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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知道了,开车。”
“是。”
车子缓缓地向前推进,离开人潮汹涌的十字路口,关上车窗约六旬老者露出深思的神情,多看了一眼远远落在车后的女孩身影。
****
“你是天生这么笨,还是耍笨要过头才变成真笨,要不是我刚好有事出门遇到你,你准备在街上游荡到什么时候?”
捡到一只笨猫的隐千眠有说不出的恼意,看着脏掉的猫脸是又急又气,忍不住又往笨笨的脑袋轻叩一下,看能不能让她变聪明点。
有谁会在自家附近迷路的,而且还一路由南走到北越走越偏,还很愉快地坐在麦当劳前的小花圃吃薯条,以为自己很快就会找到路回家。
结果呢!家猫倒成了流浪猫,绕了几圈又回到麦当劳,干脆买了大桶鸡块和可乐当午餐,把花圃当花园就地野餐。
这算是随遇而安的天性吗?
或者说她过于无忧无虑,不急着长大,活在没有谎言和欺骗的世界里,乐于当个不想长大的彼德潘,开开心心地过她的每一天。
说实在的,还真有点叫人羡慕,人若活得像上官星儿一样坦坦荡荡,何尝不是一种快乐。
“手机坏了就打公共电话通知我,再不然换一支新手机也花不到十分钟时间,你等一下,我的电话号码几号?”隐千眠怀疑的眯起眼。
“呃,好像零开头,有个九有个一,然后”是八还是七,未了那个数字似乎是二。
“你忘了我的手机号码——”好,很好,果然是聪明伶俐。
“我我没忘啦!我全把它们输进手机里面的电话簿,一叫就出来了。”哇!他的脸色好可怕,像要吃人。
“你的手机坏了。”他提醒。
“喔!对哦!我怎么忘了”都是现代科技不好啦!发明什么鬼手机,让人养成依赖习惯而少用大脑,脑容量就自然萎缩了。
“你怎么没忘了要吃饭。”他没好气的一讽。
还在要笨的上官星儿振振有词的说道:“因为肚子会饿!咕噜咕噜的大叫。”
她想吃饭和忘了手机有什么关系?肚子一饿当然会找吃的,这是人的本能,没人可以不吃不喝还能活,光打手机就饱了。
“你”一看她傻呼呼的表情,本来想念她一顿的隐千眠突然笑了。“这样也好,少了心机和城府,你会活得比别人开心。”
“谁说我没有,其实我心机很深沉,只是你不知道而已。”她不高兴被小看,故意压低声音说自己很坏。
“喔?说来听听。”他洗耳恭听。
她神气的仰起下巴,好像很不屑的说道:“我才不告诉你呢!你是大坏人。”
上官星儿想起之前那几个令人面红耳赤的吻,原本明亮清澈的明眸染上赧色,头一转,不敢看向他薄而紧抿的唇,免得心跳会加速。
她喜欢他,可是又不该喜欢他,月老那老头说要跟着感觉定,那她的感觉究竟对不对?万一她搞错了对象,那不是很糗。
身边的人?她身边有很多人,就连韩少恩也说她很可爱,难不成也要她去交往看看。
迷糊的上官星儿想了不少人名,就是不考虑近在咫尺的隐千眠。
因为暗恋在暧昧不明时最美,她想都没想过要化暗为明,一来怕被拒绝,她以后会没胆子再碰感情事;二来暗恋破裂成了明恋,说不定钱多事少的工读机会也没了,岂不是得不偿失。
所以不要再骂她笨,她是深思熟虑,懂得为自己留后路,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要分开装才不会有全部打破的风险。
“我看你根本不晓得如何运用心机,口头上装装大人罢了。”他故意激她。
笨蛋的大脑结构比较简单,她果然上当了。
“谁说的,我小时候曾偷藏过小毛的铅笔,然后报告老师是小宝做的。”
“还有呢?”他一副意兴阑珊的样子,好像她的小心机一点也不精彩。
“还有呀!”她想了一下,硬是挤出一段痛苦回忆。“王小美偷藏我的鞋子,我就把她的便当吃光光,让她中午饿肚子。”
“就这样?”他的眼神充满蔑视,瞧不起她的自吹自擂。
“这样就已经很有心机了,不然你还想怎样?”她做了很多坏事耶!怎么可以轻视她。
隐千眠双手环胸地朝她一笑。“不怎么样,毕竟是小孩子嘛!对你的要求不能太高。”
不喜欢被人当孩子看待的上官星儿气呼呼地鼓吹腮帮子,不服气地吼出心底的秘密“谁说我是小孩子,我今天才做了一件超有心机的事,就是我姐姐想要认识你,叫我安排你们见面,可是我说谎骗她我做不到,其实是因为我根本不想让她靠你太近!”
“为什么?”他的眼中出现饱含宠溺的笑意。
“因为我喜欢你嘛!我怕我姐那个大花痴会抢揍你,我不要看你们出双入对。”她的心会一抽一抽的抽痛。
“我也喜欢你。”这丫头终于开窍了,不枉他循循善诱。
“我是喜欢你没错,可是你不能因此而扣我工资,或送我一双鞋请我走路,全台湾有一半女性同胞都喜欢你,所以这不是我的错,谁叫你是引人注目的发光体,专门吸引我们这些趋光的小虫子”
“星儿,闭嘴。”她太吵了。
她眼露难以置信的扑向他。“你敢叫我闭嘴,喜欢你又不是罪大恶极,你不可以仗着有人喜欢你就拿乔,伤害别人喜欢你的心,你不要以为这世界没有正义公道,我”
隐千眠吻住她,止住她的喋喋不休。
许久之后,紧贴的四唇才因彼此的体温上升而分开,他用双手捧起绯红的苹果脸,情含眼中地对她展笑。
“我喜欢你,星儿。”
上官星儿怔了一下,看起来有些恍神的说道:“不是鄙夷、嘲笑、轻视、同情或可怜的喜欢?”
差点大笑的他温柔地抚着巴掌大的脸蛋,又是一吻。“是男女朋友间的喜欢。”
“男男女朋友?”他们几时升级到这种程度,为什么她一点感觉也没有?
“一定是梦”她又在做梦了,不然怎么觉得轻飘飘,好像要飞到天上去?
“不是梦,我的星儿。”她圆睁着双眸真可爱,让人想一口吞了她。
“唉!果然是在梦中,只有梦里的人才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上官星儿沮丧得垂下头,咳声叹气地怪梦太真实,害她不想醒来。
“笨蛋,因为你把心底的话全说出来,我自然听得见。”这丫头让人好笑又好气。
“嗄?是这样吗?”上官星儿惊讶的张大嘴,似乎不敢相信梦有实现的一天。
“不要怀疑,你是我等待已久的那个人,我们会很幸福的。”他下允许任何人破坏她此时令人心动的甜美笑容,他要她永不知忧愁,这是他对她的承诺。
“你真的喜欢我?”她不信地又问了一次。
“是的,傻星儿,不管你问几遍都一样,我把你放在这个位置。”隐千眠指指左胸,最贴近心脏跳动的地方。
她开始傻笑,但“大坏蛋,为什么我会有种心痛的感觉,很想哭。”
她刚一说完,泪水由眼眶溢出,往下滑落。
“因为你爱我。”他低头吻去她的泪,咸咸的。
“是爱吗?”她不懂,为什么爱让人痛,又让人觉得很开心,很快乐,很想跳起来大声吼叫。
“是爱,一如我对你的心。”他以为要等很久,她才会意识到这份爱的存在。
“呃,那我们在海边做什么,很冷耶!”她冷不防的打了个哆嗦。
十只乌鸦排成一排飞过头顶,气氛当场冷了不来。
“拍照。”他从善如流的回答,顺势将她拥入怀中。
他一点也不意外她突然冒出几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她的思考是跳跃式,没人比她更会要冷,让人哑口无语。
“拍照!”她十分惊讶的摸摸他背着的黑色袋子。“我以为这是便当盒,心想你学人家复古”
脸黑了一半的隐千眠只好吻她,不让她说出令人想晕倒的话。
海很蓝,天空是一片青色,海岸线泛着白色浪花,浪涛一波波的拍打着岸上沙粒,带定了成千上万,又还以成千上万。
这是远离城市的海边,他选择这里的原因是人烟少,不会被人认出,他能尽情地做他想做的事,而不用担心有人打搅。
“你喜欢拍照?”上官星儿好奇地看他取出四四方方的单眼相机。
“是的,我的愿望是当个走遍世界各地的摄影师,拍下所有感动的画面。”他从没跟人提起这件事。
“哇!听起来好伟大呀!我支持你。”他留起长发和落腮胡一定很性格。
“你支持我?”他挑起眉,好笑地一睇。“要是我放弃大明星光环,不再上舞台也成?”
她点头。“人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才会开心,不唱歌有什么关系,只要你养得起我就好。”
她的话听起来像是想赖给他养,有点小自私的先为自己着想,可是更深一层地去反复咀嚼其中意义,意外地发现颇有深意。
人必须为自己负责,除非是孑然一身,否则养家活口是不能推卸的甜蜜负担,在有能力照顾身边的人的同时,为什么不能做令自己开心的事呢!
她看的是人的心,不是浮华的表面,每个人追求的东西下尽相同,有人为权,有人为利,但只要能填补心底的破洞,放弃执着有何不可,有舍必有得嘛!
“我帮你拍照。”兴致一起的隐千眠调好焦距,准备拍下生平第一张人物照,以往他拍风景居多。
海风一吹,脖子一缩的人儿连连摇头。“不要,我怕冷。”
“你怀疑我的技巧——”
近傍晚的风的确有些冷,但执意要拍下心爱女子模样的他频频按下快门,一张接着一张收纳红通通的小脸,笑声和抗议声同时飞扬在无人的沙滩上。
追逐的两人沉浸在恋爱的喜悦下,浑然不知一具远镜头将他们的一举一动全拍摄不来,犹自笑闹着。
“嗯,我知道了,开车。”
“是。”
车子缓缓地向前推进,离开人潮汹涌的十字路口,关上车窗约六旬老者露出深思的神情,多看了一眼远远落在车后的女孩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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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天生这么笨,还是耍笨要过头才变成真笨,要不是我刚好有事出门遇到你,你准备在街上游荡到什么时候?”
捡到一只笨猫的隐千眠有说不出的恼意,看着脏掉的猫脸是又急又气,忍不住又往笨笨的脑袋轻叩一下,看能不能让她变聪明点。
有谁会在自家附近迷路的,而且还一路由南走到北越走越偏,还很愉快地坐在麦当劳前的小花圃吃薯条,以为自己很快就会找到路回家。
结果呢!家猫倒成了流浪猫,绕了几圈又回到麦当劳,干脆买了大桶鸡块和可乐当午餐,把花圃当花园就地野餐。
这算是随遇而安的天性吗?
或者说她过于无忧无虑,不急着长大,活在没有谎言和欺骗的世界里,乐于当个不想长大的彼德潘,开开心心地过她的每一天。
说实在的,还真有点叫人羡慕,人若活得像上官星儿一样坦坦荡荡,何尝不是一种快乐。
“手机坏了就打公共电话通知我,再不然换一支新手机也花不到十分钟时间,你等一下,我的电话号码几号?”隐千眠怀疑的眯起眼。
“呃,好像零开头,有个九有个一,然后”是八还是七,未了那个数字似乎是二。
“你忘了我的手机号码——”好,很好,果然是聪明伶俐。
“我我没忘啦!我全把它们输进手机里面的电话簿,一叫就出来了。”哇!他的脸色好可怕,像要吃人。
“你的手机坏了。”他提醒。
“喔!对哦!我怎么忘了”都是现代科技不好啦!发明什么鬼手机,让人养成依赖习惯而少用大脑,脑容量就自然萎缩了。
“你怎么没忘了要吃饭。”他没好气的一讽。
还在要笨的上官星儿振振有词的说道:“因为肚子会饿!咕噜咕噜的大叫。”
她想吃饭和忘了手机有什么关系?肚子一饿当然会找吃的,这是人的本能,没人可以不吃不喝还能活,光打手机就饱了。
“你”一看她傻呼呼的表情,本来想念她一顿的隐千眠突然笑了。“这样也好,少了心机和城府,你会活得比别人开心。”
“谁说我没有,其实我心机很深沉,只是你不知道而已。”她不高兴被小看,故意压低声音说自己很坏。
“喔?说来听听。”他洗耳恭听。
她神气的仰起下巴,好像很不屑的说道:“我才不告诉你呢!你是大坏人。”
上官星儿想起之前那几个令人面红耳赤的吻,原本明亮清澈的明眸染上赧色,头一转,不敢看向他薄而紧抿的唇,免得心跳会加速。
她喜欢他,可是又不该喜欢他,月老那老头说要跟着感觉定,那她的感觉究竟对不对?万一她搞错了对象,那不是很糗。
身边的人?她身边有很多人,就连韩少恩也说她很可爱,难不成也要她去交往看看。
迷糊的上官星儿想了不少人名,就是不考虑近在咫尺的隐千眠。
因为暗恋在暧昧不明时最美,她想都没想过要化暗为明,一来怕被拒绝,她以后会没胆子再碰感情事;二来暗恋破裂成了明恋,说不定钱多事少的工读机会也没了,岂不是得不偿失。
所以不要再骂她笨,她是深思熟虑,懂得为自己留后路,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要分开装才不会有全部打破的风险。
“我看你根本不晓得如何运用心机,口头上装装大人罢了。”他故意激她。
笨蛋的大脑结构比较简单,她果然上当了。
“谁说的,我小时候曾偷藏过小毛的铅笔,然后报告老师是小宝做的。”
“还有呢?”他一副意兴阑珊的样子,好像她的小心机一点也不精彩。
“还有呀!”她想了一下,硬是挤出一段痛苦回忆。“王小美偷藏我的鞋子,我就把她的便当吃光光,让她中午饿肚子。”
“就这样?”他的眼神充满蔑视,瞧不起她的自吹自擂。
“这样就已经很有心机了,不然你还想怎样?”她做了很多坏事耶!怎么可以轻视她。
隐千眠双手环胸地朝她一笑。“不怎么样,毕竟是小孩子嘛!对你的要求不能太高。”
不喜欢被人当孩子看待的上官星儿气呼呼地鼓吹腮帮子,不服气地吼出心底的秘密“谁说我是小孩子,我今天才做了一件超有心机的事,就是我姐姐想要认识你,叫我安排你们见面,可是我说谎骗她我做不到,其实是因为我根本不想让她靠你太近!”
“为什么?”他的眼中出现饱含宠溺的笑意。
“因为我喜欢你嘛!我怕我姐那个大花痴会抢揍你,我不要看你们出双入对。”她的心会一抽一抽的抽痛。
“我也喜欢你。”这丫头终于开窍了,不枉他循循善诱。
“我是喜欢你没错,可是你不能因此而扣我工资,或送我一双鞋请我走路,全台湾有一半女性同胞都喜欢你,所以这不是我的错,谁叫你是引人注目的发光体,专门吸引我们这些趋光的小虫子”
“星儿,闭嘴。”她太吵了。
她眼露难以置信的扑向他。“你敢叫我闭嘴,喜欢你又不是罪大恶极,你不可以仗着有人喜欢你就拿乔,伤害别人喜欢你的心,你不要以为这世界没有正义公道,我”
隐千眠吻住她,止住她的喋喋不休。
许久之后,紧贴的四唇才因彼此的体温上升而分开,他用双手捧起绯红的苹果脸,情含眼中地对她展笑。
“我喜欢你,星儿。”
上官星儿怔了一下,看起来有些恍神的说道:“不是鄙夷、嘲笑、轻视、同情或可怜的喜欢?”
差点大笑的他温柔地抚着巴掌大的脸蛋,又是一吻。“是男女朋友间的喜欢。”
“男男女朋友?”他们几时升级到这种程度,为什么她一点感觉也没有?
“一定是梦”她又在做梦了,不然怎么觉得轻飘飘,好像要飞到天上去?
“不是梦,我的星儿。”她圆睁着双眸真可爱,让人想一口吞了她。
“唉!果然是在梦中,只有梦里的人才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上官星儿沮丧得垂下头,咳声叹气地怪梦太真实,害她不想醒来。
“笨蛋,因为你把心底的话全说出来,我自然听得见。”这丫头让人好笑又好气。
“嗄?是这样吗?”上官星儿惊讶的张大嘴,似乎不敢相信梦有实现的一天。
“不要怀疑,你是我等待已久的那个人,我们会很幸福的。”他下允许任何人破坏她此时令人心动的甜美笑容,他要她永不知忧愁,这是他对她的承诺。
“你真的喜欢我?”她不信地又问了一次。
“是的,傻星儿,不管你问几遍都一样,我把你放在这个位置。”隐千眠指指左胸,最贴近心脏跳动的地方。
她开始傻笑,但“大坏蛋,为什么我会有种心痛的感觉,很想哭。”
她刚一说完,泪水由眼眶溢出,往下滑落。
“因为你爱我。”他低头吻去她的泪,咸咸的。
“是爱吗?”她不懂,为什么爱让人痛,又让人觉得很开心,很快乐,很想跳起来大声吼叫。
“是爱,一如我对你的心。”他以为要等很久,她才会意识到这份爱的存在。
“呃,那我们在海边做什么,很冷耶!”她冷不防的打了个哆嗦。
十只乌鸦排成一排飞过头顶,气氛当场冷了不来。
“拍照。”他从善如流的回答,顺势将她拥入怀中。
他一点也不意外她突然冒出几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她的思考是跳跃式,没人比她更会要冷,让人哑口无语。
“拍照!”她十分惊讶的摸摸他背着的黑色袋子。“我以为这是便当盒,心想你学人家复古”
脸黑了一半的隐千眠只好吻她,不让她说出令人想晕倒的话。
海很蓝,天空是一片青色,海岸线泛着白色浪花,浪涛一波波的拍打着岸上沙粒,带定了成千上万,又还以成千上万。
这是远离城市的海边,他选择这里的原因是人烟少,不会被人认出,他能尽情地做他想做的事,而不用担心有人打搅。
“你喜欢拍照?”上官星儿好奇地看他取出四四方方的单眼相机。
“是的,我的愿望是当个走遍世界各地的摄影师,拍下所有感动的画面。”他从没跟人提起这件事。
“哇!听起来好伟大呀!我支持你。”他留起长发和落腮胡一定很性格。
“你支持我?”他挑起眉,好笑地一睇。“要是我放弃大明星光环,不再上舞台也成?”
她点头。“人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才会开心,不唱歌有什么关系,只要你养得起我就好。”
她的话听起来像是想赖给他养,有点小自私的先为自己着想,可是更深一层地去反复咀嚼其中意义,意外地发现颇有深意。
人必须为自己负责,除非是孑然一身,否则养家活口是不能推卸的甜蜜负担,在有能力照顾身边的人的同时,为什么不能做令自己开心的事呢!
她看的是人的心,不是浮华的表面,每个人追求的东西下尽相同,有人为权,有人为利,但只要能填补心底的破洞,放弃执着有何不可,有舍必有得嘛!
“我帮你拍照。”兴致一起的隐千眠调好焦距,准备拍下生平第一张人物照,以往他拍风景居多。
海风一吹,脖子一缩的人儿连连摇头。“不要,我怕冷。”
“你怀疑我的技巧——”
近傍晚的风的确有些冷,但执意要拍下心爱女子模样的他频频按下快门,一张接着一张收纳红通通的小脸,笑声和抗议声同时飞扬在无人的沙滩上。
追逐的两人沉浸在恋爱的喜悦下,浑然不知一具远镜头将他们的一举一动全拍摄不来,犹自笑闹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