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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分钟后,父子两站在了酒吧一条街入口。即使还没踏进酒吧,劲爆的重音乐就已经像是敲打在心脏上一样猛烈。年逾四十的胡启天看起来成熟、刚硬,站在酒吧门前 没一会儿,就已经有好几名路过的女性朝他抛来挑逗的讯息。
如果在平时,胡启天可能会往那些穿着暴露、身材火辣的女郎身上多看几眼,可今天不一样,他可是带着儿子胡律来的。
“怎样?这地方不错吧?”胡启天瞥见有女性将视线落在胡律身上,不禁有些揶揄地拍了拍胡律的肩膀,“儿子,爸今天请你喝酒,如果看到有喜欢的女孩子,也不妨告诉爸爸!爸可是身经百战的啊!”他颇有意味地说。
胡律漆黑的眼睛直直盯着酒吧里边舞台上疯狂摇摆呐喊的视觉系乐队,面无表情地转过身,却被胡启天一把拉住,半强迫式地进入了酒吧。
一踏入酒吧,激烈的音乐风暴顿时盖过了一切。灯光炫目地划过人群,划过垂吊不规则金属饰物的天花板,划过吧台划过舞台,空气里混杂着烟味酒味以及各种体味,胡律拧起眉,脚跟才往后提了一下,就被胡启天拉着钻入了人群。
音乐正是高-潮,电吉他与架子鼓疯狂地颤动,人群的尖叫声一波接着一波。胡启天一边拉着胡律往前走,一边回过头来说了些什么。可周围的激情呼喊却盖过了他的话。胡律的视线在他的脸上停留了片刻,就移向了舞台的方向,透过人群间隙从那个方向射来的光将他的眼睛照得一片晶亮。
胡启天好笑地看着胡律脸上显而易见的崇拜表情,抬手揉了揉胡律的头发,拉着他在吧台前坐了下来。“喜欢摇滚?”他问。
胡律摇了摇头,又点了下头,其间视线一直没有从舞台移开。他那双黑漆漆的眼睛像是蒙上一层水光,少了平时那种直勾勾的慑人感,多了几分孩子气的灵动。
他不是喜欢摇滚,而是喜欢所有唱歌唱得好的人——或者可以称之为崇拜,鉴于这是除了自杀之外他所尝试过的唯一做不好的事,对能在这方面表现突出的人,胡律都抱着几分敬意。
胡启天第一次看到胡律对什么东西表现出兴趣,也是第一次看到胡律这么生动的表情。他有些欣慰地笑了笑,心头却不免涌起几分苦涩。将一杯果汁塞到胡律手里,他转过头,顺着胡律的视线看向被人群层层包围的舞台。
随着最后一个震音,一曲终结。舞台中央那名主唱从台下接到了信号,在队友离场的时候依然站在台上。“朋友们,有一位漂亮的小姐想要上台献唱,你们的意见呢?”
在他说话的同时,一名大约二十六七岁的女人走上了台。她穿着火辣牛仔超短裤,上身一件白色吊带衫,胸围惊人,露在外边的手臂、腰部和腹部的皮肤都呈蜜色,没有丝毫赘肉。染成巧克力色的长卷发披在背后,她的眼线画得很深,典型的浓妆,红唇烈焰,妩媚诱-惑。
人群里顿时发出声声尖叫,这声音在女人毫不羞怯地朝人群送出飞吻时达到了一个顶点。挎着吉他的主唱将话筒递给了女人,女人朝场下露出一个妩媚的笑,抬手勾了勾手指,“come on,baby~”
血脉喷张的男人们几乎掀掉了天花板。连一直表现得很淡定的胡启天都忍不住朝她多看了两眼。“儿子,不喜欢这类型的?”胡启天奇怪地看了一眼胡律,刚刚还表情热切,现在却冷下来了。
胡律低头喝了一口果汁,什么话也没说。
第二天,胡启天安排的路线是妈祖庙、海事博物馆。两个景点相隔不远,游览完妈祖庙,父子两便步行前往海事博物馆。妈祖庙建在山上,由于莫海旅游开发,这座原本应该是荒山的小山被设计成迂回环绕的园林,每个转弯的地方都设有中英文标识的路标。
就在前方那个路标旁边,站着一名彪形大汉。他的高度超过了两米,肩宽几乎有平常人的两倍宽,胳膊更是比普通人的大腿还要粗,浑身肌肉机理分明,铮亮的光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很明显是个不好惹的人物。
在他旁边站着一名大约三十岁的男人,身高也超过了一米九,身材偏瘦,与光头大汉背心短裤不同,他穿着衬衣长裤,显得文明许多,笔直的站姿和严谨的神情让人联想起军人。
胡律看见这两人,眼睛不自觉地眯了一下。“巧合吗?不,应该不是……”
一看见胡律几人,那光头大汉像是得救了一样朝离得最近的胡启天问起路来,那股黑社会一样的彪悍气势一下子变成了巨熊一样的傻傻憨憨,让人忍俊不禁。问到方向后,他立刻转身朝前跑去,速度快得令人惊讶。那名高瘦男人抿着嘴唇,朝胡启天点了点头,视线扫过胡律,刻意停顿了一下与胡律对了一下视线,才转身朝同伴追去。
“看来确实不是巧合了……”胡律高高挑起嘴角,灿烂地笑了起来。他可以预见,他将会遇到一些相当有趣的事情。
十几分钟后,父子两站在了酒吧一条街入口。即使还没踏进酒吧,劲爆的重音乐就已经像是敲打在心脏上一样猛烈。年逾四十的胡启天看起来成熟、刚硬,站在酒吧门前 没一会儿,就已经有好几名路过的女性朝他抛来挑逗的讯息。
如果在平时,胡启天可能会往那些穿着暴露、身材火辣的女郎身上多看几眼,可今天不一样,他可是带着儿子胡律来的。
“怎样?这地方不错吧?”胡启天瞥见有女性将视线落在胡律身上,不禁有些揶揄地拍了拍胡律的肩膀,“儿子,爸今天请你喝酒,如果看到有喜欢的女孩子,也不妨告诉爸爸!爸可是身经百战的啊!”他颇有意味地说。
胡律漆黑的眼睛直直盯着酒吧里边舞台上疯狂摇摆呐喊的视觉系乐队,面无表情地转过身,却被胡启天一把拉住,半强迫式地进入了酒吧。
一踏入酒吧,激烈的音乐风暴顿时盖过了一切。灯光炫目地划过人群,划过垂吊不规则金属饰物的天花板,划过吧台划过舞台,空气里混杂着烟味酒味以及各种体味,胡律拧起眉,脚跟才往后提了一下,就被胡启天拉着钻入了人群。
音乐正是高-潮,电吉他与架子鼓疯狂地颤动,人群的尖叫声一波接着一波。胡启天一边拉着胡律往前走,一边回过头来说了些什么。可周围的激情呼喊却盖过了他的话。胡律的视线在他的脸上停留了片刻,就移向了舞台的方向,透过人群间隙从那个方向射来的光将他的眼睛照得一片晶亮。
胡启天好笑地看着胡律脸上显而易见的崇拜表情,抬手揉了揉胡律的头发,拉着他在吧台前坐了下来。“喜欢摇滚?”他问。
胡律摇了摇头,又点了下头,其间视线一直没有从舞台移开。他那双黑漆漆的眼睛像是蒙上一层水光,少了平时那种直勾勾的慑人感,多了几分孩子气的灵动。
他不是喜欢摇滚,而是喜欢所有唱歌唱得好的人——或者可以称之为崇拜,鉴于这是除了自杀之外他所尝试过的唯一做不好的事,对能在这方面表现突出的人,胡律都抱着几分敬意。
胡启天第一次看到胡律对什么东西表现出兴趣,也是第一次看到胡律这么生动的表情。他有些欣慰地笑了笑,心头却不免涌起几分苦涩。将一杯果汁塞到胡律手里,他转过头,顺着胡律的视线看向被人群层层包围的舞台。
随着最后一个震音,一曲终结。舞台中央那名主唱从台下接到了信号,在队友离场的时候依然站在台上。“朋友们,有一位漂亮的小姐想要上台献唱,你们的意见呢?”
在他说话的同时,一名大约二十六七岁的女人走上了台。她穿着火辣牛仔超短裤,上身一件白色吊带衫,胸围惊人,露在外边的手臂、腰部和腹部的皮肤都呈蜜色,没有丝毫赘肉。染成巧克力色的长卷发披在背后,她的眼线画得很深,典型的浓妆,红唇烈焰,妩媚诱-惑。
人群里顿时发出声声尖叫,这声音在女人毫不羞怯地朝人群送出飞吻时达到了一个顶点。挎着吉他的主唱将话筒递给了女人,女人朝场下露出一个妩媚的笑,抬手勾了勾手指,“come on,baby~”
血脉喷张的男人们几乎掀掉了天花板。连一直表现得很淡定的胡启天都忍不住朝她多看了两眼。“儿子,不喜欢这类型的?”胡启天奇怪地看了一眼胡律,刚刚还表情热切,现在却冷下来了。
胡律低头喝了一口果汁,什么话也没说。
第二天,胡启天安排的路线是妈祖庙、海事博物馆。两个景点相隔不远,游览完妈祖庙,父子两便步行前往海事博物馆。妈祖庙建在山上,由于莫海旅游开发,这座原本应该是荒山的小山被设计成迂回环绕的园林,每个转弯的地方都设有中英文标识的路标。
就在前方那个路标旁边,站着一名彪形大汉。他的高度超过了两米,肩宽几乎有平常人的两倍宽,胳膊更是比普通人的大腿还要粗,浑身肌肉机理分明,铮亮的光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很明显是个不好惹的人物。
在他旁边站着一名大约三十岁的男人,身高也超过了一米九,身材偏瘦,与光头大汉背心短裤不同,他穿着衬衣长裤,显得文明许多,笔直的站姿和严谨的神情让人联想起军人。
胡律看见这两人,眼睛不自觉地眯了一下。“巧合吗?不,应该不是……”
一看见胡律几人,那光头大汉像是得救了一样朝离得最近的胡启天问起路来,那股黑社会一样的彪悍气势一下子变成了巨熊一样的傻傻憨憨,让人忍俊不禁。问到方向后,他立刻转身朝前跑去,速度快得令人惊讶。那名高瘦男人抿着嘴唇,朝胡启天点了点头,视线扫过胡律,刻意停顿了一下与胡律对了一下视线,才转身朝同伴追去。
“看来确实不是巧合了……”胡律高高挑起嘴角,灿烂地笑了起来。他可以预见,他将会遇到一些相当有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