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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生化危机》的都知道,要是扔下这人不管,等那些丧尸“活”过来,他只能变成那些丧尸的食物,或者尸骨无存,或者变成下一个丧尸。
虽说这一整个大厅倒下的人中,他不确定像这男人这样只是昏迷着的会有多少,想救也救不过来,但他还真没那么狠的心,对眼前这个也视而不见。
想罢了,沈默就一把将那男子扛到肩膀上,一只手摁住他,不让他滑下来,另一只手则举着手机照路,健步如飞地奔上楼梯,按照记忆,来到那个房间门口。
将肩膀上的男人放下,沈默探手扭了下门把,掌心一震,门开了。
他立刻推门向内望去,正看到两个人隔着条方桌面对面坐着,一个趴在桌上,另一个则仰着头,靠在宽大的椅子里。
两人全都一动不动,手电光照过去也没什么反应。
仰靠在椅子中的那人侧脸一入眼,沈默就辨认出来,正是秦凌君!旁边那个趴着的,想必就是程秋了。
看来这两人运气都不怎么好,剧变发生时,一起倒下了。
虽然秦凌君的脸现在看着还是正常的,明显没变成丧尸,只是和他刚刚抗上来的那个男人一样儿昏迷了而已,可谁又知道,以后这些人到底会怎样?
想到这儿,沈默心中就有些发紧,要是秦凌君也变成丧尸了,那他这攻略可要怎么办?
心中转着念头,沈默动作却十分迅速,在发现秦凌君没尸变之后,他又确认了下程秋,发现他也只是昏过去了之后,才稍稍放了一点心。
好歹这两个人都是这种不明的昏迷状态,而不是确认变成了丧尸,总还算没那么麻烦。
沈默又将刚才捡到的男人也拖进房间,死死地锁上了门,顺手把一个沙发拖过来,挡到了门边儿。
和三个疑似会随时变成吃人怪物的家伙在一个房间内,沈默顿时觉着压力山大。他眼神扫了扫这间只是用来给客人休息用的房间,在没找到绳索一类的物件儿后,将目光对准了几人的腰间。
抿了抿唇,在这生死存亡之际,沈默也就顾不上那么多了。一顿忙活之后,他丢下三个被各自皮带捆好,隔着一段距离,排排放到地上的男人们,推开落地窗往天空望去。
此时,虽还是夜晚,但相比方才那浓墨一样的天幕,颜色好像清淡了许多。
掏出手机,沈默看了眼时间,距离剧变发生,已经过了十五分钟了。
他望了望在下方庭院内的停车处,又望了眼丝丝缕缕、渐次浅淡起来的天空,回转过去,咬咬牙,使了全身力气,将比他高了一个头的秦凌君,一把扛到肩膀上。
虽然这里暂时算得上稍稍安全一些的避难所了,但一想到楼下倒着那么多个怪物,沈默就觉着头皮发麻。
看这天色,约莫着再有十几分钟,这不详的浓墨色就会完全退去,用脚趾头想,沈默也知道到时候会发生什么。
若是不趁着这个机会逃出这个庄园的话,等会儿被丧尸大军包围,弄不好就真出不去了!
那两个人他是没办法了,但秦凌君是他的目标人物,不管他变成了什么,他都得把他也一起带走。
废了大劲儿,几乎一步一顿,沈默才把秦凌君给扛到阳台栏杆旁。
这里是二楼,沈默自己想爬下去都不太容易,别说还带着秦凌君这个比他还高、又比他壮的男人了。
不过,幸运的是,阳台下方正是个宽敞的室外游泳池,沈默方才已经用手电筒照过了,里头确实有水,反射-出了粼粼波光。
于是,在栏杆旁歇息了片刻,喘了口气儿之后,沈默就紧紧地将秦凌君抱在怀里,摒住呼吸,从栏杆上方一跃而下!
“砰”“哗啦!”两人坠入池中,溅起巨大的水花。
强忍住从上方急速跌入池中的不适感,沈默手里抓着车钥匙,带着秦凌君急速上浮,出-水之后,狠狠吸了口气,辨了辨方向,争分夺秒地向着靠近停车位的那一端飞快游去。
几乎用尽洪荒之力,沈默大概花了五分钟左右的时间,终于带着秦凌君,跌跌撞撞地来到了自己的座驾旁。
还好戚遇不是什么喜欢炫富的阔少,开来的车,不是在这种紧急时刻像个废物似的小跑,而是一辆比较结实耐用的凯迪拉克suv。
将秦凌君塞进车后座,沈默极目眺望,发现远方的天际竟出现了一两颗星子!
他心头一紧,立刻坐进驾驶座,飞速地启动车子,一踩油门,朝着大门口的方向,以最快的速度奔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未已小天使的地雷!mua!(*╯3╰)
有件事儿想征询下大家的意见,我想改笔名了。
大家说,叫钰色蔷薇好不好?或者钰铸蔷薇?
第一个通“玉”,和玉一样颜色的蔷薇花;第二个的意思嘛,就是钰(玉石,坚金)铸成的蔷薇。
其实想要这个“玉”字儿的,但是,妈妈常常念叨说,很后悔,如果当初给我起名字,有个金字旁的话,会比较好一点,嘿嘿~本名是没办法啦,不过笔名还是可以有的,是吧?
其实吧,跟大家说,想改笔名,不是因为迷信,而是确实出了些麻烦。
比较惨,因为大意,我家人亲戚知道了我的笔名,这件事儿超级可怕!
我写的可大部分都是**文啊,我家人又很传统,虽然他们都不怎么有心思看小说,因为年纪大嘛~但是,一旦哪天心血来潮,要是看了,我都不敢想,简直就是一场灾难,估计会痛骂我,教训我,再不让我写了。T T
所以为了避祸,笔名是一定要改了。
这两个笔名,大家喜欢哪一个,或者哪一个都不喜欢?
大家帮忙提提意见吧?爱你们,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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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生化危机》的都知道,要是扔下这人不管,等那些丧尸“活”过来,他只能变成那些丧尸的食物,或者尸骨无存,或者变成下一个丧尸。
虽说这一整个大厅倒下的人中,他不确定像这男人这样只是昏迷着的会有多少,想救也救不过来,但他还真没那么狠的心,对眼前这个也视而不见。
想罢了,沈默就一把将那男子扛到肩膀上,一只手摁住他,不让他滑下来,另一只手则举着手机照路,健步如飞地奔上楼梯,按照记忆,来到那个房间门口。
将肩膀上的男人放下,沈默探手扭了下门把,掌心一震,门开了。
他立刻推门向内望去,正看到两个人隔着条方桌面对面坐着,一个趴在桌上,另一个则仰着头,靠在宽大的椅子里。
两人全都一动不动,手电光照过去也没什么反应。
仰靠在椅子中的那人侧脸一入眼,沈默就辨认出来,正是秦凌君!旁边那个趴着的,想必就是程秋了。
看来这两人运气都不怎么好,剧变发生时,一起倒下了。
虽然秦凌君的脸现在看着还是正常的,明显没变成丧尸,只是和他刚刚抗上来的那个男人一样儿昏迷了而已,可谁又知道,以后这些人到底会怎样?
想到这儿,沈默心中就有些发紧,要是秦凌君也变成丧尸了,那他这攻略可要怎么办?
心中转着念头,沈默动作却十分迅速,在发现秦凌君没尸变之后,他又确认了下程秋,发现他也只是昏过去了之后,才稍稍放了一点心。
好歹这两个人都是这种不明的昏迷状态,而不是确认变成了丧尸,总还算没那么麻烦。
沈默又将刚才捡到的男人也拖进房间,死死地锁上了门,顺手把一个沙发拖过来,挡到了门边儿。
和三个疑似会随时变成吃人怪物的家伙在一个房间内,沈默顿时觉着压力山大。他眼神扫了扫这间只是用来给客人休息用的房间,在没找到绳索一类的物件儿后,将目光对准了几人的腰间。
抿了抿唇,在这生死存亡之际,沈默也就顾不上那么多了。一顿忙活之后,他丢下三个被各自皮带捆好,隔着一段距离,排排放到地上的男人们,推开落地窗往天空望去。
此时,虽还是夜晚,但相比方才那浓墨一样的天幕,颜色好像清淡了许多。
掏出手机,沈默看了眼时间,距离剧变发生,已经过了十五分钟了。
他望了望在下方庭院内的停车处,又望了眼丝丝缕缕、渐次浅淡起来的天空,回转过去,咬咬牙,使了全身力气,将比他高了一个头的秦凌君,一把扛到肩膀上。
虽然这里暂时算得上稍稍安全一些的避难所了,但一想到楼下倒着那么多个怪物,沈默就觉着头皮发麻。
看这天色,约莫着再有十几分钟,这不详的浓墨色就会完全退去,用脚趾头想,沈默也知道到时候会发生什么。
若是不趁着这个机会逃出这个庄园的话,等会儿被丧尸大军包围,弄不好就真出不去了!
那两个人他是没办法了,但秦凌君是他的目标人物,不管他变成了什么,他都得把他也一起带走。
废了大劲儿,几乎一步一顿,沈默才把秦凌君给扛到阳台栏杆旁。
这里是二楼,沈默自己想爬下去都不太容易,别说还带着秦凌君这个比他还高、又比他壮的男人了。
不过,幸运的是,阳台下方正是个宽敞的室外游泳池,沈默方才已经用手电筒照过了,里头确实有水,反射-出了粼粼波光。
于是,在栏杆旁歇息了片刻,喘了口气儿之后,沈默就紧紧地将秦凌君抱在怀里,摒住呼吸,从栏杆上方一跃而下!
“砰”“哗啦!”两人坠入池中,溅起巨大的水花。
强忍住从上方急速跌入池中的不适感,沈默手里抓着车钥匙,带着秦凌君急速上浮,出-水之后,狠狠吸了口气,辨了辨方向,争分夺秒地向着靠近停车位的那一端飞快游去。
几乎用尽洪荒之力,沈默大概花了五分钟左右的时间,终于带着秦凌君,跌跌撞撞地来到了自己的座驾旁。
还好戚遇不是什么喜欢炫富的阔少,开来的车,不是在这种紧急时刻像个废物似的小跑,而是一辆比较结实耐用的凯迪拉克suv。
将秦凌君塞进车后座,沈默极目眺望,发现远方的天际竟出现了一两颗星子!
他心头一紧,立刻坐进驾驶座,飞速地启动车子,一踩油门,朝着大门口的方向,以最快的速度奔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未已小天使的地雷!mua!(*╯3╰)
有件事儿想征询下大家的意见,我想改笔名了。
大家说,叫钰色蔷薇好不好?或者钰铸蔷薇?
第一个通“玉”,和玉一样颜色的蔷薇花;第二个的意思嘛,就是钰(玉石,坚金)铸成的蔷薇。
其实想要这个“玉”字儿的,但是,妈妈常常念叨说,很后悔,如果当初给我起名字,有个金字旁的话,会比较好一点,嘿嘿~本名是没办法啦,不过笔名还是可以有的,是吧?
其实吧,跟大家说,想改笔名,不是因为迷信,而是确实出了些麻烦。
比较惨,因为大意,我家人亲戚知道了我的笔名,这件事儿超级可怕!
我写的可大部分都是**文啊,我家人又很传统,虽然他们都不怎么有心思看小说,因为年纪大嘛~但是,一旦哪天心血来潮,要是看了,我都不敢想,简直就是一场灾难,估计会痛骂我,教训我,再不让我写了。T T
所以为了避祸,笔名是一定要改了。
这两个笔名,大家喜欢哪一个,或者哪一个都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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