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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荷兰和西班牙是敌国,如果荷兰人在和郑家的交战中损失太大,难保西班牙不会趁机杀出来,到那个时候,别说迫使大明同意他们的条件,怕是连他们在远东的那些原有的殖民地都未必保得住了。所以,这一战郑家面对的局面其实并不是太严重。
而且,在此之前,荷兰人打出的那些漂亮的交换比,其实也是非常有水分的。他们打掉的要么是像施大瑄这样的郑家的盟友的船,要么就是正版的福建水师的船。这些战果,从某些意义上来说,甚至是郑家要普大喜奔的事情。至于郑家的嫡系船队,虽然单舰的战斗力依旧是要弱于荷兰人的夹板船的,但是好歹换上了购自英国的铸铁加农炮,单就火炮的射程而言,相比荷兰人在远东的这几条夹板船甚至还有了一点点的优势。当然这些火炮在威力上还是不如荷兰人的重型青铜舰炮,而且福船只有船头和船尾能各装一门火炮,火力上也远远不如荷兰人的夹板船。但是郑家的舰队有非常明显的数量优势,配合上纵火船,郑家船队对远东的荷兰人还是有着非常明显的优势的。所以,郑芝龙的所谓抬棺决战什么的,完全就是在做姿态而已,而郑森也很清楚这一点,自然不会真的紧张担心。至于将自己召回去,在郑森看来,也就是他老爹做戏要做个全套而已。
出了门,郑森就看到郑芝龙的长随郑福牵着三匹马正等在那里。见到郑森等人出来了,郑福便牵着马迎上去抱拳道:“大公子,老爷让你立刻回去,请上马。”
在这两年过年的空隙里,郑森也算努力的学过骑马,如今虽然算不上骑术高超什么的,但是平常的骑骑马还是没问题。而郑芝龙的这个安排,也让郑森在心里为郑芝龙竖了个大拇指——这戏做得真是细致!你想,郑将军抬棺出战,其子乘马飞奔数百里而回以为父壮行,父为忠臣,子为孝子,这是何等的美谈!
郑森也不多话,接过郑福递过来的缰绳,飞身上马。海大富和郑福也跟着上了马,三人打着马就顺着路向着镇子外面跑去。
郑福和海大富倒是满脸的忧色,他们这样级别的人自然是不知道这不过是一场戏而已。郑福打马扬鞭,赶上郑森道:“大少爷,已经有船在仑苍了,我们一路赶到仑苍,然后上船还是赶得及的。马鞍边的袋子里面有些干粮,大少爷要是饿了,可以吃一点。”
郑森也不答话,只是点点头,继续催马前行,郑福又道:“大少爷,这还有二十里,这马本来就是一路跑来的,如今可没办法这样再跑二十里。怕是跑不到就得死在半路上了,反而耽搁时间。大少爷慢一点!”
郑森听了这话,却并没有放慢马速的意思,依旧赶着马飞奔。郑森当然知道,欲速则不达的道理,但是,但是事实上不是根本就没有什么真正的急事吗?那么早点到晚点到又有多大区别呢?反正肯定赶得上的。而且,而且儿子为了赶紧赶回去为父亲壮行,一路飞驰,以至于连马都跑死了,这不也是一个不错的噱头吗?而且,一匹马而已,对于家财万贯的郑家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在此之前,郑家为了形象工程,投入的资金比这大得多。如果说这样做有什么不好的地方,那大概就只有这会让郑森显得不够理智了。不过,一个做儿子的,在父亲就要抬着棺材上战场的时候,还能表现得非常的理智,这到恐怕未必是什么好的形象。
于是才跑出去了不过七八里,郑福的马就首先两腿一软,摔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好在郑福身手不错,顺着马摔倒的方向打了个滚,倒是没受什么伤。
接着没过多久,海大富的那匹马也不行了。郑森依旧不管他们,继续向前飞驰,他的体重要轻不少,所以他的那匹马暂时还可以维持跑动。不过郑森也明白,这匹马也支持不了多久了,所以他轻轻地将脚从马镫中拿出来了一点,做好了随时跳下来的准备。
跑着跑着,郑森只觉得马头猛地往下一扑,他立刻双手在马鞍上一推,向着旁边一跳,就落在了地上,然后就势向前一滚——这一招郑森在学骑马的时候练过几次,这次他做的并不算完美,还是狠狠地摔了一跤,胳膊上腿上都乌青了好几块。不过大的问题倒也没有。
郑森转过头,看到那匹马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爬不起来。再往更后头的地方望去,海大富和郑福也没能跟上来。郑森就自己向着仑苍码头的方向走去,他知道,海大富和郑福肯定能在他到达仑苍前追上他的。
力量。荷兰和西班牙是敌国,如果荷兰人在和郑家的交战中损失太大,难保西班牙不会趁机杀出来,到那个时候,别说迫使大明同意他们的条件,怕是连他们在远东的那些原有的殖民地都未必保得住了。所以,这一战郑家面对的局面其实并不是太严重。
而且,在此之前,荷兰人打出的那些漂亮的交换比,其实也是非常有水分的。他们打掉的要么是像施大瑄这样的郑家的盟友的船,要么就是正版的福建水师的船。这些战果,从某些意义上来说,甚至是郑家要普大喜奔的事情。至于郑家的嫡系船队,虽然单舰的战斗力依旧是要弱于荷兰人的夹板船的,但是好歹换上了购自英国的铸铁加农炮,单就火炮的射程而言,相比荷兰人在远东的这几条夹板船甚至还有了一点点的优势。当然这些火炮在威力上还是不如荷兰人的重型青铜舰炮,而且福船只有船头和船尾能各装一门火炮,火力上也远远不如荷兰人的夹板船。但是郑家的舰队有非常明显的数量优势,配合上纵火船,郑家船队对远东的荷兰人还是有着非常明显的优势的。所以,郑芝龙的所谓抬棺决战什么的,完全就是在做姿态而已,而郑森也很清楚这一点,自然不会真的紧张担心。至于将自己召回去,在郑森看来,也就是他老爹做戏要做个全套而已。
出了门,郑森就看到郑芝龙的长随郑福牵着三匹马正等在那里。见到郑森等人出来了,郑福便牵着马迎上去抱拳道:“大公子,老爷让你立刻回去,请上马。”
在这两年过年的空隙里,郑森也算努力的学过骑马,如今虽然算不上骑术高超什么的,但是平常的骑骑马还是没问题。而郑芝龙的这个安排,也让郑森在心里为郑芝龙竖了个大拇指——这戏做得真是细致!你想,郑将军抬棺出战,其子乘马飞奔数百里而回以为父壮行,父为忠臣,子为孝子,这是何等的美谈!
郑森也不多话,接过郑福递过来的缰绳,飞身上马。海大富和郑福也跟着上了马,三人打着马就顺着路向着镇子外面跑去。
郑福和海大富倒是满脸的忧色,他们这样级别的人自然是不知道这不过是一场戏而已。郑福打马扬鞭,赶上郑森道:“大少爷,已经有船在仑苍了,我们一路赶到仑苍,然后上船还是赶得及的。马鞍边的袋子里面有些干粮,大少爷要是饿了,可以吃一点。”
郑森也不答话,只是点点头,继续催马前行,郑福又道:“大少爷,这还有二十里,这马本来就是一路跑来的,如今可没办法这样再跑二十里。怕是跑不到就得死在半路上了,反而耽搁时间。大少爷慢一点!”
郑森听了这话,却并没有放慢马速的意思,依旧赶着马飞奔。郑森当然知道,欲速则不达的道理,但是,但是事实上不是根本就没有什么真正的急事吗?那么早点到晚点到又有多大区别呢?反正肯定赶得上的。而且,而且儿子为了赶紧赶回去为父亲壮行,一路飞驰,以至于连马都跑死了,这不也是一个不错的噱头吗?而且,一匹马而已,对于家财万贯的郑家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在此之前,郑家为了形象工程,投入的资金比这大得多。如果说这样做有什么不好的地方,那大概就只有这会让郑森显得不够理智了。不过,一个做儿子的,在父亲就要抬着棺材上战场的时候,还能表现得非常的理智,这到恐怕未必是什么好的形象。
于是才跑出去了不过七八里,郑福的马就首先两腿一软,摔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好在郑福身手不错,顺着马摔倒的方向打了个滚,倒是没受什么伤。
接着没过多久,海大富的那匹马也不行了。郑森依旧不管他们,继续向前飞驰,他的体重要轻不少,所以他的那匹马暂时还可以维持跑动。不过郑森也明白,这匹马也支持不了多久了,所以他轻轻地将脚从马镫中拿出来了一点,做好了随时跳下来的准备。
跑着跑着,郑森只觉得马头猛地往下一扑,他立刻双手在马鞍上一推,向着旁边一跳,就落在了地上,然后就势向前一滚——这一招郑森在学骑马的时候练过几次,这次他做的并不算完美,还是狠狠地摔了一跤,胳膊上腿上都乌青了好几块。不过大的问题倒也没有。
郑森转过头,看到那匹马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爬不起来。再往更后头的地方望去,海大富和郑福也没能跟上来。郑森就自己向着仑苍码头的方向走去,他知道,海大富和郑福肯定能在他到达仑苍前追上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