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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平常玩惯了,不愿意上学。刚开始是爸妈两个人一起把我像押犯人一样押进教室的。
学校真是个郁闷的地方。
上小学第一天我们就被灌输一项法律——禁电法。
《人类定居点全面禁止用电法案》。
“为了预防和惩治任何利用人工电力的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由人类定居点N37最高人民议院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执行。共计九章八十七条。”
“第一条,禁止用电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公私企业以及其它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电职责与义务。”
“定居点政府严格封锁电力资源。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改造、买卖、运输、出租、出借一切种类的用电器具及相关设施。”
“禁电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发电、禁输电、禁用电、禁电器并举的方针。”
我这才恍然大悟,收音机、电脑、电报、电视、电冰箱这些八成就是所谓的“用电器具”,所以它们从生活中消失了,很多老书上记载的和“电”沾边的东西也全都消失了。因为旧时代那种可以装进盒子的“电”是被我们政府禁止的。
老师敲敲粉笔,继续在黑板上强调:
“擅自使用电器会被判刑。”
翻开《小学生禁电宣传教育手册(一年级)》课本第5页,是长长一列判刑标准。就算没听懂老师前面说的一大堆法律条文,我也从这一页体会到“禁电”两字的份量——
定居点公民擅自使用手电筒,判1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家中安装电灯泡,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
制造、贩卖电池,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私藏私造发电机,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
使用收音机,判4年。
用手机,判10年。
用电视,判15年。
用笔记本电脑,判15年。
利用电子设备发出或接受电波信号,据影响范围判7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公共场所公开使用扬声器进行大范围广播,判10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定居点政府严厉惩处擅自使用电力器具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禁电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定居点政府对检举人给予保护,对检举违反禁电法律法规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
讲完,老师宣布下课,也不管我们这些小学生听懂没,她径自走出教室。照本宣科也该有个限度吧。
这样的禁电教育课,每周有两节。我全睡过去了。
可能一个生活在21世纪的人看到这些判刑标准会想笑,会觉得太夸张。但对我们这些小学生来说,反正电脑、电视、电冰箱这些东西我压根就没见过,脑子里也没有形成概念,自然就很容易接受。反正那都是些很坏很坏的东西吧。
学校从一年级开始就向学生灌输:用电是有害的、是非常危险的、是违法的。他们在校内张贴图文并茂的禁电宣传报,四处发放禁电宣传单,每学年都准备一册禁电教材。我常听闻有学生因为“尝试电学”被抓到批评教育,还听说一位高年级学长偷偷用金属和酸溶液做原电池实验,结果被学校直接退学了。但那些都是小案子,真正用电器的大案子我还没见过,因为政府禁电一百多年了,这儿就算能找到电器也找不到电源。
在这个年代,禁电就如同禁鸦片。
有人一定会问:他们为什么要禁电?
人类文明有过好几百年用电史,怎么没看出电有和毒品一样的危害?但奇怪的是,政府虽然禁电严格却完全不向未成年人透露电的具体害处,家长们也一直守口如瓶,谈话时尽量回避这个话题。反正你知道它是有害的就行了,小孩子不要瞎问。
在电器几乎绝迹的时代,禁电的理由被刻意模糊了。
如果我没与小遥相遇,至少要等到成年后才会知晓禁电运动背后的骇人真相吧。但我很后悔。因为若我什么都不知道,小遥很可能就不会死了。
总之,在西元三十一世纪,人类已经完全舍弃电能,同时也舍弃了那些以电信号为基础的信息媒介:电视、网络、广播通通消失,纸张成了最重要的信息传播渠道。
报刊杂志是主流媒体形态。没有哪个时代比现在更重视书籍了。
但我们家几代人都不怎么喜欢看书。
我们家祖上来自中国大陆,不过我有1/4荷兰血统,天生一头金发是平庸的我唯一... -->>
我平常玩惯了,不愿意上学。刚开始是爸妈两个人一起把我像押犯人一样押进教室的。
学校真是个郁闷的地方。
上小学第一天我们就被灌输一项法律——禁电法。
《人类定居点全面禁止用电法案》。
“为了预防和惩治任何利用人工电力的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由人类定居点N37最高人民议院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执行。共计九章八十七条。”
“第一条,禁止用电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公私企业以及其它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电职责与义务。”
“定居点政府严格封锁电力资源。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改造、买卖、运输、出租、出借一切种类的用电器具及相关设施。”
“禁电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发电、禁输电、禁用电、禁电器并举的方针。”
我这才恍然大悟,收音机、电脑、电报、电视、电冰箱这些八成就是所谓的“用电器具”,所以它们从生活中消失了,很多老书上记载的和“电”沾边的东西也全都消失了。因为旧时代那种可以装进盒子的“电”是被我们政府禁止的。
老师敲敲粉笔,继续在黑板上强调:
“擅自使用电器会被判刑。”
翻开《小学生禁电宣传教育手册(一年级)》课本第5页,是长长一列判刑标准。就算没听懂老师前面说的一大堆法律条文,我也从这一页体会到“禁电”两字的份量——
定居点公民擅自使用手电筒,判1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家中安装电灯泡,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
制造、贩卖电池,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私藏私造发电机,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
使用收音机,判4年。
用手机,判10年。
用电视,判15年。
用笔记本电脑,判15年。
利用电子设备发出或接受电波信号,据影响范围判7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公共场所公开使用扬声器进行大范围广播,判10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定居点政府严厉惩处擅自使用电力器具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禁电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定居点政府对检举人给予保护,对检举违反禁电法律法规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
讲完,老师宣布下课,也不管我们这些小学生听懂没,她径自走出教室。照本宣科也该有个限度吧。
这样的禁电教育课,每周有两节。我全睡过去了。
可能一个生活在21世纪的人看到这些判刑标准会想笑,会觉得太夸张。但对我们这些小学生来说,反正电脑、电视、电冰箱这些东西我压根就没见过,脑子里也没有形成概念,自然就很容易接受。反正那都是些很坏很坏的东西吧。
学校从一年级开始就向学生灌输:用电是有害的、是非常危险的、是违法的。他们在校内张贴图文并茂的禁电宣传报,四处发放禁电宣传单,每学年都准备一册禁电教材。我常听闻有学生因为“尝试电学”被抓到批评教育,还听说一位高年级学长偷偷用金属和酸溶液做原电池实验,结果被学校直接退学了。但那些都是小案子,真正用电器的大案子我还没见过,因为政府禁电一百多年了,这儿就算能找到电器也找不到电源。
在这个年代,禁电就如同禁鸦片。
有人一定会问:他们为什么要禁电?
人类文明有过好几百年用电史,怎么没看出电有和毒品一样的危害?但奇怪的是,政府虽然禁电严格却完全不向未成年人透露电的具体害处,家长们也一直守口如瓶,谈话时尽量回避这个话题。反正你知道它是有害的就行了,小孩子不要瞎问。
在电器几乎绝迹的时代,禁电的理由被刻意模糊了。
如果我没与小遥相遇,至少要等到成年后才会知晓禁电运动背后的骇人真相吧。但我很后悔。因为若我什么都不知道,小遥很可能就不会死了。
总之,在西元三十一世纪,人类已经完全舍弃电能,同时也舍弃了那些以电信号为基础的信息媒介:电视、网络、广播通通消失,纸张成了最重要的信息传播渠道。
报刊杂志是主流媒体形态。没有哪个时代比现在更重视书籍了。
但我们家几代人都不怎么喜欢看书。
我们家祖上来自中国大陆,不过我有1/4荷兰血统,天生一头金发是平庸的我唯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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