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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技能三,认主:宿主将鲜血滴入其上,则千步之内,心念一动,即可自动飞回宿主手中;
被动技能四,反哺:宿主持血魔棍所造成伤害,经血魔棍吸收转化后,将伤害值的20%以生命力形式反哺,由宿主和坐骑平均吸收;
主动技能一,棍芒:根据宿主心意,发出长宽度一到十倍不等的棍芒,威力亦提升一到十倍不等,消耗宿主内力10%到100%。注意,百分比按照宿主完美状态下进行计算。如内力少于10%,则该技能无法使用。
主动技能二,血影:狂猛的舞动血魔棍,形成滔天血影,方圆十丈内,所有敌人视线均受到极大影响。该技能每秒消耗宿主1%最大体力值。”
这时,太祖棍的形态也发生了极大变化,棍子变得更长了,棍体上雕着无数骷髅彼此咬合,棍子颜色透着暗红,看上去说不出的凶厉。
陈圣清清楚楚的看见太祖棍先后闪过两道光芒!看来,蓝色装备的下个阶段应该是青色,而太祖棍的极限就是蓝色,但是在全面升级的作用下,直接异变成了另一种武器,跳过青色,达到了红色的水准。
更令人惊喜的是,大多数技能都得到不同幅度的加强,“震荡”的减速幅度和使用限制都增强了,“战魂”更是从太祖棍法级别+1变成了所有棍法均可+1,认主的幅度扩大了十倍,新增加的反哺和血影技能也十分实用。
反哺基本等于游戏里的吸血,20%的幅度相当之高,甚至连坐骑都能受益,运用得当的话,足以化身沙场永动机。血影也十分给力,理论上可以在100秒的时间里,让方圆十丈的敌人变成睁眼瞎……
陈圣忽然有一种明悟:若不出意料的话,这条血魔棍将会陪他走上很远的路!
咬破舌尖,一口血喷到了血魔棍上,棍体上雕刻的无数骷髅,双眼同时一亮,说不出的狰狞诡异,但陈圣却立刻感受到,这条棍子和自己有了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
这时,林冲等人已经在集合完毕。
陈圣抬头一看,不禁微吃一惊——仅余的二十多骑士,全部顶盔贯甲,连坐骑也披着皮铠,没骑马的游侠儿也大多着甲,只有几个以轻盈取胜的,才穿着自己平时的衣服。
见陈圣吃惊,林冲苦笑道:“你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上次冲阵大家都未曾着甲?”
陈圣还未说话,裴元绍接口道:“别说了!都是怨我。大家不着甲,是为了提高马速,毁了罗马人的攻城器械就回,偏偏我恋战,导致变成了恶仗,人无铠马无甲,吃了好大的亏。”
扈三娘叹息一声,伸手拍了拍他:“算了,小裴子,还是我等疏于训练,才有这样的事情。再说罗马人反应十分迅捷,就算你不恋战,我们也未必能及时回来。”
林冲道:“所有的老弱已经尽量藏好了,现在这里的兄弟,都是能战的。罗马人势大,唯一之计,就是冲透敌阵,再擒他几个重将回来,和他们谈判。”
朱家点头道:“林兄弟说的不错。毕竟霸器不在我们手上,只要抓他们几个重要角色,谈判的希望还是有的。”
索超急道:“莫多言了,敌人顷刻即至,陈圣兄弟,有阵亡兄弟的盔甲,我们捡了幅身材差不多的给你,你快快传上,我等这边出发。”
有人便牵过了大脏马来,大脏马看见陈圣,顿时高兴起来,跺脚甩尾,就往陈圣身前凑来。
这马却被马夫洗得干干净净,从头到尾雪一般白,一根杂毛也无,和其它马一样批了皮质马铠,马鞍上还挂着一幅甲,看来就是给陈圣准备的。
陈圣摸了摸马头,心中着实喜欢。顺手取下盔甲,就开始往自己身上套。
穿盔甲是门技术活儿,没人帮忙难穿的很,陈圣笨手笨脚套了半天,还是扈三娘跳下马来,帮他着好了甲,这才一起上马。
被动技能三,认主:宿主将鲜血滴入其上,则千步之内,心念一动,即可自动飞回宿主手中;
被动技能四,反哺:宿主持血魔棍所造成伤害,经血魔棍吸收转化后,将伤害值的20%以生命力形式反哺,由宿主和坐骑平均吸收;
主动技能一,棍芒:根据宿主心意,发出长宽度一到十倍不等的棍芒,威力亦提升一到十倍不等,消耗宿主内力10%到100%。注意,百分比按照宿主完美状态下进行计算。如内力少于10%,则该技能无法使用。
主动技能二,血影:狂猛的舞动血魔棍,形成滔天血影,方圆十丈内,所有敌人视线均受到极大影响。该技能每秒消耗宿主1%最大体力值。”
这时,太祖棍的形态也发生了极大变化,棍子变得更长了,棍体上雕着无数骷髅彼此咬合,棍子颜色透着暗红,看上去说不出的凶厉。
陈圣清清楚楚的看见太祖棍先后闪过两道光芒!看来,蓝色装备的下个阶段应该是青色,而太祖棍的极限就是蓝色,但是在全面升级的作用下,直接异变成了另一种武器,跳过青色,达到了红色的水准。
更令人惊喜的是,大多数技能都得到不同幅度的加强,“震荡”的减速幅度和使用限制都增强了,“战魂”更是从太祖棍法级别+1变成了所有棍法均可+1,认主的幅度扩大了十倍,新增加的反哺和血影技能也十分实用。
反哺基本等于游戏里的吸血,20%的幅度相当之高,甚至连坐骑都能受益,运用得当的话,足以化身沙场永动机。血影也十分给力,理论上可以在100秒的时间里,让方圆十丈的敌人变成睁眼瞎……
陈圣忽然有一种明悟:若不出意料的话,这条血魔棍将会陪他走上很远的路!
咬破舌尖,一口血喷到了血魔棍上,棍体上雕刻的无数骷髅,双眼同时一亮,说不出的狰狞诡异,但陈圣却立刻感受到,这条棍子和自己有了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
这时,林冲等人已经在集合完毕。
陈圣抬头一看,不禁微吃一惊——仅余的二十多骑士,全部顶盔贯甲,连坐骑也披着皮铠,没骑马的游侠儿也大多着甲,只有几个以轻盈取胜的,才穿着自己平时的衣服。
见陈圣吃惊,林冲苦笑道:“你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上次冲阵大家都未曾着甲?”
陈圣还未说话,裴元绍接口道:“别说了!都是怨我。大家不着甲,是为了提高马速,毁了罗马人的攻城器械就回,偏偏我恋战,导致变成了恶仗,人无铠马无甲,吃了好大的亏。”
扈三娘叹息一声,伸手拍了拍他:“算了,小裴子,还是我等疏于训练,才有这样的事情。再说罗马人反应十分迅捷,就算你不恋战,我们也未必能及时回来。”
林冲道:“所有的老弱已经尽量藏好了,现在这里的兄弟,都是能战的。罗马人势大,唯一之计,就是冲透敌阵,再擒他几个重将回来,和他们谈判。”
朱家点头道:“林兄弟说的不错。毕竟霸器不在我们手上,只要抓他们几个重要角色,谈判的希望还是有的。”
索超急道:“莫多言了,敌人顷刻即至,陈圣兄弟,有阵亡兄弟的盔甲,我们捡了幅身材差不多的给你,你快快传上,我等这边出发。”
有人便牵过了大脏马来,大脏马看见陈圣,顿时高兴起来,跺脚甩尾,就往陈圣身前凑来。
这马却被马夫洗得干干净净,从头到尾雪一般白,一根杂毛也无,和其它马一样批了皮质马铠,马鞍上还挂着一幅甲,看来就是给陈圣准备的。
陈圣摸了摸马头,心中着实喜欢。顺手取下盔甲,就开始往自己身上套。
穿盔甲是门技术活儿,没人帮忙难穿的很,陈圣笨手笨脚套了半天,还是扈三娘跳下马来,帮他着好了甲,这才一起上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