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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的宋栗儿,大概是她一生中最艰难的时候。
高中不比大学,学业要多繁重就有多繁重,她要是想摆脱她现有的生活,她就必须要好好学习,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无限的学习中去,这样才可能有一条出路。
但是她首先得生存下去,还有她两个弟弟,都得生存下去,所以她同时必须得去打工,去挣钱。
所以生活真的是可想而知的艰辛,所以当时谁对她好一点,她就会记在心里一辈子。
程怀南刚好就给了她那么一点好。
她是在打工的时候遇见了程怀南。
说是打工,不过就是在附近的餐馆里,做服务生,然后顺带着刷盘子洗碗。
一个高中生,能做的工作也就这些了。
她与程怀南,也不过就是一起刷盘子洗碗的情谊。
当时他也在那里打工。
说实话,当时宋栗儿看到程怀南的时候,还是很惊讶的。
她不知道一直看起来王子似的程怀南,居然还要出来做这种粗活。
她家里穷,这基本上是全校皆知的事了,所以她也并没有隐瞒什么。
但是没想到程怀南也很是落落大方,没有一点说什么不好意思或者恼羞成怒的情绪。
而且她有意无意问起他的家庭状况时,他居然还告诉了她。
虽然只是很简略的。
其实程怀南的家庭条件本来不错,他的父亲本来是一个小公司的老板,但是同时他的父亲,酗酒,而且好赌。
可能是因为好赌,然后才酗酒,也可能是因为酗酒才好赌,这她就不知道了。
反正言而总之,他的父亲,很轻易的就败光了他们家的积蓄。
那他,就只好也帮衬着家里,讨生活了。
宋栗儿听完这些话的时候,无意间瞟了一眼他的手,修长的手指,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样子,一看就不是干惯了粗活的样子。
不像她,就算现在有钱了,都磨不去她手上的老茧和粗糙的纹路。
曾经贫穷的证明。
但是程怀南很难的的一点就是,他看着就像是很娇气的样子,但实际上没有一点的娇气。
在餐馆里打工的时候,还总是能帮着宋栗儿一点,就帮着宋栗儿一点。
因为宋栗儿做的不止这一份工,她的另一份工作的时间跟这份工作还有点冲突,所以每次程怀南做完了自己应该做的那一些,总是会默不作声的站到宋栗儿旁边,帮她把她剩下的碗洗好。
所以其实他们之间也不过就是多洗了几个碗的情谊。
但是这在宋栗儿看起来,至少在当时的她看起来,这就是天大的情谊。
天大的情谊,那该怎么还?
要不,就以身相许?
当然,以身相许这是两个人的事,宋栗儿说了不算。
所以她就把自己的一颗心给了出去。
后来其实还有很多人给了宋栗儿很多的好,比程怀南给她的要多的多的好,但是没办法,她的心只有一颗,许出去了,就没办法再回来了。所以,对于后来的那些人,她可以用更多的好来还,但是心却是没办法给了。
宋栗儿后来也常常想,果然人在年轻的时候,就容易犯傻。
她这笔买卖,做的实在是不划算。
这件事,是发生在蓝涧出事之前。
所以后来蓝涧出事,程怀南去做了证人,他们俩的关系,一度弄得很僵。
因为她始终相信蓝涧的话,所以她始终不相信蓝涧是凶手。
但在当时,她一点都没有想到,一点都没有怀疑,程怀南会说的不是真话。
她相信他,要远甚于相信自己。
所以她只能觉得是自己感情蒙蔽了双眼,所以看不到事情的真相。
但是现在,她忽然有一些怀疑了。
她感觉现在她见到的那个程怀南不太像是她以前见过的那个程怀南了。
具体哪里不像,她也说不清楚。
明明还是一样的温文尔雅,彬彬有礼。
所以只是一种直觉而已。
但是她也不太清楚她真的了解以前的那个程怀南。
他们认识那么多年,虽然当时一度闹得很僵,但是最终还是宋栗儿舍不得放开,还是追着他上了同一所大学。
然后守了他四年,直到她心灰意冷,决绝的离开,发誓再也不见。
这么多年。
但到最后其实她也不太清楚自己到底了解不了解他。
这么一想,忽然就有些心酸。
宋栗儿觉得有些好笑,所以在心理对自己说睡吧睡吧,你又不是安宁,哭了又没有人哄,所以还是老老实实的睡觉,明天还要去新公司上班了。
第二天,宋栗儿很晚的起来,跟安宁不一样,她没有睡懒觉的坏习惯,也睡不着。
以前是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不敢睡那么长时间,现在是都得到了,却又太怕再回到以前的那种日子,所以不敢睡着。
她总是被人叫拼命三娘,不是没有道理的。
开车,上班。
然后去见领导。
然后就碰见安宁了。
当时的气氛很有些微妙,但是作为当事人之一的方旭,显然没有丝毫的察觉。
反而很难得的有些热情的跟宋栗儿打招呼:“你来了,随便坐吧。”
他是真的很欣赏这个女孩子。
当时他去B市出差,在那边的一个老同学说要为他接风洗尘,都是当年的好哥们儿,他也不好推辞。
去了,发现有一个女孩子在那里,他顿时心生不喜,能在男人酒场里混的女孩子,能是什么好女孩儿。
后来才发现是误会了,这个女孩其实是老同学的得力干将,老同学特意引见给他的。
后来再一交谈,发现谈吐确实不凡,又有幸见她做了一场辩护,真真的是觉得这女孩儿不错。
于是当即就挖了自己老同学的墙角。
其实是宋栗儿自己说,这里毕竟是自己的家,虽然现在两个弟弟都长大了,也能自己照顾自己了,但是她还是要回来的。
要不然老同学也不会特意把她引荐给他,不就是想着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么优秀的人才,不能让她回去便宜了方旭的竞争对手呀。
这种考虑,她以前的那个老板也没有跟她说,所以她当时对于要不要跟方旭走,其实挺犹豫的,方旭看起来就不是那种很好相处的人。
但是方旭当时就开出了特别丰厚的条件,宋栗儿考虑了一下,觉得自己跟钱又没有仇,所以也就答应了。
至于好不好相处,这以后相处了再说,
没想到就那么巧,刚好就遇见安宁了。
其实宋栗儿是有些惊讶的,在看见安宁的时候。
虽然她并没有在这座城市工作过,但是... -->>
那时候的宋栗儿,大概是她一生中最艰难的时候。
高中不比大学,学业要多繁重就有多繁重,她要是想摆脱她现有的生活,她就必须要好好学习,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无限的学习中去,这样才可能有一条出路。
但是她首先得生存下去,还有她两个弟弟,都得生存下去,所以她同时必须得去打工,去挣钱。
所以生活真的是可想而知的艰辛,所以当时谁对她好一点,她就会记在心里一辈子。
程怀南刚好就给了她那么一点好。
她是在打工的时候遇见了程怀南。
说是打工,不过就是在附近的餐馆里,做服务生,然后顺带着刷盘子洗碗。
一个高中生,能做的工作也就这些了。
她与程怀南,也不过就是一起刷盘子洗碗的情谊。
当时他也在那里打工。
说实话,当时宋栗儿看到程怀南的时候,还是很惊讶的。
她不知道一直看起来王子似的程怀南,居然还要出来做这种粗活。
她家里穷,这基本上是全校皆知的事了,所以她也并没有隐瞒什么。
但是没想到程怀南也很是落落大方,没有一点说什么不好意思或者恼羞成怒的情绪。
而且她有意无意问起他的家庭状况时,他居然还告诉了她。
虽然只是很简略的。
其实程怀南的家庭条件本来不错,他的父亲本来是一个小公司的老板,但是同时他的父亲,酗酒,而且好赌。
可能是因为好赌,然后才酗酒,也可能是因为酗酒才好赌,这她就不知道了。
反正言而总之,他的父亲,很轻易的就败光了他们家的积蓄。
那他,就只好也帮衬着家里,讨生活了。
宋栗儿听完这些话的时候,无意间瞟了一眼他的手,修长的手指,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样子,一看就不是干惯了粗活的样子。
不像她,就算现在有钱了,都磨不去她手上的老茧和粗糙的纹路。
曾经贫穷的证明。
但是程怀南很难的的一点就是,他看着就像是很娇气的样子,但实际上没有一点的娇气。
在餐馆里打工的时候,还总是能帮着宋栗儿一点,就帮着宋栗儿一点。
因为宋栗儿做的不止这一份工,她的另一份工作的时间跟这份工作还有点冲突,所以每次程怀南做完了自己应该做的那一些,总是会默不作声的站到宋栗儿旁边,帮她把她剩下的碗洗好。
所以其实他们之间也不过就是多洗了几个碗的情谊。
但是这在宋栗儿看起来,至少在当时的她看起来,这就是天大的情谊。
天大的情谊,那该怎么还?
要不,就以身相许?
当然,以身相许这是两个人的事,宋栗儿说了不算。
所以她就把自己的一颗心给了出去。
后来其实还有很多人给了宋栗儿很多的好,比程怀南给她的要多的多的好,但是没办法,她的心只有一颗,许出去了,就没办法再回来了。所以,对于后来的那些人,她可以用更多的好来还,但是心却是没办法给了。
宋栗儿后来也常常想,果然人在年轻的时候,就容易犯傻。
她这笔买卖,做的实在是不划算。
这件事,是发生在蓝涧出事之前。
所以后来蓝涧出事,程怀南去做了证人,他们俩的关系,一度弄得很僵。
因为她始终相信蓝涧的话,所以她始终不相信蓝涧是凶手。
但在当时,她一点都没有想到,一点都没有怀疑,程怀南会说的不是真话。
她相信他,要远甚于相信自己。
所以她只能觉得是自己感情蒙蔽了双眼,所以看不到事情的真相。
但是现在,她忽然有一些怀疑了。
她感觉现在她见到的那个程怀南不太像是她以前见过的那个程怀南了。
具体哪里不像,她也说不清楚。
明明还是一样的温文尔雅,彬彬有礼。
所以只是一种直觉而已。
但是她也不太清楚她真的了解以前的那个程怀南。
他们认识那么多年,虽然当时一度闹得很僵,但是最终还是宋栗儿舍不得放开,还是追着他上了同一所大学。
然后守了他四年,直到她心灰意冷,决绝的离开,发誓再也不见。
这么多年。
但到最后其实她也不太清楚自己到底了解不了解他。
这么一想,忽然就有些心酸。
宋栗儿觉得有些好笑,所以在心理对自己说睡吧睡吧,你又不是安宁,哭了又没有人哄,所以还是老老实实的睡觉,明天还要去新公司上班了。
第二天,宋栗儿很晚的起来,跟安宁不一样,她没有睡懒觉的坏习惯,也睡不着。
以前是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不敢睡那么长时间,现在是都得到了,却又太怕再回到以前的那种日子,所以不敢睡着。
她总是被人叫拼命三娘,不是没有道理的。
开车,上班。
然后去见领导。
然后就碰见安宁了。
当时的气氛很有些微妙,但是作为当事人之一的方旭,显然没有丝毫的察觉。
反而很难得的有些热情的跟宋栗儿打招呼:“你来了,随便坐吧。”
他是真的很欣赏这个女孩子。
当时他去B市出差,在那边的一个老同学说要为他接风洗尘,都是当年的好哥们儿,他也不好推辞。
去了,发现有一个女孩子在那里,他顿时心生不喜,能在男人酒场里混的女孩子,能是什么好女孩儿。
后来才发现是误会了,这个女孩其实是老同学的得力干将,老同学特意引见给他的。
后来再一交谈,发现谈吐确实不凡,又有幸见她做了一场辩护,真真的是觉得这女孩儿不错。
于是当即就挖了自己老同学的墙角。
其实是宋栗儿自己说,这里毕竟是自己的家,虽然现在两个弟弟都长大了,也能自己照顾自己了,但是她还是要回来的。
要不然老同学也不会特意把她引荐给他,不就是想着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么优秀的人才,不能让她回去便宜了方旭的竞争对手呀。
这种考虑,她以前的那个老板也没有跟她说,所以她当时对于要不要跟方旭走,其实挺犹豫的,方旭看起来就不是那种很好相处的人。
但是方旭当时就开出了特别丰厚的条件,宋栗儿考虑了一下,觉得自己跟钱又没有仇,所以也就答应了。
至于好不好相处,这以后相处了再说,
没想到就那么巧,刚好就遇见安宁了。
其实宋栗儿是有些惊讶的,在看见安宁的时候。
虽然她并没有在这座城市工作过,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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