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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第一,我要程白历年来打过的所有官司的情况,尽量搜集,有视频资料的都拷一份,尤其是在乘方的时候;
“第二,国内公益诉讼领域的发展现状和相关案例,越多越好。
“风声别漏,有进度之后分批给我。”
交代完就直接挂了电话。
第二个电话打给周异。
边斜说话更简洁了:“来我家,聊点事儿。对了,顺便买瓶酒,带点吃的。”
周异那头正在工作室开会,议程才进行到70%,后面还有些东西没聊,接完电话之后便直接中断了会议。
他熟知边斜性情。
屁事儿没有的时候话一堆,一张嘴充分显示着他作为一位思维敏捷的创作者所拥有的丰富内心和有趣的灵魂;但作为一名在商业上最成功的作家,这个人是闷声做大事的典型,能直接干就直接干,从不跟谁多费口舌。
挂掉第二个电话后,边斜就把手机放到了一边。
书房很大,书墙也很高。
他直接把靠在角落里梯子搬了出来,从高处几排放着已经看过的和不需要的书里,找到了那本《刑法》。
只是伸手去拿的时候,他一眼就看见了放在旁边不远处的一本《理想国》。
不是程白那本全英文。
是国内很常见的中译版。
边斜想了想,顺手把这本也拿了下来,扔在了桌上。
先翻《刑法》。
是他写上本书的时候买的,但只翻过了他需要的一些东西就没往下翻过了。
这时重新打开,书还跟新的一样。
《刑法》第69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刑法》第71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法律条文都是枯燥的,读起来理解都费力。
边斜好歹在律所待了不短的时间了,且自身也有非凡的理解力,头脑中条理还算清晰,也把这两段反复读了三遍,但却没发现有什么不对。
他把相关条款的上下也看了看。
唐驳说《刑法》有漏洞,且点明了是这两条,到底是哪里有?
边斜觉得十分费解。
所谓的“法律漏洞”,在律师们眼中都是可以钻的空子,要么会导致无法给嫌犯定罪,要么会导致无法给嫌犯定刑,或者无法保障人的权利。
这两条无疑都是定刑。
密密麻麻的文字,附上下方小字司法解释,看久了,一眼扫过去就有点连成一片,变成无意义的符号。
唯有其中嵌着的笔划简单的数字,能一眼辨认。
边斜的目光忽然就停在了上面。
对数字,他一向还保持着当年理工科思维的敏感。
边斜眨了眨眼,眸底掠过几分思索,然后拉过旁边桌上一张白纸,提笔把这两条里涉及到量刑的数字和相关限制条件罗列了出来。
汉字照旧歪歪斜斜。
但笔尖游走所落下的每一个数字都像是打印机打印出来那样标准,线条流畅,排列整齐。
一旦把文字转成数字,把法条变成一道求解题,事情好像突然就简单了起来。
刷刷写过大半页。
前面都没出什么问题。
但当边斜将他其中的变量慢慢改到某个特殊值时,呈现在纸面上的,赫然是一个数集。
一个……
不可能存在的数集。
——它必须大于23并且小于20。
世上怎么可能存在23年以上20年以下的刑期呢?
“啪嗒。”
轻轻搁下了笔,他盯着这个不可能存在的数集看了很久,又站起来望着落地窗外想了一会儿。
记忆不断往回倒。
边斜搜寻着与程白相处这些日子里极少的那些曾提到3·28案的片段,然后停在除了今天以外唯一的一个点上。
天志和明天诚的跨年。
麻将桌。
上海律协副会长周季芝。
“……那嫌疑人不过是个普通程序员,上班族,无权无势更没钱,哪儿值得你跟方让费那么大劲?更别说教唆他钻什么法律漏洞了……”
边斜又走过去摸了一根烟点上。
这时外面天已经全黑了下来。
一辆车从路上开过来,在外面停下,周异从车里出来,拎着什么东西,也不敲门,直接输密码进入。
然后就有脚步声在楼下。
他听见这声音,便出了书房,走下楼去。
但在看见周异和他提的那瓶酒时,眼皮就跳了一下:“一阵不谈正事,我这待遇是跳崖式下降吧,你怎么不干脆给我带瓶二锅头呢?”
周异把那瓶老白干搁到他桌上。
然后是带来的食物。
最后是一盒刚买的阿司匹林。
对边斜的质疑,他淡定至极:“给你喝就不错了,谁知道你是要谈事还是想喝酒呢?送你进医院很麻烦,而且这酒要报销,你说的,省点花。”
“……”
真不知道这狗比德性是谁传染给谁的。
边斜盯着他看了半天,终于还是走过去,拉开椅子坐了下来,但一时没说话。
周异把外套放到了一旁,看出他神情不大对来:“又在算计谁呢?”
他道:“在想程白。”
周异去开酒的手一停。
边斜却好似没注意到自己话中的歧义,续问道:“她给3·28案凶手辩护,为什么会被调查?”
3·28杀邻案?
周异没想到他忽然问这个。
这桩案子在外界舆论各种小道消息里已经显得扑朔迷离,种种说法不一,围绕于程白身上的攻讦从消息透出开始就没有结束过。
但好像谁也不知道真相。
连他也只是听说过一些。
“法院宣判后,嫌犯服刑1年左后,在狱中故意伤害狱友致人重伤。我不清楚内情,但听说警方和司法部询问,好像是因为怀疑她作为辩护律师……”周异这一回停顿了很久,才慢慢地道出那几个字,“教唆嫌犯,故意伤人。”
……果然。
作者有话要说:*
刑法这个“漏洞”理论上的确存在,还未修改(实践中可能并没有修改的必要也可能还在推进),张明楷教授在17年左右提过。
后文会给具体的数值和解释。
毕竟极端情况,小说不是现实,不必代入。
红包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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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国内公益诉讼领域的发展现状和相关案例,越多越好。
“风声别漏,有进度之后分批给我。”
交代完就直接挂了电话。
第二个电话打给周异。
边斜说话更简洁了:“来我家,聊点事儿。对了,顺便买瓶酒,带点吃的。”
周异那头正在工作室开会,议程才进行到70%,后面还有些东西没聊,接完电话之后便直接中断了会议。
他熟知边斜性情。
屁事儿没有的时候话一堆,一张嘴充分显示着他作为一位思维敏捷的创作者所拥有的丰富内心和有趣的灵魂;但作为一名在商业上最成功的作家,这个人是闷声做大事的典型,能直接干就直接干,从不跟谁多费口舌。
挂掉第二个电话后,边斜就把手机放到了一边。
书房很大,书墙也很高。
他直接把靠在角落里梯子搬了出来,从高处几排放着已经看过的和不需要的书里,找到了那本《刑法》。
只是伸手去拿的时候,他一眼就看见了放在旁边不远处的一本《理想国》。
不是程白那本全英文。
是国内很常见的中译版。
边斜想了想,顺手把这本也拿了下来,扔在了桌上。
先翻《刑法》。
是他写上本书的时候买的,但只翻过了他需要的一些东西就没往下翻过了。
这时重新打开,书还跟新的一样。
《刑法》第69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刑法》第71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法律条文都是枯燥的,读起来理解都费力。
边斜好歹在律所待了不短的时间了,且自身也有非凡的理解力,头脑中条理还算清晰,也把这两段反复读了三遍,但却没发现有什么不对。
他把相关条款的上下也看了看。
唐驳说《刑法》有漏洞,且点明了是这两条,到底是哪里有?
边斜觉得十分费解。
所谓的“法律漏洞”,在律师们眼中都是可以钻的空子,要么会导致无法给嫌犯定罪,要么会导致无法给嫌犯定刑,或者无法保障人的权利。
这两条无疑都是定刑。
密密麻麻的文字,附上下方小字司法解释,看久了,一眼扫过去就有点连成一片,变成无意义的符号。
唯有其中嵌着的笔划简单的数字,能一眼辨认。
边斜的目光忽然就停在了上面。
对数字,他一向还保持着当年理工科思维的敏感。
边斜眨了眨眼,眸底掠过几分思索,然后拉过旁边桌上一张白纸,提笔把这两条里涉及到量刑的数字和相关限制条件罗列了出来。
汉字照旧歪歪斜斜。
但笔尖游走所落下的每一个数字都像是打印机打印出来那样标准,线条流畅,排列整齐。
一旦把文字转成数字,把法条变成一道求解题,事情好像突然就简单了起来。
刷刷写过大半页。
前面都没出什么问题。
但当边斜将他其中的变量慢慢改到某个特殊值时,呈现在纸面上的,赫然是一个数集。
一个……
不可能存在的数集。
——它必须大于23并且小于20。
世上怎么可能存在23年以上20年以下的刑期呢?
“啪嗒。”
轻轻搁下了笔,他盯着这个不可能存在的数集看了很久,又站起来望着落地窗外想了一会儿。
记忆不断往回倒。
边斜搜寻着与程白相处这些日子里极少的那些曾提到3·28案的片段,然后停在除了今天以外唯一的一个点上。
天志和明天诚的跨年。
麻将桌。
上海律协副会长周季芝。
“……那嫌疑人不过是个普通程序员,上班族,无权无势更没钱,哪儿值得你跟方让费那么大劲?更别说教唆他钻什么法律漏洞了……”
边斜又走过去摸了一根烟点上。
这时外面天已经全黑了下来。
一辆车从路上开过来,在外面停下,周异从车里出来,拎着什么东西,也不敲门,直接输密码进入。
然后就有脚步声在楼下。
他听见这声音,便出了书房,走下楼去。
但在看见周异和他提的那瓶酒时,眼皮就跳了一下:“一阵不谈正事,我这待遇是跳崖式下降吧,你怎么不干脆给我带瓶二锅头呢?”
周异把那瓶老白干搁到他桌上。
然后是带来的食物。
最后是一盒刚买的阿司匹林。
对边斜的质疑,他淡定至极:“给你喝就不错了,谁知道你是要谈事还是想喝酒呢?送你进医院很麻烦,而且这酒要报销,你说的,省点花。”
“……”
真不知道这狗比德性是谁传染给谁的。
边斜盯着他看了半天,终于还是走过去,拉开椅子坐了下来,但一时没说话。
周异把外套放到了一旁,看出他神情不大对来:“又在算计谁呢?”
他道:“在想程白。”
周异去开酒的手一停。
边斜却好似没注意到自己话中的歧义,续问道:“她给3·28案凶手辩护,为什么会被调查?”
3·28杀邻案?
周异没想到他忽然问这个。
这桩案子在外界舆论各种小道消息里已经显得扑朔迷离,种种说法不一,围绕于程白身上的攻讦从消息透出开始就没有结束过。
但好像谁也不知道真相。
连他也只是听说过一些。
“法院宣判后,嫌犯服刑1年左后,在狱中故意伤害狱友致人重伤。我不清楚内情,但听说警方和司法部询问,好像是因为怀疑她作为辩护律师……”周异这一回停顿了很久,才慢慢地道出那几个字,“教唆嫌犯,故意伤人。”
……果然。
作者有话要说:*
刑法这个“漏洞”理论上的确存在,还未修改(实践中可能并没有修改的必要也可能还在推进),张明楷教授在17年左右提过。
后文会给具体的数值和解释。
毕竟极端情况,小说不是现实,不必代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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