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招蜂引蝶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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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李氏亲自从竹竿尖端上把蝴蝶摘了下来,放到刘御眼前来回摇晃着,笑道:“大殿下,您看这个……”
她的话还没说完,那只蝴蝶就被刘御不耐烦地伸手拨开了,李氏不禁愣了一下,本来还以为他已经对蝴蝶不感兴趣了,却见他还是伸手在空中挥舞着,急忙连声催促道:“再去捉,找几只更大的、更漂亮的。”
拿着长竹竿的侍卫大声点头答应了,正想扭头去抓,不料另外一位跟他一同捕蝴蝶的侍卫冷不丁开口道:“婶子,您看,似乎大殿下想要的不是蝴蝶而是蜜蜂。”
李氏又是一愣,连忙凝神看去,果然刘御只有在蜜蜂靠近的时候才会伸手抓取。
这个发现让她着实难为了一会儿,毕竟蜜蜂不是蝴蝶,人家屁股后面还长着刺,不小心就受伤了,以刘御的身份,就是身上被蚊子咬出来疙瘩她都要遭到王宪嫄责骂,何况是被蜜蜂亲吻一下,可不是闹着玩的。
只不过李氏看这位嫡长公主似乎确确实实对蜜蜂很感兴趣,还在两厢为难之际,骤然听到刚刚那名发现问题的侍卫道:“婶子要是害怕昆虫伤人,不如找点瓶瓶罐罐把它们装起来。”
这倒真是一个好主意,瓶瓶罐罐都是现成的,武陵王在前厅设宴,路太妃在后院摆席,都是开了酒坛的,只不过武陵王那边是正式场合毕竟不好打扰,但刘御可是路惠男的心肝肉,还是去那边讨要比较保险。
正好也告诉一下太妃,大殿下看上了花园里的蜜蜂,停留在这边玩耍一会儿,省得老人家心急。
李氏思量了一会儿,最终打定了主意,因为后面都是女眷,只能由自己过去,可看刘御的样子显然是不想走的,她的视线在刚刚的两名侍卫脸上扫了一遭。
经过之前的短暂相处,李氏觉得拿竹竿的那名侍卫有点小聪明不假,可是还不如另一名稳重可靠,因此把刘御小心翼翼递到了后者手上:“先帮我看着点大殿下,我去内院找个婢女进去通报一声,立刻就出来,千万别出了差错。”
她确实去了就回,路惠男一听自己的孙女竟然还有这样的爱好,惊讶的同时也是很支持,只不过出来的不仅仅是李氏,褚渊也找了个借口跟着一块出来了。
李氏一路走着,忍不住看了他一眼,褚氏是南朝宋数一数二的大族,这次从河南阳翟特意赶过来,给足了武陵王面子。
褚渊说想去前面跟自己父亲在一起,自然也要路过花园,两人一道走了一段路,褚渊站在花园里就没再挪脚,他一指前方道:“瞧,那不就是大殿下吗?”
李氏心道你这不是废话么,我自己从小奶大的孩子难道我能认不出来?却考虑到褚渊的身份,不好说别的,连连点头表示赞同。
褚渊大踏步走向前方,见刘御白白胖胖的小手在半空中挥舞着,颇觉有趣,一挑眉梢扭头道:“大殿下真是憨态可掬。”
憨态可掬又见憨态可掬,刘御看着李氏怀里抱着的那个酒瓶,黑沉沉的眼眸微微一眯,并没有再把不悦明确表现出来。
此时拿着竹竿的侍卫就已经用竿子黏住了四五只蜜蜂,连忙摘下来给李氏塞在罐子里,然后又十分殷勤地继续忙碌。
他知道自己刚刚的表现弱了同伴一筹,此时有心好好展现自我,手中的竹竿挥舞得格外卖力,不多时就抓住了十几只蜜蜂,一一塞进了酒罐里。
李氏觉得差不多了,便把酒罐试探性地递给了刘御,见他似乎很高兴地主动伸手接了过去,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褚渊见一个小奶娃儿抱着一个比他脑袋还大的酒罐翻来覆去看,被这个场景逗得一乐,向前移步想要摸摸他一看就手感很好的头发。
此时李氏突然发出一声惊呼,她看到刘御竟然不知道怎么摸索得,直接把薄薄的酒盖揭了下来,还把手伸了进去。
她来不及阻止,就看到刘御飞快把手缩了回来,他两根短手指指尖似乎还夹杂着一点属于蜜蜂的黄色。
刘御微微张开嘴巴,发出一声含糊短促的“啊”声,仿若受到疼痛和惊吓的双重驱使,抬手下意识一般把罐子直接甩了出去——正朝着前方的褚渊方向。
小肚鸡肠是他的宗旨,有仇必报是他的格言,刘御看着酒罐砸在对方脑门上,二十多只蜜蜂把褚渊围了起来,便没再看,低头摊开手指,在他的两根完好无损的短胖手指之间,是一只已经被夹死了的蜜蜂。
他从来不会在报复别人的时候伤害自己,刘御是一个十分爱惜自己身体的人,他上辈子不仅黄赌毒丁点不沾,连抽烟喝酒的习惯都没有,同时还是一个极端的禁欲主义者,厌恶同其他人的一切非必要身体接触。
褚渊只感觉眼前一大片黄色的小斑点,被激怒的蜜蜂表现出了不小的攻击性,连忙用袖子遮脸。
李氏一时失了主意,她本身也不是一个有主见的人,胆子又小,手足发软地放声尖叫。
拿着竹竿的侍卫见终于等来了自己想要的出头机会,精神一震,二话不说立刻扑了上去,表现出衷心护主的神态。
抱着刘御的那名侍卫却反应截然不同,他二话不说甩开袖子护住怀里的刘御,也没有向上冲的意思,反而飞快后退。
等脱离了蜜蜂可能的涉猎范围,侍卫解开衣衫,把刘御从头到脚护得滴水不漏。
眼前的视野范围被侍卫服遮住了,刘御眼睛一眯,他觉得自己今天的收获绝对不是所谓的给褚渊一个小教训找回面子,反而是发现了一个可用之才,虽然算不上是璞玉,却也不是不可雕的朽木。
作者有话要说: orz昨天写到十二点才睡,今天出去了一整天,十一点半才组团回到宾馆,一直码字到现在,站了一天快要累死了,逛颐和园和吃饭的时间压根没有在地铁耗的时间长QAQ不过德云社的相声还挺不错的,睁不开眼睛了,还要战另一篇,好想去死QAQ
这张多写点,很抱歉大家,没能履行两点半更新的承诺QAQ
bsp; 李氏亲自从竹竿尖端上把蝴蝶摘了下来,放到刘御眼前来回摇晃着,笑道:“大殿下,您看这个……”
她的话还没说完,那只蝴蝶就被刘御不耐烦地伸手拨开了,李氏不禁愣了一下,本来还以为他已经对蝴蝶不感兴趣了,却见他还是伸手在空中挥舞着,急忙连声催促道:“再去捉,找几只更大的、更漂亮的。”
拿着长竹竿的侍卫大声点头答应了,正想扭头去抓,不料另外一位跟他一同捕蝴蝶的侍卫冷不丁开口道:“婶子,您看,似乎大殿下想要的不是蝴蝶而是蜜蜂。”
李氏又是一愣,连忙凝神看去,果然刘御只有在蜜蜂靠近的时候才会伸手抓取。
这个发现让她着实难为了一会儿,毕竟蜜蜂不是蝴蝶,人家屁股后面还长着刺,不小心就受伤了,以刘御的身份,就是身上被蚊子咬出来疙瘩她都要遭到王宪嫄责骂,何况是被蜜蜂亲吻一下,可不是闹着玩的。
只不过李氏看这位嫡长公主似乎确确实实对蜜蜂很感兴趣,还在两厢为难之际,骤然听到刚刚那名发现问题的侍卫道:“婶子要是害怕昆虫伤人,不如找点瓶瓶罐罐把它们装起来。”
这倒真是一个好主意,瓶瓶罐罐都是现成的,武陵王在前厅设宴,路太妃在后院摆席,都是开了酒坛的,只不过武陵王那边是正式场合毕竟不好打扰,但刘御可是路惠男的心肝肉,还是去那边讨要比较保险。
正好也告诉一下太妃,大殿下看上了花园里的蜜蜂,停留在这边玩耍一会儿,省得老人家心急。
李氏思量了一会儿,最终打定了主意,因为后面都是女眷,只能由自己过去,可看刘御的样子显然是不想走的,她的视线在刚刚的两名侍卫脸上扫了一遭。
经过之前的短暂相处,李氏觉得拿竹竿的那名侍卫有点小聪明不假,可是还不如另一名稳重可靠,因此把刘御小心翼翼递到了后者手上:“先帮我看着点大殿下,我去内院找个婢女进去通报一声,立刻就出来,千万别出了差错。”
她确实去了就回,路惠男一听自己的孙女竟然还有这样的爱好,惊讶的同时也是很支持,只不过出来的不仅仅是李氏,褚渊也找了个借口跟着一块出来了。
李氏一路走着,忍不住看了他一眼,褚氏是南朝宋数一数二的大族,这次从河南阳翟特意赶过来,给足了武陵王面子。
褚渊说想去前面跟自己父亲在一起,自然也要路过花园,两人一道走了一段路,褚渊站在花园里就没再挪脚,他一指前方道:“瞧,那不就是大殿下吗?”
李氏心道你这不是废话么,我自己从小奶大的孩子难道我能认不出来?却考虑到褚渊的身份,不好说别的,连连点头表示赞同。
褚渊大踏步走向前方,见刘御白白胖胖的小手在半空中挥舞着,颇觉有趣,一挑眉梢扭头道:“大殿下真是憨态可掬。”
憨态可掬又见憨态可掬,刘御看着李氏怀里抱着的那个酒瓶,黑沉沉的眼眸微微一眯,并没有再把不悦明确表现出来。
此时拿着竹竿的侍卫就已经用竿子黏住了四五只蜜蜂,连忙摘下来给李氏塞在罐子里,然后又十分殷勤地继续忙碌。
他知道自己刚刚的表现弱了同伴一筹,此时有心好好展现自我,手中的竹竿挥舞得格外卖力,不多时就抓住了十几只蜜蜂,一一塞进了酒罐里。
李氏觉得差不多了,便把酒罐试探性地递给了刘御,见他似乎很高兴地主动伸手接了过去,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褚渊见一个小奶娃儿抱着一个比他脑袋还大的酒罐翻来覆去看,被这个场景逗得一乐,向前移步想要摸摸他一看就手感很好的头发。
此时李氏突然发出一声惊呼,她看到刘御竟然不知道怎么摸索得,直接把薄薄的酒盖揭了下来,还把手伸了进去。
她来不及阻止,就看到刘御飞快把手缩了回来,他两根短手指指尖似乎还夹杂着一点属于蜜蜂的黄色。
刘御微微张开嘴巴,发出一声含糊短促的“啊”声,仿若受到疼痛和惊吓的双重驱使,抬手下意识一般把罐子直接甩了出去——正朝着前方的褚渊方向。
小肚鸡肠是他的宗旨,有仇必报是他的格言,刘御看着酒罐砸在对方脑门上,二十多只蜜蜂把褚渊围了起来,便没再看,低头摊开手指,在他的两根完好无损的短胖手指之间,是一只已经被夹死了的蜜蜂。
他从来不会在报复别人的时候伤害自己,刘御是一个十分爱惜自己身体的人,他上辈子不仅黄赌毒丁点不沾,连抽烟喝酒的习惯都没有,同时还是一个极端的禁欲主义者,厌恶同其他人的一切非必要身体接触。
褚渊只感觉眼前一大片黄色的小斑点,被激怒的蜜蜂表现出了不小的攻击性,连忙用袖子遮脸。
李氏一时失了主意,她本身也不是一个有主见的人,胆子又小,手足发软地放声尖叫。
拿着竹竿的侍卫见终于等来了自己想要的出头机会,精神一震,二话不说立刻扑了上去,表现出衷心护主的神态。
抱着刘御的那名侍卫却反应截然不同,他二话不说甩开袖子护住怀里的刘御,也没有向上冲的意思,反而飞快后退。
等脱离了蜜蜂可能的涉猎范围,侍卫解开衣衫,把刘御从头到脚护得滴水不漏。
眼前的视野范围被侍卫服遮住了,刘御眼睛一眯,他觉得自己今天的收获绝对不是所谓的给褚渊一个小教训找回面子,反而是发现了一个可用之才,虽然算不上是璞玉,却也不是不可雕的朽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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