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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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所以,今天这个情形还算是万幸。
就在我带着暴徒要离开的时候,那女大学生冲我喊了一句:“警察叔叔,我害怕,现在能带我一起走不?”
我靠,这都什么情况,我不需要桃花运啊!老天,随便给我来点事业运就行了。
我转过头,只见那女生眼泪汪汪地看着我,一脸楚楚可怜的模样,好像随时都会哭出来一般。
我是最受不了女生哭的了,只要女生一哭,我就没辙了。
我紧紧地捏着暴徒的手铐,垂下头,一脸无奈地说:“姐姐,服了你了,你先别哭,我什么都答应你。”
我这话一说完,她的神情立马就变了,笑嘻嘻地跑到我身旁:“谢谢警察叔叔。”
唉,女人的脸,就像六月的天,说变就变!不对,我怎么有种被算计的感觉。
于是就这样,我不仅带着一名暴徒回了警局,还带了一名性感可爱的女大学生回了警局。
那些路过的同事一见到我就开始取笑了。哟,宋哥,抓人还带着女朋友呢?还是说,一边约会一边办案!
每逢听到这些话,我只能无力的叹息一声,在心底默默念叨。
诸位兄台,说来你们可能不信,其实我是在偶然的情况下擒获了这个精神病歹徒,也偶然拐了个女大学生回来。
“你和张超在这里等我,我把人带给治安大队的人。”我随意交代了一句,然后带着那暴徒就朝审讯室走去。
今天审讯室审犯人的是活阎罗“周天”。为什么叫“活阎罗”?因为在他手里的犯人,没有一个敢不认罪的。当然,也没有人知道他用的是什么方法。
但这周天的外貌可就和他那霸气的绰号完全不相配了。他和我同龄,但却是一个矮子,而且长得很黑,就跟非洲来得似的。
但没有人敢叫他非洲人,因为他只要用那种可怕的眼神看着你,你就会感觉被几百只恶鬼盯上了似的,很可怕。
刚一进审讯室,周天那慵懒的声音便传入了我耳中:“哟,宋,你也会抓人呐,这是干什么的?”
我将犯人送到了审讯椅上控制了起来后,转头冲周天一笑:“神经病,持枪挟持人质,非得让人家认他做爹!”
“日,”周天一下子就暴走了:“宋,你个王八犊子带来的犯人果然没好事,这神经病不能判刑,我这没奖金啊!你倒是成功救出人质,攒了一功绩了。”
我叹了口气,一脸郁闷地说:“这是我进局里以来第一次立功。”
周天先是一愣,然后大笑了起来。此时此刻的我,在他的眼里就好像一个小丑。
他的笑声是那么刺耳,他的神态是那么刺眼。而我最终还是没有生气,只是很安静地离开了。
那暴徒周天也不用进行审讯,只要带他去相关医院鉴定一下,然后直接送往精神病院就好了。
这居然是我进入局子的第一个功绩,想想居然还有点不可思议。
“弄完了?”张超放下手机,朝我咧嘴一笑。
我点了点头,然后坐到了他身旁,一脸疲惫地说:“姐姐,你现在是打算怎么办?如果你要是害怕的话,我送你回家。”
那女大学生直接站起了起来,然后蹲到了我面前,一脸天真地问:“警察叔叔,你是租房子吗?”
“买的。”
“那你是一个人住么?”
“是的,有屁快放。”
忽然,那妹子的眼中泛起了一丝泪光,楚楚可怜地说:“警察叔叔,人家一个外地人来这边打工念大学不容易,刚刚又被精神病挟持。要不,我搬来跟你一起住吧?安全!”
我本来想拒绝着,但一看到她那一脸乞求的模样,便不忍心了。
唉,我这个人,最大的弱点还是心太软。
见我仍未说话,那妹子又补充了一句:“我会交房租的。”
这时候,张超那小子开口了:“妹子,宋哥不同意,我同意啊,你来我家住吧,我家房子可宽敞了,我也是名警察,跟着我也一样有安全感。”
那妹子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你想得美!”
他们俩又要争吵,我急忙出言阻止:“好了好了,你们俩别吵了,要想去我那儿住也不是不可以,但前提是得给我保持好距离。”
那女孩立刻喜笑颜开地点了点头:“遵命!”
说实话,如果把她放到张超那儿,我还真不放心。
接着,我带着一个女大学生,一个热血小协警就回到了我的住处。
刚一进去,张超就在那儿感慨了:“哇,宋哥,你一个人居然住这么大的地方。”
我没有理他,而是叫了外卖。一个人的时候,我是没心情做饭,人多的时候,我是懒得做饭。离开她后,我也就一身毛病了。
想到这里,我又不禁自嘲地笑了笑。
外卖送到后,一桌人开始吃吃喝喝,有一句没一句瞎聊着。张超和那妹子喝的是饮料,而我喝的是酒。很多人说,抽烟的人有心事,喝酒的人有故事。
的确,我确实算是个有故事的人,为了这个故事,我从起初的借酒消愁,到后来的嗜酒成性。
那姑娘告诉我们,她的名字叫代诺,今年23岁,是北方人。因为打小就听说这里四季如春,非常易居,读大学的时候就报了这里。
张超这小子,一下子就变得贼眉鼠眼了。他开始问代诺想找什么样的男朋友,几岁结婚之类的,搞得代诺烦不胜烦。
最关键的是,这二傻子居然还装逼,要喝白酒。就他这酒品,一口酒下肚后不得扯酒疯把我房子烧了。
想到这里,吓得我赶紧就给那一壶白酒给藏我卧室去了。之后,这二傻子还在那儿一个劲的跟我和代诺吹嘘他酒量怎样怎样好,有酒神之称。
最后吃完了饭,那小子居然提议也要住这里。我操,你当我这里是开公寓还是福利社啊,谁都来蹭着住么。
于是,我拎着他的衣领,一脚就给他踹了出去,并告诉他明天准时报道,不许迟到。
br /> 所以,今天这个情形还算是万幸。
就在我带着暴徒要离开的时候,那女大学生冲我喊了一句:“警察叔叔,我害怕,现在能带我一起走不?”
我靠,这都什么情况,我不需要桃花运啊!老天,随便给我来点事业运就行了。
我转过头,只见那女生眼泪汪汪地看着我,一脸楚楚可怜的模样,好像随时都会哭出来一般。
我是最受不了女生哭的了,只要女生一哭,我就没辙了。
我紧紧地捏着暴徒的手铐,垂下头,一脸无奈地说:“姐姐,服了你了,你先别哭,我什么都答应你。”
我这话一说完,她的神情立马就变了,笑嘻嘻地跑到我身旁:“谢谢警察叔叔。”
唉,女人的脸,就像六月的天,说变就变!不对,我怎么有种被算计的感觉。
于是就这样,我不仅带着一名暴徒回了警局,还带了一名性感可爱的女大学生回了警局。
那些路过的同事一见到我就开始取笑了。哟,宋哥,抓人还带着女朋友呢?还是说,一边约会一边办案!
每逢听到这些话,我只能无力的叹息一声,在心底默默念叨。
诸位兄台,说来你们可能不信,其实我是在偶然的情况下擒获了这个精神病歹徒,也偶然拐了个女大学生回来。
“你和张超在这里等我,我把人带给治安大队的人。”我随意交代了一句,然后带着那暴徒就朝审讯室走去。
今天审讯室审犯人的是活阎罗“周天”。为什么叫“活阎罗”?因为在他手里的犯人,没有一个敢不认罪的。当然,也没有人知道他用的是什么方法。
但这周天的外貌可就和他那霸气的绰号完全不相配了。他和我同龄,但却是一个矮子,而且长得很黑,就跟非洲来得似的。
但没有人敢叫他非洲人,因为他只要用那种可怕的眼神看着你,你就会感觉被几百只恶鬼盯上了似的,很可怕。
刚一进审讯室,周天那慵懒的声音便传入了我耳中:“哟,宋,你也会抓人呐,这是干什么的?”
我将犯人送到了审讯椅上控制了起来后,转头冲周天一笑:“神经病,持枪挟持人质,非得让人家认他做爹!”
“日,”周天一下子就暴走了:“宋,你个王八犊子带来的犯人果然没好事,这神经病不能判刑,我这没奖金啊!你倒是成功救出人质,攒了一功绩了。”
我叹了口气,一脸郁闷地说:“这是我进局里以来第一次立功。”
周天先是一愣,然后大笑了起来。此时此刻的我,在他的眼里就好像一个小丑。
他的笑声是那么刺耳,他的神态是那么刺眼。而我最终还是没有生气,只是很安静地离开了。
那暴徒周天也不用进行审讯,只要带他去相关医院鉴定一下,然后直接送往精神病院就好了。
这居然是我进入局子的第一个功绩,想想居然还有点不可思议。
“弄完了?”张超放下手机,朝我咧嘴一笑。
我点了点头,然后坐到了他身旁,一脸疲惫地说:“姐姐,你现在是打算怎么办?如果你要是害怕的话,我送你回家。”
那女大学生直接站起了起来,然后蹲到了我面前,一脸天真地问:“警察叔叔,你是租房子吗?”
“买的。”
“那你是一个人住么?”
“是的,有屁快放。”
忽然,那妹子的眼中泛起了一丝泪光,楚楚可怜地说:“警察叔叔,人家一个外地人来这边打工念大学不容易,刚刚又被精神病挟持。要不,我搬来跟你一起住吧?安全!”
我本来想拒绝着,但一看到她那一脸乞求的模样,便不忍心了。
唉,我这个人,最大的弱点还是心太软。
见我仍未说话,那妹子又补充了一句:“我会交房租的。”
这时候,张超那小子开口了:“妹子,宋哥不同意,我同意啊,你来我家住吧,我家房子可宽敞了,我也是名警察,跟着我也一样有安全感。”
那妹子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你想得美!”
他们俩又要争吵,我急忙出言阻止:“好了好了,你们俩别吵了,要想去我那儿住也不是不可以,但前提是得给我保持好距离。”
那女孩立刻喜笑颜开地点了点头:“遵命!”
说实话,如果把她放到张超那儿,我还真不放心。
接着,我带着一个女大学生,一个热血小协警就回到了我的住处。
刚一进去,张超就在那儿感慨了:“哇,宋哥,你一个人居然住这么大的地方。”
我没有理他,而是叫了外卖。一个人的时候,我是没心情做饭,人多的时候,我是懒得做饭。离开她后,我也就一身毛病了。
想到这里,我又不禁自嘲地笑了笑。
外卖送到后,一桌人开始吃吃喝喝,有一句没一句瞎聊着。张超和那妹子喝的是饮料,而我喝的是酒。很多人说,抽烟的人有心事,喝酒的人有故事。
的确,我确实算是个有故事的人,为了这个故事,我从起初的借酒消愁,到后来的嗜酒成性。
那姑娘告诉我们,她的名字叫代诺,今年23岁,是北方人。因为打小就听说这里四季如春,非常易居,读大学的时候就报了这里。
张超这小子,一下子就变得贼眉鼠眼了。他开始问代诺想找什么样的男朋友,几岁结婚之类的,搞得代诺烦不胜烦。
最关键的是,这二傻子居然还装逼,要喝白酒。就他这酒品,一口酒下肚后不得扯酒疯把我房子烧了。
想到这里,吓得我赶紧就给那一壶白酒给藏我卧室去了。之后,这二傻子还在那儿一个劲的跟我和代诺吹嘘他酒量怎样怎样好,有酒神之称。
最后吃完了饭,那小子居然提议也要住这里。我操,你当我这里是开公寓还是福利社啊,谁都来蹭着住么。
于是,我拎着他的衣领,一脚就给他踹了出去,并告诉他明天准时报道,不许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