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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定计
披上羽林郎的红斗篷,就该纵马狂奔,这不关嚣张不嚣张的事,而是唯有狂奔才能让斗篷飘起来,如此才能彰显羽林郎之威。
游春马自然是跑不起来的,云琅的披风就只能有气无力的耷拉在身上。
大路上从来就没有不嚣张的羽林郎!
因此,守规矩的云琅就非常的刺眼。
一匹高头大马从云琅身边昂嘶一声就过去了,踢起来尘土笼罩着他,等游春马从尘土里出来之后,他早就变得灰头土脸。
“窝囊!”
一个羽林骑从云琅身边走过,鄙视的眼神差点把云琅从马背上弄下去。
他回头一看,身后全是羽林骑,看铠甲的样式都是些小卒,铠甲远没有云琅身上的好看。
羽林的前身乃是建章宫骑,最重上下尊卑,云琅这个羽林郎在前面不愿意快走,他们也只好跟在后面慢慢走。
游春马是马匹中最好看的一种马,肥硕健壮,整洁,再加上刚刚被丑庸跟小虫整理过鬃毛,那些羽林军虽然心有不满,却不敢上前打扰。
只是刚刚被驻扎在细柳营的北营军超越,才让一个脾气爆燥的羽林爆发了。
云琅笑道:“有紧急公务的就赶紧滚,没有紧急公务的就一起走走。”
一个年龄看起来二十来岁已经是人群中最大的一个羽林拱手道:“不知郎官身属那一营,卑职在羽林已经三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您。”
云琅取出印信丢给那个羽林道:“我叫云琅,刚刚加入羽林,还没有去公孙校尉那里点名,你看着眼生很正常。”
看过印信的羽林恭敬地将印信还给云琅,拱手道:“原来是击败了霍去病的云郎官,孙冲见过郎官。”
云琅笑道:“还没有在校尉那里报名入帐,还算不得羽林,孙兄客气了。”
孙冲有些苦涩的道:“未曾报名,已经官至羽林郎,云兄好运气。”
云琅见孙冲说的苦涩,噗嗤一声笑道:“沾了长平公主的光,否则我没资格入羽林。”
听云琅这么说,孙冲脸上的晦暗之色顿时就消失了,在马上坐直了腰身,点点头道:“原来如此!既然郎官喜欢慢慢观赏美景,我等就不打扰了,日后营中再会。”
说罢就随便拱拱手,带着一群羽林沿着大路狂奔而去,又给云琅留下了大片的灰尘。
这一次,云琅是有准备的,灰尘刚起,他就用斗篷包住头脸,等灰尘散去之后,才掀开斗篷,那些羽林已经跑得不见踪影。
这就是云琅想要达到的目的。
没必要跟这群人过于亲近,按照史册记载,最早的一批羽林战死的概率大于九成九,万一跟他们成朋友了,以后会非常的伤心。
对于那些为国战死的英灵,云琅总来都是报以最大的尊敬来对待的。
只是,他非常的不愿意自己身边的人成为英灵,他不敢想象那是一种怎么样的痛惜……
说明自己是依靠长平公主的威势进的羽林军,一来可以让那些经过千锤百炼之后才成为合格羽林的将士心理平衡一些。
二来,关系户的名声出去之后,将会减少非常多的麻烦,同时获得一部人的理解,很显然,孙冲就很理解云琅,一个没本事的关系户而已,或许能占一时的先机,却对他们这些想要从军中捞取战功光宗耀祖的人没有威胁。
就云琅骑游春马的样子,都不可能被选中送上战场。
有了长平公主的名头,即便是公孙敖都不会对云琅太过分。
最多视而不见……恰恰,这是云琅最喜欢的一种存在方式。
听霍去病说,羽林会把最好的战士送去军中,然后,最好的战士会在军中冲锋陷阵,所向披靡。
冷兵器时代里,最勇猛的战士往往是人家重点照顾的对象,尤其是狼牙箭照顾的对象。
羽林赫赫威名都是前人用血来书写成的。
云琅期望羽林军成为大汉的中流砥柱,因为这是他心中谋划最重要的一环,也是他唯一能让皇帝忌惮并且永远关注他,却不会伤害他。
关中的麦子五月就熟透了,因此,田野里如同癞子的头皮。
没毛的地方是已经收割的麦田,没有收割的是糜子田地,谷子地里的谷子,正在被收割,沉甸甸的谷穗快要垂在地上,让人看着就欢喜。
这一次,云琅没有走进糜子田采火穗吃,守卫在田地边上的宫奴眼睛瞪的好大,警惕的看着每一个路人,防止他们走进田地里... -->>
第五十一章定计
披上羽林郎的红斗篷,就该纵马狂奔,这不关嚣张不嚣张的事,而是唯有狂奔才能让斗篷飘起来,如此才能彰显羽林郎之威。
游春马自然是跑不起来的,云琅的披风就只能有气无力的耷拉在身上。
大路上从来就没有不嚣张的羽林郎!
因此,守规矩的云琅就非常的刺眼。
一匹高头大马从云琅身边昂嘶一声就过去了,踢起来尘土笼罩着他,等游春马从尘土里出来之后,他早就变得灰头土脸。
“窝囊!”
一个羽林骑从云琅身边走过,鄙视的眼神差点把云琅从马背上弄下去。
他回头一看,身后全是羽林骑,看铠甲的样式都是些小卒,铠甲远没有云琅身上的好看。
羽林的前身乃是建章宫骑,最重上下尊卑,云琅这个羽林郎在前面不愿意快走,他们也只好跟在后面慢慢走。
游春马是马匹中最好看的一种马,肥硕健壮,整洁,再加上刚刚被丑庸跟小虫整理过鬃毛,那些羽林军虽然心有不满,却不敢上前打扰。
只是刚刚被驻扎在细柳营的北营军超越,才让一个脾气爆燥的羽林爆发了。
云琅笑道:“有紧急公务的就赶紧滚,没有紧急公务的就一起走走。”
一个年龄看起来二十来岁已经是人群中最大的一个羽林拱手道:“不知郎官身属那一营,卑职在羽林已经三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您。”
云琅取出印信丢给那个羽林道:“我叫云琅,刚刚加入羽林,还没有去公孙校尉那里点名,你看着眼生很正常。”
看过印信的羽林恭敬地将印信还给云琅,拱手道:“原来是击败了霍去病的云郎官,孙冲见过郎官。”
云琅笑道:“还没有在校尉那里报名入帐,还算不得羽林,孙兄客气了。”
孙冲有些苦涩的道:“未曾报名,已经官至羽林郎,云兄好运气。”
云琅见孙冲说的苦涩,噗嗤一声笑道:“沾了长平公主的光,否则我没资格入羽林。”
听云琅这么说,孙冲脸上的晦暗之色顿时就消失了,在马上坐直了腰身,点点头道:“原来如此!既然郎官喜欢慢慢观赏美景,我等就不打扰了,日后营中再会。”
说罢就随便拱拱手,带着一群羽林沿着大路狂奔而去,又给云琅留下了大片的灰尘。
这一次,云琅是有准备的,灰尘刚起,他就用斗篷包住头脸,等灰尘散去之后,才掀开斗篷,那些羽林已经跑得不见踪影。
这就是云琅想要达到的目的。
没必要跟这群人过于亲近,按照史册记载,最早的一批羽林战死的概率大于九成九,万一跟他们成朋友了,以后会非常的伤心。
对于那些为国战死的英灵,云琅总来都是报以最大的尊敬来对待的。
只是,他非常的不愿意自己身边的人成为英灵,他不敢想象那是一种怎么样的痛惜……
说明自己是依靠长平公主的威势进的羽林军,一来可以让那些经过千锤百炼之后才成为合格羽林的将士心理平衡一些。
二来,关系户的名声出去之后,将会减少非常多的麻烦,同时获得一部人的理解,很显然,孙冲就很理解云琅,一个没本事的关系户而已,或许能占一时的先机,却对他们这些想要从军中捞取战功光宗耀祖的人没有威胁。
就云琅骑游春马的样子,都不可能被选中送上战场。
有了长平公主的名头,即便是公孙敖都不会对云琅太过分。
最多视而不见……恰恰,这是云琅最喜欢的一种存在方式。
听霍去病说,羽林会把最好的战士送去军中,然后,最好的战士会在军中冲锋陷阵,所向披靡。
冷兵器时代里,最勇猛的战士往往是人家重点照顾的对象,尤其是狼牙箭照顾的对象。
羽林赫赫威名都是前人用血来书写成的。
云琅期望羽林军成为大汉的中流砥柱,因为这是他心中谋划最重要的一环,也是他唯一能让皇帝忌惮并且永远关注他,却不会伤害他。
关中的麦子五月就熟透了,因此,田野里如同癞子的头皮。
没毛的地方是已经收割的麦田,没有收割的是糜子田地,谷子地里的谷子,正在被收割,沉甸甸的谷穗快要垂在地上,让人看着就欢喜。
这一次,云琅没有走进糜子田采火穗吃,守卫在田地边上的宫奴眼睛瞪的好大,警惕的看着每一个路人,防止他们走进田地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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