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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睡迷糊了,以为是蚊子。”放开胡子的手,邬铃一脸“真诚”地抱歉。
胡子尚疼得说不出话来。
一直在吃花生的男人起身拍了拍手,又掸了掸落在身上的花生红衣:“不早了,收工。”
想是不敢违逆他的话,胡子忙起身,攥着红肿的手指头跟着他往里走。
“哎,哎,哎我说,这还有人呢!”邬铃追了两步。
男人回过头来,看了看邬铃,又转过去,仿佛很不耐烦:“留下幻象之术吧。”
“我不要。”邬铃拒绝得无敌果断,看着身边仍不断打量自己的胡子一副贼心不死的样子,邬铃决定她要留下小擒拿等一众花拳绣腿。
“行!”男人头都不回的走了。
邬铃心里哎呦一声:“这么干脆利索啊,像我!”
两个人走了之后,邬铃站在原地有一刻钟的时间无所适从,没人告诉她往哪走,刚才走的那些和自己一样受罚的收魂师都是有人带的,现在写着奢极堂的大堂上空无一人。
一柱香的时间,胡子回来了。邬铃注意看,他的手指裹了纱布。
“我们奢大人说了,洪途一向留文不留武,你想留下擒拿术,需要交出你手中的十个洪途铜币。”胡子抬着眼,看着邬铃。
“十……十,十个?你,索,贿!”邬铃道。
胡子,点头。
邬铃叹了口气。
胡子一笑,来这里的收魂师还没有敢跟自己扎刺的呢,这个丫头看着凶,现在也不过如此,脸上都是得意。
邬铃理了理身上的衣服,抬头一字一句道:“我,不,给。”
打起来了,在邬铃来到洪途的第一天。
真打起来胡子其实很厉害。
如果不是打着哈欠穿着睡衣的奢极一脸烦躁地跑出来,邬铃很有可能遭到侮辱。当然,后来邬铃知道,这是自己想多了。长着胡子的孟光衣其实是个……嗯……他喜欢的是也长胡子的人,对于自己的喜爱其实是姐姐妹妹那种。
“他索贿,他找我要十个洪途币。刚才经过装衣馆的时候,灵珊姐姐告诉我这二十铜币这是到了洪途的安家费,是我唯一的钱,不能给他。”冲着一脸烦躁的奢极,邬铃在争取上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你是不是傻?是不是傻?”奢极抬腿踹了胡子一脚。
“就是,这么公然索贿!我看你是不想混了。”邬铃想去补一脚,她补成功了。
奢极想是困得不行了:“爷告诉你要二十!你就要十个,是不是傻?明天别吃饭了。”没什么精神了,奢极唧着鞋,踢里踏拉地消失在了大堂里。
胡子笑了,小人得志。
邬铃都要哭了!这有个说理的地方没有?
结果是没有。
先被封住了所有的灵力,被抢走了二十个钱币,又被解开小擒拿技能,邬铃拿着洪途衙门的报道书走出了奢极堂。
奢极堂为什么叫奢极堂,邬铃现在知道了,怪不得一色沉香摆器,怪不得柱为花梨,梁落紫檀,怪不得盛花生的碟子都是玻璃的,好吧,这时候没玻璃,那是一整块翡翠。怪不得奢极刚才踢里踏拉跑出来的时候手里拎的枕头都是金线灼灼的……怪不得!都是索贿,不对!抢来的!
哼!
好在,邬铃还有公务员的身份,她在洪途衙门受到了“优待”,成为了搬尸队的最高行政长官,独立承担起急难险重的任务。
邬铃抗议过,但结果是,没人再和她说一句话。
就这样每天未时开始,邬铃带着自己的劳动工具——一辆板儿车,一副手套,一身连体的工作服,一个硕大的面罩儿,开始了全新的充满挑战的生活……
第一次看到躺在界际边儿上因为硬闯界际而被洪途封印射死的尸体,横七竖八躺在那里,邬铃直咽口水。若不是李澄的法检底子在那儿,自己这会儿估计也因为惊吓过度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了。
三天干下来,邬铃腰酸背疼脖子硬!尤其是这些失去了辞尘珠的洪途灵魂——本来在这个特殊空间里拥有的实体便不同于人,异常沉重,而且一旦死亡极易腐烂。
邬铃前脚看他被封印之光射中,后脚跑过去他就已经开始流汤儿了,这让邬铃不得不加快速度,以便不让这些汤汤水水流得满大街都是,自己还要帮一个叫常姑姑的人擦大街。
常姑姑也是个受罚的收魂师,大约五十多岁,性格古怪,每天除了抱怨地太脏,什么也不说,邬铃可是不想招惹她。
一周之后,邬铃终于明白了一件事,一件一直困扰她的事情——那就是为什么这些失去辞尘珠的人来到洪途,叫做“永坠洪途”。
邬铃上岗的第八天,她在街上看到了一个漫无目的行走的男人,对这个人印象深刻是因为这个人是她第一天上岗搬的第一具尸体,这个人的眼角上有块儿梅花形红斑。
邬铃半天没缓过神来,以为自己累得眼花了。直到这个人穿过大街,径直走向界际,直到他再一次被封印射死。邬铃捂着嘴,脑子在不停转,原来那个烧尸体的大炉子叫“回魂熔炉”是因为这些失去辞尘珠的灵魂在这洪途之上,根本就是消失不了的!!
在梦中低语:“你等着奢极小儿!你等姑娘我明天休息,回去找你算账……不要以为你长得很像陈伟霆我就会手下留情,你难道不知道姑娘我喜欢的是李易峰吗?!”邬铃第二十九天下班,趴在床上迷糊,累得已经神志不清了,终于迎来了一个月唯一的休息日,“我谁都不喜欢……我要睡觉……”
躺在自己向衙门佘来的第一个月工资租来的小房子里,邬铃觉得恍惚又回到了李澄的时光,加不完的班儿,看不完的尸体。
一觉睡去外面是黑的,当然,她再醒来的时候外面也会是黑的。
她比较悲催地在刚进洪途时就遇到了为期三个月的——永夜。
……我睡迷糊了,以为是蚊子。”放开胡子的手,邬铃一脸“真诚”地抱歉。
胡子尚疼得说不出话来。
一直在吃花生的男人起身拍了拍手,又掸了掸落在身上的花生红衣:“不早了,收工。”
想是不敢违逆他的话,胡子忙起身,攥着红肿的手指头跟着他往里走。
“哎,哎,哎我说,这还有人呢!”邬铃追了两步。
男人回过头来,看了看邬铃,又转过去,仿佛很不耐烦:“留下幻象之术吧。”
“我不要。”邬铃拒绝得无敌果断,看着身边仍不断打量自己的胡子一副贼心不死的样子,邬铃决定她要留下小擒拿等一众花拳绣腿。
“行!”男人头都不回的走了。
邬铃心里哎呦一声:“这么干脆利索啊,像我!”
两个人走了之后,邬铃站在原地有一刻钟的时间无所适从,没人告诉她往哪走,刚才走的那些和自己一样受罚的收魂师都是有人带的,现在写着奢极堂的大堂上空无一人。
一柱香的时间,胡子回来了。邬铃注意看,他的手指裹了纱布。
“我们奢大人说了,洪途一向留文不留武,你想留下擒拿术,需要交出你手中的十个洪途铜币。”胡子抬着眼,看着邬铃。
“十……十,十个?你,索,贿!”邬铃道。
胡子,点头。
邬铃叹了口气。
胡子一笑,来这里的收魂师还没有敢跟自己扎刺的呢,这个丫头看着凶,现在也不过如此,脸上都是得意。
邬铃理了理身上的衣服,抬头一字一句道:“我,不,给。”
打起来了,在邬铃来到洪途的第一天。
真打起来胡子其实很厉害。
如果不是打着哈欠穿着睡衣的奢极一脸烦躁地跑出来,邬铃很有可能遭到侮辱。当然,后来邬铃知道,这是自己想多了。长着胡子的孟光衣其实是个……嗯……他喜欢的是也长胡子的人,对于自己的喜爱其实是姐姐妹妹那种。
“他索贿,他找我要十个洪途币。刚才经过装衣馆的时候,灵珊姐姐告诉我这二十铜币这是到了洪途的安家费,是我唯一的钱,不能给他。”冲着一脸烦躁的奢极,邬铃在争取上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你是不是傻?是不是傻?”奢极抬腿踹了胡子一脚。
“就是,这么公然索贿!我看你是不想混了。”邬铃想去补一脚,她补成功了。
奢极想是困得不行了:“爷告诉你要二十!你就要十个,是不是傻?明天别吃饭了。”没什么精神了,奢极唧着鞋,踢里踏拉地消失在了大堂里。
胡子笑了,小人得志。
邬铃都要哭了!这有个说理的地方没有?
结果是没有。
先被封住了所有的灵力,被抢走了二十个钱币,又被解开小擒拿技能,邬铃拿着洪途衙门的报道书走出了奢极堂。
奢极堂为什么叫奢极堂,邬铃现在知道了,怪不得一色沉香摆器,怪不得柱为花梨,梁落紫檀,怪不得盛花生的碟子都是玻璃的,好吧,这时候没玻璃,那是一整块翡翠。怪不得奢极刚才踢里踏拉跑出来的时候手里拎的枕头都是金线灼灼的……怪不得!都是索贿,不对!抢来的!
哼!
好在,邬铃还有公务员的身份,她在洪途衙门受到了“优待”,成为了搬尸队的最高行政长官,独立承担起急难险重的任务。
邬铃抗议过,但结果是,没人再和她说一句话。
就这样每天未时开始,邬铃带着自己的劳动工具——一辆板儿车,一副手套,一身连体的工作服,一个硕大的面罩儿,开始了全新的充满挑战的生活……
第一次看到躺在界际边儿上因为硬闯界际而被洪途封印射死的尸体,横七竖八躺在那里,邬铃直咽口水。若不是李澄的法检底子在那儿,自己这会儿估计也因为惊吓过度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了。
三天干下来,邬铃腰酸背疼脖子硬!尤其是这些失去了辞尘珠的洪途灵魂——本来在这个特殊空间里拥有的实体便不同于人,异常沉重,而且一旦死亡极易腐烂。
邬铃前脚看他被封印之光射中,后脚跑过去他就已经开始流汤儿了,这让邬铃不得不加快速度,以便不让这些汤汤水水流得满大街都是,自己还要帮一个叫常姑姑的人擦大街。
常姑姑也是个受罚的收魂师,大约五十多岁,性格古怪,每天除了抱怨地太脏,什么也不说,邬铃可是不想招惹她。
一周之后,邬铃终于明白了一件事,一件一直困扰她的事情——那就是为什么这些失去辞尘珠的人来到洪途,叫做“永坠洪途”。
邬铃上岗的第八天,她在街上看到了一个漫无目的行走的男人,对这个人印象深刻是因为这个人是她第一天上岗搬的第一具尸体,这个人的眼角上有块儿梅花形红斑。
邬铃半天没缓过神来,以为自己累得眼花了。直到这个人穿过大街,径直走向界际,直到他再一次被封印射死。邬铃捂着嘴,脑子在不停转,原来那个烧尸体的大炉子叫“回魂熔炉”是因为这些失去辞尘珠的灵魂在这洪途之上,根本就是消失不了的!!
在梦中低语:“你等着奢极小儿!你等姑娘我明天休息,回去找你算账……不要以为你长得很像陈伟霆我就会手下留情,你难道不知道姑娘我喜欢的是李易峰吗?!”邬铃第二十九天下班,趴在床上迷糊,累得已经神志不清了,终于迎来了一个月唯一的休息日,“我谁都不喜欢……我要睡觉……”
躺在自己向衙门佘来的第一个月工资租来的小房子里,邬铃觉得恍惚又回到了李澄的时光,加不完的班儿,看不完的尸体。
一觉睡去外面是黑的,当然,她再醒来的时候外面也会是黑的。
她比较悲催地在刚进洪途时就遇到了为期三个月的——永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