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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Seven出生于1993年、现年23岁,身高185cm、AB型血,性格稍显内敛且不善言谈,我想这可能和我的生活环境有关。
我的身世有点复杂,因为自我懂事那天起,我的妈妈就不允许我叫她妈妈,而我也从未见过我的父亲,究其原因是因为我的母亲是我父亲婚姻的第三者,而我的母亲又是一名知名人士,为能嫁入豪门她在事业顶峰时期背着我父亲怀孕,本以为偷偷将我生下便会母凭子贵取代正宫的位置,但终究也不过是南柯一梦,同时她丢失了自己的事业。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这句话在我母亲身上得到了最好的印证,而大多数人对于真相的到来是无法接受的,我母亲就是这大多数人之一,于是她需要一个发泄口,而这个发泄口就是我,一个还在襁褓中只知道‘哇哇’哭泣的我,但谩骂还不足以够发泄她心中的怒火,她还需要借助外界物质来释放,那就是赌博跟嗜酒。
随着成长,我逐渐开始有了自我意识跟记忆,若可以我宁可没有,因为……因为我的母亲每每输钱或者喝醉酒对着便是一番怒骂殴打,我不明白我做错了什么?我想问、但是不敢,对于别的小朋友脸上的笑容在我脸上是不存在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对的熬,直至我五岁那年,母亲抑郁而终,而我也是在母亲的葬礼上第一次见到了我的父亲,一个豪门之后的大人物。
父亲给我的第一感觉很高大很威严很有气魄,我甚至有些害怕他,我不知道怎样接受这个突然出现在我生活中的男人,而且还要接受他做我的父亲,毕竟我过了五年不知父亲为何物的日子,但事实证明是他想多了。
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我父亲虽然本着一个做父亲的义务将我接回家了,但却从未尽过一天做父亲的责任,对于他而言我是他人生的败笔,所以我属于一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更何况父亲有自己的子女。
从小到大我是在众人异样的眼神下长大,在家里我感受不到家的温暖,在学校我饱受异样的眼神,只因为我是一个孤儿、一个异类、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这造就了我内敛怪癖的性格,我浑浑噩噩的活了十三年,直至我十八岁那年碰到了——她,我的女神,以前是、现在依旧是!
我永远忘记不了,夏日荷花池边柳树下,她一袭白色连衣裙站在那里,回头冲我莞尔一笑的画面,自此之后这画面就永远定格在了我的脑海里,因她身穿一声白色连衣裙、所以就暂且称呼她为白,而之所以会说道白是因为她是我人生的转折点。
因为我不善言谈且性格怪癖,所以自小到大大家眼里我被冠上了‘怪胎’的称号,遭到鄙视的同时也会遭到欺压跟讹诈。班上的值日生是三人一组,这天轮到我所在的小组值日,下午放学后他们如往常一般将所有要做的事情丢给我后便早早回家了,对此我已经习惯。
那天我一个人打扫到很晚,一直到天色暗淡下来,当我准备回家的时候被一群经常欺负我的坏学生拦下,他们问我要钱,可那天我刚好没有钱,但他们不相信,于是夺过我的书包便开始乱翻,在没翻找到钱后对着我就是一顿暴打,那一刻我就想,如若就这样死掉也挺好,但是上天似乎并不接收,因为白出现了!
这是我第二次见到白,原来白是学校副学生会主席,在白的威胁警告下,他们几人畏惧之下落荒而逃。
他们走后,白急前询问我状况,面对白着急的问话和关切的眼神,我不知如何应对,又或者说是我内心的自卑感在作祟,我推开白就冲出了教室,我的两条腿不受自我所控制的急奔着,直至我缓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冲出了学校。
这一夜我一宿没睡,一闭上眼睛全是白的身影,她漂亮、优秀,简直乃天之骄女,她是女神,而我不过是众人眼中的一个怪胎,我俩一个天上一个地上,相差甚远,但是…… 正是因为白的出现,让我浑噩的生活出现了一丝光明。
那晚我为她做了一张素描画,画的就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身着白色连衣裙、一头黑色长发站在柳树下荷花池旁的画面,我将这张素描随身携带,每每我陷入绝望时,只要看到她我就觉得生活充满希望,但让我未曾料想的是上天连我这最后的梦都给粉碎了。
几个星期后的一天,我再次被那几个坏学生堵住,原来他们因为上次的事情一直记恨在心,在与他们进行纠葛时,白的素描画被他们意外发现,同时他们也知道了我暗恋白一事,在他们看来我这想法纯属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们对我嘲讽戏弄不说还将白的画像撕的粉碎,我拼了命的想要阻止,但根本无济于事,他们走后我看着那一地碎片,突然发现他们撕碎的不是白的画像,而是我力量的源泉、我的心,于是我——疯了。
先前我是因为狂喜狂奔,这一刻我是因为绝望狂奔,无声无息的雨悄然而下,仿若也是在为我哭泣,我一口气冲到高架桥上,看着桥下那翻腾的河水,我最终选择了自杀……
……
在结束了Seven的第一次电话采访之后,林宛白被他所讲的故事震撼,她万万没想到这个红遍全球的巨星竟然有着这样的童年过往,她突然发现自己很过分,因为让他讲述这些无疑是将他那本已结痂的伤口再次撕裂开给她看,这让林宛白倍感自责,而自责的同时她告知自己一定要将这片报道写的精彩,这让她无形中觉得压力甚大,以至于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动笔,因为她发现自己无论运用何种写作方式都无法将他的情感淋漓尽致的表达而出,于是林宛白犹豫再三后选择使用了第一人称,将这篇文章尽可能的还原成Seven的自述,如此以来就更具有代入感,结果证明她是正确的。
这篇文章一出立刻若一记炸弹般引起了网络大爆炸。>
我叫Seven出生于1993年、现年23岁,身高185cm、AB型血,性格稍显内敛且不善言谈,我想这可能和我的生活环境有关。
我的身世有点复杂,因为自我懂事那天起,我的妈妈就不允许我叫她妈妈,而我也从未见过我的父亲,究其原因是因为我的母亲是我父亲婚姻的第三者,而我的母亲又是一名知名人士,为能嫁入豪门她在事业顶峰时期背着我父亲怀孕,本以为偷偷将我生下便会母凭子贵取代正宫的位置,但终究也不过是南柯一梦,同时她丢失了自己的事业。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这句话在我母亲身上得到了最好的印证,而大多数人对于真相的到来是无法接受的,我母亲就是这大多数人之一,于是她需要一个发泄口,而这个发泄口就是我,一个还在襁褓中只知道‘哇哇’哭泣的我,但谩骂还不足以够发泄她心中的怒火,她还需要借助外界物质来释放,那就是赌博跟嗜酒。
随着成长,我逐渐开始有了自我意识跟记忆,若可以我宁可没有,因为……因为我的母亲每每输钱或者喝醉酒对着便是一番怒骂殴打,我不明白我做错了什么?我想问、但是不敢,对于别的小朋友脸上的笑容在我脸上是不存在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对的熬,直至我五岁那年,母亲抑郁而终,而我也是在母亲的葬礼上第一次见到了我的父亲,一个豪门之后的大人物。
父亲给我的第一感觉很高大很威严很有气魄,我甚至有些害怕他,我不知道怎样接受这个突然出现在我生活中的男人,而且还要接受他做我的父亲,毕竟我过了五年不知父亲为何物的日子,但事实证明是他想多了。
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我父亲虽然本着一个做父亲的义务将我接回家了,但却从未尽过一天做父亲的责任,对于他而言我是他人生的败笔,所以我属于一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更何况父亲有自己的子女。
从小到大我是在众人异样的眼神下长大,在家里我感受不到家的温暖,在学校我饱受异样的眼神,只因为我是一个孤儿、一个异类、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这造就了我内敛怪癖的性格,我浑浑噩噩的活了十三年,直至我十八岁那年碰到了——她,我的女神,以前是、现在依旧是!
我永远忘记不了,夏日荷花池边柳树下,她一袭白色连衣裙站在那里,回头冲我莞尔一笑的画面,自此之后这画面就永远定格在了我的脑海里,因她身穿一声白色连衣裙、所以就暂且称呼她为白,而之所以会说道白是因为她是我人生的转折点。
因为我不善言谈且性格怪癖,所以自小到大大家眼里我被冠上了‘怪胎’的称号,遭到鄙视的同时也会遭到欺压跟讹诈。班上的值日生是三人一组,这天轮到我所在的小组值日,下午放学后他们如往常一般将所有要做的事情丢给我后便早早回家了,对此我已经习惯。
那天我一个人打扫到很晚,一直到天色暗淡下来,当我准备回家的时候被一群经常欺负我的坏学生拦下,他们问我要钱,可那天我刚好没有钱,但他们不相信,于是夺过我的书包便开始乱翻,在没翻找到钱后对着我就是一顿暴打,那一刻我就想,如若就这样死掉也挺好,但是上天似乎并不接收,因为白出现了!
这是我第二次见到白,原来白是学校副学生会主席,在白的威胁警告下,他们几人畏惧之下落荒而逃。
他们走后,白急前询问我状况,面对白着急的问话和关切的眼神,我不知如何应对,又或者说是我内心的自卑感在作祟,我推开白就冲出了教室,我的两条腿不受自我所控制的急奔着,直至我缓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冲出了学校。
这一夜我一宿没睡,一闭上眼睛全是白的身影,她漂亮、优秀,简直乃天之骄女,她是女神,而我不过是众人眼中的一个怪胎,我俩一个天上一个地上,相差甚远,但是…… 正是因为白的出现,让我浑噩的生活出现了一丝光明。
那晚我为她做了一张素描画,画的就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身着白色连衣裙、一头黑色长发站在柳树下荷花池旁的画面,我将这张素描随身携带,每每我陷入绝望时,只要看到她我就觉得生活充满希望,但让我未曾料想的是上天连我这最后的梦都给粉碎了。
几个星期后的一天,我再次被那几个坏学生堵住,原来他们因为上次的事情一直记恨在心,在与他们进行纠葛时,白的素描画被他们意外发现,同时他们也知道了我暗恋白一事,在他们看来我这想法纯属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们对我嘲讽戏弄不说还将白的画像撕的粉碎,我拼了命的想要阻止,但根本无济于事,他们走后我看着那一地碎片,突然发现他们撕碎的不是白的画像,而是我力量的源泉、我的心,于是我——疯了。
先前我是因为狂喜狂奔,这一刻我是因为绝望狂奔,无声无息的雨悄然而下,仿若也是在为我哭泣,我一口气冲到高架桥上,看着桥下那翻腾的河水,我最终选择了自杀……
……
在结束了Seven的第一次电话采访之后,林宛白被他所讲的故事震撼,她万万没想到这个红遍全球的巨星竟然有着这样的童年过往,她突然发现自己很过分,因为让他讲述这些无疑是将他那本已结痂的伤口再次撕裂开给她看,这让林宛白倍感自责,而自责的同时她告知自己一定要将这片报道写的精彩,这让她无形中觉得压力甚大,以至于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动笔,因为她发现自己无论运用何种写作方式都无法将他的情感淋漓尽致的表达而出,于是林宛白犹豫再三后选择使用了第一人称,将这篇文章尽可能的还原成Seven的自述,如此以来就更具有代入感,结果证明她是正确的。
这篇文章一出立刻若一记炸弹般引起了网络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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