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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娑见枭激动的样子,不由开口问道。
枭取出一块干净的布,回答道:“这是眼珠果,有一道菜必须有这个果子。”
“什么菜?”娑好奇地问道,同时有些期待。
枭做的菜不但好吃,而且吃完对身体还有巨大的帮助,甚至让人获得匪夷所思的超能力,因此她渐渐喜欢上吃枭做的菜。
“那道菜的名字叫‘百目脍’,需要搜集一百种动物的眼珠子,然后经过很多工序才能够做出来,每吃一颗眼珠,吃的人就会随机在身体上长出一颗眼珠。”枭并没有卖关子,直接介绍道。
他一边说一边摘果子,而娑则露出嫌弃的表情。
一想到自己身上长出大量眼珠子,她就感觉不寒而栗,反正她打死也不会吃百目脍这道菜。
枭好笑的看了娑一眼,接着道:“不过还有另外一道菜,算是百目脍的改良版,只需眼珠果跟混珠鱼的眼球就可以完成,不但特别的好吃,而且吃完还会随机获得一种跟眼睛有关的能力,比如千里眼、透.视.眼之类的。”
“那枭哥哥知道哪里有混珠鱼吗?”娑眼睛一亮,开口问道。
枭摇头道:“不知道,不过混珠鱼因为眼睛很特殊,如同珍珠而闻名,只要找到大城市,应该可以在珠宝店买到混珠鱼眼睛做的珠宝,到时候直接拿来做菜就可以了。”
反正现在他们有钱!
正如他所说,混珠鱼之所以叫混珠鱼,其实就是因为眼球太像珍珠,甚至材质比珍珠还要好。这个世界也有鱼目混珠这个词,但这个词却是褒义词,意思跟我们所知
道的意思完全不一样。
在这个世界,鱼目混珠的意思类似于沙里淘金,即使在一堆鱼目中也可能藏有混珠鱼的眼睛。
“走吧!”
枭采集完眼珠果,小心翼翼的放好,对娑笑着说道。
他的心情很不错,毕竟如果可以得到透.视.眼,他就可以更容易观察狮蚁蜂,寻找到狮蚁蜂的弱点。
当然,得不到透.视.眼,千里眼也不是不能接受。
两人在草丛里继续前进,一路走走停停,枭时不时都能够发现一些可以用于烹饪的材料,按他的话说就是这些材料比较难找才需要搜集,但在他眼里其实杂草也是材料,只是杂草太容易获得,因此不需要刻意储备。
毕竟《大吃一经》里有言,世界上一切都可以用于烹饪。
泥土是用来做叫化鸡的材料,杂草可以用来做清草饼,即使是屎尿也可以用来调配药膳,只要有人能吃的下……
枭认同《大吃一经》的理论。
半小时后,枭与娑听到远处传来的吼叫声。
“是怪熊!”娑肯定地说道。
枭点头道:“嗯,感觉应该受伤了,不过土蝼杀不了怪熊,最多也就是让怪熊吃点小亏,我们继续走吧。”
他很了解怪熊与土蝼,在《大吃一经》里,这两种生物都是上佳的食材,弱点与优点都有描述。
怪熊在森林里就是土霸王,只要不遇到少数几种游荡型的野兽,基本上是无敌的存在,土蝼想要杀死怪熊,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将怪熊困在地洞里,慢慢将怪熊耗死。
现在怪熊已经跑出地洞,土蝼不可能杀死一心想要逃跑的怪熊,最多就是让怪熊受点无伤大雅的小伤。
其实枭挺眼馋怪熊的肉,如果能够得到怪熊的肉做食材,他就可以烹饪出让人获得怪力的菜肴。
别看之前他杀死东谷跟贩奴队老大似乎很容易,但这完全是因为两者都没有跟他比拼力气。
东谷就不用说,当时如果不是眼睛被撒了小盐,一只手就能捏死他。
而贩奴队老大的力气同样比他大,只不过那时候他已经吃过衮衮弥尔的肉,贩奴队老大的力量已经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因此,枭其实光比力量,还远不如这些人。
两人继续往山上走,通过怪熊的吼叫声,他们可以确定怪熊是往另外一个方向离开,无论是怪熊还是土蝼,显然都不会跟他们两人再有交集。
半小时后,他们登上山丘顶端,枭站在一块凸出的岩石上往山的另一边眺望,最后发现远处有炊烟。
“那边有一座村子。”枭指着炊烟,对娑激动道。
有村子就意味着有店铺,有店铺就意味着他可以买到各种厨具。
实话实说,他真受够叶子做的锅,匕首削的木棍做的汤勺,还有其它零零总总的‘厨具’,等到了村子,肯定要买齐所有厨具。
再也不需要担心锅随时可能穿孔,而且有铁锅意味着他可以炒菜、可以焖菜、煎肉、炸肉!
“走吧!”
枭从岩石上跳下,对娑说道。
这是什么?”娑见枭激动的样子,不由开口问道。
枭取出一块干净的布,回答道:“这是眼珠果,有一道菜必须有这个果子。”
“什么菜?”娑好奇地问道,同时有些期待。
枭做的菜不但好吃,而且吃完对身体还有巨大的帮助,甚至让人获得匪夷所思的超能力,因此她渐渐喜欢上吃枭做的菜。
“那道菜的名字叫‘百目脍’,需要搜集一百种动物的眼珠子,然后经过很多工序才能够做出来,每吃一颗眼珠,吃的人就会随机在身体上长出一颗眼珠。”枭并没有卖关子,直接介绍道。
他一边说一边摘果子,而娑则露出嫌弃的表情。
一想到自己身上长出大量眼珠子,她就感觉不寒而栗,反正她打死也不会吃百目脍这道菜。
枭好笑的看了娑一眼,接着道:“不过还有另外一道菜,算是百目脍的改良版,只需眼珠果跟混珠鱼的眼球就可以完成,不但特别的好吃,而且吃完还会随机获得一种跟眼睛有关的能力,比如千里眼、透.视.眼之类的。”
“那枭哥哥知道哪里有混珠鱼吗?”娑眼睛一亮,开口问道。
枭摇头道:“不知道,不过混珠鱼因为眼睛很特殊,如同珍珠而闻名,只要找到大城市,应该可以在珠宝店买到混珠鱼眼睛做的珠宝,到时候直接拿来做菜就可以了。”
反正现在他们有钱!
正如他所说,混珠鱼之所以叫混珠鱼,其实就是因为眼球太像珍珠,甚至材质比珍珠还要好。这个世界也有鱼目混珠这个词,但这个词却是褒义词,意思跟我们所知
道的意思完全不一样。
在这个世界,鱼目混珠的意思类似于沙里淘金,即使在一堆鱼目中也可能藏有混珠鱼的眼睛。
“走吧!”
枭采集完眼珠果,小心翼翼的放好,对娑笑着说道。
他的心情很不错,毕竟如果可以得到透.视.眼,他就可以更容易观察狮蚁蜂,寻找到狮蚁蜂的弱点。
当然,得不到透.视.眼,千里眼也不是不能接受。
两人在草丛里继续前进,一路走走停停,枭时不时都能够发现一些可以用于烹饪的材料,按他的话说就是这些材料比较难找才需要搜集,但在他眼里其实杂草也是材料,只是杂草太容易获得,因此不需要刻意储备。
毕竟《大吃一经》里有言,世界上一切都可以用于烹饪。
泥土是用来做叫化鸡的材料,杂草可以用来做清草饼,即使是屎尿也可以用来调配药膳,只要有人能吃的下……
枭认同《大吃一经》的理论。
半小时后,枭与娑听到远处传来的吼叫声。
“是怪熊!”娑肯定地说道。
枭点头道:“嗯,感觉应该受伤了,不过土蝼杀不了怪熊,最多也就是让怪熊吃点小亏,我们继续走吧。”
他很了解怪熊与土蝼,在《大吃一经》里,这两种生物都是上佳的食材,弱点与优点都有描述。
怪熊在森林里就是土霸王,只要不遇到少数几种游荡型的野兽,基本上是无敌的存在,土蝼想要杀死怪熊,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将怪熊困在地洞里,慢慢将怪熊耗死。
现在怪熊已经跑出地洞,土蝼不可能杀死一心想要逃跑的怪熊,最多就是让怪熊受点无伤大雅的小伤。
其实枭挺眼馋怪熊的肉,如果能够得到怪熊的肉做食材,他就可以烹饪出让人获得怪力的菜肴。
别看之前他杀死东谷跟贩奴队老大似乎很容易,但这完全是因为两者都没有跟他比拼力气。
东谷就不用说,当时如果不是眼睛被撒了小盐,一只手就能捏死他。
而贩奴队老大的力气同样比他大,只不过那时候他已经吃过衮衮弥尔的肉,贩奴队老大的力量已经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因此,枭其实光比力量,还远不如这些人。
两人继续往山上走,通过怪熊的吼叫声,他们可以确定怪熊是往另外一个方向离开,无论是怪熊还是土蝼,显然都不会跟他们两人再有交集。
半小时后,他们登上山丘顶端,枭站在一块凸出的岩石上往山的另一边眺望,最后发现远处有炊烟。
“那边有一座村子。”枭指着炊烟,对娑激动道。
有村子就意味着有店铺,有店铺就意味着他可以买到各种厨具。
实话实说,他真受够叶子做的锅,匕首削的木棍做的汤勺,还有其它零零总总的‘厨具’,等到了村子,肯定要买齐所有厨具。
再也不需要担心锅随时可能穿孔,而且有铁锅意味着他可以炒菜、可以焖菜、煎肉、炸肉!
“走吧!”
枭从岩石上跳下,对娑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