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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湖岸边上,温斯顿像在低头沉思,其实是在看地面上的脚印。
收到消息,他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此时天色已经放亮。他带来的军情五处的特工接管了现场,苏格兰场的警察只在外围维持秩序,阻止那些在清晨来公园锻炼身体的平民靠近现场。
准确的说有两处现场。
死了十二个人,在第一现场有八个,第二现场有四个,温斯顿此时在第一现场。
虽然现场很乱,连苏格兰场最老练的刑警也没能看出端倪,但是在温斯顿眼里,现场的信息量相当于一本大英百科全书。
那些家伙太猖獗了,丝毫没把英国情报安全机构放在眼里!
湖岸上的足迹还没干透,温斯顿朝湖中心看了一眼,目光收回来的时候,落到了那艘靠在岸边的小艇上。
揉了揉额头,温斯顿脱下外套,把一名全副武装的特工叫过来,让他交出卡宾枪。
特工有点茫然,不知道温斯顿要干什么,只是仍然把枪交给了他。
长出口气,温斯顿端起卡宾枪,顺着地面上的足迹,朝广场迈出了第一步。
虽然早已根据现场的痕迹,比如地面上的足迹、四散的弹壳、广场上的尸体等等,在脑海里模拟出了当时的场景,但是依然有很多地方让温斯顿想不通,所以决定模拟一番,让想像变得直观。
跑到那棵杨树旁,温斯顿第一次停下,并且靠在了树干上。
有一块树皮被擦掉了,表明那个家伙在这里停下过,而且靠在树干上,肯定是藏在这里观察敌人的情况。
来到灌木丛,温斯顿第二次停下,并且蹲了下来。
看了眼地面上的痕迹,温斯顿放下卡宾枪,又拿了起来。那个家伙在这里停下,准备好或者检查了枪械。
接下来,温斯顿一路狂奔,而且不断举枪瞄准,做出开枪射击的动作。
跑到第一个插着黄色旗帜的标志点,温斯顿丢下卡宾枪,顺手拔出手枪,一边奔跑一边朝前方做着开火射击的动作。
从到那辆被遗弃的越野车附近,温斯顿把手枪换到左手上,取出了口袋里的弹簧刀。
这个时候,他放慢了步伐,还把弹簧刀交到左手上,做了一个投掷飞刀的动作。
来到越野车旁边,温斯顿已是气喘吁吁。
虽然整套动作一气呵成,没有半点迟滞,但是温斯顿相信,他的速度太慢了,至少得提高一倍。
要知道,那个家伙至少击毙了五名武装人员,其中一个还是用的匕首之类的武器。
那些武装人员持有自动武器,其中两人倒在越野车旁边,尸体旁散布着弹壳,表明在毙命前已经开火还击,却没有打中敌人。以温斯顿的速度,绝不可能在不被击中的情况下干掉那些武装人员。
温斯顿叉着腰,大口喘着粗气。
别说现在,即便年轻三十岁,在精力最旺盛、能力最强悍的时期,温斯顿也无法跟那个家伙相提并论。
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现场有二十颗步枪子弹的弹壳,被枪杀的七个人身上,总共有十五个枪眼,其中三个人是一枪毙命,而且是被口径更大的狙击步枪子弹打中,另外四具尸体上有十二个枪眼,而且每具尸体都有三个枪眼。
典型的三发点射,而且弹无虚发。
另外八颗枪弹,有六颗落在了那两废弃的越野车上,还有两颗没有找到,不过现场少了一辆车。
显然,那个家伙的枪法神乎其神。
用步枪以三发点射方式朝一百米内的人开火,温斯顿也能做到百发百中,可是在奔跑中开枪,那就办不到了。
还有,那个家伙使用了手枪。
现场有十二颗零点四五英寸的acp手枪弹的弹壳,却没有找到弹头。最后十几米的脚印要稍微深一些,边缘处的外翻程度更明显,跨度也更大,表明他在做最后冲刺,同时用手枪射击。问题是,他对付的那个家伙没有被击中,而是被一把匕首类的利器刺入脖子,割破了喉咙。很明显,开枪是为了压制敌人,最后用一把匕首完成了攻击,还是在奔跑的时候投出匕首。手枪弹壳落在足迹右侧,表明他是右手习惯,而到最后,他很有可能是用左手投出了匕首!
就算他是右手习惯,左手同样能用枪与投掷飞刀。
如此厉害的人,即便放眼全球也找不出几个。
气息平缓下来之后,温斯顿也冷静了下来。直觉告诉他,在这里干掉那些武装人员的就是东方007。
当然,这只是直觉。
现场痕迹表明,他至少有一名助手,而且第二现场发生的事情也证明了这一点。
那名助手是个壮汉,身高在一米九以上,体重不低于二百五十磅,使用一把发射拉普阿枪弹的狙击步枪。枪法应该不错,因为只开了三枪就击毙了三名武装人员,且三枪都打中了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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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湖岸边上,温斯顿像在低头沉思,其实是在看地面上的脚印。
收到消息,他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此时天色已经放亮。他带来的军情五处的特工接管了现场,苏格兰场的警察只在外围维持秩序,阻止那些在清晨来公园锻炼身体的平民靠近现场。
准确的说有两处现场。
死了十二个人,在第一现场有八个,第二现场有四个,温斯顿此时在第一现场。
虽然现场很乱,连苏格兰场最老练的刑警也没能看出端倪,但是在温斯顿眼里,现场的信息量相当于一本大英百科全书。
那些家伙太猖獗了,丝毫没把英国情报安全机构放在眼里!
湖岸上的足迹还没干透,温斯顿朝湖中心看了一眼,目光收回来的时候,落到了那艘靠在岸边的小艇上。
揉了揉额头,温斯顿脱下外套,把一名全副武装的特工叫过来,让他交出卡宾枪。
特工有点茫然,不知道温斯顿要干什么,只是仍然把枪交给了他。
长出口气,温斯顿端起卡宾枪,顺着地面上的足迹,朝广场迈出了第一步。
虽然早已根据现场的痕迹,比如地面上的足迹、四散的弹壳、广场上的尸体等等,在脑海里模拟出了当时的场景,但是依然有很多地方让温斯顿想不通,所以决定模拟一番,让想像变得直观。
跑到那棵杨树旁,温斯顿第一次停下,并且靠在了树干上。
有一块树皮被擦掉了,表明那个家伙在这里停下过,而且靠在树干上,肯定是藏在这里观察敌人的情况。
来到灌木丛,温斯顿第二次停下,并且蹲了下来。
看了眼地面上的痕迹,温斯顿放下卡宾枪,又拿了起来。那个家伙在这里停下,准备好或者检查了枪械。
接下来,温斯顿一路狂奔,而且不断举枪瞄准,做出开枪射击的动作。
跑到第一个插着黄色旗帜的标志点,温斯顿丢下卡宾枪,顺手拔出手枪,一边奔跑一边朝前方做着开火射击的动作。
从到那辆被遗弃的越野车附近,温斯顿把手枪换到左手上,取出了口袋里的弹簧刀。
这个时候,他放慢了步伐,还把弹簧刀交到左手上,做了一个投掷飞刀的动作。
来到越野车旁边,温斯顿已是气喘吁吁。
虽然整套动作一气呵成,没有半点迟滞,但是温斯顿相信,他的速度太慢了,至少得提高一倍。
要知道,那个家伙至少击毙了五名武装人员,其中一个还是用的匕首之类的武器。
那些武装人员持有自动武器,其中两人倒在越野车旁边,尸体旁散布着弹壳,表明在毙命前已经开火还击,却没有打中敌人。以温斯顿的速度,绝不可能在不被击中的情况下干掉那些武装人员。
温斯顿叉着腰,大口喘着粗气。
别说现在,即便年轻三十岁,在精力最旺盛、能力最强悍的时期,温斯顿也无法跟那个家伙相提并论。
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现场有二十颗步枪子弹的弹壳,被枪杀的七个人身上,总共有十五个枪眼,其中三个人是一枪毙命,而且是被口径更大的狙击步枪子弹打中,另外四具尸体上有十二个枪眼,而且每具尸体都有三个枪眼。
典型的三发点射,而且弹无虚发。
另外八颗枪弹,有六颗落在了那两废弃的越野车上,还有两颗没有找到,不过现场少了一辆车。
显然,那个家伙的枪法神乎其神。
用步枪以三发点射方式朝一百米内的人开火,温斯顿也能做到百发百中,可是在奔跑中开枪,那就办不到了。
还有,那个家伙使用了手枪。
现场有十二颗零点四五英寸的acp手枪弹的弹壳,却没有找到弹头。最后十几米的脚印要稍微深一些,边缘处的外翻程度更明显,跨度也更大,表明他在做最后冲刺,同时用手枪射击。问题是,他对付的那个家伙没有被击中,而是被一把匕首类的利器刺入脖子,割破了喉咙。很明显,开枪是为了压制敌人,最后用一把匕首完成了攻击,还是在奔跑的时候投出匕首。手枪弹壳落在足迹右侧,表明他是右手习惯,而到最后,他很有可能是用左手投出了匕首!
就算他是右手习惯,左手同样能用枪与投掷飞刀。
如此厉害的人,即便放眼全球也找不出几个。
气息平缓下来之后,温斯顿也冷静了下来。直觉告诉他,在这里干掉那些武装人员的就是东方007。
当然,这只是直觉。
现场痕迹表明,他至少有一名助手,而且第二现场发生的事情也证明了这一点。
那名助手是个壮汉,身高在一米九以上,体重不低于二百五十磅,使用一把发射拉普阿枪弹的狙击步枪。枪法应该不错,因为只开了三枪就击毙了三名武装人员,且三枪都打中了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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