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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读书的时候时间很长,考试的时候时间太短。最痛苦的是作为女性,每个月都要经历血染的风采,但就算是这样,也依旧不能请假,因为学校的课程是不会按照你走的,除非你想缺课不及格。
二十七周的时间过去,罗玟君从弱不禁风的妹子,变成了徒手可撂倒匪徒的“汉子”。虽然只有短短的半年,学习的东西却远远超出了她的预计。
不管怎么说,苦尽甘来的味道在任何时候都是无比美好的。
毕业之后,罗玟君被分配到深水分区警署,作为一名巡逻小队队员。这个时候的女警,穿的不是电视里的绿色军装,而是裙装。米色开衫上衣,胸前一左一右两个口袋,身后有褶皱的空位,方便警员活动。下面试米黄色直筒有褶半截裙,头上一顶警帽,加上其他附属装备,整个人才算是装备齐全。
巡逻小队,顾名思义,就是在街上巡逻的那种,两人一组,按照分配的区域巡逻。巡逻警察分很多种,巡逻任务也各有侧重,但是主要职责是统一的,就是处理治安和交通问题。
举个例子来说,罗玟君自从上班以来,已经抄了起码几十张的罚单,被人问候了无数次户口本。上辈子见到的Sam经常扶老人过马路,她也一样要做。还有辖区内有人打架,无线电台通知,就会立刻有人赶到。
而且为了纪录良好,罗玟君还申请了配枪,她在警校的枪·械成绩非常好,所以申请成功。每天要带的除了电台、手铐、警棍、记事本等等还有随身配枪和子弹,每天背十多斤的东西在身上,她的腰都是散架的。
有时候太累了觉得自己吃饱了撑着找罪受,可是照照镜子又觉得,她居然也是英姿飒爽的警察了。
犹记得有一次,帮了一个走丢了的小朋友找到家长,后来小朋友还特地画了张感谢卡送给她,虽然画的很“艺术”,歪歪曲曲的。可是被人感谢,卡片拿到手的时候,却意外地有种满足感。
老实说,罗玟君其实并不太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热爱做警察的感觉。
不过她可以肯定的是,当警察的感觉不坏。
她不讨厌,甚至,还有点喜欢。
“那当然了,不然你以为谁都喜欢做警察是为什么,难道真的为了世界和平,维护正义咩?”
“嗷嗷嗷嗷嗷……阿叔,你轻点,好痛啊,我是不是跟你有仇?”
二妹姐家楼上,是陈小生的单身汉寓所,现在这个单身汉寓所里出现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叫做罗玟君。
罗玟君越是这样说,陈小生用的力气反而不小。
“喂,擦药酒当然是要大力点了,不然哪里管用啊,”陈小生一边擦药油,一边开玩笑:“不过你的确跟我有仇,现在还不有仇报仇、有冤报冤?”
“陈、小、生!啊啊啊啊啊!!”罗玟君大叫。
陈小生连忙捂住她的嘴:“你轻点叫行不行?我陈小生是一个很纯品的“笋盘”(钻石王老五)来的,被你叫着叫着,我积累多年的好名声都给叫没了。”
罗玟君:“好名声?你有这玩意吗?”
“糗我是吧?”陈小生松手:“算了算了,我不帮你擦了,你去找二妹姐帮你擦吧,至于到时候她会不会烦你说什么‘女仔不应该做差人应该好好嫁人’那些,我就不理了。”
“阿叔!呃,不对,恩公!”罗玟君赶紧拦住,拉着他的胳膊撒娇:“你大人有大量,不会跟我这种小女孩计较的是不是?”
“那我的名誉?”陈小生问。
“其实加菲叔叔你呢,在我心目中一直都很可爱很善良很具有喜感来的,”罗玟君丢节操丢得非常迅速:“你帮了我这么多,我简直无以回报,恨不能以身相许。”
被迫习惯成为一只猫的陈小生继续用力:“以身相许就算了,叔叔对你这种小女孩没兴趣的。不过话说回来,你一个女仔,别这么拼了,人家抓贼你也抓贼,你抓个小偷都整个人扑上去,会吃亏,更会受伤的。”
已经受伤的罗玟君:“嘶,你以为我想吗?最讨厌的就是那个阿邦,平时就说什么女人不行,女人垃圾,动手的时候就偏偏不在,都不知道他拉什么拉那么久,那个小偷又跑得那么快,不然用得着我出手?”
“女孩子讲话不要那么粗鲁,”叔叔辈的陈小生教导道:“你以前都不是这样的,学什么不好学了这些东西。”
罗玟君:“遵命,恩公。好了没?”
陈小生:“差不多了,你这只脚回去尽量少运动。”
“哦。”罗玟君应声。
“啊呜……”陈小生抻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原本就睡眼惺忪的眼睛泛出盈盈泪光:“你快点穿鞋,收拾一下,送你回家,我等会儿还要回警局。”
罗玟君想起最近看到的新闻:“上次的凶杀案,还没找到凶手?”
陈小生回答:“我们已经有了一个疑犯,不过那家伙把整间屋子都重新清洗过,没证据,入不了他的罪。”
“那……”罗玟君顿了顿,也不知道该不该说,不过陈小生帮了她不少,所以她也想尽自己所能帮帮忙:“你有没有试过鲁米诺?”
“鲁米诺?”陈小生听都没听过:“什么来的?”
罗玟君:“鲁米诺,又名发光氨,可以与血液中的血红素发生反应,现出蓝绿色的荧光,灵敏度可以达到一百万分之一。”
陈小生反应极快:“就是说只要有一滴血,它都可以验得出来?”
“是,而且不会影响DNA的检验。不过它都有一些因素会干扰,具体的你可以问一些专业人士。”罗玟君也不希望指错路。
两人走下楼梯,陈小生又问了一些关于检验的事,罗玟君挑一些比较“古老”的知识说。
陈小生听得很是激动:“多谢!如果可以的话,破完案子我请你吃饭,想吃什么随便点!”
罗玟君:“我想吃龙肉。”
陈小生:“……”
不如你啃了我算了,猫肉好不好吃?
好,读书的时候时间很长,考试的时候时间太短。最痛苦的是作为女性,每个月都要经历血染的风采,但就算是这样,也依旧不能请假,因为学校的课程是不会按照你走的,除非你想缺课不及格。
二十七周的时间过去,罗玟君从弱不禁风的妹子,变成了徒手可撂倒匪徒的“汉子”。虽然只有短短的半年,学习的东西却远远超出了她的预计。
不管怎么说,苦尽甘来的味道在任何时候都是无比美好的。
毕业之后,罗玟君被分配到深水分区警署,作为一名巡逻小队队员。这个时候的女警,穿的不是电视里的绿色军装,而是裙装。米色开衫上衣,胸前一左一右两个口袋,身后有褶皱的空位,方便警员活动。下面试米黄色直筒有褶半截裙,头上一顶警帽,加上其他附属装备,整个人才算是装备齐全。
巡逻小队,顾名思义,就是在街上巡逻的那种,两人一组,按照分配的区域巡逻。巡逻警察分很多种,巡逻任务也各有侧重,但是主要职责是统一的,就是处理治安和交通问题。
举个例子来说,罗玟君自从上班以来,已经抄了起码几十张的罚单,被人问候了无数次户口本。上辈子见到的Sam经常扶老人过马路,她也一样要做。还有辖区内有人打架,无线电台通知,就会立刻有人赶到。
而且为了纪录良好,罗玟君还申请了配枪,她在警校的枪·械成绩非常好,所以申请成功。每天要带的除了电台、手铐、警棍、记事本等等还有随身配枪和子弹,每天背十多斤的东西在身上,她的腰都是散架的。
有时候太累了觉得自己吃饱了撑着找罪受,可是照照镜子又觉得,她居然也是英姿飒爽的警察了。
犹记得有一次,帮了一个走丢了的小朋友找到家长,后来小朋友还特地画了张感谢卡送给她,虽然画的很“艺术”,歪歪曲曲的。可是被人感谢,卡片拿到手的时候,却意外地有种满足感。
老实说,罗玟君其实并不太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热爱做警察的感觉。
不过她可以肯定的是,当警察的感觉不坏。
她不讨厌,甚至,还有点喜欢。
“那当然了,不然你以为谁都喜欢做警察是为什么,难道真的为了世界和平,维护正义咩?”
“嗷嗷嗷嗷嗷……阿叔,你轻点,好痛啊,我是不是跟你有仇?”
二妹姐家楼上,是陈小生的单身汉寓所,现在这个单身汉寓所里出现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叫做罗玟君。
罗玟君越是这样说,陈小生用的力气反而不小。
“喂,擦药酒当然是要大力点了,不然哪里管用啊,”陈小生一边擦药油,一边开玩笑:“不过你的确跟我有仇,现在还不有仇报仇、有冤报冤?”
“陈、小、生!啊啊啊啊啊!!”罗玟君大叫。
陈小生连忙捂住她的嘴:“你轻点叫行不行?我陈小生是一个很纯品的“笋盘”(钻石王老五)来的,被你叫着叫着,我积累多年的好名声都给叫没了。”
罗玟君:“好名声?你有这玩意吗?”
“糗我是吧?”陈小生松手:“算了算了,我不帮你擦了,你去找二妹姐帮你擦吧,至于到时候她会不会烦你说什么‘女仔不应该做差人应该好好嫁人’那些,我就不理了。”
“阿叔!呃,不对,恩公!”罗玟君赶紧拦住,拉着他的胳膊撒娇:“你大人有大量,不会跟我这种小女孩计较的是不是?”
“那我的名誉?”陈小生问。
“其实加菲叔叔你呢,在我心目中一直都很可爱很善良很具有喜感来的,”罗玟君丢节操丢得非常迅速:“你帮了我这么多,我简直无以回报,恨不能以身相许。”
被迫习惯成为一只猫的陈小生继续用力:“以身相许就算了,叔叔对你这种小女孩没兴趣的。不过话说回来,你一个女仔,别这么拼了,人家抓贼你也抓贼,你抓个小偷都整个人扑上去,会吃亏,更会受伤的。”
已经受伤的罗玟君:“嘶,你以为我想吗?最讨厌的就是那个阿邦,平时就说什么女人不行,女人垃圾,动手的时候就偏偏不在,都不知道他拉什么拉那么久,那个小偷又跑得那么快,不然用得着我出手?”
“女孩子讲话不要那么粗鲁,”叔叔辈的陈小生教导道:“你以前都不是这样的,学什么不好学了这些东西。”
罗玟君:“遵命,恩公。好了没?”
陈小生:“差不多了,你这只脚回去尽量少运动。”
“哦。”罗玟君应声。
“啊呜……”陈小生抻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原本就睡眼惺忪的眼睛泛出盈盈泪光:“你快点穿鞋,收拾一下,送你回家,我等会儿还要回警局。”
罗玟君想起最近看到的新闻:“上次的凶杀案,还没找到凶手?”
陈小生回答:“我们已经有了一个疑犯,不过那家伙把整间屋子都重新清洗过,没证据,入不了他的罪。”
“那……”罗玟君顿了顿,也不知道该不该说,不过陈小生帮了她不少,所以她也想尽自己所能帮帮忙:“你有没有试过鲁米诺?”
“鲁米诺?”陈小生听都没听过:“什么来的?”
罗玟君:“鲁米诺,又名发光氨,可以与血液中的血红素发生反应,现出蓝绿色的荧光,灵敏度可以达到一百万分之一。”
陈小生反应极快:“就是说只要有一滴血,它都可以验得出来?”
“是,而且不会影响DNA的检验。不过它都有一些因素会干扰,具体的你可以问一些专业人士。”罗玟君也不希望指错路。
两人走下楼梯,陈小生又问了一些关于检验的事,罗玟君挑一些比较“古老”的知识说。
陈小生听得很是激动:“多谢!如果可以的话,破完案子我请你吃饭,想吃什么随便点!”
罗玟君:“我想吃龙肉。”
陈小生:“……”
不如你啃了我算了,猫肉好不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