轻如无物。吕布的神力,就在王师十年如一日的药膳摧残中雄起了!
王师所赠的方天画戟,重五十六斤,戟长一丈有二,戟身通体银白色,雕饰有腾云龙纹,戟尖锋利非常,戟尖近处两端各有月牙形利刃。集轻兵器与重兵器功能于一身,可为戟中之王戟!
“宝戟何日能嗜血?”
每当夜半无人,乌啼无声,手中虎皮轻轻擦拭宝戟,吕布每每慨然感叹。
……
马贼是五原县鼎鼎有名的一伙黑风马贼的普通一员,他的父亲是一个马夫,爷爷是一个贩马商人,一家三代都与马匹深深结缘,原先的名字他早已忘却,马贼这个名字是他自己当了马贼后改得,秉承着干一行,爱一行的家训,他爷爷名字叫马商,他的父亲叫马夫,那么他自然要叫做马贼,对于这一个简单又好记的名字,他很是满意。
马贼骑着一匹驳色毛杂的矮脚马,面带艳羡的看着被诸位首领骑马围捧在中间的大首领,想象着有一天也能像大首领一样纵横在草原间,挥挥手灭一村,动动嘴劫掠出那哗哗直响的贯贯五株钱。
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大草原上欢女人,大森林里按营寨,这就是马贼梦寐以求的生活。
但是这一切并非那般容易,因为他们是并州的马贼,并州靠近匈奴鲜卑,民风彪悍,所以,刀口舔血,血中嘶吼乃是马贼真正的常态。
黑风马贼便是这样一股真正历经无数鲜血白骨堆策而起的马贼群,黑风马贼在五原县内的偌大凶名,就是那一次次马贼与牧民村民血与泪的搏杀中建立起来的。
三年前,没人知道黑风马贼是哪根葱。是哪一方势力。
三年之后,五原境内,黑风马贼之名,可止小儿夜啼。
三年之中,唯有几个大镇的镇民与五原县城的几千守军,方能与黑风马贼相抗衡。
一年之前,吕家堡堡主吕良率领三百名堡民,与黑风马贼三百余众进行了一场血腥到极点的厮杀,这一战,是一场遭遇战,谁也没想到,双方会在平坦无垠的草原上不期而遇。
这一战,却是狂傲凶残不可一世的黑风马贼败了,被血性加身的吕家堡民杀败。但是吕家堡也是惨胜,三百精壮堡民十去六七,也由于此,黑风马贼与吕家堡结下了解不开的血海深仇。
然而那次争斗中黑风马贼大首领被吕良的凶暴状态给惊怕了,过了好久都不敢前去吕家堡寻仇滋事,直到近期才听闻吕良已经得一场大病而死的消息,便是要尽起黑风马贼前去寻仇。
来去如风,腥风血雨,马贼有马,行程飞踏!
当落日的第一缕斜晖洒下,大地被那金黄色的夕阳染尽,黑风马贼三百二十余人已是来到了吕家堡外围不远处。
大首领面带阴鹜的立在重重马贼的护卫中,朝着吕家堡方向大喊道:吕良,你这破烂猎户,快快出来受死!
他的左手握紧马鞭,耳朵却一动不动的聆听着堡内的动静。若是吕良没死,那他便会毫不迟疑的退,确切的说是逃,逃的越远越好。他从内心深处,已经铭刻了惧怕吕良的魔影。
马贼骑着矮脚马立在离堡门很近的地方,脸上挂满了兴奋的表情,他想象着吕家堡内的人听到大首领吼声后惊慌失措的模样。他渴望着拿起手中的砍刀杀进吕家堡劫掠的情景。
“老子的砍刀又要见血... -->>
光和三年六月,吕布学艺有成,下山归家,这一年,吕布十九岁。
吕布下山之时除了带了些日常实用的干粮外,只带了两样东西,一样就是他这些年在山中所猎的虎皮与熊皮,记有白、黄虎皮二十张,熊皮十五张。若是在山下大城池中变卖,也是不小的一笔资产。另一样自然是王师临别之时郑重赠予的方天画戟,在吕布心中,这是师父的一番恩情,更是无价之宝。
吕布一身的银虎王袍衣,肩上挎着一个大包裹,手中握着一柄用银虎皮包裹而成的长戟,这一身行装在大多数百姓心中多少显得有些另类,这一路之上很是吸引了些瞩目的眼光。
不过倒是没有不开眼的蟊贼或歹徒想要抢劫吕布,莫说吕布一看就是威武雄壮的嗜血之士,便是说吕布身上若有若无散发的霸道之气,就能让那些通灵的麻雀野狗断了念想。
吕布起初在常山下的小镇上变卖了一张熊皮,所得财物七十贯五株钱,倒也能应付从常山到五原县这一路之上的必要开销。
七十贯五株钱并不算轻,但吕布放在包裹之中却觉得轻如无物。吕布的神力,就在王师十年如一日的药膳摧残中雄起了!
王师所赠的方天画戟,重五十六斤,戟长一丈有二,戟身通体银白色,雕饰有腾云龙纹,戟尖锋利非常,戟尖近处两端各有月牙形利刃。集轻兵器与重兵器功能于一身,可为戟中之王戟!
“宝戟何日能嗜血?”
每当夜半无人,乌啼无声,手中虎皮轻轻擦拭宝戟,吕布每每慨然感叹。
……
马贼是五原县鼎鼎有名的一伙黑风马贼的普通一员,他的父亲是一个马夫,爷爷是一个贩马商人,一家三代都与马匹深深结缘,原先的名字他早已忘却,马贼这个名字是他自己当了马贼后改得,秉承着干一行,爱一行的家训,他爷爷名字叫马商,他的父亲叫马夫,那么他自然要叫做马贼,对于这一个简单又好记的名字,他很是满意。
马贼骑着一匹驳色毛杂的矮脚马,面带艳羡的看着被诸位首领骑马围捧在中间的大首领,想象着有一天也能像大首领一样纵横在草原间,挥挥手灭一村,动动嘴劫掠出那哗哗直响的贯贯五株钱。
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大草原上欢女人,大森林里按营寨,这就是马贼梦寐以求的生活。
但是这一切并非那般容易,因为他们是并州的马贼,并州靠近匈奴鲜卑,民风彪悍,所以,刀口舔血,血中嘶吼乃是马贼真正的常态。
黑风马贼便是这样一股真正历经无数鲜血白骨堆策而起的马贼群,黑风马贼在五原县内的偌大凶名,就是那一次次马贼与牧民村民血与泪的搏杀中建立起来的。
三年前,没人知道黑风马贼是哪根葱。是哪一方势力。
三年之后,五原境内,黑风马贼之名,可止小儿夜啼。
三年之中,唯有几个大镇的镇民与五原县城的几千守军,方能与黑风马贼相抗衡。
一年之前,吕家堡堡主吕良率领三百名堡民,与黑风马贼三百余众进行了一场血腥到极点的厮杀,这一战,是一场遭遇战,谁也没想到,双方会在平坦无垠的草原上不期而遇。
这一战,却是狂傲凶残不可一世的黑风马贼败了,被血性加身的吕家堡民杀败。但是吕家堡也是惨胜,三百精壮堡民十去六七,也由于此,黑风马贼与吕家堡结下了解不开的血海深仇。
然而那次争斗中黑风马贼大首领被吕良的凶暴状态给惊怕了,过了好久都不敢前去吕家堡寻仇滋事,直到近期才听闻吕良已经得一场大病而死的消息,便是要尽起黑风马贼前去寻仇。
来去如风,腥风血雨,马贼有马,行程飞踏!
当落日的第一缕斜晖洒下,大地被那金黄色的夕阳染尽,黑风马贼三百二十余人已是来到了吕家堡外围不远处。
大首领面带阴鹜的立在重重马贼的护卫中,朝着吕家堡方向大喊道:吕良,你这破烂猎户,快快出来受死!
他的左手握紧马鞭,耳朵却一动不动的聆听着堡内的动静。若是吕良没死,那他便会毫不迟疑的退,确切的说是逃,逃的越远越好。他从内心深处,已经铭刻了惧怕吕良的魔影。
马贼骑着矮脚马立在离堡门很近的地方,脸上挂满了兴奋的表情,他想象着吕家堡内的人听到大首领吼声后惊慌失措的模样。他渴望着拿起手中的砍刀杀进吕家堡劫掠的情景。
“老子的砍刀又要见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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