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中国功夫(上)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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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看得饶有兴趣。
比赛之前,先要签生死状,楚歌随手在白纸上写下了”葛楚”的假名,就向拳台走去。
楚歌的对手是一个典型的美国白人,这家伙带着一副骨质的拳套,手指关节处凸出了十支像是骨刺一样的东西,这样的拳头打在身上,立刻就是几个小孔,除此之外,他还穿着一双钉鞋,鞋子前面的开口处,隐约有雪白的光芒闪耀。
“现在上场的,是美国前八十公斤级拳王约翰!约翰身高一米八八,体重八十二公斤,他是在三年前宣布退役的,退役之后,就进入了黑市拳坛,这三年来,他一共只打了十五场比赛,但是每一场比赛,都以压倒性的优势取得了胜利,约翰曾经说过,一个拳击手要保持状态,不是要拼命的打比赛,也不是要亡命的练习,而是需要不断的思考,不断的超越和创新,今天,我们的拳王又会给我们带来怎样的惊喜呢?”很显然,主办方对自己国家的选手还是很袒护的,约翰腰上束着象征职业拳坛最高荣誉的拳王金腰带,耀武扬威的走了上来。
台下的喝彩声明显比其他人要热烈一些,看来这个约翰,也算是明星人物了。
“现在上场的,是来自中国的年轻选手葛楚,葛选手从来没有参加过黑市拳比赛,战绩为零,22岁,身高一米七零,体重四十八公斤,深蹲力量未知,握推力量未知,不是黑市职业拳手。”这个资料一报出来,场外大部分的人都笑了。
这明明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刚刚进入黑市拳坛的新手嘛!怎么就跑到这象征黑市拳最高档次的比赛上来了?他应该到那些黑糊糊的小店子里去跟市井小民打架,搏众人一笑吧。
等到楚歌慢悠悠的走到台边,小心翼翼的拨开绳索从空隙中钻过去的时候,台下的笑声达到了**,同时响起了强烈的嘘声。
“下来吧,小鬼。”
“哈哈,约翰,你碰到了一个小丑呀!”
“打死他吧,约翰,给你一秒钟!”
楚歌穿着一身休闲装,很轻松的站在拳台上,冲着对面的约翰笑了一笑:“大个子,你好啊。”
约翰低声吼叫着,并不回话,在他看来,黑市拳的赛场上,能同时出现在拳台上的两个人,已经注定了是生死之敌,而跟敌人,是没什么客气好讲的,再说他,也根本听不懂楚歌所说的汉语。
约翰微微屈起身体,两手举到面门的高度,摆出了职业拳击手的架势,作为前国家级拳王,很显然他的进攻武器和大多数的黑市拳手都不一样,是集中在两只拳头上的,约翰的手臂非常长,在狭小的拳台上,几乎一伸手,一跨步,就能够覆盖整个拳台,楚歌站在他面前,头顶还没有他的下巴高,对比十分明显,不了解情况的人绝对看得捏一把冷汗,可是唐果和田龙都见识过楚歌的变态防御,一个个笑眯眯的在那看好戏。
唐果跑到田龙身边:“田老大,身上有没有钱?”
田龙道:“有,干什么?”
唐果笑道:“都借给我,等会还你。”
于是田龙就把身上全部的现金都掏了出来,共计两万美圆左右。
唐果拿着钱,立刻跑去下注,买楚歌赢,这时候,盘口那里已经下得满满的了,不过全部都是买约翰赢的,一边的台面上空荡荡的,一面却堆满了钱币,唐果把这两万美圆往楚歌的名字上一丢,顿时就惹得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你,真的买他赢?”庄家问。
“当然,”唐果肯定的点点头:“要发财当然要买冷门,我相信他肯定会赢的。”
于是所有人都哄笑了。
这些人都是常年观看黑市拳赛的,他们对于拳手的能力估算,往往比一些专业拳师还要准确,至于买冷门赚钱的道理,他们当然也都懂,可是这一次,无论怎么看,也看不出那个东方来的小个子有丝毫的胜算,所以,即使是再爱买冷门的人,也不愿意去相信楚歌。
说来说去,还是楚歌那一身休闲装把他们给刺激了,他们不愿意相信,居然有人在这样生死由命的拳台上因为嫌麻烦而穿着一身累赘的衣服比赛,他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是一个还连黑市拳到底是什么东西都没弄明白的家伙,傻呼呼的上台找死去了。
唐果才懒得跟他们说,他只是注意的看了一下牌子上写的陪率,约翰是一陪一点一,楚歌是一陪一百。
也就是说,楚歌如果赢了,将有一百倍以上的利润等着他。
这一刻,我们的唐果不无恶意的想到:如果我押上十万美圆,那不是转手就是一千万吗?冠军奖金都赚出来了。
台上,已经打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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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尸道》,怎么也睡不着觉……一闭眼睛就想起那个'操尸'———老道!恩,字是少点,不过有够爽!大家藏起来养肥了看吧!
也看得饶有兴趣。
比赛之前,先要签生死状,楚歌随手在白纸上写下了”葛楚”的假名,就向拳台走去。
楚歌的对手是一个典型的美国白人,这家伙带着一副骨质的拳套,手指关节处凸出了十支像是骨刺一样的东西,这样的拳头打在身上,立刻就是几个小孔,除此之外,他还穿着一双钉鞋,鞋子前面的开口处,隐约有雪白的光芒闪耀。
“现在上场的,是美国前八十公斤级拳王约翰!约翰身高一米八八,体重八十二公斤,他是在三年前宣布退役的,退役之后,就进入了黑市拳坛,这三年来,他一共只打了十五场比赛,但是每一场比赛,都以压倒性的优势取得了胜利,约翰曾经说过,一个拳击手要保持状态,不是要拼命的打比赛,也不是要亡命的练习,而是需要不断的思考,不断的超越和创新,今天,我们的拳王又会给我们带来怎样的惊喜呢?”很显然,主办方对自己国家的选手还是很袒护的,约翰腰上束着象征职业拳坛最高荣誉的拳王金腰带,耀武扬威的走了上来。
台下的喝彩声明显比其他人要热烈一些,看来这个约翰,也算是明星人物了。
“现在上场的,是来自中国的年轻选手葛楚,葛选手从来没有参加过黑市拳比赛,战绩为零,22岁,身高一米七零,体重四十八公斤,深蹲力量未知,握推力量未知,不是黑市职业拳手。”这个资料一报出来,场外大部分的人都笑了。
这明明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刚刚进入黑市拳坛的新手嘛!怎么就跑到这象征黑市拳最高档次的比赛上来了?他应该到那些黑糊糊的小店子里去跟市井小民打架,搏众人一笑吧。
等到楚歌慢悠悠的走到台边,小心翼翼的拨开绳索从空隙中钻过去的时候,台下的笑声达到了**,同时响起了强烈的嘘声。
“下来吧,小鬼。”
“哈哈,约翰,你碰到了一个小丑呀!”
“打死他吧,约翰,给你一秒钟!”
楚歌穿着一身休闲装,很轻松的站在拳台上,冲着对面的约翰笑了一笑:“大个子,你好啊。”
约翰低声吼叫着,并不回话,在他看来,黑市拳的赛场上,能同时出现在拳台上的两个人,已经注定了是生死之敌,而跟敌人,是没什么客气好讲的,再说他,也根本听不懂楚歌所说的汉语。
约翰微微屈起身体,两手举到面门的高度,摆出了职业拳击手的架势,作为前国家级拳王,很显然他的进攻武器和大多数的黑市拳手都不一样,是集中在两只拳头上的,约翰的手臂非常长,在狭小的拳台上,几乎一伸手,一跨步,就能够覆盖整个拳台,楚歌站在他面前,头顶还没有他的下巴高,对比十分明显,不了解情况的人绝对看得捏一把冷汗,可是唐果和田龙都见识过楚歌的变态防御,一个个笑眯眯的在那看好戏。
唐果跑到田龙身边:“田老大,身上有没有钱?”
田龙道:“有,干什么?”
唐果笑道:“都借给我,等会还你。”
于是田龙就把身上全部的现金都掏了出来,共计两万美圆左右。
唐果拿着钱,立刻跑去下注,买楚歌赢,这时候,盘口那里已经下得满满的了,不过全部都是买约翰赢的,一边的台面上空荡荡的,一面却堆满了钱币,唐果把这两万美圆往楚歌的名字上一丢,顿时就惹得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你,真的买他赢?”庄家问。
“当然,”唐果肯定的点点头:“要发财当然要买冷门,我相信他肯定会赢的。”
于是所有人都哄笑了。
这些人都是常年观看黑市拳赛的,他们对于拳手的能力估算,往往比一些专业拳师还要准确,至于买冷门赚钱的道理,他们当然也都懂,可是这一次,无论怎么看,也看不出那个东方来的小个子有丝毫的胜算,所以,即使是再爱买冷门的人,也不愿意去相信楚歌。
说来说去,还是楚歌那一身休闲装把他们给刺激了,他们不愿意相信,居然有人在这样生死由命的拳台上因为嫌麻烦而穿着一身累赘的衣服比赛,他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是一个还连黑市拳到底是什么东西都没弄明白的家伙,傻呼呼的上台找死去了。
唐果才懒得跟他们说,他只是注意的看了一下牌子上写的陪率,约翰是一陪一点一,楚歌是一陪一百。
也就是说,楚歌如果赢了,将有一百倍以上的利润等着他。
这一刻,我们的唐果不无恶意的想到:如果我押上十万美圆,那不是转手就是一千万吗?冠军奖金都赚出来了。
台上,已经打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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