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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被杀的人,倒在他们祭坛四围的偶像中,就是各高冈,各山顶,各青翠树下,各茂密的橡树下,乃是他们献馨香的祭牲给一切偶像的地方。那时,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我必伸手攻击他们,使他们的地从旷野到第伯拉他一切住处极其荒凉,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以西结书:第六章》
南卡尔加里的天气温暖湿润,时人常说,如果没有肆虐猖獗的盗匪,那儿毫无疑问是一个颐养天年的金山宝地。彭易之骑着他的卡尔加里山地猎马——那是匹棕色的小母马,他取名为“达尔维斯塔”——准确的说,这个富有希罗世界气息的名字是乔伊斯身边的老侍卫帮彭易之选出来的。据老侍卫所言,那是著名的法师流派“群星学派”历史上一个很厉害的女术士的名字,彭易之喜欢这些玄幻的传说,即使他未曾亲眼见过。他笃信这样带着魔法气息的名字能给他在之前的人生中从未拥有过的、今后将要与之并肩作战的伙伴一股神秘的力量,让她跑的更快,跑得更远,带他去到那些未知的世界,去到那地图未曾标注过的地方。
距离浓烟滚滚的坎贝尔农庄还有一段距离时,彭易之就清楚地看到了有一个洛溪团的老兵拦住了他们的去路。那老兵从乡间小路的树丛中窜出,活像一只刺猬一般,身上的罩袍扎满了野草,只有腰间的佩剑剑格在秋日的艳阳下闪烁着一点儿摄人心魄的光。骑行在彭易之右前侧的副官努力让他稍显肥胖的身躯在策马急停时保持平衡,尽量维持自己语调的平缓,压低声音问道:“为什么拦住我们?现在什么情况?”
老兵机警的四下看了看,凑上前来,对刘峻辰说:“请您务必小心,副官,他们还在附近。”
“他们?”刘峻辰糊涂了,“你的意思是说,打劫农庄的那批马匪?”
“一点儿也没错,正是这批人。”老兵接过话茬,同时他的目光并没有从自己后方的农庄方向挪开。“现在正在北面不远处的树林当中因为分赃不均而争执不休,也许呆了得有两个钟头了。他们似乎并不在意柯蒂斯堡来的兵队。”
“我无法理解他们的勇气究竟是从何而来,或者说他们是一帮非常单纯的傻瓜。”格里芬难以置信的摇了摇头,“要换做是我,打家劫舍之后的第一件事,一定是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骑士从来不打家劫舍,格里芬爵士。”刘峻辰说着,环视了一下身后的人马,“共谁哦,他们究竟有多少人,有多少匹马?穿的什么样的铠甲?”
“大约二十多人,和我们的人数...”老兵伸了伸脖子,看向刘峻辰身后的骑兵,“和我们的人数差不多;五个人骑着马,拿枪拿剑的都有,也有长弓手,其中一半的人穿着板甲胸甲和链甲,另外一半人穿的是软甲。但是没有看到有穿着全身板甲的难缠角色,这一点我可以肯定。”
“以马匪而言,这些人的装备实在很不错,果然是被人资助着的匪徒。”格里芬点评道,“如果每一股马匪都是这身行头,卡尔加里恐怕就得换一个国王了。”
“怎么说,副官?”彭易之勒住缰绳,眼神中写满了期待和战斗的欲望。
“别急着去送死,年轻人。”刘峻辰推了推自己鼻梁上的眼镜,回头看了看老兵们。“十六个少年兵,六个老兵,外带两个副官。凑上先前在这里的两个洛溪团,我们这里一共二十六个人。”
彭易之可以看见副官紧抿着的嘴唇,以及他厚重的黑色洛溪团罩袍下掩藏着的慎重和缜密:自打来到希罗之后,刘峻辰还是一直穿着他那件已经显得有些陈旧的黑色罩袍,对他而言,那并不仅仅是罩在战甲外面的衣服,那更多的是一种近似于朝圣者对于圣像顶礼膜拜一般的信仰。刘峻辰当了七年阿格尼的副官,那资历并不是小孩子之间的玩笑,从阿格尼还在南海道的滩涂上和海寇拼短刀时开始,他就默默地在身后为阿格尼筹划好了一切,他的谨慎不无道理。
“是的,副官。”彭易之收敛起了他那份属于年轻人的锐利和锋芒,简短有力的回答了刘峻辰。
“见回组的将士!”为了防止格里芬听得明白,刘峻辰换回了维桑语,大声问身后的士兵们。“你们可曾还记得,和陈生团长一起在南海道和山阳道的密林中追剿马匪的岁月?可曾还记得与他一起并肩在北境为国浴血奋战?”
“我们记得!”士兵们铿锵的回答,弄得格里芬反而有些不知所措。
“你们那时的战技,如今可有生疏?”
“没有,副官!”
“好的,我想听的正是这个。”刘峻辰切换回了拉札德尼亚普世语。“阿格尼爵士不在此处,我们可得自己想点办法。格里芬爵士,我计划让老兵带新兵五人一组左右包抄突然发动袭击,其余的人,他们将在战斗打响的时刻从正面发动冲击,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另外,我打算让您和两个士兵策马搜索落单和溃逃的盗匪,您觉得可行?”说罢,刘峻辰转头看向骑在马上的格里芬。
“不,我决定加入正面冲击的那一组。”格里芬爵士拉开了他的北卡尔加里样式护鼻盔的十字护鼻,昂起了头颅。“危险性低下的工作,您还是另寻高就;你们总是喜欢照顾我,显得我好像是个外人,我可不喜欢这样。”
“不错,很有精神。”刘峻辰笑了一下,“如您所愿,机动搜索的工作我交给别人来做。”
彭易之和艾能奇被编组在正面冲击的战斗部分,为了保持安静不至于打草惊蛇,他们在农庄南侧安置好马匹之后,便步行前进来到了马匪们分赃的树林之中。在成为见回组之前,艾能奇原本在南池道热带雨林中靠着打猎为生,准确的说,维桑并没有像卡尔加里王国一样有着针对盗猎者的律法,共和国认为天地间的一切都是亚特兰蒂斯正教诸神给予人们的馈赠。艾能奇在山林中追猎野猪和獐鹿,时节不好的时候就打些野兔,当他渴了,就从扁担藤的断口处汲取树木的汁液解渴,当他饿了,就采取小熊果或别的果子充饥,或者更简单直接一些在树林中点起一处篝火,就地料理刚刚捕获的猎物。山林中的一切都好像他的生身父母,他对山林并不感到陌生。
所以他知道,该如何在这样一个地方隐藏自己的脚步,用不引人注意的脚步掩藏自己的铠甲甲片碰撞的声音,迅捷的接近自己的猎物。远远地,他就看到了有一颗硕大的光头在阳光下的林地中跳动,它的主人是个不修边幅的壮汉,裸着上半身,汗水弄得他的皮肤亮晶晶的——他叉着腰,像是在激动地训斥一个下属。在那一刻艾能奇突然想起了秃瓢,秃瓢每次训练之后,那颗大光头都会因为汗渍而油光锃亮——但这颗光头上还留有些许的残发,以及一个巨大到隔着几十米远的林地都能让艾能奇注意到的伤疤。这和秃瓢截然不同,艾能奇放下心来。
跟随着其他队员的步调,彭易之把自己的长剑抽出来握在了自己的手里;他的身材比矮小的艾能奇更高大些,臂展也更长,他用的是双手长剑,并没有配盾——这一身板链复合甲让他有了不用配盾的自信心,而并不那么高大的艾能奇拿着一柄单手刺剑和一面扇形盾。彭易之目不转睛的看着身着噪音较小的软甲衣的洛溪团老兵从东西两个方向包抄了过去,这些老兵跟随阿格尼·柯蒂斯多年,有着丰富的作战经验,知道如何在不同湿度的林地中用何种步伐行军而不至于发出噪音,知道如何互相配合以捕捉进攻的时机,在这方面的技艺他们并不亚于在南池道山林中长大的艾能奇,而这些正是今天的重中之重。
“你一会可别又被吓哭了,”彭易之捏着嗓子轻声逗弄艾能奇,“听人说,你之前在进攻的时候吓到鼻涕都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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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被杀的人,倒在他们祭坛四围的偶像中,就是各高冈,各山顶,各青翠树下,各茂密的橡树下,乃是他们献馨香的祭牲给一切偶像的地方。那时,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我必伸手攻击他们,使他们的地从旷野到第伯拉他一切住处极其荒凉,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以西结书:第六章》
南卡尔加里的天气温暖湿润,时人常说,如果没有肆虐猖獗的盗匪,那儿毫无疑问是一个颐养天年的金山宝地。彭易之骑着他的卡尔加里山地猎马——那是匹棕色的小母马,他取名为“达尔维斯塔”——准确的说,这个富有希罗世界气息的名字是乔伊斯身边的老侍卫帮彭易之选出来的。据老侍卫所言,那是著名的法师流派“群星学派”历史上一个很厉害的女术士的名字,彭易之喜欢这些玄幻的传说,即使他未曾亲眼见过。他笃信这样带着魔法气息的名字能给他在之前的人生中从未拥有过的、今后将要与之并肩作战的伙伴一股神秘的力量,让她跑的更快,跑得更远,带他去到那些未知的世界,去到那地图未曾标注过的地方。
距离浓烟滚滚的坎贝尔农庄还有一段距离时,彭易之就清楚地看到了有一个洛溪团的老兵拦住了他们的去路。那老兵从乡间小路的树丛中窜出,活像一只刺猬一般,身上的罩袍扎满了野草,只有腰间的佩剑剑格在秋日的艳阳下闪烁着一点儿摄人心魄的光。骑行在彭易之右前侧的副官努力让他稍显肥胖的身躯在策马急停时保持平衡,尽量维持自己语调的平缓,压低声音问道:“为什么拦住我们?现在什么情况?”
老兵机警的四下看了看,凑上前来,对刘峻辰说:“请您务必小心,副官,他们还在附近。”
“他们?”刘峻辰糊涂了,“你的意思是说,打劫农庄的那批马匪?”
“一点儿也没错,正是这批人。”老兵接过话茬,同时他的目光并没有从自己后方的农庄方向挪开。“现在正在北面不远处的树林当中因为分赃不均而争执不休,也许呆了得有两个钟头了。他们似乎并不在意柯蒂斯堡来的兵队。”
“我无法理解他们的勇气究竟是从何而来,或者说他们是一帮非常单纯的傻瓜。”格里芬难以置信的摇了摇头,“要换做是我,打家劫舍之后的第一件事,一定是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骑士从来不打家劫舍,格里芬爵士。”刘峻辰说着,环视了一下身后的人马,“共谁哦,他们究竟有多少人,有多少匹马?穿的什么样的铠甲?”
“大约二十多人,和我们的人数...”老兵伸了伸脖子,看向刘峻辰身后的骑兵,“和我们的人数差不多;五个人骑着马,拿枪拿剑的都有,也有长弓手,其中一半的人穿着板甲胸甲和链甲,另外一半人穿的是软甲。但是没有看到有穿着全身板甲的难缠角色,这一点我可以肯定。”
“以马匪而言,这些人的装备实在很不错,果然是被人资助着的匪徒。”格里芬点评道,“如果每一股马匪都是这身行头,卡尔加里恐怕就得换一个国王了。”
“怎么说,副官?”彭易之勒住缰绳,眼神中写满了期待和战斗的欲望。
“别急着去送死,年轻人。”刘峻辰推了推自己鼻梁上的眼镜,回头看了看老兵们。“十六个少年兵,六个老兵,外带两个副官。凑上先前在这里的两个洛溪团,我们这里一共二十六个人。”
彭易之可以看见副官紧抿着的嘴唇,以及他厚重的黑色洛溪团罩袍下掩藏着的慎重和缜密:自打来到希罗之后,刘峻辰还是一直穿着他那件已经显得有些陈旧的黑色罩袍,对他而言,那并不仅仅是罩在战甲外面的衣服,那更多的是一种近似于朝圣者对于圣像顶礼膜拜一般的信仰。刘峻辰当了七年阿格尼的副官,那资历并不是小孩子之间的玩笑,从阿格尼还在南海道的滩涂上和海寇拼短刀时开始,他就默默地在身后为阿格尼筹划好了一切,他的谨慎不无道理。
“是的,副官。”彭易之收敛起了他那份属于年轻人的锐利和锋芒,简短有力的回答了刘峻辰。
“见回组的将士!”为了防止格里芬听得明白,刘峻辰换回了维桑语,大声问身后的士兵们。“你们可曾还记得,和陈生团长一起在南海道和山阳道的密林中追剿马匪的岁月?可曾还记得与他一起并肩在北境为国浴血奋战?”
“我们记得!”士兵们铿锵的回答,弄得格里芬反而有些不知所措。
“你们那时的战技,如今可有生疏?”
“没有,副官!”
“好的,我想听的正是这个。”刘峻辰切换回了拉札德尼亚普世语。“阿格尼爵士不在此处,我们可得自己想点办法。格里芬爵士,我计划让老兵带新兵五人一组左右包抄突然发动袭击,其余的人,他们将在战斗打响的时刻从正面发动冲击,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另外,我打算让您和两个士兵策马搜索落单和溃逃的盗匪,您觉得可行?”说罢,刘峻辰转头看向骑在马上的格里芬。
“不,我决定加入正面冲击的那一组。”格里芬爵士拉开了他的北卡尔加里样式护鼻盔的十字护鼻,昂起了头颅。“危险性低下的工作,您还是另寻高就;你们总是喜欢照顾我,显得我好像是个外人,我可不喜欢这样。”
“不错,很有精神。”刘峻辰笑了一下,“如您所愿,机动搜索的工作我交给别人来做。”
彭易之和艾能奇被编组在正面冲击的战斗部分,为了保持安静不至于打草惊蛇,他们在农庄南侧安置好马匹之后,便步行前进来到了马匪们分赃的树林之中。在成为见回组之前,艾能奇原本在南池道热带雨林中靠着打猎为生,准确的说,维桑并没有像卡尔加里王国一样有着针对盗猎者的律法,共和国认为天地间的一切都是亚特兰蒂斯正教诸神给予人们的馈赠。艾能奇在山林中追猎野猪和獐鹿,时节不好的时候就打些野兔,当他渴了,就从扁担藤的断口处汲取树木的汁液解渴,当他饿了,就采取小熊果或别的果子充饥,或者更简单直接一些在树林中点起一处篝火,就地料理刚刚捕获的猎物。山林中的一切都好像他的生身父母,他对山林并不感到陌生。
所以他知道,该如何在这样一个地方隐藏自己的脚步,用不引人注意的脚步掩藏自己的铠甲甲片碰撞的声音,迅捷的接近自己的猎物。远远地,他就看到了有一颗硕大的光头在阳光下的林地中跳动,它的主人是个不修边幅的壮汉,裸着上半身,汗水弄得他的皮肤亮晶晶的——他叉着腰,像是在激动地训斥一个下属。在那一刻艾能奇突然想起了秃瓢,秃瓢每次训练之后,那颗大光头都会因为汗渍而油光锃亮——但这颗光头上还留有些许的残发,以及一个巨大到隔着几十米远的林地都能让艾能奇注意到的伤疤。这和秃瓢截然不同,艾能奇放下心来。
跟随着其他队员的步调,彭易之把自己的长剑抽出来握在了自己的手里;他的身材比矮小的艾能奇更高大些,臂展也更长,他用的是双手长剑,并没有配盾——这一身板链复合甲让他有了不用配盾的自信心,而并不那么高大的艾能奇拿着一柄单手刺剑和一面扇形盾。彭易之目不转睛的看着身着噪音较小的软甲衣的洛溪团老兵从东西两个方向包抄了过去,这些老兵跟随阿格尼·柯蒂斯多年,有着丰富的作战经验,知道如何在不同湿度的林地中用何种步伐行军而不至于发出噪音,知道如何互相配合以捕捉进攻的时机,在这方面的技艺他们并不亚于在南池道山林中长大的艾能奇,而这些正是今天的重中之重。
“你一会可别又被吓哭了,”彭易之捏着嗓子轻声逗弄艾能奇,“听人说,你之前在进攻的时候吓到鼻涕都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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